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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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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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口袋里只剩下几个苏,这能养活心里美、狗和我自己这一大家子吗?


  我在焦虑中度过了两天,不敢迈出旅店院子的大门,一直守着心里美和狗,它们和我一样的悲伤和不安。


  第三天,有人给我捎来了维泰利斯的一封信。


  师傅在信中告诉我,他被关在监狱中,下周六要解送到轻罪法庭,因被指控违抗当局警察和对警察犯了粗暴的人身侵犯罪而受审。


  他在信中还说:“我气昏了,这个重大的过错将要我付出很高的代价,认错已为时太晚。你来旁听吧,你从中可以吸取教训。”


  接着,他又在信上对我平时的言行叮嘱了几句,最后,他说他亲吻我,要我代他亲吻卡比、心里美、道勒斯和泽比诺。


  我读着信,卡此伏在我的两腿中间,用鼻子闻闻信纸,它的尾巴的动作说明:它靠嗅觉认出这封信出自主人的手。这是三天以来,它第一次露出活力和喜色。


  我四处打听,有人告诉我轻罪法庭于星期六上午十时开庭。九点整,我已等在门口,第一个进入大厅。大厅里渐渐挤满了人,我还认出几个目睹警察和我们发生冲突的观众。


  对于法庭和司法、我是一窍不通的。但是,我本能地对它存有一种可怕的恐惧心理,审讯虽然不是与我而是与我的师傅有关,但我似乎预感到大祸即将临头。我蜷缩在一只大火炉后边,背靠着墙壁,把自己尽可能地缩着。


  最先受到审判的不是我的师傅,而是偷东西的、斗殴的人,他们一个个自称无辜,但到头来都判了刑。


  最后,维泰利斯来到被告席上,他被挟在两个宪兵中间,坐在其他被告坐过的位子上。


  开头说些什么,法官是怎么审问的,维泰利斯又是怎么回答的,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情绪异常紧张,没法听进去,或者说无法听懂。况且,我没有想到要听,我只是瞧着。


  我看见师傅站着,长长的白发向后披着,象一个羞愧的受苦人。我望着审问他的法官。


  “那么,”法官问,“您承认您把要逮捕您的警察揍了几下啰?”


  “庭长先生,只揍了一下,不是几下。我走到我们演出场地时,看见警察打了和我同行的孩子一个耳光。”


  “那不是您自己的孩子吗?”


  “不是,先生。可我疼他,象疼我的亲生儿子一样。一看见警察打他,我心里就火冒三丈,我狠狠地抓住警察的手,不许他动手。”


  “您也打了警察啰?”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有人用手揪住我的衣领,我忘记是谁扑到我身上来了。我只看见是一个男子,没有想到是警察,一种不自觉的、本能的行为使我冲昏了头脑。”


  “您这年纪,不该轻易发火。”


  “是不应该,可是很不幸,有时尽干不该干的蠢事,今天我算是领教了。”


  “我们再听听警察的证词。”


  警察如实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但他着重强调的,是维泰利斯嘲弄别人的方式、语调和动作,而不是他挨到的一拳。


  维泰利斯不大注意听取警察的证词,他在大厅里左顾右盼,我知道他是在找我。于是我毅然决然地离开躲藏的地方,混进好奇的人堆里,挤到了第一排。


  他发现了我,哀伤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丝笑容。我觉得他见到了我感到很高兴,我的眼里不禁含满了泪珠。


  “这就是您要辩护的全部内容吗?”庭长最后问。


  “我自己是没有什么可多说的了。但是对我所钟爱的孩子,他就要孤身一人了,为了他,我请求法庭宽容,请求法庭尽可能使我们分开的时间缩短。”


  我认为,我的师傅会立即获释,可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又一位法官讲了几分钟,最后审判长庄严宣布:“被告人维泰利斯,因犯有辱骂和殴打警察罪,判处徒刑两个月,罚金一百法郎。”


  监禁两个月!


  我眼中噙着泪水。维泰利斯经过的那扇门哗地一声被打开,他跟在宪兵后面,门砰的一声又重新关上了。


  两个月的别离!


  我到哪儿去呢?








 


第十一章 在船上
 


  我伤心地回到旅店,眼睛也哭红了。老板站在院子门口,用眼睛盯着我。


  我正要迈进门槛去找我的几条狗,他把我叫住了。


  “喂!你师傅呢?”他问我。


  “被判刑了。”


  “判多长时间?”


  “两个月。”


  “罚款多少?”


  “一百法郎。”


  “坐牢两个月,罚款一百法郎……”老板连连重复了三、四遍。


  我想继续往里走,他又一次把我拦住。


  “这两个月你想干什么呀?”


  “不知道,先生。”


  “啊!你不知道?我想,你有钱养活你自己和你那几只畜生吧?”


