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之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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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之幻觉-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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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此都没有过错 
  被一场大雨淋过 
  干透无需一时半刻 
  如若想要解脱 
  分手不必说 
  我懂得保持沈默 
   
  从不奢望结果 
  我只知,你来过 
  …… 
   
  就Ash以往的风格来说,黎正容的填词明显有些发“软”,好在陆重辉早有准备,曲子在当初就写成了具有沈郁色彩的迷幻摇滚,旋律也始终在低音区域徘徊。 
  陆重辉在业界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华丽高音,穿透力极强却自然不尖锐,充沛的激|情里仿佛具有海啸般狂放而热烈的巨大能量。但是此刻,他正在用事实证明,他的低音同样令人赞叹。陆重辉的声音表现力无与伦比,浓重饱满的发声,应和著呼吸的节奏,显得磁性迷人,就好像是一条柔软的真丝颈巾在身体最为敏感的部位轻轻擦过,妥帖细滑的质地轻易带来意乱情迷的真实感受。 
  黎正容觉得自己的心跳快了点,又慢了点,周遭的一切渐渐地模糊了,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个男人缠绵的吟唱,歌词的内容早已无法辨认,那些灵活钻入耳膜的跃动音符主宰了他的全部神经。 
  终於再一次确认,对他来说,陆重辉永远是一颗功效强劲的致幻剂。 
  直到被对方一个前扑压倒在床上,黎正容仍然全身软绵绵的,没什麽力气。 
  “怎麽样?” 
  “很好听,不过我不懂摇滚,说不出好在哪里。” 
  “你不懂摇滚,”陆重辉与他额头相抵,牢牢地锁住他的双眼,“难道你也不懂我?” 
  “……我──不懂。”黎正容的嘴角动了动,干巴巴地挤出三个字。 
  “……”那个瞬间陆重辉如同给一记突如其来的拳头迎面击中,头昏眼花地久久都做不出反应。 
  黎正容也被他突变的脸色吓了一跳,不安地伸手抱住他的腰,“阿辉,你怎麽了?” 
  “啊,没事。”好不容易回神,陆重辉反常地没有接受恋人难得主动的拥抱,翻身倒在一边,用手臂盖住眼睛,突兀地“呵呵”笑了几声,前一刻还分外动听的嗓音里居然揉杂上沙子一般的暗哑粗糙。 
  黎正容的心里同样不好受,他甚至後悔自己为什麽要兴高采烈地答应帮陆重辉写这首歌,魏导演的剧本他完全可以当作一项工作,一丝不苟地完成即可,但这件事情不同,不知不觉中就动了情,把内心的想法都写了出来。结果现在搞得两个人都不开心。 
  他知道陆重辉和他走的根本是两条路,看似距离很近宛若并行,但事实上却是朝著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这一点要走得越远才越鲜明…… 
  无论如何,伤害陆重辉绝对不是黎正容的本意,虽然他自己难过得连喉咙都梗塞了,可还是慢慢地靠过去,将嘴唇轻柔地印上了陆重辉的胸口,那吻像一滴温水穿过黑色的紧身T恤在那人性感的肌肤上晕染开来。 
  陆重辉睁开眼睛,安慰似地揉了揉他的头发,低声问:“这首歌叫什麽名字?” 
  “名字?”黎正容显得很茫然,“叫《无题》不行吗?” 
  “会不会太老套了一点啊?” 
  黎正容埋头认真地思索了半天,然後试探性地说出:“《爱之幻觉》,好吗?” 
  “爱之幻觉……”陆重辉喃喃地重复了一遍,随即再次沈默下来,面上有难掩的疲惫。 
  黎正容以为他不喜欢,急忙张口结舌地弥补:“不好对不对?那麽改成其他的没关系,叫什麽都无所谓……” 
  “不用了,这个就很合适。”陆重辉勉强对他笑笑。 
  看著黎正容那张依旧温和如昔的面容,陆重辉却想要抓住他的领口大声咆哮:“难道你就不能对我、对我们多一些信心吗?” 
  然而这样带著乞求意味的话他说不出口,挣扎了许久最终也只是将视线调转,面对天花板总好过面对那个让自己万分无力的人。 
  他猜不透,整日抱著随时失去的准备,黎正容是怎样一种心情,他只感到自己就快要无法忍受了。 
  陆重辉无声地叹息著,他从来不知道爱情原来是一个让人如此绝望的东西。 

