《闺蜜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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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的男人- 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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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家人,我确实充满了感激。

吴玉清在这个家里不怎么动弹,陈飞扬搬了自己家一个旧彩电过来,放在吴玉清的房间里,她每天就窝在里头看电视。

吃晚饭,吴玉清让我跟她去房间,我跟去了,吴玉清从枕头底下掏出来个布包,里面有一万八千块钱。

递给我,吴玉清说,“给他拿过去。”

“阿姨。”我也知道吴玉清手里估计有钱,她就是一直不肯拿出来。她也是没有安全感的,这些钱可能就是她的家底子,她要是拿出来,我再不管她了,她就傻眼了。

吴玉清沉着脸,“拿去,别好像我赖在这里一样,你看看该给多少给多少,其它的你拿着吧。”

我不要,“不用,我能挣钱。”

吴玉清开始甩脸,站起来说,“那我自己去给。”

我急忙接过来了,可不能让吴玉清去给,说不准儿是个什么场面呢。拿着钱出来,已经八点多了,陈飞扬还在修抽油烟机。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了看,“今天别修了,都看不清了,晚上也不会有人做饭。”

陈飞扬很执着,我又劝了两句,并且摆出一副再不听就生气的态度来,他就放弃了,对我浅浅一笑。

这孩子的笑容,咋就能这么单纯,这么让人想捏捏他的小脸儿呢。

坐在沙发上,我把钱给他,陈飞扬愣了,我朝吴玉清的房间看一眼,“她让我给你,算是房租。”

陈飞扬蹭一下站起来了,也不说话反驳,就是不高兴。

“喂。”我叫他,他不理我,“喂,”他还不理我,“坐下!”

陈飞扬坐下了,我把他的手拉过来,钱拍在他手里,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买这房子从你师父那儿借钱了,还有,武林风你要是想去可以,那些乱七八糟的比赛,不准打,听见没有。”

我们不接触的武术的,大多不懂,我也是跟陈飞扬去拳馆开过两次眼界,吃了几顿饭才有些了解。

所谓的黑市黑拳,并不单单是电影里的东西,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陈飞扬现在练的已经不是单纯的散打了,属于综合格斗,就是没有束缚,目标就是把人往死往输里打。

并且他打的很厉害。当初被省队辞退,也不能光说因为身高,主要他那时候正在长身体,按照陈飞扬的说法是,“我那时候还不习惯自己的身体,但是我现在已经习惯了,长手长脚已经是我的优势了。但是让我回去,我肯定不会干了。”

陈飞扬对政1府是有怨恨的,因为保险祖国,是他十一年的理想,但组织上把他无情的抛弃了。但在野派中,这个反应灵活同时具有身高优势的青年,在全省也是拔尖的人物。

可现在是个尚文不尚武的社会。

我最担心的,就是陈飞扬去打那些不正规的比赛,签些生死状之类的东西。他狡辩,说:“我已经在找工作了。”

“你能干什么呀。”一不小心,我把实话说出来了。他能干什么呀,他个没文化的,除了打架什么能耐都没有,又不能去当保镖,保镖是个玩儿命活。

戳中了他的痛处,陈飞扬不开心了,咬了咬牙,说:“小嫦,你嫁给我好不好,这样我就有动力了。我以后肯定会挣大钱的。”

我叹口气,没回答。

我总觉得哪里不合适,可又不太说的出来。那天陈飞扬郁闷,跑出去喝酒了,喝多了杀回来,在厕所睡了一晚上。

我们日子还是那么过,他天天在我耳边念叨要娶我要娶我要娶我。之后一天晚上,陈飞扬带我爬了顶楼天窗,我们俩坐在房顶上,把他囤的那箱烟花放了。

一人夹着一根烟,我抬头看着一朵朵绽放的烟花,想起以前玩儿游戏的时候。游戏里也有烟花,打怪的时候会掉落,那时候我和覆水难收两个人抢烟花抢的不亦乐乎,无聊的时候就在荒郊野岭比着放。

每放一朵就少一朵,我其实特别心疼。

这场景忽然让我觉得有些伤感,但陈飞扬并不知情,他给我一个信封,我摸了摸,里面的纸硬硬的,像是什么证件。

想打开,他说:“下去再看。”

我才不听呢,正要拆,陈飞扬按住我的手,最后一朵烟花还在燃,我们俩正抢着信封,楼下有人大喊,“谁放炮呢,不准放炮!”

