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克斯坦境内,归宿于巴尔喀什湖。伊犁河从特克斯河源算起,全长1,439公里,河床开阔,支流众多,为新疆径流量之最。 
  北方的河,有着北方民族的独特属性,它们生生不已,百折不挠,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它们以坦荡、宽广的襟怀,滋润着北方广袤而干涸的土地,养育着两岸各族人民。   
  北方的河,我对他们怀有深深的敬畏。         
  带本书去开会   
  昨天下午又有会,而且是开一个下午的长会。想到要在偌大的报告厅里坐一个下午,头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找本合适的书带上。   
  不喜欢开会,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会太多给开伤了。开会时,带本书开小差就成了一个习惯。虽然现在会少多了,但是开会的形式还是没有变,仍然是大家坐在一处,有人说,有人听。一般都是说的兴致勃勃,听的索然无味。我基本上都是当听的,所以一开会总是无精打采,幸亏可以悄悄带本书。 
  带什么书去开会很有学问。封面花里唿哨的时尚杂志不能带,目标太大,旁人一看就知道你不务正业。太厚的大部头不能带,不好拿不说,开会看书纯粹是瞎翻,没必要整那么大动静。不禁看的书不能带,坐三四个小时,书用不了二十分钟就能翻完,剩下的时间就不好打发了。理论性太强的书也不能带,心不在焉看不进去,还不如通俗书解闷。 
  以前开会我最喜欢带字典,事先把一本旧字典拆成三四摞,变成巴掌大的薄本本,经常揣在兜里,一开会就能派上用场。读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随便翻到那页,都有不认识的字,常读常新;随便看到哪里,都能停得下来,说走就走。这些年各式各样的书越来越多,就不怎么看字典了。昨天带的是2006年第三期《读书》,内有聂华苓回忆梁实秋的文章。 
  有人问,开会看书,会怎么办?别急,长期应付开会,训练了我的注意力分配能力,我非常擅长边听会边看书。听会可以达到传达会议内容的程度,看书可以达到复述文章大意的程度。其实做某些事用不着一心一意,一心二用或者三心二意就足以了,比如开会。 
  开会要不要带书,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要去开有我发言的会,你们最好不要带书,我好容易才有一次上台的机会,大家好歹给点面子。         
  凡人开博   
  前一个时期,名人开博很是热闹。如今,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的凡人草根也渐渐遍地“开博”,使得博客像一切正在流行的文化元素一样,迅速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   
  对于这种男女老少皆宜的玩法,我早就想试它一试了。但由于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少,所以直到最近才行动。从去年12月14日至今,“开博”数月,正在兴头上,即使某一日上网不便,也会在几天内更新。没有时间写,便以发旧作为主,好在从前勤奋,存货不少。 
  原以为“开博”就是有块自留地,经营好自家菜园子就其乐融融了。真正当了博“客”,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空间无限的文化宝库!平时,大众接受的信息大多来自媒体,世界上每天发生的事件和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体验,我们只能看到进入记者编辑视线、又经过他们编撰的极少部分二手货,绝大多数原生态的信息被淹没在了匆匆流逝的平凡日子里。 
  凡人博客为我们开启了一扇窗,一扇可以走出媒体禁锢的大众视野之窗。从这个意义上说,读博比写博能给人带来更大的益处和快乐,这么丰富的阅读内容,令我喜出望外!   
  我一直怀疑自己患有一种叫做“阅读强迫症”的顽疾,它可能与我在成长年代患有的“阅读饥渴症”相关。也许那时候可看的书太少,长期处于饥渴状态,使我在信息爆炸时代,面对铺天盖地的报刊、书籍、电视和网络应接不暇,产生强烈的吞读愿望。只要眼睛睁着,手闲着,就一定得读点什么才是,开会、如厕、乘车,甚至走路,只有阅读的时候;心里才会踏实,才会平静,否则就要心急,就要浮躁。就像一个小时候总也吃不饱的人,突然面对大量无论垃圾食品还是美味佳肴,都有旺盛的食欲,不把自己撑个腹满肚圆才怪。如今,有了博客这样一个好去处,我的“强迫阅读”就更有的读了。 
  读一堆文字在肚里有用吗?古人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还真是如此。虽说百闻不如一见,但是世界之大,谁也不可能走遍,不能亲身经历的事情,不能亲自去的地方,都可以通过阅读弥补。更何况阅读所获得的知识与信息,经常是可以用得着的。 
  当然,就像什么好东西都不能多吃一样,过量阅读也有副作用。视力疲劳、颈椎病就不去说它了,老话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读得多了,脑子乱了,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越来越差,人就变得糊涂了。另外,如果战争、凶杀、腐败、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消息充斥你的眼球,难免让你增加忧虑和烦恼,要不说“眼不见心不烦”呢。 
  想来想去,治疗阅读强迫症唯一有效的方法,恐怕就是出门旅行了。什么时候我也能像那些总是脚下生风的博友一样,每年行它万里路,咱的这个顽疾可能就有治了!      
