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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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 第4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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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章下礼部,尚书张昇请从之。帝虽不加谴,不能用也。
  明年擢顺天府丞。玺论谏深切,率与中官牴牾,刘瑾等积不能堪。至是,命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都指挥杨玉勘近县皇庄。玉,瑾党,三人皆下之。玺辞色无假,且公移与玉止牒文。玉奏玺侮慢敕使,瑾即矫旨逮下诏狱,搒掠死。瑾诛,诏复官赐祭,恤其家。嘉靖初,录一子。
  又御史涂祯,新淦人也。弘治十二年进士。初为江阴知县。正德初,巡盐长芦。瑾纵私人中盐,又命其党毕真托取海物,侵夺商利,祯皆据法裁之。比还朝,遇瑾止长揖。瑾怒,矫旨下诏狱。江阴人在都下者,谋敛钱赂瑾解之,祯不可,喟然曰:“死耳,岂以污父老哉!”遂杖三十,论戍肃州,创重竟死狱中。瑾怒未已,取其子朴补伍。瑾诛,朴乃还,祯复官赐祭。
  汤礼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
  正德初,上言:“陛下践阼以来,上天屡示灾谴。不谨天戒,惟走马射猎,游乐无度。顷四月中旬,雷电雨雹,当六阳用事时,阴气乃与之抗,此幸臣窃权,忠鲠疏远之应也。”已,又论两广镇监韦经,又偕九卿伏阙请诛“八党”。刘瑾衔之,寻以其请当审奏囚决之日,有诉冤者屏勿奏,指为变祖制,谪蓟州判官。后列奸党给事中十六人,礼敬居首,罢归。未几卒。
  瑾恶言官讥切时政多刺己,辄假他事坐之。礼敬得罪后,有王涣、何绍正。
  王涣,字时霖,象山人。弘治九年进士。由长乐知县征授御史。正德元年,应诏条上应天要道五事,语多斥宦官。明年出视山海诸关,以病谢事未行。盗发其部内,都御史刘宇承瑾指劾涣失报。逮下诏狱,杖之,斥为民。瑾败,复官致仕。
  何绍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给事中。中官廖堂镇河南,奏保方面数人,且擅拟迁调。吏部尚书许进等不能难,绍正劾之。瑾不得已责堂自陈,而心甚衔绍正。及冬,坐颁历导驾失仪,杖之阙下,谪海州判官。屡迁池州知府,筑铜陵五十余圩以备旱潦。宸濠反,攻安庆,池人震恐,绍正登陴固守。事平,增俸一级,迁江西参政致仕。池人为立祠,与宋包拯并祀。
  许天锡,字启衷,闽县人。弘治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思亲成疾,陈情乞假。孝宗赐传以行。还朝,授吏科给事中。时言官何天衢、倪天明与天锡并负时望,都人有“台省三天”之目。
  十二年,建安书林火。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版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书宣榭火,说者曰:‘榭所以藏乐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礼乐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此番灾变,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余晚宋陈言,如论范、论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髓、主意、讲章之类,悉行禁刻。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就令提学官校勘。
  大同失事,天锡往核,具得其状,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官王玺以下咸获罪。内使刘雄怒仪真知县徐淮厨传不饬,诉之南京守备中官以闻,逮淮系诏狱。天锡及御史冯允中论救,卒调淮边县。御史文森、张津、曾大有言事下吏,崔志端由道士擢尚书,天锡皆力争。
  十七年五月,天变求言。上疏曰:“外官三年考察,又有抚按监临,科道纠劾,其法已无可加。惟两京堂上官例不考核。而五品以下虽有十年考察之条,居官率限九载,或年劳转迁,或服除改补,不能及期。今请以六年为期,通行考察。其大寮曾经弹劾者,悉令自陈而简去之,用儆有位。古者,灾异策免三公,阴霖辄避位。今大臣不引咎,陛下又不行策免,宜且革公孤衔,俟天心既回,徐还厥职。祖宗御内官,恩不泛施,法不轻贷。内府二十四监局及在外管事者,并有常员。近年诸监局掌印、佥事多至三四十人,他管事无数,留都亦然。凭陵奢暴,蠹蚀民膏,第宅连云,田园遍野,膏粱厌于舆台,文绣被乎狗马。凡若此类,皆足召变。乞敕司礼监会内阁严行考察,以定去留。此后,或三年、五年一行,永为定制。”帝善之。于是令两京四品以上并自陈听命,五品下六年考察,遂著为令。惟大臣削公孤及内官考察,事格不行。寻与御史何深核牛马房,条上便利十四事,岁省刍豆费五十余万。
