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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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曲十年-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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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桓觥岸喽喟钡男⊥颊拢认胛业氖焙蛞不崆蒙弦桓鲂∨癒iss”小男生的图章,前面提到过的邮票的组合贴法这里就不详述了。总之花样繁多,这都是古代劳动人民汗血结晶品啊。。。啊。。。(“怎么搞到‘金陵塔’上面去了,好好的又跑题了,是不是欠扁啊?!”,“不敢了,不敢了,老婆大人!”)。
在称呼上,她也极大地对我不敬,不是“木头”啊,就是“煮大饼”(不好意思,这和我的名字有点相关,说出来是在有点脸红哦)的,唉!好像记得有人说过,恋爱中男人和女人总是处在两个季节,当女人在夏天的时候,男人却还在冬天;当男人好不容易进入了夏天,女人却已经是冬天了,总是慢上半拍。我其实并不是那么傻,如果说她在爱情场上是个出色的战术家的话,那我就绝对是个战略家,尽管在局部战场上常常被她耍弄,甚至牵着鼻子走,但是整个战局的发展还是尽在我掌握之中。
说到我木头,可以用一件她至今一提起仍然忿忿不平的事来说明。那次她特地坐她们校区的班车来我的校区看我,调皮的她走路都不好好走,喜欢走在高出平地一截的花坛边沿,走着走着,前面是个路口,她要么回到平地上来,要么就从花坛边沿跳到大道上去。
那时的她,还没有经历那段“减肥”的历程,壮得根牛似的,打死个老虎都有富裕,还用我帮忙,何况初中时候田径运动员的体魄现在看她没减多少,我想当然地没有出手援助,任她自己跳下来。结果就落下个不“怜香惜玉”的罪名,“木头”一词也由那次而来。
针对她在信上花足了心思,我也偶尔会出个谜语给她猜猜。一次,我写完信后,发现还空出老大一块地方,这自然不能浪费,小脑瓜一动,就画了几样东西让她猜猜。一个是个木桩,不用说这代表是“木头”,也就是我;不远处又话了一个桶,上面写着“waste bin”,这当然也是我了,为什么?
因为和她一起出去的时候,她老是不讲公德,用完了纸巾喜欢乱仍,吃完了东西喜欢乱吐,“这样多没教养!”,任我苦口婆心说破嘴皮也没用,她依然故我,所以只好我担任她的随身垃圾桶,她用过的纸巾吃过的瓜果皮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我手中,即使废物箱就在手边,她还是会习惯性地先交到我手中。都是我惯坏了她,至今在家她也这样,吃了零嘴,要吐核的时候就先示意我伸手出来接着,简直成了“老佛爷”嘛!(“怎么么着,不服啊!”,“服了,服了,I 服了 You,还不行嘛!”)
俗话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这都是让我惯出来的,也只好自作自受了。
再一边呢,就是她了,因为她长得比我足足矮一个头,唉!说到这里,把我门两个要是放在一起,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矮胖胖的,凑到一起简直就是一对说相声的,“你看人家,都有夫妻相,就我们怎么看怎么象是说相声的!”,静至今还在这样抱怨着,这有啥办法,谁叫我吃不胖,而她一吃就胖呢,每个人体内基因不同嘛。
所以我给她起了两个非常好听的绰号——矮冬瓜、大虫子,大虫子是因为她爱吃零食,爱睡懒觉,爱晒太阳。说到太阳,她还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出门一抬眼看太阳,必定会打喷嚏,绝无例外,建议学医的朋友可以好好研究一下病因。
木头和垃圾桶的一边就是一个冬瓜和一条大虫子,可惜本人画画的技巧实在太差,冬瓜和木头她愣是没认出来,直到我打电话的时候解释给她听,她才明白过来。
就这样,我们的关系进一步顺利地发展着。当我沉浸在爱的甜蜜中的时候,一个看不见的危险悄悄逼近了。

第四十一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古人就有已经得到这样一个得失平衡,祸福转换的道理,直至今日,它仍是适用的。
对于她这样一个人见人爱女孩子,要保护好实在是有些难度的,更何况我们分隔在两个遥远的校区里。于是我们都在双方身边安置了“小密探”,她的一个高中女同学,也在我们系,只是在7班,而我在3班,有这样一个密探,她基本上可以放一半的心,至少万一我有什么动静,她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而我呢,我在她身边安放的“密探”就更多了,她的室友基本都站在了我这边,支持我,在我们吵架的时候也会为我说好话,鼓励她,安慰她,其中支书和静娴这两个她最要好的室友更是功不可没。
这下知道了吧,水不是白打的,“香蕉先生”也不是白买的,“星光机”也不是白修的。她在我身边安了1个小密探,我则安了7个之多,这些小密探不光帮我看住她,而且还到处散步她已名花有主,哪个苍蝇敢来造次,首先要看他是否能躲得过7个苍蝇拍的追杀。看看还是我有能耐吧,到底是战略家的眼光啊。
