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变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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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变奏曲-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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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碗热气腾腾的素面。 

  宝芝斋的精制生面条,马记汤馆的招牌24种野生菌高汤,快活林的罗汉十八鲜,白玉寺的蜜汁素火腿、豆干,景德镇官窑的青釉海碗。 

  一个电话,30分钟才成的这一碗,放在一起倒真是绝配,爽口不腻,鲜味十足,我不禁胃口大开。 

  “承扬,如果以后江氏倒了,我们就开家江记面馆,保证生意兴隆。” 

  承扬笑着递上湿巾为我拭嘴:“叫江记面馆倒也对,只是,这么折腾的吃法,却是天翔的创意。” 

  汗,也像是江二少的一贯作风,下足功夫,费尽心机,只为了一碗面。 

  但这面也的确美味,吃了个精光,连最后一口汤也不舍得放过。 

  承扬盯着面却不急着吃,看了一分钟,忽然轻笑出声:“天翔七凑八和,倒是弄出碗极品。只是爱情不比这面,想要小龙女的清新脱俗,又想要沙朗·斯通的妖冶性感;想要双儿的温柔贤惠,又想要希拉里的精明干练。也不知这回是怎样的人物能让天翔沉迷。” 

  我端着空碗的手一颤,低头看了看自己,既不清新脱俗也不妖冶性感,顶多是清秀俊帅;既不温柔贤惠也不精明干练,顶多工作上还算努力。 

  也不知这江二公子是看上了我哪里。 

  承扬端着空碗出去了,看着他消失门背后的背影,那个和他有一点点相像的背影不其然地闯入我的脑中,罪恶感又升了上来。 

  算了,看他可怜。 

  我终于禁不住内心的谴责,换了衣服,出门。 

   

  等我赶到凯悦的门口,已经近两点了。 

  到了门口却又开始犹豫,进去了,不免显得自己放他不下,实在掉面子,不进去,自己的良心又过不去,这次总是我不对。 

  徘徊了良久,连门僮都把手搭在门把上不知该怎么办,最后,一咬牙,我还是进了,在脚跨进大门的那一刹那,心中却还在祈祷: 

  江二少等不到人,自然会回去,他又不傻。 

  可江二少生生这回却是傻的。 

  “还好来了,我还以为……”一脸的焦虑,眉头都皱成个川字,话说到一半,又吞了回去,换上了一贯的玩世不恭。 

  “我怎么忘了,我们的小美人可是带刺的,就算是车子撞上,也只有他们的保险杠折了的道理。” 

  我急急赶来,本就喘了,他一句话,没把我气得头上冒烟,狠狠瞪他一眼,转身就要回去,却还是被他拉住。 

  “既然来了,就别急着走了。陪我吃饭。” 

  “早就吃过了。”我冷冷地回他。 

  “那就看我吃。” 

  “你……”我正想骂他几句,他却对我挤眉弄眼,我朝四周一看,我们早就成了饭店里侍应和客人的余兴节目。 

  实在不甘,也还是随他去座位坐下。 

  江天翔为我叫了杯果汁,自己点了简餐,竟真让我坐在对面看他吃。 

  “约我时就存着耍我的心吧。”江二少手起刀落,方方正正一小块鱼排沾了酱汁送入口中,看得我惊心动魄。 

  总不能回他一笑:“就是逗你玩。”真怕这刀下一秒就切我,虽说不是吹毛断发,可切个人肉还是没问题的。 

  江二少的修养一向不错,可也从没被人耍过吧。 

  我嗫嚅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到头来自己受不住良心的谴责所以又来了。”又一刀下去。 

  难道让我说是被你笑话。 

  “或者是小美人心疼我了。”鱼排被全部消灭,江二少放下餐刀,再抬起头,又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终于明白自己是被耍了,我一拍桌子,也顾不得仪态, 

  “我管你去死。” 

  周围的客人又重新把目光聚焦在我们的身上,我重来没那么尴尬过,都是因为他。 

  我看着自己面前的果汁,照常规,我现在是应该把它泼它脸上的,可这么做也未免太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不舍的放弃这个念头。 

  我还是只能狠狠瞪他一眼,起身离去。 

   

  第十八章 小王子的难耐一餐 

  原来,有时候,败类的身后也是有类似于怨灵之类保护的。 

  我只不过用他的几则绯闻换口饭吃,踢他两脚泄泄私愤,最后,又放他两个小时的鸽子,可我最后还不是去了。 

  但上帝终究待我苛责,报应还没等过半个月就来了。 

  当真是好人不长命,败类活千年。 

   

  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我依旧是为了大众茶余饭后的一点谈资满世界跑。 

  上午才在城郊采访完一个剧组,下午又要赶到市中心的酒店参加小天王新专辑的发布会。 

  这年头,天王天后满世界飞,小天王小天后那更是逮个明星就贴上的标签。 

  依照惯例,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半个小时,主角才姗姗来迟,理由也是一如既往的飞机误点。 