  武宗即位之七月,因灾异上疏,请痛加修省,广求直言,迁工科左给事中。正德改元,奉使封安南,在道进都给事中。三年春,竣事还朝。见朝事大变,敢言者皆贬斥,而刘瑾肆虐加甚,天锡大愤。六月朔,清核内库,得瑾侵匿数十事。知奏上必罹祸,乃夜具登闻鼓状。将以尸谏,令家人于身后上之,遂自经。时妻子无从者,一童侍侧,匿其状而遁。或曰瑾惧天锡发其罪,夜令人缢杀之。莫能明也。时有旨,令锦衣卫点阅六科给事中,不至者劾之。锦衣帅劾天锡三日不至。讯之,死矣。闻者哀之。
  方瑾用事,横甚,尤恶谏官,惧祸者往往自尽。
  海阳周钥,弘治十五年进士。为兵科给事中,勘事淮安,与知府赵俊善。俊许贷千金,既而不与。时奉使还者,瑾皆索重贿。钥计无所出,舟行至桃源,自刎。从者救之,已不能言,取纸书“赵知府误我”,遂卒。事闻,系俊至京,责钥死状,竟坐俊罪。
  平定郗夔,弘治十五年进士,为礼科给事中。正德五年,出核延绥战功,瑾属其私人。夔念从之则违国典,不从则得祸,遂自经死。
  琼山冯颙,弘治九年进士。为御史,尝以事忤瑾,为所诬,自经死。颙初为主事,官军讨叛黎符南蛇久不克,颙历陈致变之由,请购已革土官子孙,俾召集旧卒,以夷攻夷,有功则复旧职。尚书刘大夏亟称之,奏行其策。正德初,偕中官高金勘泾王所乞庄地,清还二千七百余顷。而不得其死,人皆惜之。
  瑾诛,天锡、钥、夔、颙俱复官赐祭,且恤其家。嘉靖中,天锡子春讼冤,复赐祭葬。
  方瑾败时,刑部员外郎夹江宿进疏陈六事,言:“忤逆瑾死者,内臣如王岳、范亨,言官如许天锡、周钥,并宜恤赠。又附瑾大臣,如兵部尚书王敞等及内侍余党,俱宜斥。”疏入,帝怒将亲鞫之,命张永召阁臣李东阳。东阳语永曰:“后生狂妄,且日暮非见君时,幸少宽之。”永入,少顷执进至午门,杖五十,削籍归,未几卒。世宗初,赠光禄少卿。
  徐文溥,字可大,开化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劾尚书刘樱、都御史李士实、侍郎吕献、大理卿茆钦,而请召还致仕尚书孙交、傅珪。时论以为当。
  宁王宸濠求复护卫,文溥谏曰:“曩因宁籓不靖,英庙革其护卫、屯田。及逆瑾乱政,重贿谋复。瑾既伏诛,陛下又革之,正欲制以义而安全之耳。乃曰‘驱使乏人’。夫晏居深邃,靡征讨之劳,安享尊荣,无居守之责,何所用而乏人?且王暴行大彰:剥削商民,挟制官吏,招诱无赖,广行劫掠。致舟航断绝,邑里萧条,万民莫不切齿。乃今止之,犹恐不逮,顾可纵之加恣,假翼于虎乎?贡献本有定制,乃无故驰骋飞骑,出入都城,伺察动静。况今海内多故,天变未息,意外之虞实未易料。宜裁以大义,勿徇私情,罪其献谋之人,逐彼侦事之使,宗社幸甚。”时宸濠奥援甚众,疏入,人咸危之,帝但责其妄言而已。又请择建储贰,不报。
  十年四月复偕同官上疏曰:“顷因灾异,礼部奏请修省。伏读圣谕,谓‘事关朕躬者,皆已知之’。臣惟兹一念之诚,足以孚上帝迓休命矣。虽然,知之非艰,行之维艰。陛下诚能经筵讲学,早朝勤政;布宽恤以安人心,躬献享以重宗庙;孝养慈闱,敬事苍昊;舍豹房而居大内,远嬖幸而近儒臣;禁中不为贸易,皇店不以罔财;还边兵于故伍,斥番僧于外寺;毋昵俳优,尽屏义子;马氏已醮之女弗留乎后宫,马昂枭獍之族立夺其兵柄;停诸路之织造,罢不急之土木;汰仓局门户之内官,禁水陆舟车之进奉;出留中奏牍以达下情,省传奉冗员以慎名器。则陛下所谓‘事关朕躬’,非徒知之,且一一行之,而不转祸为福者,未之有也。”报闻。
  初,帝听中官崔瑶、史宣、刘琅阝、于喜诬奏,先后逮知府翟唐,部曹王銮、王瑞之,御史施儒、张经等,又入中官王堂谮,下佥事韩邦奇狱。文溥言:“朝廷刑威所及,乃在奄侍一言。旗校绎络于道途,缙绅骈首于狴犴,远近震骇,上下屏气。向一瑾乱政于内,今数瑾纵横于外。乞并下堂法司,且追治瑶等诬罔罪。”帝不听,遂引疾去。
  世宗即位,廷臣交荐,起河南参议。未几,以念母乞归。抚按请移近地便养,乃改福建。寻迁广东副使。上言十事,多涉权要,恐贻母忧,复引疾归。行至玉山卒。
  翟唐,字尧佐,长垣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寿光知县召为御史。正德四年出按湖广,奏言:“四川贼首刘烈僭号设官,必将为大患。湖广、陕西壤地相接,入竹山可抵荆、襄,入汉中可抵秦、陇。今内外壅蔽,奖谕切责率皆虚文,宜切图预备之策。”时刘瑾窃柄,以唐言“壅蔽”,尤恶之。兵部尚书王敞希指,言今荡涤宿弊,唐乃云然,宜令指实。会瑾怒稍解,乃切责而宥之。久之,迁知宁波府。市舶中官崔瑶藉贡物扰民,为唐所裁抑,且杖其党王臣,臣寻病死。瑶奏唐阻截贡献,笞杀贡使。帝怒,逮下诏狱。巡按御史赵春等交章救之。给事中范洵亦言唐被逮日,军民遮道涕泣,请宥令还任。帝不听,谪云南嵩明知州。再迁陕西副使卒。
  王銮,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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