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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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 第5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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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廷伞认纶赝⑸‘云南典史。屡迁浙江佥事。以侍养归,遂不出。隆庆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参议,皆不拜。吏部高其行,请得以新秩归老,许之。万历改元,四川巡抚曾省吾奏言:“廷隐居三十年,家徒四壁,乐道著书,宜特加京秩,风励士林。”诏即加进太仆少卿。又数年卒。
  王与龄,字受甫,宁乡人。嘉靖八年进士。授苏州推官。入为户部主事,调吏部,进员外郎。二十一年迁文选郎中。澄清铨叙,所推荐皆廉静老成。
  大学士翟銮为礼部主事张惟一求吏部,严嵩为监生钱可教求东阳知县,俱书抵与龄。与龄偕员外郎吴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书许赞,具疏以闻。言:“平时请属甚多。臣等违抗,积罪如山。非圣明覆庇,则二权奸主于中,群鹰犬和于外,臣等不为前选郎王嘉宾之斥,得为近日御史谢瑜之罢,幸矣。”疏入,銮言惟一资望应迁。嵩抵无致书事,请逮可教讯治,因言:“圣明日览奏章,革弊厘奸悉宸断。而赞等妄意臣辈为之,借以修怨。然赞柔良,第受制所属耳。”帝方信嵩,又见疏中引嘉宾、瑜事,遂发怒。切责赞,除与龄名,伯亨等俱调外。给事中周怡论之,廷杖系狱。御史徐宗鲁等亦以为言,皆夺俸。自是,诸司以与龄为戒,无复敢与嵩抗。
  与龄既罢,锦衣遣使侦其装,襆被外无长物,称叹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为作《平阳四贤诗》美之。四贤者,尚书韩文、陶琰、张润及与龄也。越二十余年,卒。
  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陕西。被俘民自塞外逃归者,边将杀以冒功。鈇请下诏严禁,有报降五人以上者赏之。诏可。再按山东,特改右春坊清纪郎兼翰林院侍书。俺答将入寇,总督侍郎翟鹏以闻。鈇以中枢无筹策,请早为计。帝以为浮词乱政,责降庐州府知事。旋改国子监丞,擢吏部文选主事。坐与龄发嵩等私属事,贬河间通判。已而吏部拟擢南京吏部主事。嵩言鈇调官甫四月,不得骤迁。帝怒,诘责尚书许赞等,令录左降官迁擢者姓名。赞引罪,并列陈叔颐等十六人以闻。诏夺赞等俸,镌文选郎郑晓三级,鈇、叔颐等褫职为民。廷臣论荐鈇,以嵩在位,不复召。穆宗初,赠光禄少卿。
  杨思忠,字孝夫,平定人。嘉靖二十年进士。历礼科给事中。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预祧仁宗,附后太庙,下廷议。尚书徐阶以为非礼,思忠力赞阶议,余人莫敢言。帝使人觇知状。及议上,严旨谯责,命阶与思忠更定,二人复据礼对。帝益怒,竟祧仁宗。阶故得帝眷,独衔思忠。每当迁,辄报罢。逾三年,正旦日食,阴云不见,六科合疏贺。帝摘疏中语,诘为不成文,曰:“思忠怀欺,不臣久矣。”杖百,斥为民,余皆夺俸。隆庆元年起掌吏科。三迁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五年改南京户部右侍郎。致仕卒。
  世宗晚年,进言者多得重谴。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使樊深陈御寇七事,中言仇鸾养寇要功。帝方眷鸾,立斥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请重贪墨之罚,革虚冒之兵,搜遗佚之士。因荐罗洪先、陆树声、吴岳、吴悌。帝恶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升,言:“内官季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编氓口外。逾月,御史方新上言:“黄河与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丰、沛间陆地为渠,而兴都有陵寝之忧,凤阳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饥馑之灾,尧之洚水不烈于此矣。诸边将惰卒骄,寇至辄巽观望,而宁武有军士之变,南赣有土兵之叛,徽州诸府有矿徒窃发之虞,舜之三苗不棘于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为累者,以尧、舜兢业于上,而禹、皋诸臣分忧于下也。今司论纳者日献祯祥,而疆场之臣,惟冒首功,隐丧败。为国分忧者,谁也?斥罚之法,今不得不严。而陛下亦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然后灾变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为民。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时举,顺天通州人。新,青阳人。穆宗嗣位,并复官。
  深寻迁刑部右侍郎。齐康之劾徐阶也,深劾康并诋高拱。时登极诏书赦死罪以下囚,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犹赦,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广皇仁。诏从其议。旋进左侍郎,罢归。
  儒既复御史,益发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罢,又劾去大学士郭朴。顷之,劾罢抚治郧阳都御史刘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总督刘焘、巡抚耿随卿、总兵官李世忠罪。随卿、世忠被逮,焘贬官。隆庆二年,儒再迁右佥都御史,理山西屯盐。吏部追论其知永丰时贪墨,遂落职闲住。
  时举复官后,巡按贵州。闻给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广市珠宝,驰疏救星,极陈奢靡之害。已,请陈后还中宫。章并报闻。万历初,都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论谭纶被谪,时举抗章救之。历大理左少卿。
  新终湖广参议。
  赞曰:贾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则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明主之所亟欲闻,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邓继曾诸人箴主阙,指时弊,言切直矣,而杖斥随之。伊尹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旨哉,有旨哉!
 