  大概,全世界遇上飞机误点几率最高的就是娱乐圈的明星了,其中,这又和他们的名气地位成反比,人家大哥一姐级别的,倒是知道尊重记者,反而那些刚拍了一部戏,才小有名气的,迟到半个小时是家常便饭。 

  整个记者会无序且无趣,开了一个小时,真正谈他音乐的也就十分钟,当中的问题和回答也谈不上是新闻,横竖就是这几个,上个礼拜的首发会就已经听他讲过一回。反而是新鲜出炉的绯闻更惹人关注,记得上个礼拜还是张周恋,这个礼拜就变成了蔡周恋。 

  好在,此行也不算完全没有收获,这家酒店中餐厅的中式点心是母亲的最爱,打包了三盒,也算是不枉此行了。 

   

  回到家,进入主宅,把点心交给了守在门口的佣人,走了三步,才看见陈嫂迎了出来。两颊泛着红晕。 

  “原来是二少爷回来了,正巧家中来了客人。”想必这贵客就是令陈嫂面含春色的原因了吧,真是不简单。 

  当初,大哥大姐小风有多少的追求者,也算人中翘楚,出师未捷身先死,就是因为过不了陈嫂这一关,连主宅的大门都进不了,可见陈嫂的辣手摧花。 

  不知是哪方的情圣,,功力如此之大,我倒真要去看看。 

   

  “程姨的美白偏方真是有效,回去我也让我的秘书向程姨讨教几招扮靓绝招,到时,程姨可别藏私不肯说。”有些熟悉的男声从内厅传了出来,却一时想不起是谁。 

  “喔…………呵呵呵呵。”什么时候听见过妈笑得这么青春活力。 

  我走进内厅,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你的秘书?不仅要脑大,胸更要大,比港姐选秀还挑剔,却能面不改色说出如此谄媚的话,除了江家的情圣,不作第二人想。 

  “咦,小雨,什么时候回来的。”妈花枝乱颤,等得意够了,才顺着大姐的目光注意到当了三分钟壁花的我。 

  还好爸不在,要不然我们家一年的山西陈醋也省了。 

  “天翔,这是小雨,你还没见过吧,就是小风一直在英国读书的二哥,才回来半年。” 

  背对着我坐着的那人终于也知道了这幢楼里别人的存在,从容起身,优雅地转了过来,伸出右手: 

  “初次见面,江天翔,幸会。”眼眸却在对上我的一刹那闪烁着,随即露出精光,让我觉得自己是自动上钩的鱼儿。 

  在妈的期许目光下,我不情不愿地递上自己的手。 

  还好,AIDS是不会通过碰触传染的。 

  我不齿得鄙视他,一匹色狼,即使是匹有绅士风度的色狼,本质他还是匹色狼。 

  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今天真是霉运。 

  江天翔却不以为意,和善地笑着握住我的手,不放开了。食指的指甲轻轻地刮着我的手心。 

  “小雨,烟花三月雨濛濛,好美的名字,和人一样。” 

  我满头黑线,更加不愿意了,暗暗地使劲挣脱,岂料这花花公子倒不是外强中干,任我背地里掐他,连眉头也不皱一下,好像根本没有痛觉。 

  “程姨,其他的你不用介绍了,我有幸和小雨倒是有几面之缘。” 

  我的心猛地一跳,忘了挣扎,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江天翔主动放开了我的手,我更不敢掉以轻心,全身进入十二级备战状态。 

  “哦,那倒是有缘,怎么认识的。”妈果然接着江天翔的话问了下去。 

  江天翔没说话,抿着嘴,嘴角的笑刺眼而可恶,揽上了我的肩。 

  我已经紧张得没了力气和他计较,也就当做回好人,借他的爪子放放。 

  “败类,骗别人家的女孩已经够可耻的了。我们小雨老实,你敢欺负他,抢他的女朋友试试。”至少还有人和我一样,雪亮着眼睛,看见他衣冠下的真面目。 

  “大姐冤枉,以前我只是想多几个选择,我找到自己的真爱,自然是不会再胡来。你看,这两个月,我可是洁身自好的紧。”江天翔竖起三根手指向天赌誓。 

  我呸,如果江天翔吃素,绝对不会是因为他一心禅佛,只会是因为他新交了个素食主义的女朋友或是因为报应近来肠胃不好。 

  “好了好了,”小风终于舍得从沙发上站起来,把我从江败类的魔掌下解救出来,“小雨的脸也白了。”呜~~~~~~~~~~~还是小风好。 

   

  我收回上面的这句话,原来,引狼入室的就是小风。 

  程家和江家在生意上一向有来往,却也没深交,小风和江天翔因为同时追求一个模特而结识,可谓不打不相识,这两人的体育精神倒也不错,非但没有因为同行业竞争而交恶,反而臭味相投, 

  小风,作为二哥,决不会因为你是我弟就包庇你,就是臭味相投。 

  “这么热闹?小雨回来了,陈嫂,开饭吧。”爸和大哥从楼上下来,暂时打断我对江败类的必杀目光。 

  “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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