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11 作者: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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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11 作者:李敖-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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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三共:“人生阶段论”转换的开始和结束,全听其自然吗?
  龙 头:也不尽然,也有人为的部分,这是另一种必须学会的本领了。人间许多事情,你去做和不去做,往往有不同的效果。做了它和不做它,结果纵然看似失败,也是不一样的,这是“无为主义”和“有为主义”人生观的最大不同。“无为主义”相信“尝试成功自古无”,“有为主义”相信“自古成功在尝试”。我是相信“有为主义”的,因此我相信人生阶段的有和无、起和落、开始和结束,有的是可以人为操作的,因为可以有操作的空间,所以,可以把许多阶段处理得更为美好。我举汉武帝的李夫人为例。中国人描写女人的美,用“倾国倾城”,最早就是对李夫人说的。李夫人被形容为“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成为绝代佳人、美的偶像。可惜红颜薄命,得了要命的病,最后缠绵病床,眼看就要死了。汉武帝跑去看她,相见最后一面,可是李夫人却拒绝了。——为了给情人留下一个艳光照人的好回忆,而不是一个风姿憔悴的坏印象,她拒绝了人情之常的诀别。从人情之常观点看生离死别,大家见最后一面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李夫人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是人生阶段的结束,但结束得这么漂亮,这种“有为主义”,李夫人学会了。李夫人以外,再以唐太宗为例。唐太宗打下天下后,把侯君集等二十四位功臣,叫阎立本为他们一一画像,挂在凌烟阁,表示崇德报功,不忘革命情感。不料后来侯君集造了反,被抓住,依法非杀头不可,唐太宗对这位“朋友变成敌人”的老同志,非常痛苦。他哭了,他哭着向侯君集说:你造了反,非杀你不可,但你是我老同志,我不能不想起你、怀念你,我再上凌烟阁,看到你的画像,教我情何以堪?你死了,“吾为卿,不复上凌烟阁矣!”我为了你,再也不上凌烟阁了!侯君集被杀,对杀他的人说来,这也是一段人生阶段的结束,但结束得这么漂亮,这种“有为主义”,唐太宗学会了。
  余三共:你说得太古典了,现代人就不会这样。
  龙 头:我承认太古典,但现代人怎么样呢?现代小鼻子小眼的政治人物,他们实在俗不可耐,毫无趣味,不但做他们朋友没趣味,甚至做他们的敌人都没趣味,他们连做敌人都不够料。他们今天跟你是“亲密战友”,明天就把你从百科全书或机关刊物中挖出来,一桶黑漆,把你革命勋业全部抹杀,打成“敌我矛盾”,于是,你变成了“懦夫”、变成了“叛徒”、变成了“汉奸”、变成了“大骗子”、变成了“脱离革命队伍的反对派”……你变得一无是处,你的功绩全不提了,天下变成他们打的,你若有画像在凌烟阁里,早就拉下来,撕毁、斗臭、天下是他们的了。什么?你是二十四分之一?笑话!滚!以理想主义起义的人,最后抛弃理想不谈,反倒连事实都抹杀,见权力起意,这是现代人物最大的悲剧。我清楚知道,随着时代的所谓进步,早年人类的一些动人品质,已经花果飘零、消磨将尽。但对我说来,我仍忍不住一种内心的呐喊,使我在俗不可耐的现代,追寻“今之古人”。可是,到处是一片暮色,暮色苍茫、苍茫、又苍茫,我失望。
  余三共:至少,在暮色苍茫中还有我们自己吧?
