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榛生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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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生小说集-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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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怎样才能记起初识的情景呢,真的都已经快要忘记。清晰的也许只有那个秋天中午的微风,和风中一蓬一蓬青灌木的味道。那时,椴十五岁,考上高中,在万人攒动的新生名单前踮脚站立,查找自己的名字,可是她个子太矮,独自站立的身影,显得固执又单薄。
  这时,有人走到她旁边,轻声细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找找看。”
  椴抬头,看到双眉浓秀的男生,光明的脸,清淡和悦的笑。“我叫椴。”说时她也微笑,嘴角有细小的涡纹。
  也许椴对于潘最初的吸引力,就自她微笑时面颊上的涡纹开始吧。那天她找到班级、坐进教室,认识老师同学,然后领书、回家,她低头做这些事的时候,不会想到潘正以晶亮的双眼注视着他,小心翼翼,生怕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然后,回去的路上,有辆自行车开到她旁边,匀速与她并行。椴回头:“咦,你不是上午那个男生吗?”
  “是我,我叫潘,我的座位在最后一排。”潘笑着说。于是椴记下了他的名字。
  初秋的下午,椴还穿着纱裙。淡绿小草莓,暗结一条条银色珠网,白底子,裸露着光滑的小腿。她不是漂亮的女生,却往往会把一件衣服化腐朽为神奇,她知道自己的优点,也知道男生们看她时特别的眼神。
  有天放学,椴遇见学校上一年级的学兄。这人高大俊秀,跑过来与椴搭讪,约她周末参加他的生日PARTY。椴没有回答,学兄便凑前一步,说:“你猜到时候我会怎么介绍你?”椴吃惊地看着他,不晓得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可是对面这个人又接着说:“我会告诉大家你是我的女朋友!”说完就走了。
  椴的心,很矛盾。她想还是不要和这个人走得太近,但是十六岁的生命里,这毕竟是第一个向她示爱的男孩子,禁不住脸红心跳,她把头低下了,也有那么一点欢喜。
  周末,放了学,大家都急着回家,她却格外慢。这时,学兄又出现了,他站在教室门外,勾起一根手指对椴说:“过来。”
  她走过去,他便捉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买了蛋糕,来替我吹蜡烛吧。”然后拉她到外面,拍拍自行车后座,说:“乖,上来!”那一刻,再坚强的少女心也会散软无力了吧,椴看了看他,笑了,说:“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蛋糕?”
  这一切,在那个叫做潘的男孩看来,仿佛寒风猎猎,迫人而来,他咬牙忍奈,不要自己发出声音。这之后回头想,当时如果真能喊出一句什么,也许也是不成腔的,就像苍茫旷野的一声雷电,在他生命里,是最顽强、也最孤单的痛。
  椴与学兄要好了两年,高三时分手。报志愿的时候,潘看到她填的学校,她没有什么大志向,报的是本城的大学。他便狠狠心,把自己北京的志愿擦去,改在了苏州。
  秋天风和水暖,偶然在大学校园的石板路上遇见。“真巧!你也在这里吗?”潘说。对面的椴,看到他很惊喜,微笑了,嘴角有细小的涡纹。在那一笑之下,他知道,再多的委屈,再多的努力,再多的挣扎与付出,都值得。
  这样朝夕相处,她却丝毫看不出他的用心。他偏偏又是那种人,比较的沉默,比较的含蓄,也比较的害羞。就连圣诞节送给她的小蛋糕上,也不敢写别的字,只用樱桃摆出“节日快乐”,红色的小樱桃放在浅黄奶油上面,十分地悦目。椴笑说:“好漂亮呀!”潘看着她笑,也笑了:“这是一个腌梅蛋糕,因为蛋糕里面加入了梅子,所以吃起来会有些酸,如果吃的时候淋上带苦味的桔子酱,就又会有些苦,有些回甘。”
  潘讲这些的时候,椴好奇地睁大眼睛听着,不时插上一句:“好特别呀!”却不知道潘的心里有多么欢喜,因为,这个蛋糕就是他亲手做给她的,为了做这个特别的腌梅蛋糕,他特意在蛋糕点里打了半年的工,有时候加班到很晚,要一个人走很长的夜路回去……
  她安静地吃蛋糕,像一只小猫,他看在眼里,就觉得,连注视她都是世间最幸福的事。真心地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想做最好吃的东西给她,想买最好的礼物给她,不想让她受一点点委屈和伤害,她的吃相再难看,也会觉得她特别可爱,特别美。
  她吃饱了,忽然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蛋糕?”他笑笑,想起了那一年,放学的路上,当她跳上别人的自行车后座,她那闪烁的笑脸,他那疼痛的心。
