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11 作者: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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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11 作者:李敖-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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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法:不知道上帝对不起我,还是我对不起上帝。
  龙 头:哈哈哈,只要在牢里,就总有人对不起你。
  (王家法下,牢门咔嗒又关了。)
  余三共:这王家法可是个坐牢的老油子,他不上诉,龙头提到的那个判三年半的“反共义士”也不上诉?
  龙 头:三年半已经是皇恩浩荡了,还上什么诉?一般来说,一上诉就被认为你抗拒政府,不知悔改,就加番了,加番方式是判十年的改判十二年、十五年,判十二、十五年的改判无期,判无期的就改判死刑了。有个警备总部的士兵被判无期,他要上诉,监狱官把他找去,很生气地骂道:“你还不知死活,还敢上诉吗?这一次法官本来要判你死刑的,后来念你是警备总部的兵,才判得轻的。你再上诉,一定改判死刑,你小命就完蛋了。还不赶快把上诉状拿回去!”他听了喊道:“哎哟!法官要判我死刑!我要拿回状子,不上诉了,不上诉了!”
  胡牧师:判个死刑就这么容易吗?
  龙 头:又有何难?比判无期徒刑少写两个字而已。
  胡牧师:军法官太没良心啊!上帝啊!
  龙 头:电影导演崔小萍被当成共产党,判十四年,她在法庭大哭大骂军法官没良心,军法官冷笑道:“我才是有良心的,没良心,判你死刑了。”我看问题是,不是没有良心,而是没有你们的上帝。有的话,这么多冤狱、这么多冤魂,你们万能的上帝又在那儿?
  胡牧师:上帝的意旨不是我们人能了解的。
  龙 头:所以他默默无言,让恶人们坏人们替天行道!看你们这些教棍怎么自圆其说?
  胡牧师:(有点宭)我最怕跟你们这些有学问的人谈宗教问题。
  余三共:不过有个好处,他们“为上帝宣传”不像“为匪宣传”会坐牢。
  龙 头:你忘了,当年他们“为上帝宣传”,不但把人坐牢,还活活烧死呢!像十五世纪烧死胡斯就是热呼呼的例子。那胡斯就是JohnHuss,和你一样,也姓胡呢!
  胡牧师:对我来说,我宁愿真的“为上帝宣传”而被烧死,也不愿假的“为匪宣传”而坐这大牢。
  余三共:我知道你外号“胡牧师”,其实你只是喜欢兼差传教而已。你是中学教员,你的案子由于你胆小,始终吞吞吐吐的,现在你说说看,不要怕。
  胡牧师:我本是一个小军官,退伍后到师范大学继续进修,取得了中学国文教员的资格,被分发在一所省立中学吃粉笔灰。我喜欢舞文弄墨,喜欢旧诗词。记得毛泽东写过一首《沁园春》,把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等,都奚落了一顿。这首词,不但在当时很引起争议,就是一九四九年共产党占有大陆以后,香港若干杂志报纸,也拿这首词来批判过一阵子的。当然,有批斗它的人,也有欣赏它的人;有人嫌它遵守词的格律不够严谨,有人称赞它写景生动;有人批评老毛狂妄自大,有人则称赞这首词气势雄壮。见仁见智,有褒有贬,原也不足深论,糟的是,我竟然喜欢上这首词的人。有一天,我在办公室里改完了学生作文,闲着没事,就拿起毛笔来,在一张白纸上写了这首《沁园春》。写好了,看了两遍,便搓成一团,丢进字纸篓去。不知怎么搞的,这张字纸竟被学校安全室的人捡去了,我还一点都不晓得呢。
  余三共:你就是因为抄写《沁园春》被捕的?
  胡牧师:不。我被捕以后才知道,安全室的人看我抄写那首词,就布下陷阱来引我跳下去。
  余三共:怎么说?怎么布下陷阱?
  胡牧师:那是一个下午,在操场上,几个学生围着我聊天,问这问那的。师生嘛,我平日又爱护学生,那里知道要防备他们之中有人害我呢?有一个学生问我说:“老师,你从前是军官吗?做到什么官位?”我说:“做到小军官。”学生说:“那金门炮战,老师有没有参加?”我说:“参加的呀。”谈呀谈的,有人就问我说:“老师,你在金门的时候,共产党每天向金门开炮轰击,我们这一边有没有还击呢?”我说:“当然要还击的。它那边大炮打过来,我们大炮就对准厦门高崎通到隔海集美的那座铁桥,轰击过去。只要打中一发,铁桥损坏了,从厦门开出的火车,就要停驶几天去修理。”嗨!就是这句话惹了祸,我才会来坐牢的。我被调查局抓去以后,才知道那些学生原来就是小特务,就是调查局的小线民。调查局说我那句话是“为匪宣传”,宣传它共产党建造了一条鹰厦铁路,宣传它共产党从厦门的高崎到隔海的集美,建造了一条铁桥,铁桥上还可以行驶火车。这样,我便被移送到这里来了。
  余三共:这跟你默写《沁园春》有什么关系呢?
