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三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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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三国史-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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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嵇康的认识论强调对自然的认识问题,他说: 
  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耳。 
  这是说人们在对某种事物进行判断的时候,首先要弄清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得于心”是对事物的融会贯通。他认为判断事物不能只靠感性认识,更重要的是作出理性判断。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如果没有掌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只以古人的话为依据,进行无休止的推论,是无法得到正确认识的。他反对“以己为度”的主观臆断。他说:“故善求者观物于微,触类而长,不以己为度也”。同时,嵇康也强调用“效验”来鉴别认识的真伪,他说:“夫所知麦之善于菽,稻之胜于稷,由有效而识之”。说明嵇康是强调认识问题应当有客观标准的。正因为这样,嵇康才敢于反对“立六经以为准”、“以周孔为关键”的俗儒认识标准。 
  嵇康的认识论还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他把人的认识分为“理知”和“目识”两种形式。即有的事物,尽管有了正确的认识方法,却不能即时认识它,比如橡树和樟树,外形很相似,须长到七年以后才能辨认清楚。所以嵇康认为认识事物要兼顾各种因素,不能主观、片面,要以“求诸身”和“校外物”相结合。他说: 
  夫至理诚微,善溺于世,然或可求诸身而后悟,校外物以知之。 
  在认识方法上,嵇康反对儒家所谓“多同”和“思不出位”的观点,他说: 
  以多同自减,思不出位;使奇事绝于所见,妙理断于常论;以言通变达微,未之闻也。 
  以多自证,以同自慰,谓天地之理,尽此而已矣。“多同”,是指赞同多数人的意见;“思不出位”,是说不作超出自己职掌范围内的事,这都是儒家不负责任的无原则的认识方法。嵇康对此坚决反对,他认为如果人们都这样,那就只能循规蹈矩,因循保守。他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有启发性的见解,他说:“天地广远,品物多方,智之所加,未若不知者众也”。因此,他主张放开眼界,独立思考,以“通变达微”,开拓真理,这是具有积极作用的见解。 
  总的来看,在玄学唯心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嵇康的元气自然论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虽还不足战胜以王弼为代表的以无为本的唯心主义本体论,但他继承了王充以来的某些唯物主义传统,还是有积极作用的。他在政治上反对虚伪的礼教,敢于同强权进行斗争;在认识论上,强调理性,反对盲从,主张独立思考,能冲破儒家思想的束缚,启发人们自由思维,是有益的。但,在他的思想中也有一些消极的东西,如消极遁世及唯心主义杂质等。这种思想矛盾正是时代的产物。 
  (5)阮籍的简历 
  阮籍(210至263年),字嗣宗,陈留尉氏(河南今县)人。父瑀,是有名的“建安七子”之一。籍年三岁而丧父。史称籍:“容貌瑰杰”,“博览群籍,尤好老、庄”;“才藻艳逸,而倜傥放荡,行己寡欲,不拘礼俗”;“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以上的叙述反映了阮籍的特点是:富有文才;爱好老庄;不拘礼俗。 
  阮籍有名当世,又系名人之子,所以他要想作官,是很容易的。可是,由于他放荡寡欲,所以到三十而立之年,还没有作官。直到魏少帝曹芳时,他才被太尉蒋济召为掾,不久就谢病归乡。后又作了几天尚书郎,曹爽召他为参军,他又以疾辞。所以曹爽被诛后,他没有受连累,因此,“时人服其远识”。后来司马懿父子三人相继执掌魏政,阮籍在他们手下作过从事中郎。司马师立高贵乡公曹髦为帝,封籍为关内侯。司马昭执政时,阮籍曾主动要求作东平相,到任旬日而还。后知步兵校尉营有好酒,乃求为步兵校尉,到任后,依然只喝酒,不过问政事。 
  阮籍“性至孝”,但母死不哭,仍照常饮酒食肉,吊者来哭,他只站在旁边发呆。他时而兴高采烈,旁若无人,时而又作途穷之哭,有时无英雄之叹。他口不论人过,但对礼俗之士,常以白眼相看,惹得其人怨恨。他常辞官,有时也主动要求作官。他反对司马氏的篡夺及其假礼教,可是当司马昭辞受九锡时,他受公卿委托给司马昭上劝进笺,虽被迫而为之,但文辞壮美,对司马昭多加推崇。他不愿在大将军府为佐职,可是离开后仍时常回府参加宴会,还曾向司马昭作书推荐卢播,好似他同司马昭的关系还相当不错。人们说阮籍“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要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须先讲一下阮籍所处的时代背景。 
