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洁癖 作者:gilded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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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洁癖 作者:gildedlily-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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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俊明的视线从那个婀娜可人的身影上收回,不露声色地招呼道:“于谦,这位是……?”
  于谦咧嘴一笑,骄傲地揽着小珍走到门前,对好友介绍道:“这就是我女朋友,杜小珍。”又指了指柯俊明,对小珍说:“这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我哥们,柯俊明。我们万方集团的总裁。”
  小珍机械地将手伸过去,低声说了句:“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说完,眼眸低垂,不敢正视门口那个气度不凡的成熟男子。
  “你好,我叫柯俊明,很高兴认识你。”一只大手有力地握住了小珍的手摇晃了两下。
  “哈哈哈,老兄,你刚才一声不作地,可把我女朋友给吓坏了。”于谦责备道,轻轻松开揽着小珍的腰,招呼好友一起坐下。
  柯俊明大大方方地在沙发另一头坐下来,瞥了眼小珍,又转过头好奇地问于谦道:“怎么,我们的于副总带着女友周末来加班?”
  于谦告诉他自己是陪小珍一起来上钢管舞培训班的。柯俊明浓黑的眉毛一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笑意。
  小珍如坐针毡,觉得自己在那双锐利的眼睛下无处遁形。他是否还记得自己呢?是否想起了三年前书店的那一幕呢?他会不会告诉于谦呢?她万万没有想到,曾经魂牵梦绕了这么久的人今天就坐在了自己的身旁。原来这家公司是他的,没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多。
  他是有女友的。小珍想起三年前自己的告白,脸上是掩不住的羞涩。瞧她干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向一个根本无意自己而且有了女友的男人表白,现在才不得不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
  柯俊明冷静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不,应该说是女人。她已经是个活脱脱的成熟女性。说不上特别俏丽,脸蛋却特别清秀。他的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她弧度优美的脖子,玲珑有致的曲线,落在了她那双白皙的手上。此刻她的手正紧紧揪着衣角,透露出她内心的紧张与不安。原来自己对她还有如此的影响力。他突然感到莫名的高兴。
  他转过头来,看着好友说道:“于谦,你一直藏着,掖着的,原来就是这位美丽的女士。我是不是应该撮你们一顿呢?”
  于谦斜睇了眼柯俊明,又亲昵地捏了捏小珍的手说:“你瞧,他就是这么吝啬。从大学开始,就只等着别人请他的客。现在都是我的老板了,还不肯放过一餐免费饭局。”
  小珍很不给面子地扑哧一笑,她还真没想到他会与吝啬两字挂钩。她明明记得柯俊明为当初素不相识的她慷慨解过囊。而且神情还酷酷的。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好奇地抬起头来瞥了他一眼,却冷不丁正撞上他投来的视线。哼,谁怕谁?小珍想。当时我向你表白,可是不知道你有女友的,那能怪我吗?一晃几年已经过去,我为什么还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不好意思呢?这样一想,眼神也就比刚才大胆了许多,不再躲闪了。
  柯俊明看见那双明亮如星的眸子盯着自己,没来由地心头一紧。脸上却仍旧是淡淡的神色,还自若地回了她一个友好的微笑。
  那天,三人去了一家有名的餐馆。小包厢内装潢得美轮美奂,精致的宋代风格的屏风,仿明瓷器,镀金的豪华餐具,美酒佳肴不断,还有两个剑眉朗目的英俊男子在一旁谈笑风声,小珍思量着,这一顿吃下来,怎么着也得上千吧。若是到超市购买材料,自己下厨的话,这一桌子的东西三百多就可以搞定。心里很是惋惜,觉得奢侈了点。
  最后小珍看见柯俊明爽快地签了单,看着他身着阿玛尼西装的笔直背影,忽然想起那个曾经穿着件干净的格子衬衫,一条牛仔裤的瘦高背影来。眼前的男人更加气宇轩昂,更散发着阳刚味,也更加英俊挺拔。
  小珍怎么也不能够将记忆中的那个和眼前的这个背影重叠在一起了。原来流逝的不仅仅是青春和单纯,还有一些我们说不清道不名的东西。自己也变了吧,比如说,那种毫不保留,果敢无畏的爱恋。
  出了餐馆,三人道别。小珍和于谦上了车。于谦侧过身来,在她柔软的嘴唇上印上了温柔的一吻。小珍抬起眸子,眼角的余光瞥见一辆黑色的奥迪缓缓地从他们身边开过。她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释然。已经过去了,不是吗?

