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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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 第5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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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历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争兴献帝不宜称皇,及帝欲考献帝,又偕廷臣伏阙哭争。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
  玉所居仅庇风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子悫,南京工部右侍郎。历官亦有声。
  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随鸾于陕。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硃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治部寇,复极陈不可。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峰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
  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语甚危切。
  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悦,矫旨责之。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僭名分。”不从。会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锦衣都指挥郭鰲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咸报可。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元锡争,不听。屡迁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并下狱夺职。后用荐起故官。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黄梅人。正德三年进士。数言事,有直声。
  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柟善。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累迁应天府丞。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皁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其随事禁制多类此。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行,改郧阳。甫二月,又改甘肃。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历兵部右侍郎,卒。家贫,丧事不具。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琼山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以忧归。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瑾诛,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谏内官织造,请为宋死节臣赵与珞追谥立祠。进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擢金腾副使。土酋莽信虐,计擒之。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屡迁广西左布政使。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移山东。迁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进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郭勋复赞之。诏遣锦衣官问状,中外严兵待发。胄上疏谏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
  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一也。
  太宗既灭黎季筼,求陈氏后不得,始郡县之。后兵连不解,仁庙每以为恨。章皇帝成先志,弃而不守,今日当率循。二也。
  外夷分争,中国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刘、绍、吴、丁、黎、李、陈八姓,迭兴迭废,而岭南外警遂稀。今纷争,正不当问,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补四肢,无益有害。三也。
  若谓中国近境,宜乘乱取之。臣考马援南征,深历浪泊,士卒死亡几半,所立铜柱为汉极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虽尝平之,然屡服屡叛,中国士马物故者以数十万计,竭二十余年之财力,仅得数十郡县之虚名而止。况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宪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为殷鉴。四也。
  外邦入贡,乃彼之利。一则奉正朔以威其邻,一则通贸易以足其国。故今虽兵乱,尚累累奉表笺、具方物,款关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贡不得,非抗不贡也。以此责之,词不顺。五也。
  兴师则需饷。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贵州有凯口之师,而两广积储数十万,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频兴,所在军储悉输将作,兴师数十万,何以给之?六也。
  然臣所忧,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诏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辽之役始。今北寇日强,据我河套。边卒屡叛,毁我籓篱。北顾方殷,更启南征之议,脱有不测,谁任其咎?七也。
  锦衣武人,暗于大体。倘稍枉是非之实,致彼不服,反足损威。即令按问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进退无据,何以为谋?且今严兵待发之诏初下,而征求骚扰之害已形,是忧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请停遣勘官,罢一切征调,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请从其议。得旨,待勘官还更议。明年四月,帝决计征讨。侍郎潘珍、两广总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继谏,皆不纳。后遣毛伯温往,卒抚降之。
  郭勋为祖英请配享,胄疏争。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诏狱拷掠,削籍归。遇赦复冠带,卒。隆庆初,赠右都御史。
  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衮州。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县治而城之。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寻以恩诏复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卒,赠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进士。知漳州邵武。三迁浙江左布政使。斥羡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数平巨寇。累迁刑部右侍郎。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诏起复毛伯温讨安南。旦行过其里,语之曰:“安南非门庭寇。公宜以终丧辞。往来之间,少缓师期。俟其闻命求款,因抚之,可百全也。”旦抵广,适安南使至,驰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
  章下礼、兵二部。族父珍适以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瓚绌旦议不用。会伯温人都,见旦疏不悦。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张经代之。未行,引疾乞休,语侵伯温。帝怒,勒致仕。将还,吏白例支库金为道里费。旦笑曰:“吾不以妄取为例。”卒,赠工部尚书。
  旦上书半岁,广东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鱼肉国君,在陈氏为贼子;抗拒中国,在我朝为乱魁。今失国,或天假手登庸以报之也。自宋以来,丁移于李,李夺于陈,陈篡于黎,今黎又转于莫。欲兴黎氏,势必不能。臣已遣官责其修贡。道里悬远,往复陈请,必失事机。乞令臣便宜从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轻率,夺其俸。无何,光进乡试录。礼部尚书严嵩摘其误,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宁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驰,风俗日壤,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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