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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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口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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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记忆的过程是把被认识了的事物的许多单独而互相联系的部分和细节在心里记下来。那么,重新想起这些事物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回忆一个部分或细节而联系到另一部分或细节。这种回忆的方法就是联想法。由于证人有时并不能自觉地科学掌握回忆的方法,律师就有必要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能正确地利用联想来回忆。
  帮助证人回忆可利用时间或空间上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和相反联想。为了产生时间联想的作用,可要求证人按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陈述,但不是从事件本身谈起,而是从更早一点的时间谈起,一直谈到事件的后果产生为止。某些忘掉了细节在按先后顺序陈述过程中,或者谈到事情的后果时,都可能浮现出来。开始陈述的时间,应提证人记忆比较深刻而又离事件发生最近的时间。
  要确定某种情节发生的时间,最好能回忆起该情节的各个细节的发展情况、发展的过程的时间,以及该情节的前后情节发生、发展的时间,然后再将所有的时间段落综合起来,这样就可能使证人回想起各个事件或情节发生和相隔的时间。
  相似联想可用于回忆被忘记了姓名、人的相貌特征等,律师可提出与被回忆的事物较为相似的提问,让证人进行回忆。有时,也可以利用相反联想,如通过与应该想起的客体相反的客体进行回忆。如高和低、大和小、胖和瘦、白和黑等。例如,一证人忘记了一金融诈骗犯的相貌,当律师提到眼睛时,他突然想起该金融诈骗犯眉上面有颗黑痣。
  利用联想回忆被忘掉的事物,要尽可能地注意证人的记忆类型。如证人习惯于视觉记忆,那就利用空间联想来帮助回忆。由于证人在询问中难免会产生遗忘而不自知,所以,在询问证人结束时,应告诉他以后还应该仔细回忆,如果发现有忘掉而遗漏的应立即报告。
  5。现场询问。在证人不能准确进行回忆或回忆发生障碍时可将证人带至发案现场或证人感知事件所处地点,让证人在现场进行陈述。证人在现场可能会回忆起遗忘的情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证人通过重复知觉,可帮助他们恢复和活跃记忆。
  6。提示有关物证。使用与被遗忘的事实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物证。回忆的过程,不仅依赖于思维过程,而且依赖于直接的知觉。证人看到了他在感知案件事实时看见过的物体,就会回忆起与该物体有关的情节,进而回忆起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来。
  7。向证人提示其他证据。例如向证人介绍他人的证词,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词等。但必须注意:不能向证人介绍某人的一切陈述,而仅仅是其中有助于恢复记忆的某一部分。有时,还可以提示证人以前的陈述,但不应采取暗示的形式,这种提示只有在证人的陈述发生前后矛盾时才能使用。帮助陈述的方法:
  1。提高证人对陈述事物的理解能力和陈述能力,使证人准确理解律师的发问和自己的陈述。
  2。减轻证人陈述时的心理负担,使其认真思考再作回答,防止急于回答提问而导致的词不达意。
  3。克服证人陈述时的不利心理倾向。证人由于对犯罪的憎恶,可能使陈述带感情色彩而缺乏准确。这时,询问人员(律师)应向证人进行必要的说明,要求其如实提供证言,和怎样才能如实地陈述。
  五、评价以确认说服结果
  评价是询问律师准确判断证言真伪和确定其证明力,以及反省整个询问活动的特定的心理过程。
  评价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案件事实和证据虽然是客观的,但这种客观性只是借助于正确的思维方法才能反映到律师的头脑中去;是因为证言还存在虚伪的可能性;还因为运用证言来再现犯罪过程仍需要科学的思维方法;评价还是重复询问的必要前提。
  询问律师的评价活动可能运用信息论的原理和反省思维的方法来进行。按信息论的原则,信息在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的过程中会产生偏误,但并未达到操同一语言的人不能相互了解的程度。信息经过多级传递,它的损耗也随之增加。如证言发生失误,可能是由于证人的错误知觉或感觉器官有毛病;或者不善于表达他知觉到的情况;或是律师对证言的解释不正确。因此,律师应当认识到,证言所反映的情况只能尽可能地接近案件事实,而不可能与案件事实完全一致。
  反省是个体回想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检讨其中的错误的心理过程。反省是一种确认正确的思维方法。
  询问律师运用反省思维的目的,是使自己在回忆整个询问活动的过程中,肯定询问中正确的一面和真实证言,检查工作的失误,发现证言可能出错的地方,并借以发现纠正错误的方法。
