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 作者:郭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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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作者:郭蝎-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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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社记者不知从哪里得到杜林挑战学术委员会的消息,到学校来采访。他首先找到刘兴桐,让刘兴桐一口拒绝。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他明知闹大的结果对杜林有好处,对学校没有什么好影响。他自己也不愿意充当保守势力的靶子,这个问题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杜林说得有道理,他在心里承认,轮到自己,也会这样想。说与不说,另当别论。但事到杜林身上,就不同了。话是人说的,来去囫囵,就看现实需要了,圆的扁的,功利就是立场,利益比真理更真理。他坚决在舆论层面上淡化此事,绝不能让杜林趁机出名。他对记者明确说:不能见报,因为这是高教改革过程的问题,目前不宜公开讨论,以免引起思想混乱。
  记者去采访杜林,杜林如实说了,还发表了更出格的意见。白家胜教授听说记者采访,主动毛遂自荐,答记者问,也把评聘体制狠狠地批判了一阵。
  学校向报社打了招呼,所谓“杜林事件”胎死腹中。几年之后,在别的城市别的大学别的报纸上,有文章展开了这方面的讨论。杜林已不再关心此事了。他在1998年当上了副教授,发誓从此不再参评教授,乐得逍遥吧!
  他站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风吹起他的长衫下摆,颇有一副毛泽东当年独立寒秋的意味。
  中文系外国文学教师,去年硕士毕业的骆见秋见杜林站在那儿,便一路小跑过来:“杜教授!”
  “是杜副教授,注意表述准确!”杜林笑说。
  “是,是杜副教授。”
  杜林不急于和他说话,倒欣赏起他满头金发来。
  这骆见秋,今年26岁,去年硕士毕业求职到中文系,因为染着一头金发,在试讲后差点没被录用。他讲课不错,大胆,不落俗套,更可贵的是,还能阅读英文原版书,这点令中文系的听课教师们很满意,样样都好,可就是一头金毛。大家在最后表决时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经过一番争论之后,大家把目光投向始终没有发言的杜林。杜林心想,都是些无稽之谈,一头金毛又与他的水平高下何干?他本不想说,眼见这位骆见秋先生就要录用无望,大家又把眼光投向自己,他便轻淡地说:“毛色和本领有关系吗?染发和思想有关系吗?我这身行头如果中文系不能相容,我只好另谋出路。”他站起来,做出走人的姿态,他冷冷的不留余地的言辞,引得大家一阵笑声。系主任冯文炳便宣告录用骆见秋。
  骆见秋见杜林关注自己的头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杜教授,哦,杜副教授,杜老师吧!我是少白头,不染不行呀。”
  “我知道,我也是,头上有癞痢疤,只好长发遮丑,哈哈!”他俩一起大笑。
  “有什么好事禀告?”杜林问。
  “听说学校与外校联合办博士班,我想去参加,弄个博士怎样?想听听您的意见。”
  “什么博士班?外国文学的吗?”杜林很诧异。他倒是听说过要办一个经济管理方面的博士班。
  “是经管的。”
  “那你凑什么热闹?”
二十
  “容易拿学位啊,反正是博士就行。”骆见秋难抑兴奋之情,“外语我是没有问题,其他经管课程突击一下就行,反正也毋需考试。”
  “我说你这外国文学老师,去读经管博士,又不是想改行,光想捞个学位,这是什么逻辑?真是世风日下。”杜林觉得简直不可思议,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
  骆见秋并不理会杜林的激愤:“好多外系的老师都想报呢,这是个机会,又不费什么事,手到擒来,多好!”骆见秋来向杜林咨询,他是想杜林一定会在经管博士班上课,人文课非他莫属。他也想听听他的意见。杜林是他最敬重的老师之一。
  “这是你的事,小骆啊,这样的学位对你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我现在是助教,正常的话,15年以后才能上教授,那时我41岁。如果去搏个学位,最多三五年就上去了,节约时间,开发生命呀!杜副教授。”骆见秋算计得很现实,令杜林刮目相看。
  简直是精神沦丧,骆见秋说得不错,都对,你无法去反驳他,也没有去反驳的必要。可是这是念大学的初衷吗?简直是名利场,大市场。
  骆见秋在杜林眼中,是个很有前途的教师,他要读博,何不去认认真真地找一位好老师,去读读至少也与人文有关的专业,而不是什么经管,经管与外国文学有什么关系?
  办什么博士班?又有好戏看了。杜林拭目以待。金毛骆见秋见杜林持反对态度,也就不想在此问题上再讨论下去。他有他自己的主张。“我请你喝酒吧!”
  “有什么理由?”
  “没什么理由,感谢你给我意见。但是,我不一定采纳,但依然感谢你,这与请你喝酒无关,就是这样。”骆见秋很干净利落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杜林并不反感,骆见秋这代人,面临的竞争太大了,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思维和取舍,无可厚非。只是千万别活得太功利,这很可怕。
  “我请你吧!”
  “什么理由?”