  阮籍对魏晋两代统治者未留下一句指名道姓的褒贬。他的诗文以隐晦著称,其中多因物写情,触景伤怀,以古喻今,忿世畏时等内容,如:“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渔父知世患,乘流泛轻舟”等词句,处处体现出他对司马氏当权派怀有戒心,不得不作出“佯狂避时”的姿态。从阮籍的家世来说,他与曹魏王室的关系是较好的。其父阮瑀曾在曹操麾下草拟军书檄文,为操所信用。阮瑀又与曹丕有文字之交,瑀于建安十七年(212年)不幸早世,曹丕为此特作《寡妇赋》,以叙其妻儿悲苦之情0916_0429_0。可知阮瑀与魏室的关系相当密切。这是阮籍不满于司马氏攘夺帝位的原因之一。在司马氏方面,由于想取代魏室,也千方百计地笼络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名士大族。史称:“朝论以其(籍)名高,欲显崇之”。假若阮籍也像嵇康那样不同司马氏合作,便可能遭遇与嵇康相同的命运。因此阮籍对司马氏就采取了若即若离的态度。阮籍虽不敢明显地顶撞司马氏,但他也没有像山涛、向秀、王戎等那样完全倒向司马氏。他选择了一条中间路线,即一方面虚与委蛇,一方面又用喜怒笑骂、利落锋利的笔调讽刺司马氏的阴险与虚伪,使千载之下犹能理解其难以表述的肝膈本怀。这正是阮籍手法高超之处。阮籍的行为虽逊于嵇康的从容就义,但其用心亦可谓良苦,其穷途之哭、号血之泣,实有不得已者。以嗣宗之才调,竟不得申其素志,而常沈沦于酒醉之中,亦可哀矣。 
  阮籍的著作有《阮步兵集》1卷(清人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本)。近上海古籍出版社整理出版了《阮籍集》。他写的《乐论》、《通易论》、《通老论》、《达庄论》、《大人先生传》,是有价值的哲学论文。 
  (6)阮籍的自然观和历史观 
  阮籍在谈到天地万物的本源时说: 
  天地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自然者无外,故天地名焉。天地者有内,故万物生焉。当其无外,谁谓异乎?当其有内,谁谓殊乎? 
  这是说:万物是天地生的,天地是自然生的。然而自然和天地有什么区别呢?阮籍认为自然广大无垠,囊括一切。天地即在自然里面,天地之内,生育着万物,所以天地和自然实际并无区别。阮籍接着又说: 
  地流其燥,天抗其湿。月东出,日西入,随以相从,解而后合。升谓之阳,降谓之阴。在地谓之理,在天谓之文。蒸谓之雨,散谓之风。炎谓之火,凝谓之冰。形谓之石,象谓之星。朔谓之朝,晦谓之冥。通谓之川,回谓之渊。平谓之土,积谓之山。男女同位,山泽通气。雷风不相射,水火不相薄。天地合其德。日月顺其光。自然一体,则万物经其常。入谓之幽,出谓之章。一气盛衰,变化而不伤。 
  这是说:天地间万物生长和风雨雷电等各种现象虽千变万化,都是一气的运动。由此可知,阮籍的自然观是一元论的唯物主义。 
  但是在下面,阮籍又提到“神”,他说: 
  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身者,阴阳之精气也。性者,五行之正性也。情者,游魂之变欲也。神者,天地之所以驭者也。 
  显然,阮籍认为“神”是天地所以产生和支配万物的神妙作用。即是说“神”是由物质产生的精神,精神是第二性的,物质是第一性的。 
  阮籍在《大人先生传》说: 
  时不若岁,岁不若天,天不若道,道不若神,神者,自然之根也。 
  “神者,自然之根”,这里的“神”字又怎样解释呢?神既然是自然之根,是否就说“神”是高于自然之上的有意识东西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样解释。此处的“根”,也只是指自然界加于万物的生长等作用。前面的“道”是作“规律”解,并非有意旨的东西。神也是一样,它只指自然加于万物的作用。阮籍在下面又说: 
  太初何如?无后无先,莫究其极,谁识其根?邈渺绵绵,乃反复乎大道之所存,莫畅其究,谁晓其根? 
  上面的两个“根”字,都当“作用”解。所以“自然之根也”句中的根字也应当“作用”解。这句话的意思和“天地之所以驭者也”句一样,都是指来自天地或自然的作用。 
  阮籍在《通易论》中谈论到《易》和天地的关系时说: 
  《易》之为书也,本天地,因阴阳,推盛衰,出自幽微,以致明著……覆焘天地之道,囊括万物之情……此天下之所以顺自然,惠生类也。 
  可见阮籍认为《易》这本书的内容是反映“天地之道”和“万物之情”的,它所阐明的变化和规律来自天地和自然,而非出自什么“神”和上帝的恩赐。因此,阮籍的结论是:“天地,《易》之主也;万物,《易》之心也”。这就是说:推动万物万事变化的主宰是物质属性的天地,而非“神”或其他有意识的东西。因此我们说阮籍的自然观基本是唯物主义。阮籍对历史发展的看法,与嵇康基本相同。他认为远古有一个顺乎自然的理想社会,说:昔者天地开辟,万物并生,大者恬其性,细者静其形……明者不以智胜;闇者不以愚败。强者不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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