  第 20 章
  看着窗外一层又一层灰色的雨帘,和被雨水打湿,在风中颤抖的玫瑰,柯俊明双手插在考究的金麦色意大利手工西裤口袋里默默地想着心事。
  夏季的雨和风来得快,也消失得快。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他的内心还是炽热,有如暗火在无声无息地焚烧。他确信自己渴望她。
  青春年少时,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过多的精力恋爱。曾经就读的全国顶尖工科大学的计算机信息专业是重点之中的重点。院士为他们本科生上课的情况也不少见。专业里清一色的男生,几乎见不到女孩的影子。除了一些公共课,能偶尔接触到女生,让他们产生点遐想外,其余的时间都是在书本和计算机面前度过。在学风严谨,有如僧人般严格修行的大学生活中,他也渴望过青春的热恋,甚至和外系的女生拍拖过。
  可是慢慢地,实习中体味到的社会的残酷竞争和同学之间为了奖学金和出国保送名额近乎疯狂的竞赛让他的意志一天比一天坚定,渐渐地,校园内外的花容月貌,出双入对,在他眼皮下经过时,他竟有如老僧入定,坐怀不乱。当时,他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风花雪月终地抵不上少年壮志,他胸中追寻的是象比尔? 盖茨,和迈克尔?戴尔那样在IT和电脑业叱咤风云的人物。
  二十多岁的时候,他摈除一切杂念,拼打江山,为生活和事业奔忙。在工作中遇见的一些对他示好的女孩也有,他却想着“大丈夫何患无妻?”,付之一笑。小珍是其中的一个特例,她选择的表白地点是他一向钟爱的书店,所以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于谦倒是比他开放,因在外跑业务的关系,为人随和多了,和很多女性结交过朋友,但始终没有发展成恋人关系。现在两人都事业有成,是应该考虑成家的时候了。
  可是,有了车子、房子、票子,柯俊明也象所有的有钱人一样,担心女人找他,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钱财。
  他对女人的那点小把戏洞若观火。公司里的,公司外的,爱的都是他这总裁的头衔。于是,三年前被他拒绝的杜小珍在他的记忆里就益发显得珍贵起来。
  三年前正是万方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时候。
  当时他背负的工作压力异常的大。IT业的起起落落让万方有如空中走钢丝,一步错则有坠落谷底的危险,既要谨慎地判断,英明地决策,又要不断地求新求变。一天二十四小时,他常常满负荷地工作,甚至到了有些神经衰弱的地步。小公司起步艰难,到了规模大点,成了中型规模的公司后,又面临着前有虎,后有狼的境地。
  女人于他,只是缓解紧张的调剂品而已。他也曾在工作的压力下,去PUB买醉,与送上门来的女人搭讪,但第二天早晨睁开双眼,就会鄙视自己,就会感到后悔。也许,他是有洁癖的,不完全是身体,还有精神上的要求完美。书店偶尔就成了他极限工作后消遣喘气的去处。
  也许是他的年龄,经历,与他现在的心境和经济上的地位与条件,使得他压抑的那种对异性精神和身体上的渴望又如草木般复苏。
  如果他不曾再听见杜小珍的名字,那么这个名字只代表着他生命中一个难得的经历和记忆,如果他不曾再见到杜小珍,那么也许一年,或几年之后,他会忘记。可是她又活生生地出现了,作为于谦的女友,猝不及防地来到他的面前。
  比从前那副青涩的模样更迷人,让他几乎移不开视线。她身上兼具了一个小女孩的淳朴,又增添了一个小女人的韵味。
  他觉得自己卑鄙。竟然肖想着同窗好友兼事业伙伴的女友。他已经没有资格,因为曾经真心送给他的爱被他拒绝。朋友妻不可欺。可是为什么看到小珍青春娇美地在于谦的臂弯里转着华尔兹时,他的内心这样火烧火燎?他恨不得搂着她的是自己的臂膀。
  他突然想起上次在大厦外,他下车时见到的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就是小珍,而那时,小珍对于余谦来说同样是个陌生人。
  终究是晚了一步。
  理智上他可以接受了与她失之交臂的事实,而情感上对她的渴望却一天比一天强烈。于谦脸上抑制不住的幸福让他觉得痛苦。他和他促膝交谈的时间越来越少。因为于谦下班亟不可待地要去陪伴女友。即使他留下来,他也不见得能够忍受。
  于是下班后,他会匆匆开车回家,只因不愿看见好友在他面前炫耀爱情甜蜜的那张有些得意洋洋的脸。如果于谦的女友是别人,他会真心为他祝福,可为什么偏偏是她。一个长着一双纯净清澈的眼睛,对他羞涩表白过的那个人儿。他清楚地记得,她对他说过“柯俊明,别走。我喜欢你,很久了。”
  一切仿如昨日。
  屋内的老式留声机在一圈圈地转着。这是他去法国出差时在跳蚤市场上买的。有时候旧的就是比新东西好。留声机的主人见他喜欢,还附赠了一张唱片。还开玩笑地说留声机和老唱片是一对三十年的老情人,分开会让彼此难过。
  留声机播放着男歌手那低沉沙哑又荡气回肠的歌声。
  在这个季节,这样的天气,他在思念。
  室内电话响了。是于谦。
  “哎,俊明,我国庆就不和公司高层一块去埃及旅行了。不用办理我的手续。”于谦的话里带着喜气。
  “那你有什么安排?”柯俊明尽量掩饰自己的失望。那就是说他不会带她去了。
  “我得陪小珍回她伯父家。”于谦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清晰。
  “为什么去伯父家?”柯俊明有些惊讶。
  “哦,我没告诉过你?小珍的父母在她小时候就过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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