  胡牧师:就是因为写了《沁园春》,安全室才在学生中布线侦查我的言行。那些学生一定是奉命前来试探我的。要不,我只对他们几个孩子说了,为什么调查局会知道?而我被捕后,调查局办案人员竟拿出我写的那张《沁园春》,丢给我看,我才知道被安全室的人捡去告密了。唉!说来可怕,一个学校里,有安全室,还有特务学生!我这“为匪宣传”的罪名,八成是脱不掉的了。
  龙 头:你并没有“为匪宣传”呀!那首《沁园春》,你只是自己默写一遍,就搓到字纸篓去了;并没有拿给别人看,向谁宣传呢?向鬼宣传吗?大陆有一条鹰厦铁路,厦门的高崎到对海的集美有铁桥、有铁路,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你说国军开大炮还击,摧毁了那条铁桥,是宣传国军炮兵的威力,是为“国”宣传,怎么算是为“匪”宣传呢?你这两件事,都不能构成为“匪”宣传的要件,怎么可以控告你这项罪名呢?
  胡牧师:龙头啊!(用叫苦的语调)我这个人,不但没有“为匪宣传”的事实,根本也没有“为匪宣传”的存心。高崎集美间有一条铁桥,金门的军民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可是,金门的民心士气一直很高昂,并没有因为共产党建造那条铁桥就动摇了。难道金门的军民可以知道的,在台湾就要保密,就要封锁消息,说那条铁桥被国军大炮轰击损毁了,就断章取义,说我这句话是为“匪”宣传,那报纸上刊载台海炮战中,金门一天落弹几十万发,民房倒塌,百姓死伤,为什么不说也是为“匪”宣传呢?因为那明明昌宣传共产党武器充足、炮弹威力强大呀!
  龙 头:可见上帝还没无处不在,“共匪”已经无所不在了。
  胡牧师:还有一项无所不在——特务和线民更无所不在。
  余三共:这就是你跟我们坐了这么久的牢,始终对你的案情吞吞吐吐的原因吧?
  胡牧师:你可以这么说,我怕你们。
  余三共:怕什么?你是军官哪!
  胡牧师:可是我胆子很小,心肠很软,在军中也窝窝囊囊的,没有前途。只是我喜欢舞文弄墨、吟风弄月,结果什么不好舞弄,竟不小心舞弄到老毛身上去了,结果惹来大麻烦,幸亏上帝保佑,使我只是“为匪宣传”而已,自己还不是“匪”。啊,感谢主,让我在牢里休息。
  龙 头:感谢“主”,在牢里休“息”,简单说,就是感谢主席,感谢毛主席(笑)。
  胡牧师:(摇着双手,笑)龙头啊!千万别这么说,你饶了我,我改口了,不感谢主可以了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
  龙 头:好吧,同意你改口。咦,我想起来了,有个跟你有点像的例子,黄进川黄老师的例子,他也是“为匪宣传”,也很妙。黄老师教地理,上课时说:“大陆的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但是一切资源尽由共产党政府占有、掌握、控制、运用,没有拿来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用处。所以,大陆人民生活很穷苦,中共却试爆核子弹成功了……”他这段话,出了问题,罪状就在头一句和末一句,“大陆的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中共却试爆核子弹成功了。”斩头截尾,不谈中段,便叫作“叛乱犯”了。我还记得他的律师写答辩状,有一段妙文,状上说:“被告黄进川宣称:‘大陆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在这个反共基地的宝岛台湾,说这样话也实在似乎未免有点不太妥当。不过,要一个负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责的学校教师对学生宣称:‘大陆土地比台湾小,资源比台湾少。’做老师的人,实在也是很难说得出口的。”至于核子弹试爆成功,这位律师找来一份军中报纸《青年战士报》,居然有这一报导。可是,没用,他们说你“为匪宣传”就是“为匪宣传”,一判下来,就是七年!提到核子弹,还有另一场,一位印尼侨生叫李世璋的,师大英文系毕业,教过北一女英文,后在几个补习班“赶场”当英文老师。有一天,因为全班学生考试成绩都很糟,就训斥学生说:“人家中共都会试爆核子了,它制造的钢笔又好又便宜,可见它是进步了。你们都是大孩子,到今天还不知道该怎样长进,读书都不好好用功,怎么有资格谈反共呢?”他又向学生表示:“汉字应该简化。”事被职业学生往上密报,抓起来了,判他“为匪宣传”。在法庭上,他辩称:中共试爆核子成功,《中央日报》、《联合报》、《中国时报》都用大篇大篇专栏报导,我只说几句,激励学生用功,难道有罪?法官诘问道:“你说核子弹威力很厉害吗?”李世璋反问:“法官,你以为核子弹威力不算很厉害?”法官说不出话来。李世璋又说:“我是一九五七年来台升学的,听说一九五四年国史馆馆长罗家伦在报上公开撰文,主张汉字应该简化。如果主张汉字简化有罪,警总当时为什么不抓国史馆馆长?”法官也说不出话来。可是,照判,判的理由却冠冕堂皇,说“姑念被告系印尼侨生,不谙祖国国情”,两罪俱罚,判处感化三年。收到判决书时,李世璋笑起来了,他说:“我是一九五四回台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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