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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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命运-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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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西藏的民主改革,将西藏人民从苦难中解放出来,以便为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的新西藏奠定基础。”5月1日 拉萨举行三万多人的集会游行,庆祝“平叛”胜利5月4日 山南军管会宣布:凡耕种原西藏地方政府和反对上层分子的土地,今年谁种谁收。5月19日 《西藏日报》报道,中共和解放军派出的几十个农贷工作队,已经向各地农民发放了350多万斤无息种子,以保证春耕生产5月20日 已有1100多名在陕西西藏公学学习一年多的藏族学生分批回西藏工作,还有其他的汉藏干部由内地到西藏。5月23日 西藏各级中共组织和军管会派遣工作组陆续赴农村基层5月28日 成都民族学院400多藏族毕业生回西藏6月9日 西藏军区抽调大批官兵到西藏地方干校学藏语6月18日 新华社报道,西藏各地农村成立了几百个“平叛生产委员会”7月5日 成立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7月17日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通过了“民主改革”的决议,第一步为“三反双减”(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减租减息)8月10日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发布布告,以人民币限期收兑藏币。9月20日至22日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从“民主改革”的第一步转到第二步——重新分配土地。
  随着新政权的逐步成型,由初期临时应急的农民协会,逐步演化出中共在西藏的区、乡两级基层政府。到1960年4月,已经建立二百七十多个区级政权和一千三百多个乡级政权 。为了发挥有效职能和得到巩固,除了以强力威慑作为后盾,新政权还必须争取藏人(至少是一部分藏人)的配合。仅仅靠士兵是无法长期维持统治的,全靠汉人也无法让政权发挥作用(哪怕仅从语言障碍考虑)。1960年4月26日的《人民日报》称“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是藏族劳动人民出身……实现了西藏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树立了劳动人民的优势。” 当然,新政权中说了算的肯定是都汉人,作为中共喉舌的《人民日报》不会提到这一点。但是新政权无疑也吸收了大量藏人,尤其是在基层政权。与执行“统战”路线时把重点放在西藏上层社会不同,中共在新建政权里使用的藏人合作者大都来自传统西藏社会的底层。这种变化符合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但却不仅仅是为了意识形态。在“一国两制”的尝试失败、迫使中共抛弃西藏上层之后,必须在西藏社会找到新的依靠对象和同盟,否则不可能在如此一片遥远、广阔并且异质的土地上建立起坚实的政权和有效的控制。中共选择了西藏底层社会做为新的同盟。那必须首先争取底层藏人对中共的信任和拥护。为了做到这一点,进行社会制度的革命就成了必要前提。擅长发动群众的北京政权十分清楚,获得底层人民支持,必须给他们实际利益,而那种利益只有通过剥夺西藏上层社会,把原本集中于上层手中的财富重新分配才能实现。通过那种剥夺,重新组合西藏社会并使其颠倒,让底层人从此把上层人踩在脚下。那除了可以博取底层人民的感恩戴德,使他们成为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基础,还可以同时摧垮威胁中国主权的西藏上层社会,消灭其制造反叛的能量。中共搞这一套可谓老本行。1959年,他们已经在中国内地搞了十年同样的事情,轻车熟路。
  2、没有阶级斗争的阶级社会
  拉萨的炮火一停,上万名中共人员组成的工作队立刻奔赴西藏各地农村牧场,推行他们所称的“民主改革”。工作队一面受命与西藏穷苦百姓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以获得百姓的信任,同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西藏进行了一次囊括全部人口的“划分阶级”。旧西藏的上层社会一概被划为剥削阶级,比例是事先规定好的(百分之五 )。其余人都属于劳动阶级。在劳动阶级里,根据穷富程度的不同也分了几等,把过去评价社会地位的标准完全掉了一个个──这回是越穷的地位越高。在这个过程中,中共干部恨铁不成钢地发现,西藏老百姓的“阶级觉悟”确实太低。据当时工作队的一篇总结报告说,牧民中的一些最穷者明明是在给牧主当雇工,却不愿意承认,他们宁愿说自己是牧主的儿子、女儿、媳妇、爱人等。工作队想把他们定为“牧工”成分──在中共序列中是地位最高的──他们反而不满地反问:“强迫我承认是牧工是什么意思?”