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三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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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三国史-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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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丕在其《典论·论文》中,发表了一些评论诗文的精辟见解,开文学批评的先河。他摆脱了传统儒家的观点,强调“文以气为主”,气指气魄、才气、精神,与风骨是相通的。他特别强调了文章的重要性,认为写出好的文学作品,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在评论文章时,常提到作者的品德和风格,说明他重视这些因素对作品的关系。他指出了文人相轻、贵远贱近及向声背实等鄙习。《三国志》卷2《文帝纪》注引曹丕《典论·自叙》,谈到他本人才艺成长过程及生活琐事,信手拈来,亦饶有情致,是一篇好的散文。 
  (四)曹植的诗文 
  曹植(192至232年),字子建,年十余岁,已善属文。操见其文,问:“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为论,下笔成章,顾当面试,奈何倩人!”“时铜爵台新成,操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操甚异之”。特见宠爱。操在时,植虽未得为太子,但也过着豪华适意的生活。操死,丕袭位为魏王,立即杀掉原来拥戴曹植的丁仪、丁廙兄弟,曹植也几乎被杀。曹叡时,曹植的情况稍有好转,但他屡求试用,都被婉言谢绝。他终于在四十一岁时(太和六年)赍志而殁。在丕、叡统治的二十年中,曹植是在郁郁寡欢中度过的,但他的诗文却因此而愈工。所以说曹植一生,在政治上是失败者,在文学上,却是成功者。陈寿评他“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诗品》称他为“建安之杰”。这可以算是“失之东隅,得之桑榆”了。 
  曹植的诗,现存八十余首,辞赋与散文共四十余篇,可说是数量和质量兼优。他的五言诗,上逾秦汉,下起两晋南北朝,堪称五言冠冕。试看他的《薤露行》: 
  天地无穷极,阴阳转相因。人居一世间,忽若风吹尘。 
  愿得展功勤,输力于明君;怀此王佐才,慷慨独不群。 
  鳞介尊神龙,走兽宗麒麟;虫兽犹知德,何况于士人! 
  孔子删诗书,王业粲已分;骋我径寸翰,流藻垂华芬。 
  诗中所说俱有王佐才而不得施展的士人,无疑就是他自己了。他在屡求参与并吴灭蜀的战争被拒绝之后,也只有作赋吟诗,以寄托其怀才不遇的情怀,并诉之于后代读者。 
  曹植的《赠白马王彪》诗,作于魏文帝黄初四年(223年)五月。是时曹植与母兄曹彰、异母弟曹彪,往朝京师,曹彰在京邸忽得暴疾,死得不明不白。至七月,曹植与曹彪拟同路东归,以展契阔,但为有司所阻,曹植忿而成诗。诗共有七首,逐次述说胸怀,实际只是一首,诗中以途中所见景物和跋涉艰辛为陪衬,突出控诉了对乃兄曹丕长期疏远骨肉的怨望和忿慨。政治上的失意和触物感怀相结合,再加上逼真的艺术手法,写成了融眼泪、热血和不平之气为一体的感慨激昂的佳作。 
  曹植主要以诗博得大名,文赋也不少逊。其给魏明帝《上疏陈审举之义》言:“豪右执政,不在亲戚。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正是切中曹丕、曹叡父子重异姓而疏骨肉用人政策的弊端。曾几何时,魏的大权竟旁落于司马氏,可谓不幸而言中,足见曹植不仅有文才,其识见亦有过人者。又如他的《与司马仲达书》,指摘了司马懿对吴只守不攻的策略。前已言及,因司马懿有出谋佑助曹丕保住太子宝座之功,故自丕至叡对司马懿特别重用,授以抗御吴、蜀的军事大任。老奸巨滑的司马懿不肯主动打击敌人,唯固营自守。他深知如克吴灭蜀,自己可能遭兔死狗烹之灾,不如拥兵自重,保住个人势力,以相机图事。早在曹叡即位之初、司马懿受命屯宛拒吴时期(太和元年至太和五年间),曹植已能洞悉司马懿之奸,直率地予以揭露与指责,可谓独具隻眼。凡此,均证明曹植非徒文人纸上谈兵者,其壮志不遂,抑亦吴、蜀与司马氏之幸欤? 
