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二十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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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二十六辑)-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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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猛,过甚的油脂如洪水般倾泄而出。

    “哈哈……”

    “笑什么?”

    摆弄完电池,柏裴铭一起看回放的素材。

    “笑那个周先生。”

    “不能对他太苛刻,他的水平仅限于此。”

    “你觉得我不宽容?”

    “凡事不能求完美。”

    “世界大同,岂不是人人之梦想。”

    “原始社会,群居群猎,也是大同。”

    “人往高处走,等他们尝到了各中滋味,未必会舍得放下。”

    大概是那两杯酒联络了感情,和柏裴铭、康健渐渐地熟络起来。

    “周先生的

    那只手,真胖。”

    康健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说话一词一顿,像刚刚学会中国话的老外。

    “你不觉得他夹菜时,那胖手可与那道红烧猪蹄鱼目混珠了吗?”

    “雨烟,你太夸张了吧。”

    “你说呢?柏裴铭。”

    柏裴铭歪了歪脑袋:

    “有点,两杯酒下肚,我差点下错了筷子。”

    三人笑作一团。

    周先生的那只胖手,彻底摧垮了陌生的距离。

    终于可以离开山城,可以离开那个如米粉肉一般,吃上几口即油腻腻糊住了五
脏六腑的周先生,把行李一一装在后备箱里,关上车门,隔着车窗频频挥手时,大
家如释重负地大大吐了一口气。

    车子很快驶出市区,道路两边油油的菜地,一片连着一片。久居高楼大厦,看
多了拥挤的街道,繁忙的交通,我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到邻近的郊县,毫无目的地
停留在随意一片田埂边,静静心心地看农夫们耕种,听小鸟们欢唱。陶渊明实在是
会享受人生,这种“采菊东篱下”的日子甚至比神仙天堂更令人留恋。悠悠南山,
青青蓝天,朵朵白云,还理嘈杂的官场商场作甚。

    油菜花盛开,黄黄的一大片,与远方的山影相映,美不胜收。

    “真美”

    柏裴铭感慨地叹了口气。

    “如此美景,还要叹气?”

    我侧脸看了看身边的柏裴铭。

    “面对太过美丽的东西,常常令人不知所措,只留下落泪的冲动,为了避免太
夸张,也就只好叹口气,以表心情。”

    “你喜欢黄色?”

    “我喜欢所有灿烂的颜色,大块大块的,牵动人的情怀。”

    “大色块容易入画,易于表意。”

    康健说话不多,难得开口,总带有提纲挈领的总结性。

    “喜欢张艺谋的片子?”

    “喜欢他对色彩的运用。”

    “那一串串红得撩人的辣椒,艳得夺目的染布。”

    “颜色的冲击力,有时候甚至可以让人忘乎所以。”

    “所以,我喜欢呆在机房里,可以有权力一遍又一遍地独享人间美景。”

    “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偏爱紫色。”

    “有典故?”

    “不知道是什么情结,一度迷恋得近乎痴狂,恨不能把周围的一切全变成紫色,
以悦己目。”

    “紫色有些怪。”

    “有人说,紫色象征浪漫;有人说,象征高贵,也有人认为它代表神秘。”

    “你觉得呢?”

    “我觉得紫色写尽了女人的一生。”

    第一次穿上紫色衣衫,是十二岁那年,全家去上海串亲访友,那一年上海奇热,
大都市司空见惯的狭小空间,把数口人逼迫在几平米的小屋里,呼吸着热辣辣的空
气,近乎苟延残喘。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了高温炉里的青蛙,成天仰着头,张着
嘴,发不出一声叫唤。

    第二天就是生日,那恶毒的日头早就将盼望一年的心情打消到九宵云外。可是
睁眼时,还是看到了妈妈亲手叠好的生日礼物——一件紫色小洋装,领口、袖口镶
着白色的蕾丝花边。

    一连几天,我都不肯脱下身,直到裙背上汗渍点点,在妈妈的怒斥下,方忍痛
脱下。

    从此,紫色成了我的生命色,似乎一生,我都走在紫色的轨迹上,当年爱上李
维平,究其原因也许就是他那件紫色体恤。尽管现在,在我身上已找不到紫色的痕
迹,可看到紫色,总能让我或多或少体味到花祭岁月的滋味,体味到少女烂漫的情
怀。

    人类的许多情感,并非像几何公式那样,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一个小数点都
相差不得。

    聊天可以让人忘记时间,忘记旅途的疲劳,而人类思想的火花也往往在这样只
言片语的碰撞中闪烁着。

    三人一路行,一路聊,不觉已近黄昏。

    日头无奈地斜挂在天空上,恋恋风尘,不舍离去,对人间这份痴情厚意化作杜
鹃啼血,泼墨般洒落天际。天空蒙上了一层浓淡不匀的洋红色,深深浅浅,层层递
进。

    我和柏裴铭不由自主地交换了眼神,沉浸在各自的惊叹和遐想里。

    跌跌撞撞的乡村小路,晃走了诗情,摇走了画意,困得我睁不开眼,脑袋控制
不住地碰在车窗玻璃上。

    “靠在我肩上吧。”

    柏裴铭扶了扶我的脑袋,我身不由己地头一歪,靠在了他的肩上。

    一会儿,我又抬起头来,睡眼阇胧地四处张望,康健早就侧头睡得不知所以。

    “怎么了?”

