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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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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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不是那一味假客气的人,闻言也就点了点头:“实在不行就过一阵子,孩子大了再说。你要是想,随时都能回去看看。”

“谢谢你,不怕我借机跑了。”舒兰苦笑。

任天淡淡地:“我不说,倒有可能,我让你回家,你反而不会跑……我说的对吗?”

舒兰心头一喜,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咦,你居然这么了解我?我以为你只知道欣赏自己呢。”

“睡觉!给小东西折腾得不人不鬼。”任天抒情完毕,重新关注起最实际的问题。终于能躺下好好睡一觉,惬意地闭上眼睛,一会儿就进入状态。朦胧中有人替他盖被子,他知道是舒兰,立时甜到心里,踏实到骨子里。还是老婆好,老婆贴心,后来的无论如何也没第一个好。怎么就有人喜新厌旧呢?真是不能理解,那些人的心都不是肉长的……好了,不想这种深奥问题,睡觉!

“夫君呀,其实我还是挺想家的。”舒兰轻柔的发梢触到他的下巴,在他耳边轻声:“等到立冬,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任天吓醒了,仿佛遇到了世上最没道理的事,不过遇到舒兰,本身就是最大的理性颠覆:“你……你刚才还说……你为什么现在又要……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决定啦,回家!”舒兰兴奋地绽放笑容:“不改啦!”

任天虚脱,只一味应承:“好,好。”总算领教什么是想一出是一出了,敢情这娘们以前没找着状态,有所保留,这次真叫个超水平发挥!

第 18 章

三个月后,天气转凉,山上下了一场小雪,单薄的雪花随处飘落,舒兰就在这一天启程。

小屋内,周存道有些不情愿:“你干嘛的?”

任天抱着嚎哭不止的孩子,来来去去地哄着:“我得带娃儿!”

“我宁愿带娃儿。”周存道面露痛苦之色,示意外边:“你老婆你不知道?比十个好哭的娃儿还难伺候。难伺候倒不要紧,关键是她经常犯浑,万一关键时候脑子不转,又乱叫一嗓子,我还不得与她共赴黄泉?那是你老婆,我陪她一起死算什么?”

任天死不松口,做癞皮狗状:“把孩子丢下我不放心,把她交给你我却很放心。兄弟,哥哥可没求过你呀,你说我开一次口容易么?多大的事啊,送个女人回娘家,你能搞不定?就真的驳我的面子?”

周存道哭笑不得,挥手:“别来哥哥兄弟这套,朋友妻不可欺,你就不怕个万一?”

“怕谁也不能怕你呀。”任天脸上写着把握十足。

周存道注视他:“如果不是我,是她呢?”

“她不会跑。”任天亲亲儿子,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周存道收拾行装,舒兰趁他回去的空儿,进来暖手:“周存道一个人,路上罩得住么?”

“他一个顶十个,放心,赵子龙加吴用呢。”任天看着她,微微一笑,她今儿披上了件雪白狐裘,是嫁妆之一,头也精心梳理过,海棠式的发髻一丝不乱,上头的金钗发着黄晕的光。她完全恢复了,毫无疑问,比从前更迷人,稚色褪尽,唯有沉淀的韵味,像一杯甜味的醇酒。她是个小妇人了。

火炉把淡红的光映照在她光洁的面孔上,随着她不停地搓手,光忽明忽暗,摇曳不止。忽然蹦出一颗火星,“吡啪”一声,立刻消失不见。她吓了一跳,捂着胸口直起身子,冲任天吐舌头。任天嗤笑,像在说胆小鬼。她撅起小嘴,学他的样儿耸了耸肩,做鬼脸。

宝宝的嚎哭打断了无声的温情,他笑,她也笑。心有灵犀,不用开口,彼此的意思就一清二楚。

“叫任舒仰吧。”任天道:“你走之前,把名字定下。舒仰,永远仰着活,永远不折。”

舒兰歪着头,明知故问:“那舒是什么意思?”

任天知道她的小算盘,故意不说:“舒服着仰着啊,硬邦邦地抬头,未免太累。”

“坏蛋。”他不说,舒兰也不说,这个谢谢于是埋在心里:“小名儿就叫小天,不许反对!”

门外响起周存道的咳嗽声,只咳了一下,不过意思很明显。任天冷哼:“嫉妒什么呀?老子和老婆说悄悄话也要管,兰,别理他,咱们说咱们的。”

“让我抱抱小天。”舒兰忽然不舍,从任天手里接过孩子,贴着脸爱怜了一会儿,喃喃:“等着妈妈,妈妈很快就回来,很快很快……”

半个时辰后,舒兰拿着包裹出来,眼泡肿着,生离死别一般。

“准备完毕?”周存道在女人面前永远的面无表情,一句平淡的话都像是讽刺。

还未从分别的伤感中缓过来,舒兰听了这不冷不热的一贯语调,却已经开始给这次行程做出评价——无聊。任天的兄弟怎么会是这么无聊的人?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没风度没内涵,成天板着张勉强英俊的脸。任天虽然毛病多,可人家活生生的,会气你,同样也会哄你高兴。不像存道君,跟他说话都特没劲,谁要是跟他过日子,还不憋疯了?讨厌,讨厌的男人!舒兰最讨厌一本正经毫无人情味的男人,比禽兽男、猥琐男、劈腿男以及一切令人恶心的男人更恶心。

肋生双翅就好了,最好一闭眼,“砰”地一声,烟雾环绕,然后一看,到地方啦!

