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聊斋志异 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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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聊斋志异 上册-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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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余,渐羸瘦,家人怪问,辄言不自知。久之,面目益支离'33',乃惧,复 
造善脉者诊之'34'。医曰:“此妖脉也。前日之死征验矣,疾不可为也。” 
董大哭,不去。医不得已,为之针手灸脐,而赠以药,嘱曰:“如有所遇, 
力绝之。”董亦自危。既归,女笑要之'35'。怫然曰'36':“勿复相纠缠, 
我行且死!”走不顾。女大惭,亦怒曰:“汝尚欲生耶!”至夜,董服药独 
寝,甫交睫'37',梦与女交,醒已遗矣。益恐,移寝于内,妻子火守之'38'。 
梦如故。窥女子已失所在。积数日,董吐血斗余而死。 
     王九思在斋中,见一女子来,悦其美而私之。诘所自'39',曰:“妾遐 
思之邻也。渠旧与妾善'40',不意为狐惑而死。此辈妖气可良,读书人宜慎 
相防。”王益佩之,遂相欢待。居数日,迷罔病瘠'41',忽梦董曰:“与君 
好者狐也。杀我矣,又欲杀我友。我已诉之冥府'42',泄此幽愤。七日之夜, 
当炷香室外,勿忘却!”醒而异之。谓女曰:“我病甚,恐将委沟壑'43', 
或劝勿室也'44'。”女曰:“命当寿,室亦生;不寿,勿室亦死也。”坐与 
调笑。王心不能自持,又乱之。已而悔之,而不能绝。及暮,插香户上。女 
来,拨弃之。夜又梦董来,让其违嘱'45'。次夜,暗嘱家人,俟寝后潜炷之。 
女在榻上,忽惊曰:“又置香耶?”王言不知。女急起得香,又折灭之。入 
曰:“谁教君为此者?”王曰:“或室人忧病,信巫家作厌禳耳'46'。”女 
彷徨不乐。家人潜窥香灭,又炷之。女忽叹曰:“君福泽良厚。我误害遐思 
而奔子'47',诚我之过。我将与彼就质于冥曹'48'。君如不忘夙好,勿坏我 
皮囊也'49'。”逡巡下榻,仆地而死。烛之,狐也。犹恐其活,遽呼家人, 
剥其革而悬焉。王病甚,见狐来曰:“我诉诸法曹。法曹谓董君见色而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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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当其罪;但咎我不当惑人,追金丹去'51',复令还生。皮囊何在?”曰: 
 “家人不知,已脱之矣。”狐惨然曰:“余杀人多矣,今死已晚;然忍哉君 
乎!”恨恨而去。王病几危,半年乃瘥'52'。 
    据 《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青州之西鄙:青州境内的最西部。青州,府名。治所在今山东青州市。 
鄙,边远之处。 
     '2'炽炭:烧旺炭火。 
     '3'篝灯:以笼蔽灯,意即点灯。此谓挑灯夜读。 
     '4'扃 (jiōng炯)户:关锁门户。扃,关锁。 
     '5'太素脉:北宋之后流传的一种荒诞迷信的切脉术。《四库全书》收录 
 《太素脉法》一卷。《提要》云,“不著撰人名氏。此书以诊脉辨人贵贱吉 
凶。原序称唐末有樵者于崆峒山石函得此书,凡上下二卷。云仙人所遗,其 
说荒诞,盖术者所依托。” 
     '6'曰:原无“曰”字,此据铸雪斋抄本。 
     '7'兆:先兆,事情发生前的征候或迹象。下文“征”,义同。促征,短 
命的征兆。 
     '8'鄙人:鄙陋之人,自我谦称。 
     '9'臆决:凭主观妄加判断。 
     '10'模棱语:不明确表示可否的话。模棱,同“摸棱”,含胡其辞,不 
加可否。语出《新唐书·苏味道传》。 
     '11'斋门:书房之门。斋,书房。 
     '12'扃键:锁门。 
     '13'未遑 (ruò弱,又读rè热)火:没有来得及点灯。遑,闲暇。,点 
燃。 
     '14'敛手:缩手。 
     '15'火之:点灯照看。 
     '16'韶颜稚齿:容倾美好,年纪很轻。韶,美好。齿,年齿,年龄。'17' 
修然:长长的。 
     '18'畏我:此据铸雪斋抄本,原作“仙我”。 
     '19'不畏首而畏尾:语本《左传·文公十七年》“畏首畏尾,身其余几”, 
原为俗语,此处化用以作谐语。 
     '20'尾于何有:哪里有尾巴。 
     '21'髀 (bì必):股,大腿。 
     '22'尻 (kǎo考)骨童童:尾骨秃秃,谓没有尾巴。尻,脊椎骨未端。 
童童,光秃。 
     '23'蒙瞳:犹朦胧。指酒醉后神志不清。 
     '24'伊何:是什么。伊,是。 
     '25'适然:偶然。 
     '20'未笄 (jī几):古时女子十五而束发加笄,视为成年;未奔,指十 
五岁之前。 
     '27'仿佛:模模糊糊,不甚清楚。 
     '28'适:旧指女子出嫁。 
     '29'翁姑: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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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为文君:谓新寡。文君,指卓文君。《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 
临邛富翁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新寡,司马相如“以琴心挑之”,遂“夜亡奔相 
如”。 
     '31'茕 (qióng穷):孤独。 
     '32'足冰肌粟:脚发凉,肌肤起疙瘩;言天气寒冷。粟,肌肤受寒所起 
的粟状疙瘩。 
     '33'支离:瘦损。 
     '34'造:至。 
     '35'要;通“邀”。 
     '36'怫然:犹忿然,恼怒的样子。 
     '37'甫:刚。 
     '38'火守之:点灯守侯着他。 
     '39'诘所自:问从哪里来。 
     '40'渠:他。 
     '41'迷罔病瘠 (jí及):精神恍惚,身体瘦损。 
     '42'冥府:即迷信传说中的阴曹地府。 
     '43'委沟壑:尸首弃于山沟荒野之中,指死亡。 
     '44'勿室:不要娶妻,此指勿近女色。《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 
有室。”郑玄注:“有室,有妻也。” 
     '45'让:责备。 
     '46'(yā亚)禳(ráng攘):祛恶除邪之祭。'47'奔:私奔。旧指女子 
私自往就男子。'48'质:对质。 
     '49'皮囊,即皮袋。佛家喻指人畜肉体。'50'法曹:掌管刑法的官署。 
此指阴曹地府。'51'金丹:即仙丹,此指内丹。详《耳中人》注。'52'瘥(chài 
钗去声):病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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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1' 