  曹植的赋,以《洛神赋》最为脍炙人口。此赋模仿宋玉《神女赋》,写于黄初三年(222年)。赋中述说曹植从京师还过洛水,忽逢一美艳绝伦而又品性端正的神女,爱慕之心,油然而生,至于冒昧向之求婚。神女怜其赤诚,嘉其才华,只因“人神道殊”,无缘相配,最后神女赐植以“江南明珰”,黯然而别。此事来由为何,后人多加臆测,实则,不过为植怀才不遇之自我写照而已。 
  (五)所谓蔡琰的《悲愤诗》、《胡笳十八拍》等蔡琰,汉末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据《后汉书》卷84《列女传》载: 
  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194至195年),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与祀。 
  祀为屯田都尉,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时公卿名士及远方使驿,坐者满堂。操谓宾客曰:“蔡伯喈(蔡邕字伯喈)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及文姬进,蓬首徒跣,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众皆为改容。操曰:“诚实相矜,然文状已去,奈何?”文姬曰:“明公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 
  有名的《悲愤诗》,即载于此传中,全诗共540个字,不仅叙述了蔡琰自己被掳入胡、思亲抛儿等痛苦情节,也反映了兵荒马乱、国破家亡,给广大北方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这是一首现实主义的长篇史诗,全诗言语朴实,舒情细腻,凄切动人,洵为佳作。 
  但,这诗存在着是否为蔡琰本人所作的问题。从诗中内容看来,这诗断非蔡琰所作,理由是: 
  (1)本传言“兴平中(194至195年),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然在此两三年前,即初平三年(192年)蔡邕已为王允所诛,可是,诗中尚有“感时念父母”之句,这是不合情实处。 
  (2)诗言:“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然据《晋书》卷34《羊祜传》,羊祜乃蔡邕外孙,祜又是司马师之妻景献羊皇后同产弟。则羊家和司马氏都和蔡琰有亲戚关系,怎能说蔡琰无中外之亲呢?且《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言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家中人多业广,仕宦者多,蔡琰归时也不会到“家人尽”的地步。说明作诗的人对蔡琰的家庭情况并不了解。这是第二个可疑点。 
  (3)诗中既言“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厉”,表明这诗是蔡邕初嫁董祀时写的。可是又说:“常恐复捐弃”,这样,刚结婚就怕被遗弃,似有对董祀不甚信任的味道。既未必符合蔡琰当时心情,而且让董祀看了,也会不舒服。当董祀犯了死罪时,蔡琰立即找曹操求情,且“旨甚酸哀”,表明他们夫妻间感情还是不错的。三国时社会风俗对再醮之妇,并不歧视。且当时男女嫁娶皆以连婚高门为荣,像蔡琰这样既有才学,音律书法,无不擅长,且又出身名门世家,理应受到董祀尊重。实际情况是,蔡邕名满天下,“贵重朝廷”,友徒众多,蔡琰能传家学,故曹操以金璧赎之。曹丕、丁廙诸人还为之作《蔡伯喈女赋》,皆哀其遇而重其才,可谓名噪一时。当蔡琰见曹操请求赦免董祀时,满座公卿名士,“皆为改容”。素日执法较严的曹操格外为之开恩,遣快足“追原祀罪”,还让蔡琰书写昔家中散失坟籍。凡此,都说明蔡琰归来后的地位不只不“鄙贱”,而且才女薄命遭遇,更博得众人同情,名声也更高,所以诗中怕被人遗弃的说法不似蔡琰本人应有的口吻,而系好事者伪造。 
  (4)诗中怀念二子处亦嫌过多,这样,既碍于董祀,也有失蔡琰的体面,如真舍不得二胡子,当时何必回来呢?当然,做母亲的不可能不惦念出腹子,但暗自掉泪可以,不厌其烦地公开宣讲,喋喋不休,则不符合妇女们的心理。当曹操谓蔡琰:“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所诵忆坟籍时,琰立即以“男女之别,礼不亲授”相婉辞,说明蔡琰是颇知男女之防的。以蔡琰之才,苟欲传世,尽可拿出伤时哀民之作,仅以念二胡子而宣示世人,岂其情耶? 
  (5)诗中“拥主以自强”语,似非蔡琰所宜言,因为曹操也正在“挟天子以令诸侯”,蔡琰理应加以回避。 
  (6)《后汉书·董祀妻传》言:“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参以《晋书》卷101《刘元海载记》,蔡琰有可能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刘豹,当然,不一定为刘豹所纳,也可能落于刘豹手下大小匈奴贵族之手,不管为谁所得,蔡琰之居住地应不出今山西省中西部汾水流域一带。而《悲愤诗》中所言之“长驱西入关”,“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悠悠三千里”,这些含糊记述,都说明作伪者并不确知蔡琰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地点,此亦为诗非蔡琰自作之证。 
  《后汉书·董祀妻传》还载有蔡琰的第二章骚体《悲愤诗》,亦系伪作。诗第二句言“宗族殄兮门户单”,既不符合事实,下两句“身执略兮入西关,历险阻兮之羌蛮”,也与匈奴左贤王居地不合,以西方之羌与南方之蛮合并称述,亦非当时人所惯为。其余语句略无新意,只依据五言《悲愤诗》而写,不值一驳。 
  到唐宋时,忽然出现所谓骚体《胡笳十八拍》。1959年郭沫若先后撰写论文,论述《胡笳十八拍》乃蔡琰所作。于是众说纷坛。我以为此诗之为伪作,不难识别,其中“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胡人宠我兮有二子,鞠之育之兮不羞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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