 *** 
  陆重辉知道黎正容对自己很好,正如Bryan曾经说过的那样,他在两个人的共同生活中付出了很多──然而总觉得还是不够,那个人似乎从始至终就只能给他那麽多,再多一点点都没有了。 
  陆重辉不太懂得真正的恋爱应该是什麽样子的,但在他的观念里,相爱绝对是意味著彻底的相互交付。像他现在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对黎正容交待自己一天的行程,保险的受益人去偷偷改成了对方的名字,就连妈妈送的那枚无比珍贵的“天外飞石”也一并给了出去……他自认把可以想到一切全部做到了,可恋人仍然是温温吞吞地原地踏步,怎麽都不肯与他携手向前。 
  同居到今天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彼此相处的亲密度和融洽感却始终没有多少改善。 
  这种陌生的一头热的情绪让习惯於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陆重辉日渐失望,他悲哀地发现自己面对黎正容时越来越无力,终日沈浸於放不掉也抓不住的糟糕感觉中莫名的烦躁。 
  悠长的一觉醒来,工作室里早已没有其他人了。陆重辉晒著秋日的暖阳懒洋洋地舒展了半天,才摇摇晃晃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口中哼著不知名的曲调踱到门口。 
  “这公司还真是萧条啊……”他左右望望空荡荡的走廊,故作感叹地唏嘘了一番。 
  脚下的步子刚刚迈出就立刻停住了,他站在原地出神地倾听了一会儿,然後缓缓转身看向走廊尽头那间废弃许久的琴室。迟疑了大概一秒锺,他开始向那个方向快速移动。 
  从虚掩的门缝中飘出来的琴声是如此迷人,让他的心随著不断趋近的脚步愈发兴奋起来,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单纯被美好的音符牵住心神,像一根纤细而有韧性的丝线将你拖住进而拉近,那是不可抗拒的、灵魂都感应得到的吸引。 
  用脚尖轻轻顶开房门,陆重辉闪了进去,动作是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小心翼翼。的确,他是真心不想惊扰那飘忽神奇的旋律,如果可以,他希望它一直不要停,永远保住此时此刻被深深打动的虔诚心情。 
  在对上三角钢琴前随意演奏的那个背影的瞬间,陆重辉的心重重一抖,他简直以为自己看到了黎正容──一米色的HUGO BOSS裤子,柔软得仿佛快要飘起来的衬衫下摆,短而整齐的发丝,还有即便是坐姿也依然修长挺拔的身形……陆重辉的手心不由自主地握紧,突然有些紧张。 
  正在这时,琴声悄然而止,男人回过头来,五官在夕阳的逆光里显得不甚清晰,只能隐约分辨出一个俊秀的轮廓。 
  “我在猜你到底什麽时候会进来。” 
  声音很好听,但很陌生。陆重辉把身体放松下来,为自己前一刻的恍惚而觉得好笑,唇边下意识地勾出一道不羁的弧度。 
  走过去大大方方地在那人身边坐下,他顺手摸出一根烟点燃,问道:“你怎麽知道我不是调头走开?” 
  “直觉。”对方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接著就上前从他指间抽走了那根还来不及吸的香烟,“不好意思,我对烟味敏感。” 
  陆重辉的眼神跳了一下,不甚确定地:“你是周、周……” 
  “周天复。我们在公司里擦肩而过了无数次,你上次受伤我还在你的石膏脚上签了名。”那人毫无介意地接上去,向他递出右手。 
  一万年前的事情陆重辉早就不记得了,拒绝了过分正式的握手只是象征性地跟他碰了碰拳头。 
  周天复是近几年国内一线的流行歌手。对於这种全民偶像、大众情人,陆重辉倒并不像其他人猜测的那样态度轻蔑,事实上他只是骄傲但不清高,毕竟每个人的理想不同,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来为另类音乐做终身奉献。 
  在有限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保持自我风格不完全受市场驱使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而据助理菲力曾经提供的八卦来说,周天复在这方面似乎是个相当执著的艺人。 
  “这里很久没有人来过了。”陆重辉四处打量了一圈,房间里除了角落堆放的各种报废器材之外就只有厚厚的灰尘了。 
  “这琴不错,不该受到冷漠的对待。”周天复摸了摸盖子上突出的银色标签,脸上带著淡然而真挚的怜惜,“击弦机部分被虫蛀过,因此有几个音不怎麽精准,但还不至於到达丢弃的程度。” 
  陆重辉瞥了瞥他明显是常年摆弄乐器的修长手指,忽然间有点心血来潮。 
  将双手在黑白琴键上就位,浅浅地吐了一口气,随即弹出了那段尤在耳边的旋律。以他的水准而言,只听一次就记住谱子绝非难事,只是这麽久没碰过钢琴,指法难免生疏,有某些音符的衔接不太流畅,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 
  一段终了,陆重辉搓搓略显僵硬的指尖,转头对上正炯炯注视他的周天复,“没什麽大的错误吧?” 
  “没,很准确,看得出你是高手。” 
  陆重辉挑挑眉毛,不置可否。 
  周天复接著说道:“Ash的每张专辑我都有买,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 
  “哦?”陆重辉神情戏谑地看了看他,“你下句话该不会是向我要签名吧?” 
  “本来是这麽打算的,被你一说出来就不好再要了。”周天复也开起玩笑。 
  “最喜欢哪一首?” 
  “《涅磐》。” 
  “……”陆重辉有些惊讶,《涅磐》是Ash向Grunge Rock的代表乐队Nirvana致敬的作品,因为不想被传媒以此作为卖点胡乱报道,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说起过这件事,但在陆重辉心中,这首歌的地位一直是十分微妙的。 
  “陆重辉,”周天复犹疑著开口,“嗯,我可不可以叫你阿辉?” 
  陆重辉稍稍怔了一下,“当然,大家都这麽叫我。” 
  “……其实我一直想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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