  感悟上海   
  感悟上海这座城市,是从我小时候开始的。我幼年时曾在安徽省会合肥生活过几年,外祖父供职的那所大学,各系的知名教授几乎都来自上海,据说为了吸引上海籍的教授到这里工作,学校专门为他们修建了西式风格的住宅楼。 
  我对那些教授和他们风度优雅的夫人发生兴趣,首先是因为他们的吴侬软语。上海人无论男女,人人说一种只有他们自己能听懂的语言,那声音听起来又甜又软,像水晶糖一样粘粘的,而且半透明,我很喜欢听这种燕子呢喃似的美妙方言。 
  上海人的穿着也很有品位。不见得多么好的布料,却因剪裁得体,做工精致,穿在身上就显出了与众不同。记得邻居家有一段料子,几家铺子都说买少了,不够做衣服。拿到上海,裁缝师傅量完尺寸就夸料子买得好:〃多一寸浪费,少一寸不够〃。做成一件春秋装,式样新颖,美观合体。上海人的精打细算,确实名不虚传。 
  上海人秀气。他们吃饭用小碗、小碟,不像北方人,大人、小孩都端着大海碗。上海的妈妈们管他们的孩子叫〃弟弟、妹妹〃,我一直想不通,这么一叫妈妈不是成了孩子的〃姐姐〃了吗? 
  在人们印象中,上海是全国最好的城市,我的一位上海籍的朋友曾认真对我说过,〃我家往上好几代可都是真正的上海人啊〃。那时候的上海,好比现在人们心目中的纽约或者巴黎。 
  合肥离上海不远,到上海去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曾经是我的一个愿望。后来回到北京上中学,我的数学老师就是上海人。他当时不到三十岁的年纪,课讲得很棒,性格温文尔雅,衬衣的领子永远洁白,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会唱评弹,一曲《蝶恋花》唱得疏音婉转,优美动听,曾在学校联欢会上演唱。上海话〃黄、王〃不分,〃胡、吴〃不分,老师姓胡,却总说自己姓〃吴〃,点名时也常要闹点笑话。更有意思的是他色盲,如果他在课堂上指着划了绿粉笔道的公式说:〃划红线的是重点。〃我们就会笑倒一片绿粉笔是我们偷偷放的,他的粉笔盒里只有红粉笔。老师知道我们无恶意,往往一笑了之。那时,我们全班同学都喜欢他,我也因此而热爱数学。 
  以后参加工作到了西安,单位很小,只有两三百人,除本地人,还有北京人和上海人。北京人多是从农村招来的知青,上海人则是刚刚经过农场锻炼的大学生。北京人和上海人都不怎样安心留在这座西北名城工作,他们最大的共同语言就是如何把自己弄回属于自己的城市。 
  后来我发现,在这个问题上,上海人远比北京人执着和雷厉风行。几年之内,上海人走得一干二净,北京人则在二十年后还有人留在那里。在当地人眼中,北京人豪爽大方,没架子,上海人自私小气,北京人比上海人口碑好得多。 
  有一段时间,上海人似乎在全国混得很没有人缘,被称之为小市民。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特别是北方人,越是当着外地人,越是要说别人听不懂的上海话。后来上海出了〃四人帮〃(其实四人帮中没有一个纯粹的上海人),更是使他们在各地的威望大打折扣。 
  说来也怪,我从小在京沪铁路上来来往往无数次,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走到过这条铁路的尽头。   
  在多少次渐渐离近而又掉转身之后,与上海的神交也越来越深。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深秋,当我终于踏上这片土地置身于上海的时候,尽管上海人的语言和做派依然独特,这种感悟与我多年对上海的印象却是那么不同。就像一位心仪已久而未曾谋面的偶像,我对它所有的想象似乎已经变得支离破碎、模模糊糊。 
  如今这座城市就在我眼前了。这是一座古老而崭新的金融城市。白天的东方明珠、金贸大厦摩天而立,夜晚的外滩人流熙攘、灯光灿烂。渡过黄浦江,月色下的滨江大道幽静、柔美。与外滩隔江相望,美不胜收。 
  上海音乐学院是一定要去的。走在汾阳路上,踏着苍老的法国梧桐的片片落叶,从一扇扇开着或者半开着的窗中探出来的音符在空气中漂流,几座典雅的小楼中进进出出着表情高傲的少男少女。 
  一条三岔路口,一尊1937年树立的普希金像让人感到上海的文化底蕴;南京路的繁华,是上海的标志;浦东的速度,是上海建设的步伐;上海博物馆丰富的馆藏,是世界文化在上海的窗口;上海大剧院的构思,是上海精神的展示。 
  驻足观赏,浮想联翩。据说大剧院的空间结构借鉴了中国传统建筑的构图,三面都是玻璃幕墙,采用的是建筑卢浮宫玻璃金字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