  第三节与同行平等对话
  律师与同行之间的平等对话对律师业务活动的作用是不可轻视的,这是律师与同行之间建立平等互助的人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搞好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的人际关系良好,与同行之间能建立和谐的平等对话、互相协作的关系,将会产生三个巨大的作用,即人际关系的整体效应、人际互补、沟通信息渠道。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谈律师与同行平等对话中的口才技巧。
  一、与陌生的律师对话的口才技巧
  在律师会见的各类对象中,与陌生的同行的交谈可能是难度较大的一种,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困惑、局促、气闷、相顾无言的冷落难堪的场面。
  与陌生的律师对话的口才技巧,主要有以下一些:
  1。乐于交谈对话
  律师必须有一个同陌生的律师同行交谈的愿望,使自己乐于同陌生的律师同行交谈——这是解决好同陌生的律师同行对话这一难题的关键。许多律师对参加有陌生的律师同行在场的谈话,都有畏怯心理,怕在同行面前出丑露馅,被同行看不起,有的甚至见了陌生的同行一言不发,这其实是不明智的。
  2。从闲谈中了解对方
  同陌生的律师同行对话的最大困难是不了解对方。因此同陌生的律师同行对话,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便是尽快熟悉对方,消除陌生。你可以先行自我介绍,再去请教他的姓名和职业,然后试探性地引出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如果你没有向对方先谈你自己的情况就开口问这问那,一般情况下,他可能并不乐意回答你的问题,你在哪方面谈了自己的情况,对方多半也乐意就这方面谈谈他的情况。
  3。巧引话题
  同陌生的律师同行会见,如何才能巧引话题以促使会见取得良好的效果呢?这儿有两种,一种是没有特定的专门的法律事务,而只是同行之间的随机交谈对话;另一种是有特定的专门的法律事务的对话。前一种情况巧引话题的技巧在于迅速找到他的特点。你可以设法在短时间里,通过敏锐的观察初步了解他。他的发型、他的服饰、他的领带,他的烟盒,打火机,他说话时的声调以及他的眼神……都可能给你提供了解他的线索。这儿有这样的一个例子:
  张律师与某市的李律师第一次会见,张律师热情地接待了李律师,双方也都向对方作了自我介绍。这之后由于双方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话题,于是出现了短暂的冷落场面。这时张律师发现李律师眼圈有血丝并发黑,显得很疲惫:
  张律师:你是坐火车到本市的吗?
  李律师:是的。由于走的太急,没有买到卧铺,所以在硬座上坐了26个小时,把人给折腾坏了。
  张律师:你们所里的律师出差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吗?
  李律师:很多。还有比这更加严重的呢!有时到外地,人生地不熟,好长时间都找不到吃饭和休息的地方,吃方便面都没有热水,有时真有种身陷困境的感觉。
  张律师:我们所也有许多这样的情况。比如我上次到……
  该例中,张律师正是通过对对方的敏锐观察而迅速地找到了律师们共同的话题——出差的所遇所感,使得双方交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最终相见甚欢。
  第二种情况是陌生的律师同行有特定的专门的法律事务与我方律师会见。这时,我方律师的巧引话题的技巧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从而给对方律师一个办事效率高,不拖泥带水的良好印象。
  如果是我方律师去对方律师所在地方去会见,则我方律师可通过观察对方律师的居住场所,以此为依据来了解对方,以便巧引话题。比如对方律师墙上挂的什么画,橱子里放的什么摆设,台板下的照片,书橱里的书……这一切都会向你自然地坦露关于主人的情趣、爱好和修养,以及他在法律专业中哪些最擅长最熟悉。这儿有这样的一个例子:
  张律师去王律师那儿,到了之后,发现他的书橱里有许多破产法方面的书籍,于是张律师巧引话题:
  张律师:你这儿有这么多的破产法方面的书,是你对它特别感兴趣,还是你这儿的破产案件较多呢?
  李律师:最初主要是遇到一起非常棘手的破产案件。该案件涉及到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自治的问题,于是就找了不少的资料,一看发现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也就渐渐地发生了兴趣。
  张律师:我国现在的破产法条文过于简单,而且适用主体、适用范围、失业救济等许多方面不是很完善。
  4。表明自己的兴趣与赞叹
  在同陌生律师同行交谈时,要特别表现出对他的职业、性格、爱好和兴趣的欣赏。在对方律师的谈话过程中,不时地插入一两个问题,或由衷地表示你的赞叹、感慨:“啊,这太有意思了。”“真想不到,会是这样的吗?”让对方律师觉得你很愿意听他谈话并同他交朋友。你的这种态度很可能使他十分高兴并因此在第一次谈话时就把你看成他的知己。第一次交谈,你如果表现出对对方的不感兴趣,神情冷漠,一言不发,他讲话时,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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