  龙 头:大概只有我们自己了。你记得吗?后来被打成“敌我矛盾”的“汉奸”汪精卫,当年为革命被判死刑,曾在牢中写了名诗:
  慷慨歌燕市,
  从容坐楚囚,
  引刀成一快,
  不负少年头。
  这首诗,今天我给改了。改成:
  不准“慷慨歌燕市”,
  不准“从容坐楚囚”,
  不准“引刀成一快”,
  不准“不负少年头”。
  为什么这么改呢?因为汪精卫所处的是一个古典的旧时代,在旧时代中,“造反”也好,“起义”也罢,“革命”也行,不管你干什么,只要你不成功被逮到,大概都难逃一死。在挨刀以前,抗节不屈的人,往往可以得到英雄式的招待和烈士式的满足,他在“从容坐楚囚”以后,绑赴法场,还可以意气扬扬,“慷慨歌燕市”一番,他可以高喊口号,做简短演说,或是“骂贼而死”。“引刀成一快”前一分钟,他可以表示“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他真的是好汉,在菜市口看热闹的同胞们,也都不得不承认他是好汉。——上面这种“引刀成一快”的故事,在古今中外历史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这些人虽都难逃刀下鬼的命运,但是相对的,也聊以自慰的,他们总算得到了“不负少年头”的满足,——除了那混球的阿Q以外。旧时代的好汉们为理想奋斗,他们深刻了解“千古艰难唯一死”的哲学。奋斗失败了,他们甚至甘愿用“一死”来代替逃亡,代替徐图再起或卷土重来。戊戌政变时候的谭嗣同,就是具有这种信仰的典型。当时日本志士们劝他离开北京,他不肯,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可怜的谭嗣同,他竟认为午门溅血,是变法的一个必要条件!清朝的当政者“成全”了他,“满足”了他这个条件,分开的杀他,“就义之日,观者万人。”清朝政府公开杀他的目的在“示众”,他的目的在“流血”,表面上,双方各取所需,好像都没吃亏;骨子里,清朝政府给了谭嗣同“流血的自由”,从现代统治者看来,实在有点笨。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的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抗议——一种悲壮的抗议,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抗议。旧式的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换句话说,“待死之囚”最后想得到一个英雄式的烈士结局,他可以被允许得到。甚至你要公开忏悔什么、遗憾什么,也可以一并处理,十六世纪英国总主教克兰玛Cranmer在被火刑处死前,曾谴责他的手,说他手写了太多违心之言,该先遭火烧。。。。Ihave written many things untrue。 And forasmuch as my hand offended; writingcontary to my heart; my hand shall first be punished therefore; for; may I eto the fire; it shall be first burned。 你看这家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活得窝囊,死得可气魄极了!不过,这些古典的画面,现代的统治者已聪明的觉察到:公开“杀”出个英雄或烈士,虽然可收杀鸡警猴之功,可是另一方面,却有“反令竖子成名”和“陷政府于不义”的大流弊。利害相权之下,实在得不偿失。最后,于“杀”人一道,也推陈出新了,把你想要“杀”掉的人,永远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除去为上策,所谓“暗中干掉”是也。这就是为什么从“刑人于市”转变到“枪毙人于天还没亮”的缘故了。
  余三共:所以,现代的烈士即使从容就义了,你从的容也只能给刽子手看,别人看不到。
  龙 头:看不到。别人看到的至多只是间接又间接的新闻报导,甚至新闻都没有,人不知鬼不觉的。
  余三共:人不知鬼不觉的,人就变成鬼了。
  龙 头;就是如此,如果还有鬼的话。
  余三共:不是有死后变成厉鬼来杀敌人的说法吗?
  龙 头:这是唐朝守睢阳城张巡临死前的话,他说他“死当为厉鬼以杀贼”,可是,对你们共产党说来,似乎要吃一点亏了,因为你们是无神论,死后漆黑一团。
  余三共:你是无神论吗?
  龙 头:无神论和有神论一样,都是武断的,你无法证明没有,就如同他无法证明有。我是“不可知论者”agnostic,我不知道有没有神、有没有鬼,只是我在理智上倾向不相信有神有鬼,但我相信装神弄鬼。
  余三共:相信死后有神有鬼的人,好像比我们快乐、有希望,至少死后不漆黑一团。
  龙 头:我承认。这意思等于是说,愚夫愚妇市井小民善男信女一干人等都比我们快乐、有希望。
  余三共:这听起来有点荒谬。智慧与怀抱高人一等的人,反倒“生年不满百,长怀千岁忧”。
  龙 头:一如所罗门王,虽智慧如斯,高高在上如彼,还是不如他的子民快乐、不如他们有希望。虽然如此,我总觉得,志士仁人要修练到仁者虽忧但智者不忧的境界。忧也是一种情,太上忘情,自然也该忘忧才对。
  余三共:我有时好奇,好奇坐牢对你龙头有什么影响?
  龙 头:我认为训练一个男子汉有两个最好的地方,一个是在军队,尤其在战场上,另一个就是监狱。如果在这两个地方你能够应付得好的话,你会更坚强、更壮大;应付不好的话,就会受尽折磨,痛苦万分。监狱的生活其实可以说有一百种,有的人可以过得很舒服,有的人则过得很苦,要看你个人用怎样的态度去过。当然监狱的环境也很重要,例如你单独住在一个牢房里是一种过法,两个人住在一起则是另一种过法,如果一间牢房有几个人十几个人则又是另一种过法,你要求安静都不可得。好了,现在胡牧师走了,目前只剩下你我两个人了,这十一房安静多了,从来没这样安静过,“死猪不怕开水烫”,你和我是最不怕(指着开花板上窃听器)这些零件的人,我们这下子可以畅所欲谈了。
  余三共:谈到不怕被第三者听到的话?
  龙 头:谈到只有你和我之间的话。
  余三共:这些话,永远藏在你我肚子里?
  龙 头:也不一定,也许有朝一日,譬如说我死了、你死了,说出来也不妨。
  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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