  “我比你钱多,工资多你两倍,又没有老婆、孩子和狗,就这样。”
  一个金毛,一个长衫,中文系的两个另类,肩并肩走出正中大学的校门,一路上引来相识的或不相识的同学们的窃笑和注目。
  10年间,李可凡无数次地想起那个夜晚。想不通相濡以沫地走过几年的夫妻,怎么因为一个半夜的电话,就反目成仇,就吵得你死我活,像仇敌似的。最后在无言的厮打中,把几年来的无限温存毁得无限狰狞,成为一片烧焦的废墟。那是一片人类无法选择生存的废墟。就这样,自己几乎是独自一人背着女儿,在废墟上行走了十年。现在,眼看女儿也要走了,而这个女儿,一经放飞,也许就再也无法找回来。她不敢去想没有女儿在身边的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即使她与女儿实际上已经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了。
  “妈,走吧!”耳朵里有女儿同样温软的声音,她潮湿同时散发着魅人气味的嘴唇紧贴着她的耳朵。
  李可凡自觉失态,顺手拎起沙发上的黑色提包。提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里面的东西“哗啦”一声全掉在地板上。一张印有彩色照片的剪报飘了出来,李可凡连忙扑过去,把那剪报抓住,边收拾提包,便把那剪报往怀里揣。
  李凡并不在意,她拾起一支唇膏,诧异地问:“妈,你也用这个?”李可凡一把抢过来,扔进提包,岔开话题:“走吧!时间不早了。”
  “妈,你涂了唇膏会好看一些,护护唇也好嘛,回头我给你挑一些。无色透明的。”
  李可凡并不回应女儿的热情。她有些凄然几分嫉妒地欣赏着女儿那张晴天朗月般的脸, 这张脸轮廓很小,是那种很标准的脸型,小小的瓜子脸,下巴尖得很圆润,很性感,眼睛很长,笑起来是弯的,像一湾深水,又像一弯晓月。眉毛像画笔随意一撇。浓淡相宜并在眉梢处有几分留白,令人遐思。自己年轻时也是这样,可那是一种另外的美丽,一种努力遮蔽住娇嫩的美丽。
  一切好像还在昨天,一切好像又远在天涯,消失得那么快。女儿从母亲的眼神里看出了什么,她知道母亲在欣赏女儿的同时,在怜悯她自己。她也就40岁,可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老人。自从和刘兴桐事实上分居之后,她就不再经心收拾自己。她衣着越来越随便,几乎不买化妆品。她的润手霜还是女儿用了一半送给她的。
  李凡有一点不明白,母亲是英语系的讲师,懂两门外语,可是她几乎对外面的世界,对那些操着她熟悉语言的国度里所发生的事,没有任何兴趣。她一定不是一个好的英语教师,否则,她怎么一点现代气息都没有。除了教书,她几乎什么兴趣爱好都没有,一点儿也不浪漫。在女儿看来,她实在愧对这个专业。有一天,她对李可凡说:“妈,我怎么觉得你应该去教古代汉语。”
二十一
  “这是什么话?”母亲很认真地回应她,“为什么?”
  “不为什么。”女儿说,她欲言又止。
  李可凡终于悟出女儿的心思:“你是觉得妈太老土,太刻板,太落伍,是吗?”她笑着说,但笑得很勉强,“你是这样认为?你妈真的这样?”
  “差不多吧!”女儿忽然涎着脸,搂住她的脖子,“妈,不是啦!你是不是比我漂亮?”
  “为什么这样说?”李可凡有些伤感,“你是我生的,当然有我的优点,你自己说呢?”
  “有时觉得是,有时觉得不是,我也说不好。”李凡很认真,“这样说吧,你开心的时候很漂亮,不开心的时候有点难看。我呢,永远不开心,也就永远难看,不漂亮。”女儿心情很好,她说得俏皮,也不想让母亲不高兴。倒是女儿一番话,让李可凡思忖了许久。
  她们终于下楼。已是9点1刻。李可凡有些焦急,她催女儿快些。
  李凡却一点儿不急:“10点才开讲呢,时间足够。”
  “你足够时间,我可要迟到了。”李可凡忍不住嗔怪。
  白云山上的歌会9时就已经开始。逢二、四、六、日,每周四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在那里唱,有指挥,有伴奏,也有伴舞的。全都是自告奋勇,毛遂自荐。
  母亲最近迷上了白云山的歌唱,这令李凡大惑不解。那天,是一个周日,李凡陪母亲上白云山,山腰的平台上、树荫下、岩石上,到处都是人,聚在那儿唱歌。她们早上9时上山,见到唱歌,下午5时回来,那儿还在唱歌,足足有几百人,老老少少,兴趣盎然,唱的都是老歌。妈妈从不唱歌,可那天她让李凡先回学校去,她自己留在那儿,说是晚上反正没事,就多待一会儿听听唱老歌也挺好的。
  那天,李可凡是最后一个离开白云山的。她一个人坐在平台树荫下的台阶上,坐了很久,直到有一个人走到她身边,邀她一起下山,她认出这个人就是从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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