     新城王钦文太翁家'2',有圉人王姓'3',幼入劳山学道。久之,不火食 
'4',惟啖松子及白石,遍体生毛。既数年,念母老归里,渐复火食,犹啖石 
如故。向日视之,即知石之甘苦酸咸,如啖芋然'5'。母死,复入山,今又十 
七八年矣。 
     据 《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hé核)石:吃石头。,咬。 
     '2'王钦文;清著名诗人王渔洋(士)之父,名与敕,字钦文。顺治元年 
 (1644)拔贡,赠国子监祭酒,累赠经筵讲官、刑部尚书。见《王渔洋全集·历 
仕录》附《王氏世系表》。 
     '3'圉(yǔ雨)人:养马的仆人。王士《池北偶谈》云:“予家佣人王嘉 
禄者,少居劳山中。独坐数年,遂绝烟火,惟啖石为饭,渴即饮溪涧中水。 
遍身毛生寸许。后以母老归家,渐火食,毛遂脱落。然时时以石为饭,每取 
一石,映日视之,即知其昧甘咸辛苦。后母终,不知所住。” 
     '4'火食:熟食。 
     '5'芋:俗称芋头,地下的球茎部分,可供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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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 鬼 

     新城诸生王启后者,方伯中字公象坤曾孙'1'。见一妇人入室,貌肥黑不 
扬。笑近坐榻,意甚亵。王拒之,不去。由此坐卧辄见之。而意坚定,终不 
摇。妇怒,批其颊,有声,而亦不甚痛。妇以带悬梁上,与并缢'2'。王不觉 
自投梁下,引颈作缢状。人见其足不履地'3',挺然立空中,即亦不能死。自 
是病颠。忽曰:“彼将与我投河矣。”望河狂奔,曳之乃止。如此百端,日 
常数作,术药罔效'4'。一日,忽见有武士绾锁而入'5',怒叱曰:“朴诚者 
汝何敢扰!”即妇项'6',自中出'7'。才至窗外,妇不复人形,目电闪,口 
血赤如盆。忆城隍庙门中有泥鬼四,绝类其一焉'8'。于是病若失。 
    据 《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方伯:一方诸侯之长。东汉以来以之称刺史等地方官。明、清时则作 
为对布政使的尊称。中宇公象坤:王象坤,字中字,明代人,官至山西左布 
政使。见《山东通志·人物志》。 
     '2'(zuō昨):揪住头发。 
     '3'履:踏。 
     '4'术:巫术。罔:无。 
     '5'绾 (wǎn挽)锁:手持铁链。绾,盘握。锁,锁链,拘捕刑具。'6' 
 (zhí执):拘执。 
     '7',窗,窗户上的花格子。 
     '8'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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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     判 

     陵阳朱尔旦'1',字小明。性豪放,然素钝'2',学虽 
     笃'3',尚未知名。一日,文社众饮'4'。或戏之云:“君有豪名,能深 
夜赴十王殿'5',负得左廊判官来'6',众当醵作筵'7'。”盖陵阳有十王殿, 
神鬼皆以木雕,妆饰如生。东庑有立判'8',绿面赤须,貌尤狞恶。或夜闻两 
廊拷讯声。入者,毛皆森竖'9'。故众以此难朱。朱笑起,径去。居无何,问 
外大呼曰:“我请髯宗师至矣'10'!”众皆起。俄负判入,置几上,奉觞, 
酹之三'11'。众睹之,瑟缩不安于座'12',仍请负去。朱又把酒灌地,祝曰: 
 “门生狂率不文'13',大宗师谅不为怪。荒舍匪遥,合乘兴来觅饮'14',幸 
勿为畛畦'15'。”乃负之去。 
     次日,众果招饮。抵暮,半醉而归,兴未阑,挑灯独酌。忽有人奉帘入, 
视之,则判官也。朱起曰:“意吾殆将死矣'16'!前夕冒渎,今来加斧耶'17'?” 
判启浓髯,微笑曰:“非也。昨蒙高义相订'18',夜偶暇,敬践达人之约'19'。” 
朱大悦,牵衣促坐,自起涤器火。判曰:“天道温和,可以冷饮。”朱如命, 
置瓶案上,奔告家人洽肴果。妻闻,大骇,戒勿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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