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打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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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打工女-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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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本姑娘就要回家了,像这种货色的男人,本姑娘一点都不稀罕!

大概是看我的表现还算是乖,高阳公主慢慢的,对我也客气了起来。或许是想到我一个快要离开皇宫的人,对她也不会构成太大的威胁吧。

每天下了课。我也再不四处闲逛了。好奇心害死猫啊。我可再不想为自己再树一个敌人了。于是我下了课就匆匆地跑回自己地小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知道,我这样也不会给小贝惹麻烦。

我和踏歌把东西都整理好了,包成包袱放在柜子里。我知道皇宫里生活是何等地艰难,所以我不想小贝再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受苦。皇宫里的女人大多都很可怜,美丽的青春韶华都在寂寞与步步为营中一点一点流逝。于是我打算等到小李大叔准我回家的时候,求他准我带小贝一起走。我想,如果我厚着脸皮求他,说我和小贝产生了深厚的情谊,舍不得分开。他应该会卖我一个人情吧?

实在不行,就求纤云姑娘去向小李大叔说情,美人计在小李大叔面前应当是最好用的计策了吧?嘿嘿……

时间就在我的胡思乱想里度过,秋猎终于在我的期待里来临了。头一天晚上,高阳公主便命人送了一套衣服到我房里来,要我第二天换上这件衣服去她的宫里找她,一同前往。

这件衣服。是唐朝外出和打猎时最喜穿着地胡服。衣服的颜色居然是十分明艳的玫红。领口、前襟和袖口都装饰着黑亮的水貂皮毛,衣服上绣着精美的图案,点缀着各色耀眼的彩石,腰带很宽,恰到好处的修饰着我纤细地腰身。衬着这件衣服的,是一双镶着彩石的白色皮靴子,只在靴子两侧有黑色水貂皮毛的装饰。随着衣服送来的。还有一顶帽子。帽子与衣服相得益彰,黑色水貂毛的宽边儿。玫红色的帽顶儿,一圈儿彩石围绕着一颗黑色地珍珠,一看便知雍容与华贵。

我从来都没有穿过这种颜色地衣服,从前我在二十一世纪上学的时候,通常都是休闲毛衣牛仔裤地,像是这种女人味儿十足的颜色我从来都不去碰它。可是,眼下,当我穿上这件衣服,望着铜镜里的自己的时候,我居然被镜子里的影像震惊得说不出话。

李欣妍的肤色本就白皙,被这玫红色的衣服一衬,倒显出了十足的、令人心动的女儿态来,而黑亮的水貂皮毛紧紧贴着我的额头,又增加了几分英气,那双清亮的双眸,澄清得几乎可以映到人的心湖里去。

踏歌和小贝看着这件衣服,啧啧称赞。那踏歌更是夸张,两只大眼睛已经弯成了心形,嘴巴乐得合也合不拢,恨不能滴下口水来,围着我转来转去,一会儿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衣服,一会儿又摸摸我的帽子,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姐姐,要是我能去该多好啊!”踏歌既羡慕又遗憾的叹息着。

“踏歌……”我拉着长音,微侧着脑袋盯着她瞧。这小妮子胆大包天,什么事情她都敢做,这一回我不能带她去,我还真是担心她会擅做主张的偷偷跟去玩。

“我说说而已,说说而已。”踏歌瞧见我的脸色阴沉下去,立刻吐了吐舌头,笑嘻嘻的举起双手,一副“我很乖”的表情,让我忍俊不禁。

“我们眼看就可以回家了,你可不许给我惹事,听到没有!”我伸出手来去捏踏歌的小脸儿,“这皇宫里的事情可是比我们想像中的可怕多啦,只要稍微一点点的不留神,我们很可能就小命不保啦,你知道没有!”

我一边说着,一边捏着她的脸摇来摇去。

“我知道啦,知道啦!”踏歌一边大声呼疼,一边匆匆忙忙的从我的“魔爪”里挣脱出去,跳到一边儿不住的揉着自己的脸蛋,嘟着嘴说道,“皇宫里有多可怕,看看那天来这里的那几个死女人就知道了,我哪里还敢惹事?到时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小贝在一边儿,面带微笑的看着我们俩,突然间问道:“欣妍姐姐,你真的会求皇上带我回家吗?”

我被小贝突如其来的问题弄的微微愣了一愣,瞧着小贝那一双充满了期待的双眼,那是一双仿佛是在黑夜里前行,终于看到了希望之光一般的欣喜的目光,让我的心没有来由的一疼。

“会的,小贝!”我自信满满的看着她,重重的点了点头,“我会带你离开皇宫,不再过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郑重其事的说。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秋猎

第二天一早,高阳公主便派人来接我了。

来的人牵着一匹黑色的马,马身紧致,肌肉结实,颈子修长,浑身的皮毛黑亮无比,不带一丝杂色。它优美的身姿显示出它高贵的血统。我一看到这匹马,便被它迷住了。

这匹马倒是与我这身衣服相得益彰,我欣喜的一步跨上马去,心里却开始纳闷。

高阳公主不是一向认我为情敌,唯恐我会跟吴王李恪走到一起的吗?为什么她现在会花这样大的心思来打扮我?莫不是她又起了什么鬼主意?想要算计我不成?