  “没有,先生。”


  “那你就指望我发个慈悲让你住下去了?”


  “喔!不,先生!我不指望任何人。”


  这是大实话,我并不指望任何人。


  “好吧,孩子,”老板接下去说,“你说得有理。你师傅已经欠了我很多钱,这两个月,我再不能借钱给你了,到时候也不知道我的帐能不能收回来。你必须离开这里。”


  “离开!先生,你让我到哪儿去?”


  “这我管不着。我不是你父亲,也不是你师傅,我干嘛要留你?”


  我一下怔住了,我该说些什么好呢?这人说得有道理,他为什么要把我留在他店里呢?对他来说,我只是一个累赘,一个包袱。


  “走吧,孩子!带上你那几条狗,还有猴子,走吧!当然,你得把你师傅的包儿留下,他出狱时会来找的,到那时我们再结帐。”


  这话倒使我有了一个主意,我满以为找到了留在这家旅店的办法。


  “既然你肯定到那时可以结清帐目,那你把我留下,把我的费用记在我师傅的帐上就是了。”


  “他付得起吗?孩子?几天的费用,你师傅是可以支付的;两个月嘛,就不一定了。”


  “我尽量少吃。”


  “你的那些畜生呢?不行,你自己明白,你必须给我滚!你到乡下去谋生,在那儿一定有活干。”


  “不,先生,我师傅出狱后到哪儿去找我?他肯定要到这儿来找的。”


  “等他出狱那一天你再来好了。从现在开始,足足有两个月呀,你可以到郊区,到水城走走,巴涅尔①、高德莱②、卢兹③,都是可以挣钱的地方。”


  


  ①②③ 这三个城市均为法国上比利牛斯省的小市镇。





  “我师傅要是给我写信怎么办?”


  “我替你把信收起来。”


  “但我能老不回信吗?”


  “唉,你真讨厌!我要你滚,你就得滚,越快越好!我给你五分钟时间,等我回到院子,要是还见到你在这里,就得让你尝尝我的厉害了!”


  我感到任何强求都没用了,正如老板说的,我“必须离开这里”。


  我走进旅店的牲口棚,解下狗和猴子的链子,拍好背包的钮扣,把竖琴背在肩上,走出了旅店。


  老板立在门口监视着我。


  “要是有信来,”他大声说,“我替你保存。”


  我匆匆离开城市,因为我的狗没有套上嘴套,万一碰上警察,我说什么好呢?说我没有钱给它们买嘴套吗?话倒是真的,总之,我的兜里仅仅有十一个苏。十一个苏想买嘴套那是异想天开。警察不会逮捕我吗?我师傅关在牢房里,我再一进去,那几条狗和心里美怎么办?我,一个流浪儿,现在成了一家之长,一班之主,我意识到责任的重大。


  狗跑得很快,它们不时转过身来抬起头看看我。看它们那种神情,不用说就知道它们早已饥肠辘辘了。


  心里美,我是让它坐在我的小包上背着走的,它时常拉我的耳朵,我不得不回头去看它。它搓着肚皮,那副样子就跟狗的眼神一样在叫饿哩;


  我真想说我和它们一样,也是饿得发慌,我连午饭也没有吃;但又有什么法子呢?


  十一个苏不可能让我们饱吃一顿中饭和晚饭,我们能吃上一顿已知足了。这一顿饭必须在一天的中间吃,这样就可以顾上早晚两头了。


  我们住过的、刚从那儿被赶出来的旅店位于圣米雪尔郊区,在通往蒙彼利埃①的路上,这条路我当然是走过的。


  我急于逃离这个城市,在那里我有可能遇到警察。我来不及弄清楚这些路是通往哪儿的,我只想远离图卢兹,其余的一切对我都无关紧要。到这里或那里我都无所谓,反正吃饭住宿到处都要钱。住其实是次要的,现在是热天的季节,我们可以在星空底下或者在树林和墙脚边过夜。


  


  ① 蒙彼利埃:法国临地中海城市。





  但是吃什么呢?


  我相信我们差不多走了两小时光景,中间一步都不敢停歇。几条狗越来越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心里美更是使劲地揪我的耳朵,搓它的肚皮。


  我认为我们已远离图卢兹城,再也用不着害怕了。如果有人要我给狗戴上嘴套,我起码可以说朋天再戴。我走进了我们遇到的头一家面包铺。


  我要买一磅半面包。


  “您最好买两磅一块的,”老板娘说,“您还带着一个小动物园呢,两磅不算多。这些可怜的动物,得好好喂才行。”


  对于我的这班人马来说,一块两磅重的面包也许不算多。就算心里美吃不了多少,我们每人也只能分得半磅。可是我的钱包里没有几个钱币了。


  当时的面包是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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