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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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命运-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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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是在挣这种“政府的钱”,他们自身也都是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他们并不都是汉人,拉萨那些成功的藏人企业家大部分也都有权贵集团的背景。当然,西藏也存在具有真正市场性质的经济部分,如林立拉萨的上千家店铺,八廓街的市场,公路沿线的饭馆……在它们挣的钱中,大部分是消费者的钱而不是政府的钱。不过,我们可以对他们挣的钱做进一步分析。他们面对的消费者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西藏普通百姓,一类是西藏以外来的旅游者,还有一类就是西藏的官员和职工、军人、城市居民等。说到这,我们已经可以发现,这第三类消费者实际就是“稳定集团”的成员和他们的家属。如果前两类消费者花的钱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消费可以算作市场行为,这第三类消费者花的钱,却是拐了一个弯,其实也是从北京的盘子里分出来的(以工资或公款消费等形式),挣这些人的钱,仍然是变相地对财政盘子进行分配。以拉萨的餐饮业为例,13万人口的拉萨1993年有餐饮机构2396个 ,按人口平均计算,在中国所有城市中名列前茅 。为什么在其他方面皆排名在后的拉萨,其餐饮业却独占鳌头呢?从西藏的餐饮业,可以折射出许多问题。在毛泽东时代,拉萨的餐馆寥寥无几。那时干部职工在家吃饭,外来的客人在招待所吃饭,乡下来的老百姓自己带糌粑。吃饭是人人天天都要面对的问题,必须不停地解决 ,人们在吃上也舍得花钱,但却没有形成今天弥漫于拉萨上下的吃喝风气。吃喝风气的出现是和时代变迁联系在一起的。意识形态瓦解,精神空虚,纪律松弛,欲望膨胀,以及源于“无人进藏”的心理失衡,人在偏远的西藏又难以找到别的发泄渠道和补偿可能,大吃大喝就顺理成章地成为首选寄托。对于推动拉萨餐饮业的勃兴,西藏的中国驻军起了很大作用。拉萨最早的饭馆群就坐落在西藏军区门前的街道上,绝非偶然。军队单身多,工资高,娱乐少,饮食单调,而驻扎拉萨的军人又相当多,他们构成了一个庞大且花钱慷慨的吃喝群体。另一个吃喝群体是在西藏的汉人,他们有的是“援藏者”,有的是来搞项目,有的是做生意,他们也大部分没带家属,单身在西藏,除了满足口腹需要,他们还有怎样打发空闲时间的问题。西藏真正工作的时间很少,空闲时间十分多,喝酒吃饭自然就成了打发时间和寻找快乐的重要内容。当然,仅仅吃喝在今天已经不够了,拉萨的娱乐业和夜生活近年也迅速发展,歌舞厅、夜总会、游戏机房……色情业当然也会相伴而生。不过那些后发展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和餐饮业重叠或以餐饮业为基地。如西藏军区大门外的饭馆群被拉萨市民称为“红灯区”或“军妓一条街”,就是讽刺那些饭馆有大量女招待兼作皮肉生意。拉萨的饭馆酒店已开始向高档化发展,提供餐饮、娱乐、色情“一条龙”服务。我认识一些在拉萨的汉人“援藏干部”,他们除了平日随机地寻找各种可能机会吃喝玩乐以外,大部分周末都要固定地消耗在这些地方,常常带妓女回住处过夜。那几乎已是一种公开行为,除了瞒着自己远在万里之外的家庭,对其他人都毫不在乎,非常自然和坦诚。据他们讲,援藏干部多数都有这样的行为,否则到这么艰苦的地方,再没有一些享乐,如何能坚持下去呢?曾被北京树为“典型”号召全党学习的孔繁森,据说生前也曾是拉萨歌舞厅的常客。当然,并非在西藏的所有汉人官员都如此。“援藏干部”相比是最放荡的。他们把内地的腐败和“开放”带到了西藏。“老西藏”中则有不少人保持着原来的正统(虽然也开始逐步变化)。同时,藏人也不是跟这些事不沾边。拉萨的藏人妇女中之所以流传“赶走川妹,还我丈夫”的口号,就是因为她们痛恨自己的丈夫把心思和金钱都给了做色情生意的四川姑娘(拉萨妓女大部分来自四川)。藏人之中的奢靡之风在拉萨已经很普遍。藏人原本就有追求欢乐的天性,较少约束,在现在的社会风气下,喝酒、赌钱、歌舞和女人几乎成了生活的全部内容。八廓街一位名叫阿布的藏族商人告诉我,那些被送到印度达兰萨拉去上学的藏人孩子,如果离开拉萨的时候岁数已经比较大,在达兰萨拉都呆不下去,想回拉萨,因为拉萨好玩而且自由。阿布自己有两个孩子在达兰萨拉上学。那是达赖喇嘛的流亡政府办的学校。阿布说那里管得严,没有卡拉OK,没有夜总会,饭馆里不许喝酒,孩子们在学校跟在军队一样。达兰萨拉比西藏还西藏。这似乎是个讽刺──孩子的父母出于向往自由把孩子送到达兰萨拉,而孩子在那里所向往的自由之地却是拉萨。这正是达赖喇嘛对西藏现状的最深忧虑之所在──西藏是否会就此失去宗教精神,堕落为一个腐败的民族。