哎呀,把巡逻的惊动了。

怕巡逻的上来抓我们,然后罚款,我们俩迅速爬下去溜回房间,躲在门里面,听着外面巡逻人上楼的脚步声,捂着嘴巴窃喜。

抢过陈飞扬手里的信封,打开看原来是他家的户口本,陈飞扬把我推进房间,然后关上了房门。

坐在床上,我看了陈飞扬的表白信。

字挺丑的,小学生的水平,信纸下角还画了朵玫瑰花,他画画其实不错的,有些小才华。

“我爱的,我要向你表白,”看到这句话,我果断笑了,什么年代,还用写信这种土办法表白,下一句,“如果你笑了,那么我猜对了,如果你认真看了,那么我很荣幸,如果你答应,那么实在是太好了。从今以后我将是你的保镖、你逛街时的搬运工、你生气时的出气筒、你不开心时的专职滑稽演员,我不丑,但是我会很温柔,我没有钱,但是我也要脸,我想和你过简单的日子,陪你逛街生孩子,以后给你买大大的房子,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员的身份发誓,我会永远爱你,像今天这样爱你,生病时候照顾你,生气的时候迁就你,生孩子的时候伺候你,请你答应我,相信我,给我这个机会,来我的长街,做我的归人。PS,我把生日改大了两岁,嘻嘻……”

☆、059 我怀念的

陈飞扬的表白信,除了那多圆珠笔画的小花很漂亮意外,其它地方简直不堪入目。满篇的错别字涂涂改改,但你没办法用敷衍的态度,去对待一个真诚的人。

他很好,除了想法简单一些,其它都很好。我一直有可男儿热血心,在这之前总想过轰轰烈烈的日子。轰轰烈烈的谈情说爱,轰轰烈烈地交朋友,当然现实社会很难满足我那些轰轰烈烈的愿望,所以我曾经很喜欢玩儿游戏。

我喜欢热血战斗,当陈飞扬跟我讲自己那些训练的往事,我就觉得特别的热血,也总有那么几个时刻,电话这边的我,是崇拜过他的。

而真正的热血,只是我们所向往出来的表象,就像战争是为了和平,很多时候折腾,也是为了平静。

回想这些天以来陈飞扬所给我的生活,我会觉得其实一辈子这么过下去也不错。正考虑这些的时候,陈飞扬给我打电话,问我看了没有。

我坐在床上傲娇,“写的什么呀,都看不懂。”

“哪里看不懂,我说给你听。”

我说都看不懂,陈飞扬就把信里的话重新给我背了一遍,并没有多么深情与声情并茂,像我们上学的时候背课文那种背。能说明的问题是,这封信他不知道斟酌了多少遍,自己反复看了多少遍,已然倒背如流。

我笑,“最后,什么来我的长街做我的归人,是什么意思啊?”

陈飞扬愣了下,“就是,就给我当老婆呗。”

“哼哼,哪儿学来的。”

陈飞扬没交代,我知道他是一文盲,但文盲也是知道好坏了,也是喜欢绉两句文化词出来的。我不会看不起文盲,没谁天生就想当文盲,尤其陈飞扬这个文盲,是为国牺牲造成的。

“那你答不答应。”陈飞扬热切地问。

“答应什么?”

“来我的长街做我的归人啊。”他说。

我自己笑了笑,“我答应了会怎么样?”

“我会很高兴。”

只是试探,我说:“要不我让你高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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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假的。”

日久能生情,这句话绝对不假。感情是个太复杂的东西,即便真的把心掏出来,都不一定能看清它到底需要的是什么,很多人其实迷迷糊糊那么过去,一辈子都没看清过自己的心,有机会看清的,大多是受了刺激。

我没受什么刺激,所以我看不清,我和所有人一样迷迷糊糊得过且过,只要没什么明显让自己感觉不舒服的事情发生,就不会尝试挣扎。

我早看不清自己是怎么看待陈飞扬的,要说利用,我觉得也太没有良心。只是觉得,如果真的要选一个人这么过,陈飞扬就挺好,起码我找不出一个,必须不能和他过的理由。现在连他不到婚龄这个事实,都被这小子给抹去了。

我并没有交出答案,只是像每个晚上一样,入睡之前跟他隔着一道墙打电话扯淡。最开始跟他扯淡,是因为我觉得他有要跟我扯淡的需求,而他帮我这么多,我连个淡都不愿意跟人家扯,太不够意思。

扯着扯着,就习惯了。

今天我上课,小朋友不大听话,跟他们喊了一天,嗓子不大舒服,所以不是很想说话,我让陈飞扬给我唱歌。

陈飞扬有一把好嗓子,唱歌非常好听,清唱也能唱出那种专业的味道来。第一,他嗓子好,第二,肺活量大,第三,他喜欢。

其实我觉得,陈飞扬这个人才是埋没了,要身材有身材有模样有模样,要嗓子有嗓子,真有那个机遇去打造成个少女偶像,也是有条件的。只是他不喜欢,而且他腼腆。

陈飞扬给我唱了一个小时歌,从周杰伦唱到陈奕迅,从最近流行,唱到经典老歌,“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闭着眼睛默默地听。

“亲爱的,嫁给我。”他轻轻地严肃地说。我没有回话,细细喘我的气。

“亲爱的?小嫦?说了吗?小嫦……”他一直在试探着问,我一直没有说话,几秒后,“好吧,晚安,mua。我爱你。”

电话挂断,耳边再次归于平静,我在他的歌声和表白中睡着,如果可以,这种日子我真的愿意让它一直继续。

我喜欢。

嗓子不舒服,水就喝的比较多,半夜我起来上厕所,看到陈飞扬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和茶几之间狭窄的缝里,一条腿还搭在沙发上。他平常盖得被子,也已经被抱成一团,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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