  
  




       
张廷玉》明史》列传第九十六




列传第九十六
  张芹  汪应轸  萧鸣凤(高公韶)  齐之鸾  袁宗儒  许相卿  顾济(子章志)  章侨  余珊(汪珊)  韦商臣  黎贯(王汝梅)  彭汝实  郑自璧  戚贤刘绘子黄裳  钱薇  洪垣方瓘  吕怀  周思兼  颜鲸
  张芹,字文林,峡江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福州推官。正德中,召为南京御史。宁夏既平,大学士李东阳亦进官廕子。芹抗疏曰:“东阳谨厚有余,正直不足;儒雅足重,节义无闻。逆瑾乱政,东阳为顾命大臣,既不能遏之于始,及恶迹既彰,又不能力与之抗。脂韦顺从,惟其指使。今叛贼底平,东阳何力?冒功受赏,何以服人心?乞立赐罢斥,夺其加恩,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东阳涕泣不能辩。帝责芹沽名,令对状。芹请罪,停俸三月。
  给事中窦明言事下狱,芹疏救之。帝尝驰马伤,编修王思切谏,坐远戍。芹曰:“彼非谏官尚尔,吾侪可坐视乎!”遂上疏曰:“孟子言:‘从兽无厌谓之荒’。老聃曰:‘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无益有害也。今轻万乘之尊,乘危冒险,万一有不可讳,皇嗣未诞,如宗庙社稷何!”帝不省。
  寻出为徽州知府。宁王宸濠反,言者以芹家江西,虑贼劫其亲属,取道出徽。乃改知杭州。已,复还徽州。嘉靖初,迁浙江海道副使。历右参政、右布政使。坐为海道时倭人争贡误伤居民,罢归。
  芹事继母孝,持身俭素,枲袍粝食终其身。
  汪应轸,字子宿,浙江山阴人。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成进士,选庶吉士。十四年,诏将南巡。应轸抗言:“自下诏以来,臣民旁皇,莫有固志。临清以南,率弃业罢市,逃窜山谷。苟不即收成命,恐变生不测。昔谷永谏汉成帝,谓:‘陛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数离深宫,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逐。典门户奉宿卫者,执干戈而守空宫’。其言切中于今。夫谷永,谐谀之臣;成帝,庸暗之主。永言而成帝容之。岂以陛下圣明,不能俯纳直谏哉?”疏入,留中。继复偕修撰舒芬等连章以请。跪阙门,受杖几毙。
  教习竣,拟授给事中。有旨补外,遂出为泗州知州。土瘠民惰,不知农桑。应轸劝之耕,买桑植之。募江南女工,教以蚕缫织作。由是民足衣食。帝方南征,中使驿骚道路。应轸率壮夫百余人列水次,舟至,即挽之出境。车驾驻南京,命州进美妇善歌吹者数十人。应轸言:“州子女荒陋,无以应敕旨。臣向募有桑妇,请纳之宫中,传受蚕事。”事遂寝。
  世宗践阼,召为户科给事中。山东矿盗起,掠东昌、衮州,流入畿辅、河南境。应轸奏言:“弭盗与御寇不同。御寇之法,驱之境外而已。若弭盗而纵使出境,是嫁祸于邻国也。凡一方有警,不行扑灭,致延蔓他境者,俱宜重论。”报可。在科岁余,所上凡三十余疏,咸切时弊。以便养,乞改南,遂调南京户科。张璁、桂萼在南京,方议追尊献皇帝。雅知应轸名,欲倚以自助。应轸与议不合,即奏请遵礼经、崇正统,以安人心。不报。
  嘉靖三年春,出为江西佥事。居二年,具疏引疾,不俟命而归,为巡按所劾。诏所司逮问。应轸自陈亲老,鲜兄弟,乞休侍养。吏部为之请,乃免逮。久之,廷臣交荐,起故官,视江西学政。父艰归,病卒。
  萧鸣凤,字子雝,浙江山阴人。少从王守仁游,举乡试第一。正德九年成进士,授御史。副使胡世宁下狱,抗章救之。同官内江高公韶劾王琼误边计,言:“松潘副将吴坤请增设总兵于成都,琼即以坤任之。花当本我属卫,日凭陵。由本兵非人,致小丑轻中国。”琼怒,奏讦公韶。中旨责公韶阴结外蕃,交通间谍,令首实。鸣凤上疏曰:“公韶劾琼,所论者天下之事。琼不当逞忿恣辩,以箝谏官口。”中旨责鸣凤党庇,而谪公韶富民典史。鸣凤又劾江彬恃宠恣肆,蔓将难图。士论壮之。寻巡视山海诸关。武宗将出塞捕虎,鸣凤疏谏,因具陈官司掊克,军民疾苦状。不报。引疾归。
  起督南畿学政。诸生以比前御史陈选,曰“陈,泰山;萧,北斗”。嘉靖初,迁河南副使,仍督学政。考察拾遗被劾。吏部惜其学行,调为湖广兵备副使。明年复改督广东学政。鸣凤三督学政,廉无私。然性刚狠,以愤挞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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