舒兰停止幻想,因为现实是残酷的,想得越多伤得越深,长长的叹息,为了这次可以想见的旅途,递出包袱,嘟囔一声:“可以走啦。”

周存道点头,迈开大步,开始二人行。

“哎哎!”舒兰以为他高度近视,对回头的他晃了晃手中的包袱:“你急什么,我都不急。”

周存道扭过来的头又扭回去,那只是一包衣服,小孩子都能拿得动,他才不想做这种多余的事:“你的包袱很轻。请快一点,争取天黑前下山,现在天黑得越来越早。”

应该没有比眼前还丢脸的时刻,舒兰的手继续伸着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倒没觉得伤自尊,因为迷惑更多。男人不都是任天那样的吗?男人怎么会让女人提着东西,自己空手?男人不会对女人这么冷淡,女人无理的小要求,他们不是一般都不会介意?任天就是这样的啊,她手上的东西,从来都是他提,她的种种要求,他总是教训一顿之后,总是让她满足。周存道不是男人?他为什么和任天不一样?

只是一只包袱,轻得很,可也让离家不久的舒兰觉出任天的无限的好。

“咱们歇一歇吧,我走不动了。”舒兰一瘸一拐地对付着坑坑洼洼的山路,这才走了一小半,精美的小绣鞋早已满是泥巴,头发散了,脸上也一层灰土:“脚快断了……我要死了。”

周存道被迫停下,他不能自己回娘家啊:“你已经说了一路,可据我所知你还好好地活着。”

舒兰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兀自找一块石头,上面有些浮土,不过顾不得了,一屁股坐了上去,并且发誓没一个时辰不起来:“我死了你也没法跟任天交代!”

狠话对周存道不起作用:“任天把你交给我,自然不会让你死,不过你确定自己会死?把你送回去还来得及。”

舒兰望天,心说我不是会死,是会疯。

“拖拖拉拉,耽误行程,只会给自己找麻烦。”周存道拿出干粮,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馒头扔给他。舒兰猝不及防,伸手去接,可惜没有经验,准头差了点,眼看着雪白的馒头掉进稀泥里,习惯性地撅嘴:“你不会过来给我呀?”

周存道真是懒得说,那你不会过来?凭啥什么事都是别人服务你?你以为鄙人是任天呐?他有被你折磨的义务,鄙人可没有。看她一眼,意思是要吃自己拿,饭来张口的好事想都不要想。

“不吃了!”舒兰恶声恶气:“饿死算了。”

“那就走吧。”周存道起身,全方位的漠然。

不是谁都对你有责任,更别说义务,不是谁都对你好,费劲心思揣摩你的用意,也不是谁都对你的种种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就珍惜吧,相信世上绝无仅有,别人统统比不上。珍惜是相互的,虽然付出与收获有时不成正比,但是付出才有回报,是定律。

舒兰踏着泥,忍着饥,走在要命的山路上,一脚深一脚浅,随时提防摔个大跟头。到处是烂草和枯叶,有些地方,还残留薄薄的雪。鞋已半湿,脚面上凉凉的,别提多难受。这破山,连个马也不能骑,放眼望去全是树木和大石。回个家怎么这么难呢?舒兰体会着崩溃的感觉,郑重地决定,等回去了一定要对任天好,安心地对他好,再也不挪地方。

下山,上了大路,人烟稀少,早过了赶集的时候。夕阳展现美丽身姿,天边残阳如血,残忍而美丽。舒兰的小脸被映得通红,见了这片晚霞,一时忘了一路的艰辛,犹自惊叹不已:“蓝色,红色,金黄,紫色。”指着天幕,唇边荡漾的笑容堪比这些美丽的颜色:“真美,你看,真美啊。”

周存道淡淡地看了一眼,毫无悬念地道:“赶路吧。”

这个人除了赶路就不会干点别的?舒兰简直厌恶他。谁喜欢赶路?他真是喜欢赶路吗?还不是想尽快结束苦役,早早地回到黑龙山。他讨厌她,从来都讨厌,这一次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地护送她,对她的厌恶又加深一层,才会对她这么过分。哼!人和人就是没法比,此人酷爱一本正经,却半点也比不上任天,还好意思摆架子?

月儿弯弯,不一会儿就升上夜空,残阳的美丽被徐徐的晚风吹走了。舒兰还没在夜里赶过路呢,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沾着寒气的空气钻进鼻子,有股冰雪的味道,不免心生恐惧:“不会有狼吧?”

“不经常有。”周存道不敢像白天那样一人当先,晚上终究不是安全的时段,与她并肩而行。

舒兰花容失色:“那就是有咯?”

“那又怎样。”

“会吃人啊……”舒兰睁大眼睛,眸子在夜色下依然发亮。

周存道不得不承认她有时还是挺可爱的,且不矫揉不做作,是真的白痴。难怪任天喜欢他,他根本就是个孩子。孩子,怎么会喜欢别人比自己强?故而金妍全无机会。男人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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