密探归密探,努力还是要靠自己的,这不我这次又有新花样了。那个周末她没有回家,因为她现在已经是她所在校区的广播台副台长了,专门搞音乐节目,而她们校区的广播台又恰巧是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所以工作就特别地忙,节假日也常常在学校加班加点。
我特地在家向父母编了个慌(因为我们还没有向双方父母公布这层关系,主要是怕父母知道了会担心影响我们的学业而过多干预),说是要去和同学聚会,因而得以溜出来去看她。
我家在上海市的西南角,而她的校区在上海市的东北角,那就意味着要横跨整个上海。坐车实在不方便,我还是牵出了我心爱的GIANT,跨上它,向她所在的校区疾驰。
要不老说“Power of Love”呢,有了这鼓劲,1个小时多一点,我就赶到了。当然我要做的并不是马上去看她,而是先去花店买了一支红玫瑰,当然这次可不能象上回那样老土了,把花藏在衣服里然后拿出来,有点新意好不好。
此时的太阳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下山休息去了,天色开始暗下来,房间里不开灯已经很难看清东西了。路过她们校区信箱那件屋子的时候,我停留了一下,等我出来的时候,那支红玫瑰已经绽放在她班级信箱的开口中了。临出来的时候,我还没有忘记把最后一个步骤做好,那就是关掉电灯,“啪!”霎时光明不在,屋里一片漆黑。
“老天保佑,千万不要有人来把玫瑰花拿走,要不可就臭大了。”事不宜迟,我立刻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她的广播台,找到了正在忙碌的她。
“嘿,我来了!”
“你来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坐下来休息一下,我马上就忙完了。”
这怎么行,迟则生变,这个时候一秒钟也不能多耽误。“我昨天刚给你写了封信,你收到没有?”
“是吗?我中午刚去开过信箱啊,没有看到嘛!”她一脸吃惊的神色。
“那赶紧去看看吧,说不定就有了呢。”我着急地催促着,心里比嘴上更急。
“那么着急干什么,等我忙完了去不是一样嘛。”
“那可不行,一定得去看看,我的信不比你工作重要啊。”我也顾不上三七二十一了,在一边紧催。
“好吧好吧,服了你了,就去看看吧。”
我不由得暗暗松了口气,心里一边念着“佛祖保佑”,这段时间可千万不要有人来拿走那支玫瑰花啊。
“谁啊?这么黑灯怎么关了呢,是不是坏了啊,怎么没人来修一修呢?”她一走到门口就开始抱怨起来。
“你找找开关试试,说不定被人家关了。”
“嗯。”
在她打开灯的一霎那,她的目光在信箱口的玫瑰花上凝固了,“谁放的玫瑰花啊?!”从她那吃惊的神色里我分明看到了她的欣喜,感受到了她压抑了很久的快乐一下子爆发了出来。
“好啊!怪不得硬拉我来这里要拿什么信,原来是你有阴谋啊!”
她拿出了那支玫瑰,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么地灿烂,那么地阳光。它只不过是千千万万支红玫瑰中普通的一直,但是今天,此时此刻它却变得超乎寻常地特殊。
这支玫瑰后来也并没有象其它那些我曾送给她的花那样凋谢了,而是被她细心地将一片片花瓣保存了起来,小心地收藏在一个漂亮的玻璃瓶里,作为那次“信箱里的玫瑰花”事件的永久见证。
虽然我不断想出这样或者那样的方法来迁就她、感动她,在她身边安置密探来监视她,我最最不愿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而且这件事居然还不是第一时间从她那里得到的消息,而是从我一个同学那里意外的到消息。
那天我们照例打完篮球,我和另一个班的球友边走边聊,聊着聊着,发现原来他的一个小学同学居然是我的初中同学“眼镜”,真是巧啊,正当我感叹世界如此之小的时候,这个球友又发话了,“你知道吗,他现在正在追一个××校区的女孩子呢,听说这个女孩子是计算机系的。”
“计算机系?!”我有些吃惊,神经一下紧张起来,“不会是她吧?!不会的,不会的!”我尽量安慰自己,往好的地方想。
“知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
“好像听他说是在广博台做的,叫什么,什么×来着。”
“姓什么?!你知道吗?是不是姓×?”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不会这么巧吧。
“对对,就是姓×,他上回还和我说过一次呢。”
“他们现在怎么了?”
“唉,这小子脸皮薄,刚写信向人家表白呢,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哦。”
“还好,还好。”我心里一边想着一边庆幸自己知道这个消息还不算晚。
回到寝室以后,我开始坐卧不宁起来,“有这种事,她怎么能和我说一声呢?!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越想心火越大,“不行!这事必须得弄清楚!”,我急匆匆来到门口老太的电话机旁。
见我今天来打电话,老太的神色有些异样,“这小子怎么现在来打电话了?好像还没到他的点儿吧。”,我顾不了这许多了,一把抓起听筒,另一支手投下了一枚硬币。

第四十二章
“嘟。嘟。嘟。”
“又是该死的忙音!”,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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