可是,这份疑惑,马上就被欣喜与兴奋所取代了。

跨下的这匹黑色的马实在是一匹好马,骑在马上的感觉是相当的舒服,它跨着小步,轻轻的跳跃着,步履轻盈,一看就知道是一匹受过专门训练的良驹。

想着我要去参加一年一度的秋猎,况且还是我这个现代人所想像不到的一个盛大场面,我的心里立刻激动起来。

管他高阳公主有什么诡计呢,反正,本姑娘先玩个痛快再说。

高阳公主依旧是永远的娥黄|色。她穿着一件娥黄|色的胡服,水蓝色的帽沿儿,水蓝色的领口和袖口缀着金丝线绣的玫瑰花。衣服上游走着金线攒成的珍珠花儿,一朵一朵,分外的明艳。今天高阳公主并没有化往日那样浓艳的妆,只是淡施胭脂,却愈发显得面如春桃,肌肤丰莹,十分的讨喜。让我这个平日里对她不甚喜欢的人,都有些叹服她的美貌了。

她今天骑着一匹白马。与我站在一处,却显然一个有如阳光般明丽可人,一个,有如黑夜般冷艳动人。

看得出,高阳公主今天的心情很好,她居然与我谈笑起来,两个人,两匹马,一前一后。相互追逐。在这一刻。我几乎忘记了高阳公主那些讨人厌地缺点。也忘记了对她与自己哥哥**的不齿,恍惚间,仿佛我们本来就是一对好朋友,此刻正要去交游一般。

我在心里暗暗叹息,其实,如果高阳公主愿意,她应该会过得很快乐的。只是,或许真的如她所说,皇宫里,是滋生寂寞与孤独的地方。相信正因为这种孤独,才让小李大叔那些个儿女都变得如此古怪的吧?

秋猎的地方有些远,小李大叔已经先行出发了。皇上嘛,自然要摆出皇上的架子来。想是今天一早,小李大叔就得带着明晃晃的一队人马声势浩大地出发了。

不过,不跟皇上一起走,倒是让我轻松了不少。我与高阳公主快乐地策马而行。一行侍卫与几名高阳公主地贴身宫女一边喊着“公主慢点儿”。一边慌里慌张的策马紧紧的跟在我们后面。

一路上自然有士兵围出了一条通往猎场的路。所以我们就可以更加随心所欲的快马加鞭。远远的已经看到了猎场和随风飘扬的明黄|色的旗帜,守在猎场的侍卫们一层接一层,把个猎场围的水泄不通。见到我们前来,这些个侍卫急忙呼拉拉地跪了一地。

高阳公主也不理他们,只是径直的骑马从这些人闪出的通道里飞奔过去。既然高阳公主不理他们,就更没有我去理他们的道理了,我自然也是快马加鞭的跑进去。

“父皇!”高阳公主一边欢天喜地的叫着。一边让马放慢了脚步。

只见小李大叔一身金灿灿的黄袍。一条巨龙张牙舞爪地在长袍上飞舞,那声势几乎长啸一声便会迎面飞跃起来。他的头发高束。戴着一顶黄金冠,几缕墨髯垂在胸前,这番打扮让小李大叔显得更加的英姿勃发,真是“帅到梆梆声”。

我的心里无限感慨,果然是一代明君,气质果然不同凡响!小李大叔往这一站,周围的人立刻便都成了陪衬,甚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也止了马,在马上对小李大叔抱拳道:“皇上!”

“哟,是欣妍哪!”小李大叔满眼都是惊艳,不禁伸出手来捻着胡须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我,连连点头,“果然是妙龄之际,青春之华,李姑娘这一身戎装,怕是要把朕都要比下去了!”

小李大叔这一番话说得我顿时满脸通红,于是我急忙害羞道:“皇上真是谬赞了,皇上乃真龙天子,欣妍哪里敢与皇上相提并论,更何况,欣妍一介小女子,又怎能与皇上攀比去了。”

我这一席话说得小李大叔和他身边的人都“哄”一下子笑开来。

我这才注意到,小李大叔地身边,是那位腆着大肚子地胖公公张公公。而在小李大叔的身后,正是好久没见地诸葛子玉。这家伙一袭藏青色长衫,腰间佩着一柄长剑,正笑意吟吟的看着我。看到他我就一阵温暖,想那小鬼踏歌说的不错,这诸葛子玉笑起来确实是更加的俊朗,比起他平素里板着那张扑克脸要帅气多了。

在小李大叔的左边骑着一匹英俊白马的,正是那个令我厌恶至极的臭屁王爷李恪。这家伙终于脱了他那千年不变的银色袍子,换上了一件白色锦衣短衫,衫上绣着一只不知名的巨兽,十分的威武有神。他的腰间系着一个红色腰带,愈发的显得他肩宽腰瘦,结实挺拨。这家伙背着弓箭和剑囊,手持他的招牌扇子,一双星目烁烁生辉,像是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一般盯着我看。

我别过脸去,根本不打算理这种无耻之徒。

见李恪的身边还有一个少年,骑着一匹灰色大马,他的身材高大,骨骼粗壮,剑眉星目,倒十分的有男子气概。

在小李大叔的右边,却赫然是未来的唐高宗李治!

这李治依然是一副弱不禁风的小受模样。他穿着一件淡青色的衫子,腰系蓝色腰带。额上戴着一个蓝色抹额,额上一枚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彩。这家伙唇红齿白,一双丹凤眼里春水莹莹,就如他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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