西藏传统社会有一个与其他社会颇为独特的不同之处:其社会存在阶级,并且多数人口中阶级分化已达到相当水平,但是就总体来讲,其社会却不存在阶级斗争。连一向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共史学家所写的西藏近代历史,都很少找得到阶级之间发生斗争的描述。不难想象,但凡能抓住任何一点阶级斗争的影子,都会被中共史学家出于意识形态的目的尽可能地放大。他们没有这么做,只能解释为实在找不到象样的材料。在西藏近几百年的历史记载中,通篇充斥的只有上层社会内部的倾轧,以及藏民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斗争。西藏下层社会对上层社会的基本态度总是那样谦卑与服从。即使底层百姓知道自己处在受剥削被压迫的境地,他们也会认为那是天命,是前世因缘的报应,而不将其归结为现实的不公。他们把解脱苦难的希望完全寄托于来世,只有在今世服从天命,把苦难当成必要的修行,才能获得神的青睐,批准其来世转生为好命,对现实的任何反抗都是对神意的忤逆,将遭神的惩罚,所以他们逆来顺受。西藏人的这种世界观来自于西藏宗教。且不说共产党的无神论与宗教的天然对立,就是出于发动底层群众、分化西藏传统社会的目的,中共也会必然地把西藏宗教视为大敌──“宗教是麻醉劳动人民的精神鸦片”,这是中共的结论。在未来统治西藏的岁月里,它注定要和西藏宗教进行争夺西藏人民的不停斗争。因为西藏宗教的旗帜历来是由西藏上层社会所掌握,中共不消灭西藏宗教,就不可能把西藏底层人民从上层社会的精神威慑下解放出来,有敢于做中国人同盟者的勇气,中国的主权也就无法得到在西藏扎根的土壤。这方面内容,我们将在后面的“宗教之战”中详细讨论。在中共心目中,传统西藏社会是最黑暗的。毛泽东在1959年这样对他的部下讲:“西藏的老百姓痛苦的不得了。那里的反动农奴主对老百姓硬是挖眼,硬是抽筋,甚至把十几岁女孩子的脚骨拿来作乐器,还有拿人的头骨作饮器喝酒。” 如果这种话出自街头晒太阳侃大山的汉人老头之口,还有情可原,而一个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国务会议上这样讲,足以说明中共对西藏无知与偏见的程度。这种对传统西藏近乎谣言式的描述,至今还根植于许多中国人心中。我在西藏的确见过少女腿骨做的号,也见过人头骨做的饮器,但那都不是取自活人,也不是像毛泽东说的那样当乐器和喝酒,而是出于一种深奥的、常人难以理解的宗教需要。在那样的层面上,另外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已经没有资格对其进行判断。至于说西藏存在酷刑,那是事实,问题是其他民族一样存在酷刑,甚至更为残酷。例如中国古代的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在藏语中就找不到相应的词,尽管西藏的马比中国更常见,却没有那种刑罚。即使以近代的情况进行比较,中国内地施用过的刑罚,种类和残忍程度也不会逊于西藏。难怪一位藏人愤怒地反驳:
  (西藏)一些地区抓到盗窃者后,私自将其致残,这种现象不是没有,但很少,所以中共才找了十几年也找不到一个。更重要的这一切都是违法的情况下的私刑,不是国法。这类事每个时代都会有,比起文明的中国人在文革中活埋和宰杀后吃死者的肝,甚至割下生殖器当美餐,枪杀罪行轻微之人,则西藏的对极少数罪犯处理截肢私刑以皮鞭代替子弹,究竟哪一个更文明呢?
  西藏是一个以宗教为本、全民信教的社会,连对草木和动物都充满怜悯之心,不可能会有那么多残害人的事。西藏所存在的重典与酷刑,更多地是出于文化和传统的严峻,而非人对人的残暴。西藏宗教不仅使西藏下层人民服从天命,逆来顺受,也对西藏上层社会有一种神谕式的制约,使他们为了来世不致沦落苦命,而在今世就积德行善,慈悲为怀。这使得他们多数对穷人并不残暴,也往往表现得乐善好施。十世班禅喇嘛在他的《七万言书》里指责中共统治下西藏发生饿死人的事情时说:“过去西藏虽是黑暗、野蛮的封建统治的社会,但是粮食并没有那样缺,特别是由于佛教传播极广,不论贵贱任何人,都有济贫施舍的好习惯;讨饭也完全可以为生,不会发生饿死人的情况,我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饿死人的情况。” 以我多次在藏区旅行的经历,对此深有体会。对任何落难之人,西藏人都极为救助,我亦受过他们的恩惠。我亲眼见过一个因家乡发生雪灾出门要饭的老汉,与一家牧民同住了半年。他与那家牧民吃得一样,彼此的态度也不像外人。以至我一直以为他是那家的老父亲。由此就不难理解中共工作队遇到的情况,为什么牧工宁愿把自己说成是牧主的家人,而不认为自己是受剥削压迫。除了宗教对阶级关系有协调作用,西藏牧区的阶级分化程度也比农区差许多。虽然有牧主和头人,普通牧民对他们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经济条件也比较平等。如1959年对藏北安多多玛部落的调查,在中共“民主改革”之前,拥有200只羊、30头牛以上的中等牧户占全部落总户数的80%;黑河宗门堆如瓦部落,即使是贫牧和赤贫牧户,平均每户也有羊217只 。虽然穷富差距已经开始拉大(多玛部落5%的富户超过1000只羊和500头牛,最富的四户有羊3000只、牛800头以上),但绝大部分牧户都有自己的私产(牲畜),且都能保证温饱。牧民的政治权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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