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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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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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襄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以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因事有功曰襄。”是岁,岁在寿星。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於是公年四岁。) 
  '疏'注“於是公年四岁”。○正义曰:九年传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知於是公年四岁。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鲁与谋於虚朾,而书会者,禀命霸主,非匹敌故。○鲁与音预。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鄫,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书“次”,兵不加郑,次鄫以待晋师。○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正义曰:《释例》曰:“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既书兵所加,则不书其所次。”此书“次于鄫”者,为此鲁、齐、曹、邾、杞,其兵皆不加郑,故书“次”也。传曰:“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是韩厥伐郑,此次以待之。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九月,辛酉,天王崩。无传。辛酉,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剽,子叔黑背子。○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冬者,十月初也。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而传善之。 
  '疏'注“冬者”至“善之”。○正义曰:《礼记·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是王崩当废礼也。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传】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下有二月,则此已亥为正月。正月无已亥,日误。) 
  '疏'注“下有”至“日误”。○正义曰:《长历》推此年正月庚戌朔,其月无已亥。围宋彭城,经在正月之下。传文下有二月,则已亥必是正月。月不容误,知是日误。
 
  非宋地,追书也。成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地”。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 
  '疏'注“成十”至“之宋”。○正义曰:《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西鉏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故注言“封鱼石”也。既列为国,非复宋地。传言追书,是仲尼新意,故云“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也。言追书者,其地已非宋有,追来使属宋耳。非谓夫子在后追书前事。若以追为在后追前,则仲尼新意,皆是追书前事,非独此为追书也。
 
  於是为宋讨鲁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登,成也。不与其专邑叛君,故使彭城还系宋。○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正义曰:“登,成”,《释诂》文。不与其专邑叛君,不与楚得取邑封人,故使彭城还系於宋也。《释例》曰:“楚人弃君助臣,取宋彭城,以封叛者,削正兴伪,虽非复宋地,故追书系宋,不与楚之所得。”是其义也。言“不登叛人”,则叛罪重矣。不书鱼石以彭城叛者,孙林父将戚而出,故得书云“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则因楚之力取彭城,与宋交争,非欲出附他国,故言复入也。若总而言之,俱是背叛於君,故云“不登叛人”也。
 
  谓之宋志。称“宋”,亦以成宋志。 
  '疏'“於是”至“宋志”。○正义曰:鱼石旧是宋人,今还取宋地以自封。若其不系於宋,则成此鱼石为一国之君。夫子追系於宋,乃有二意。於是为宋讨鱼石,宜系於宋;且又不成此为叛人使得取君之邑,以为一国之主。有此二意,故系之於宋。“谓之宋志”者,言宋人志在攻取彭城,故以鱼石系之於宋,成此宋人之志。○注“称宋”至“宋志”。○正义曰:此与隐元年“谓之郑志”,义势同也。郑伯实不获段,而经书“克”,谓之郑志。言郑伯志於杀,虽实不克段,而书之为克,见郑伯之志也。此彭城实非宋地,而经书为宋,谓之宋志,言宋人志在取之,虽实非宋地,而系之於宋,成宋人之志也。夫子脩《春秋》,而传於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脩《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心。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脩,还取二国本志故也。案下十年戍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系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类也。於此三事,传例已明,故彼不云谓之晋志也。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彭城降不书,贱略之。瓠丘,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降,户江反,注同。置,之豉反。瓠,徐侯吴反,一音户故反。垣音袁。 
  '疏'注“彭城”至“略之”。○正义曰:案:庄八年,郕降于齐师,既书於经,则知彭城之降亦合书也。今不书者,但以其贱,故略之也。晋栾盈复入于晋,下云“晋人杀栾盈”,而书於经。此彭城降,所以贱略不书者,彼以杀之为重,来告,故书。此以降事为轻,故为贱略。
 
  齐人不会彭城,晋人以为讨。二月,齐大子光为质於晋。光,齐灵公太子。○质音致。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荀偃不书,非元帅。○郛,芳夫反。元帅,所类反。 
  '疏'“韩厥”至“其郛”。○正义曰:传唯言诸侯之师,不见诸侯之国,未知诸侯之师是何国师也。“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则次鄫之师,皆不与伐郑。此诸侯之师,其中必无齐、鲁、曹、邾也。案上围彭城,除此五国以外,犹有宋、卫、莒、滕、薛。下云“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则卫师从伐明矣。明年戚之会,知武子云:“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於戚之会,始怪滕、薛不来,明此时伐郑,滕、薛在矣。东诸侯皆次于鄫,莒在齐、鲁之东,若其在此,当与东人同次。前围彭城,亦无小邾。此时或无莒与小邾耳。诸侯之师,当是宋、卫、滕、薛也。贾逵云:“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谓帅宋、卫、滕、薛伐郑。齐、鲁、曹、邾、杞次于鄫,故诸侯之师不序也。”入郛不书者,晋人先以郑罪令於诸侯,故书“伐郑入郛”。既败郑,不复告,故不书。○注“荀偃不书,非元帅”。○正义曰:鲁师出征,并举诸将;他国之师,唯书元帅。详内略外,《春秋》之常。故杜为注,复时一言之耳。
 
  败其徒兵於洧上。徒兵,步兵。洧水出密县东,南至长平入颍。○洧,于轨反。 
  '疏'注“徒兵步兵”。○正义曰:《论语》云:“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徒犹空也,谓无车空行也。步行谓之徒行,故步兵谓之徒兵也。隐四年传云:“败郑徒兵。”注云:“时郑不车战。”则此亦然也。
 
  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齐、鲁、曹、邾、杞。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於是孟献子自鄫先归,不与侵陈、楚,故不书。○焦如字,徐在尧反。不与音预。 
  '疏'注“於是”至“不书”。○正义曰:献子先归,传无其事,正以不书侵楚、侵陈,知其必先归矣。若献子从师,则书不待告。以献子先归,晋不告鲁,故侵陈、楚,皆不书也。然不知献子何以先归,传既不言,未测其故也。今赞云则“先归”者,以前年虚朾会,献子先归会葬。今公虽即位,年又幼小,君既新立,故献子先归。
 
  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为韩厥援。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吕、留二县,今属彭城郡。郑子然侵宋,取犬丘。谯国酂县东北有犬丘城,迂回,疑。○酂,才汙反,又子旦反。迂音于。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邾宣公。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小事大。大国聘焉。大字小。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阙犹过也。礼以安国家利民人为大。○好,呼报反。 
  【经】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无传。五月而葬,速。) 
  郑师伐宋。书伐从告。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庚辰,七月九日,书六月,经误。○睔,古囷反,徐又胡忖反。 
  '疏'注“未与”至“经误”。○正义曰:睔以成六年即位,九年盟于蒲,十五年于戚。又七年,楚子重伐郑,诸侯救郑而楚退,同盟于马陵。诸侯虽不重序,明亦与郑同盟,则是与成三同盟矣。与其父盟,於法得以名赴其子。此云“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者,言其尝与成同盟,於法得以名赴襄也。此类多矣。注皆云“与其父同盟”而已。此注特言“未与襄同盟”者,以此时郑既从楚,嫌其巳背前盟,不合更以名赴,故明之也。此经云“六月庚辰郑伯睔卒”,传言七月庚辰郑伯睔卒,经、传必有误者。杜以《长历》校之,此年六月壬寅朔,其月无庚辰。七月壬申朔,九日得庚辰。则传与历合,知传是而经误也。此经六月七日,其文皆具,所言误者,非徒字误而已,乃是书经为误。七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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