    “你的肩膀搁痛了我。”

    柏裴铭“扑哧”乐了:

    “贴二斤猪肉”

    “垫一件毛衣即可。”

    我有些调笑,柏裴铭果然从旅行包中找出一件绛红色毛衣,叠得四四方方地放
在肩头。

    我稳稳当当地靠在他肩上,安心地睡着了。

    醒来时,巴仙娜时装公司已来人等候。交接仪式很快完毕,无非是从一辆车换
到了另一辆车,这次是一辆日产“小霸王”,宽敞多了,长胳膊长腿的柏裴铭得以
大大方方地舒展身体。

    来接站的是两位小姐,加一位司机,面目和善,心里顿时放松了许多。

    安顿停当后,我先给公司去了一个电话,谢荣增细细询问了工作进展情况,并
布置了一些新的任务。

    接受谢荣增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讲简直是一种享受,简明、扼要、条目清楚,
俨然是小学语文课归纳段落大意,没有一句废话。况且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
种道理谢荣增早已熟知。

    挂下老板的电话,即与云妮和曲颖联络。

    曲颖还是一副自由散漫的样子,和杜云鹏边吵边好,边好边吵,标准的欢喜冤
家。

    杜云鹏与曲颖是同道中人,曲颖

    写言情小说,杜云鹏写先锋小说,一柔一刚,夫唱妇随。

    杜云鹏刚刚出来闯荡,已小有名头,曲颖被其刚露尖尖角的才气迷惑,走到了
一起。虽不是我想像那样的长发披肩的艺术青年,但第一次见面时,杜云鹏一句话
就让我认可了他。

    当时,杜云鹏得意地对我说:

    “第三次约会,我就把她搞定了。”

    这般不做作,实属同类作风。

    三个月前,杜云鹏租了一套小小的公寓,曲颖搬了过去。

    云妮一开口就说要告诉我两大惊人的消息,并提醒我做好心理准备。

    云妮的消息确实有些让我吃惊。

    “林汉强走了。”

    “出差还是旅游,抑或是探亲?”

    “他出国了。”

    “访问学者还是访问学生?”

    “他出国定居了。”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像《红楼梦》里唱得那样?”

    “雨烟,你能不能对林汉强认真点。”

    云妮的声音里有太多的不满。

    “他授意你谴责我”

    我仍是一脸的满不在乎,认真须由衷而发,既然无法说服自己,又何必欺人,
欺己。

    “临走前,他让我转告你,愿你幸福、美满。”

    “他真的走了……”

    说无动于衷,还是骗不了自己,寂寞的周末,没有人和我在电话里谈天,“归
云居”的老板娘也失去了一个倾心长谈的好伙伴。

    “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

    “为什么不和我联络?”

    “他说三年都没能改变你,他对自己失望之极,选择出国,也是犹豫再三,他
只希望到了新的环境,能尽早忘记你,忘记这三年留给他的痕迹。”

    我无语。能忘记当然是幸运,我也期盼。

    云妮居然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你责怪我?”

    “也没有,可是想到他离去时那副落寞的神情,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我无意让他面对残局,却无法勉强自己的感情。

    天道吝啬,有时赋其角,就必须断其齿,绝不让你喜出忘外。

    我收拾心情,继续和云妮未尽的话题。

    “第二个消息呢?”

    云妮开始支吾……

    “什么,你和张新元在一起?”

    “是的,最近我们走动比较多。”

    “你是说……”

    “是的,雨烟,你觉得怎样?”

    “什么怎么样?”

    “哎呀,你别装糊涂,我的心思你肯定明白的。”

    他们俩走到一起,确实有些意外。张新元世故而老成,还有些油滑,而云妮却
简单得像几岁孩童。

    “你自己开心吗?”

    “他对我很好,很照顾我,你知道,我一直想有个家。”

    云妮的父母一直不是很恩爱,云妮自小到大,听熟了父母的争吵、谩骂,一待
成人,便逃也似地离开了家。

    “你回来后,让新元请你吃饭。”

    “算是将功补过”

    “向你赔情嘛!”

    我无法拒绝云妮的任何请求。

    挂上电话,我心里有一丝怅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难临头,同命夫妻尚
各寻活路,闺中挚友,终是有曲终人散之时。

    只是情人分手,难免彼此怨恨,友人散伙,双方不落痕迹,心照不宣。

    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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