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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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集注-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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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与之大夫 〔5〕。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 
  ‘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6〕”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 
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 
主事而事治 〔7〕,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 
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 〔8〕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 
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 〔9〕。天下诸侯朝〔10〕觐者,不 
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 〔11〕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 
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12〕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 
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 《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 
 自我民听。’此之谓也。〔13〕” 

        〔1〕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故也。 〔2〕万章问而盂子答也。〔8〕万章问也。 

      谆,之淳反。谆谆,详语之貌,  〔4〕行,去声,下同。行之于身谓之行。措诸天下谓之事。 

      言但因舜之行、事,而示以与之之意耳。 〔5〕言下能荐人于上,不能令上必用之。 〔6〕暴: 

      步卜反,下同,显也。舜为天人所受,是因舜之行与、事,而示之以与之之意也。  〔7〕治, 

      去声。  〔8〕相,去声。 〔9〕甫河,在冀州之南。其南即豫州也。 〔10〕朝,音潮。〔11〕 

      讼狱,谓狱不决而讼之也。  〔12〕夫,音扶。〔13〕自,从也。天无形,其视听皆从于民主 

      视听。民之归舜如此,则天与之可知矣。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 
曰:“否,不然也。大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 
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 
之後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大。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 
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 ‘吾君之子也。’讴歌者 
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1〕’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 
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 
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 
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2〕。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3〕。 
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4〕。 
伊尹相汤以王〔5〕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6〕 
颠覆 〔7〕汤之典刑〔8〕,伊尹放之于桐〔9〕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 
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毫 〔11〕。周公之不有天下, 
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 〔12〕。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 
其义一也。〔13〕”〔1〕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中可藏处。朝,音潮。启,禹之子也。 

      杨氏曰:“此语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但云‘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可以见 

      尧、舜、禹之心皆无一毫私意也。” 〔2〕“之相”之相,去声。“相去”之相,如字。尧、 

      舜之子皆不肖,而舜、禹之为相久,此尧、舜之子所以不有天下而舜、禹有天下也。禹之子贤, 

      而益相不久,此启所以有天下而益不有天下也。然此皆非人力所为而自为。非人力所致而自至 

      者。盖以理言之谓之天,自人言之谓之命,其实则一而已。 〔3〕孟子因禹、益之事,历举此 

      下两条以推明之。言仲尼之德虽无愧于舜、禹,而无天子荐之者,故不有天下。  〔4〕继世 

      而有天下者,其先世皆有大功德于民,故必有大怒如桀、纣,则天乃废之。如启及太甲、成王, 

      虽不及益、伊尹、周公之贤圣,但能嗣守先业,则天亦不废之。故益、伊尹、周公虽有舜、禹 

      之德,而亦不有天下。 〔5〕相、王,旨去声。此承上文言伊尹不有天下之事。〔6〕赵氏曰: 

       “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大丁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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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子曰:“古人谓岁为年。汤崩时,外丙方二岁,仲壬方四岁,惟太甲差长,故立之也。”二 

       说未知孰是。 〔7〕颠覆,坏乱也。 〔8〕典刑,常法也。 〔9〕桐,汤墓所在。 〔10〕艾,音 

       乂,治也。《说文》云:“芟草也。”盖斩绝自新之意。〔11〕毫,商所都也。〔12〕此复言 

       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之意。 〔13〕禅,音擅,授也。或禅或继,皆天命也。圣人岂有私意于其间 

      哉?尹氏曰:“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孟子曰:“天与贤,则 

       与贤。天与子,则与子。’知前圣之心者,无如孔子。继孔子者,孟子而已矣。” 

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1〕汤’〔2〕,有诸?”孟子曰:“否, 
不然。伊尹耕于有莘 〔3〕之野,而乐尧、舜之道〔4〕焉。非其义也,非其 
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 
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 〔5〕。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6〕然曰: ‘我何 
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汤三使往 
聘之。既而幡然 〔7〕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 
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 
见之 〔8〕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 
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9〕’思天下之民,匹 
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 
  〔10〕,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11〕。吾未闻枉已而正人者也,况辱己 
以正天下者乎 〔12〕?圣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 
而已矣 〔13〕。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14〕。《伊训》 
  〔15〕曰: ‘天诛造攻自牧官,朕载自毫。’〔16〕” 

        〔1〕要,平声,求也。下同。〔2〕按《史记》:“伊尹欲行道,以致君而无由,乃为有莘氏 

      之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盖战国时有为此说者。 〔3〕莘,国名。〔4〕乐, 

      音洛。“乐尧、舜之道”者,诵其诗,读其书,而欣慕爱乐之也。  〔5〕驷,四匹也。介, 

       与“草芥”之芥同。言其辞受取与,无大无细,一以道义而不苟也。〔6〕嚣,五高反,又户 

      骄反。嚣嚣,无欲自得之貌。  〔7〕幡然,变动之貌。 〔8〕“于吾身亲见之”,言于我之 

       身亲见其道之行,不徒通说向慕之而己也。  〔9〕此亦伊尹之言也。知,谓识其事之所当然。 

      觉,谓悟其理之所以然。觉后知后觉,如呼寐者而使之寤也。言天使者,天理当然,若使之也。 

      程子曰:“‘予,天民之先觉’,谓我乃天生此民中尽有民道而先觉者也。既为无觉之民,岂 

       可不觉其未觉者?及彼之觉,亦非分我所有以予之也,皆彼自有此理,我但能觉之而已。”〔10〕 

      推,吐回反。内,音纳。《书》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曰:‘予弗克俾厥后为尧、舜。’ 

      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则曰 ‘时予之辜’。”孟子之言,盖取诸此。 〔11〕说, 

      音税。是时夏桀无道,暴虐其民,故欲使汤伐夏以救之。徐氏曰, ‘伊尹乐尧、舜之道。尧、 

       舜揖逊,而伊尹说汤以伐夏者,时之不同。义则一也。” 〔12〕辱己甚于枉己,正天下难正人。 

       若伊尹以割烹要汤,辱己甚矣,何以正天下乎? 〔13〕行,去声。远,谓隐遁也。近,谓仕近 

      君也。言圣人之行虽不必同,然其要归在洁其身而已。伊尹岂肯以割烹要汤哉? 〔14〕林氏 

       曰:“以尧、舜之道要汤者,非头以是要之也,道在此而汤之聘自来耳,犹子贡言‘夫子之求 

      之,异乎人之求之’也。”愚谓此语亦执前章所论“父不得而子”之意。 〔15〕《伊训》, 

        《商书》篇名。盂子引以证伐夏救民之事也。 〔16〕今《书》“牧富”作“鸣条”。造、载, 

       皆始也。伊尹言始攻桀无道,由我始其事于毫也。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1〕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2〕,有诸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3〕者为之也。于卫主颜雠由〔4〕。弥子〔5〕 
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 ‘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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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6〕。 
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孔子不悦于鲁、卫 〔7〕。遭宋桓司马 
  〔8〕,将要〔9〕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阨,主司城贞子,为陈 
侯周臣 〔10〕。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 
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11〕” 

        〔1〕主,谓舍于其家,以之为主人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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