他认为这是中共最恶毒的手段,是对西藏文明从根上的毁灭。我想达赖喇嘛这种担心是深刻的,显示出他与一般政治领袖不同的大智所在。但是我认为即使中共真有用世俗腐蚀宗教、用物欲同化西藏的阴谋,那阴谋的成功也是极有限的。了解这一点,在拉萨的餐馆里和娱乐场所看一看就会知道,那里虽然有藏人,但几乎只限于城市藏人,西藏农牧区的普通老百姓是从来不在那些地方露面的。而我们已经谈到过,今日西藏的城市藏人,多数都属于中共在西藏供养的“稳定集团”。他们把北京供养的钱拿来寻欢作乐,而真正在西藏大地上用血汗换取财富的藏人百姓,还是把他们的钱送进寺庙 。由驻藏军人、驻藏汉人和属于“稳定集团”的藏人构成的消费集团,消费数额远远高于普通西藏百姓,只有夏季才光临的少量旅游者在消费中更占不了多少比例,所以拉萨餐饮业从个人消费者那里挣的钱,说到底是以北京付给“稳定集团”的工资为主要部分。不过,工资花在餐饮业上的消费,比起公款消费又是小巫见大巫。在那些高档酒楼里一掷千金的,花的几乎全都是公款,或者是为了从官员那里捞到好处的老板,他们的支出会百倍千倍地从官员手下流出的公款中返还,最终等于花的仍然是公款。花在吃喝玩乐是公款消费到底有多少是无从查清的,中国的统计体系也不会把公款消费列为统计项目,我们只能从其中一项“社会集团消费品购买力” 的统计中,得到间接认识(所谓的“社会集团”在中国专指区别于个人的“单位”,而西藏的单位绝大多数都是国有的) :
  年 集团购买力(万元)
  1978 34781985 198741990 400011993 62783
  1978年是邓小平时代的开始,15年间,集团购买力增长了18倍,平均每年增长120%。而在同样时间之内,西藏的居民购买力增长4。67倍,平均年增长31%;农村购买力增长2。76倍,平均年增长18。4%。从集团购买力如此之大的增长幅度,可以大概地想见西藏公款消费的规模。十几年来,西藏的市场经济虽然没有创造出多少经济成果,却创造出了相当发达的消费场所。过去的西藏,人们即使有消费欲望也没有消费的去处。在西藏的汉人那时一般都在休假回内地时,把攒了一年多的钱大肆挥霍,倾囊而尽,以平衡在西藏的艰苦和节制。那时中国内地的汉人连进西藏要凭“进藏证”,否则就会被当作“盲流”遣送回内地 ,更别说让他们在西藏搞个体经济、开饭馆、做生意了。直到1980年,中共中央发的31号文件还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自行流入西藏”。阿沛·阿旺晋美1981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县以上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更为严厉:
  近来从区外来了不少无户口人员、私包工队及盲流人员,危害社会治安,损害西藏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民族关系,成为西藏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群众强烈要求把他们遣送回去。最近政法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三清”工作。这项工作是符合西藏人民利益的,我们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我们要下决心把这个工作一抓到底……如果有谁坚持阻拦“三清”工作,不管他是什么人,是多大官,我们要坚决揭露出来,进行严肃处理。
  但是时过不到两年,西藏自治区就在1984年4月以政府布告的形式对外宣布:
  欢迎其他省、市、区的个体劳动者、集体和国营企业来藏设店、建厂,参加物资交流会,举办展销会,从事加工、运输、建筑以及服务性活动,为他们提供方便,保护其合法利益。
  起初进藏的汉人大多来自中国内地最穷的农村,只能做修鞋配钥匙之类的小本生意。随着北京对西藏拨款的不断增加,工程项目大量上马,以及西藏蕴藏的消费欲望膨胀,西藏显露出是一个可以挣到钱的丰厚市场,虽然条件艰苦,生产成本高,但是对于劳动力过剩的中国内地,仍然不失是一个满足发财欲望的去处。进藏挣钱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是四川人,除了施工以外,餐饮业和娱乐业是他们最多涉足的发展领域。今天,西藏的主要城市、各个县城以及交通沿线都有内地汉人的身影。不少西藏城镇的内地汉人在旺季高峰时会达到接近本地人口的数量。如亚东下司马镇,本地人口1147人(城镇人口不到七百),外来人口也达到一千多人。外来人口中有个体工商户八十多家,从业人口320人。一个如此规模的小镇,竟有2家卡拉OK,4家录像室和8家台球室 。西藏人抱怨内地进藏汉人挣走了西藏的钱,通过刚才的讨论可知他们挣的并非是西藏的钱,而是北京从中国内地拿到西藏去的钱。不过问题还有另一面,不管钱从哪来,既然是花在西藏,为什么西藏人自己不挣,却都被内地汉人挣走了呢?照理说西藏人有地利之便,应该比内地汉人有优势,但是在西藏境内,能看见那些正在修路、造桥、盖房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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