  大三的时候,椴比较忙,校外有份兼职,校内也做好多事。有天下午,潘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让他出来。见到时,只见她喝醉了,满口酒气,突然扑在他怀里,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他:“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他的心,如同青瓷瓶子,坠地无声,悄悄碎裂。为什么,这句话不是在清醒的时候,而偏要在如此不堪的境地、没有任何理由、四肢瘫软无力的时候,才肯问他: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他摇摇头,把她送回寝室。然后,到街上买了一瓶白酒,就在路上,在夜晚的微风里,全部喝光。没想到自己可以喝这么多酒,喝这么多竟然也没有醉,只是一味地难过,哭了。
  隔了几天,椴来找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问他那天下午她说了什么,然后说:“我都是胡言乱语,你别当真啊。”潘点点头,告诉椴,她只是喝醉了,没有说什么。她放心地离开了他们站过的树荫,背影纤纤如一片透明的树叶。
  后来椴开始正式的恋爱,潘经常能看到她幸福的样子。有时候她与男朋友手牵手在校园的路上走,两人手里一碗冰,你一口,我一口。他每每看到这情景,就想起那个宿醉的晚上,那又苦又辣的白酒,很锥心。
  临毕业的时候,潘又遇见椴,他问她:“你毕业想去哪里?”她说和男朋友一起去南方,很远的城市,要过一种崭新的生活,说时脸上有种坚定从容的神色。她又问起他,他对她说:“我决定留下。”
  潘想,这次他一定可以戒掉这个叫椴的女孩了。因为有人说,当青春都走过,如果没有留下什么,那就应该放手。椴果然去了南方,在一家大公司做事,而且渐有起色,只是,她与男朋友分手了。分手连理由都没有,她变得十分消沉。
  无聊时椴会给潘打电话,诉说自己的烦恼,偶然提起圣诞节那个腌梅蛋糕,她总是说:“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放下电话潘想起她,她的笑,她嘴角的涡纹,她的一举一动,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潘知道椴马上要过生日了,所以,他决定去南方找她,他想这一次他决不放手。
  来到椴的城市,潘就去寻找蛋糕店,然后请求店主让他自己做一个蛋糕。浅黄底子、晶莹的小红樱桃,梅子,桔子酱……
  终于见到椴了,他把蛋糕交到她手里,她高兴地笑起来。她长高了,瘦了,眼睛更大了,但是嘴角那笑容没变,那细小的涡纹仍旧可爱。可是,她的身边却有了另一个男子,三人共进晚餐,她告诉他,她终于可以嫁出去啦,然后挖了一勺蛋糕递到那个男子口中,她那么快乐。
  走出餐厅,潘裹紧衣服,这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世界,他不得不抱着自己,把自己牢牢保护。黑暗中他感觉到呼吸的热,温暖,实在,真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交付,于是他对着海边的灯火,终于轻声地说道:“我爱你!”
  这是这个故事里,潘第一次说出这句话,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他将要用他一辈子去忘记那个叫椴的女孩。
  珊瑚情事
  作者:榛生
  一
  我与王可饶约会,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地点在我公司楼下的小酒吧。
  其实我最讨厌酒吧这种地方,因为讨厌中国当下流行的伪小资调调:以为喝过一杯喜力就成为一个酒醉浪漫的女子,以为和老外对视一眼,就习得了靡费的生活气息。我不屑于这些,而且厌恶于这些。
  但是,在那个下雪的黄昏,我还是换上旗袍,披了大衣,捏了我的珍珠鱼手袋,等着王可饶自他的小小凌治下来,挽了我去喝一杯。我就是这么虚荣,我又是这么懦弱,当我爱上某一个男子时,我想我是什么都愿意迁就的。
  王可饶来了,今日他看上去有些特别,哦,原来他剪短了头发。“怎么想到剪头发?”我问他。“不好看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看起来像辛普森。”我笑。其实他一点也不像辛普森,他比那个玩具人物漂亮多了,而且他不尖酸,很平和,他也不会像辛普森那样用“Doh”来表示做了蠢事时的情绪,他是我心中的王子。
  “有那么可爱吗?”他开心地说。他是个商人,经营连锁快餐店,生意很好,手下有六家分店。他最关心的应该是餐馆的营业额,而不是自己在一个女人心里可爱不可爱吧。
  我们坐下,王可饶对侍者说:“一杯碎冰得贵利,一杯龙舌兰日出。”
  他没经我同意就点了龙舌兰日出给我,他常常这样,很主观,但是我也许就是爱上了他的这一点吧。我低头把酒杯上嵌着的小橙片取下来,啜了一口酒,不错,杯口的盐和柠檬汁、辣的龙舌兰酒一起,混合成一种“呛”的感觉,直奔喉咙而来,真痛快。
  王可饶也呷了一口酒,问我:“周末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周庄。”
  我点点头。我每个周末都有时间。
  二
  周游是我的同事,我和他的办公桌正对着,中间隔着一张隔音板。
  不过,很久以前,他还曾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候他是个风流侠少,成绩不好,但是人很聪明,尤其在追女生的时候。
  我没想到有一天他的情书竟然放到我的课桌里来。
  我觉得很厌恶,其实他根本不必用写信这样老土的方式追求我,他大可以拦在路上问我愿不愿意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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