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子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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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子作品集-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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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真的不见了!家里空荡荡,黑玛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她劲头十足的呼唤飘出去就不再回来。

    不知怎的,黑玛不再想哭泣,不再那样全身发软地坐到地板上喘气。

    她一个一个地收拾起满地乱滚的啤酒罐,把乱糟糟掉到地板上的棉被折叠起来,把镜子捡志来,把散乱的碟片一张张归架。结婚照居然也睡到地板上来了。不过不曾碎,大哥到底还是留恋它。如今它正躲在一件宝蓝色长袖衬下面。彩电柜的抽屉、躺柜、大衣橱、密码箱全都无言地敞开来。

    黑玛花了一个小时收拾好大哥遍地狼藉的房间。

    她打开冰箱,找出一瓶统一鲜橙多,冰冷、发出水果香的液体轻轻地滑过咽喉。她发热的胸脯猛地一阵紧缩,头皮发麻过后,顿感适然地舒畅。她开始打手机,她小巧的樱桃红唇发出甜美、出谷黄莺样的声音。

    ——大哥到底还是走了。

    ——我知道。我会等他。我会把孩子生下来。他就是这样,在外面活累了,他就会回家,对不对?

    黑玛清晰地听见嫂子在手机那头——逼仄着嗓子哽咽、哭泣!

    她想温柔地道一声谢,她更想说一些安慰的话语。可是来不及,她忙不迭地合上手机。她自己的眼泪已经要掉下来,一串一串挂在脸上。宛然披鳞的松树皮上,从伤口下挂的松脂泪一样,真实、永恒。(终)
第八章 春涩涩(上)
    那满树吹着白雪和浓香味儿的梧桐花是凋敝了。

    我察觉到:暮春甜丝丝的伤感和它摩登女郎般的艳冶情调!

    它是使人情思缠绵的。怀春的。

    归乡的我今朝也被它感染了!瞧我在这样艳的暮春获得了什么样感官的满足!宾至如归的熟悉程度!

    我想起了吉吉。

    一九九八年暮春,二十岁出头的吉吉从海南岛回到故乡,也是在这条街和我邂逅了。

    她并未红着脸,用村言乡语躲躲闪闪;她是从睡美人样的朦胧春倦中,堆出一片笑靥来,秘密地(叹口气)道:“就要嫁人啦,唉!‘她一头黑发丢失了厚度,尾垂至她嫩滑的肩胛骨部位。它们是,不会在轻风细雨中柔柔地飘了!

    吉吉扯大嗓门:”这鬼发都一齐商量过似的,一把一把只是掉,烦死啦。”

    “怕是你太拼命了?”我关切地问。

    过于节省了?她苦苦挣来的钱她懂事地寄大头回来。她那土块垒成的旧家要改头换面,兴建起时兴洋楼了。

    “不让下班呀,我跟厂里的姐妹都是,一整天扎在里头,一干就是十三个小时。”

    哦,我孩提时代的好友,吉吉,在我们背井离乡、两两相忘的妙龄年华,在我们艰辛的一生里,我能在你二十四岁的纯真瞳孔和你黛绿年中最后的一段处女岁月里出现我的身影(尽管你是不幸地要沦为鬼剃头族了)。我依然是大感惊喜。

    (我们被一股突来的人流挤散了。)…。

    许多车辆的奔波,齐凑出细腰鼓和笛子、镀金长号和褚色二胡的变调音乐。

    我行走在不绝于耳的音节小溪的漫溢里,急于跟我一路思念的女郎银珠见面。

    我穿过一条幽深的小弄,在一家铁门前,她,恰好把一辆女式摩托推出来。

    她扎起了左右晃荡、不无利索的马尾刷。她细长的星眸、细眉斜挑起来。瞧她那干练劲儿。

    她几乎是:扎进大脚牛仔裤里的黑羊毛衫,一件吊腰的金灿灿夹克。她两袖捋上来,露出洁白、细嫩的手腕,她踩着小巧的高跟皮鞋,跟她高挑身材的臀部款摆合作着。

    她是那样一个妙人。她正看向我,喜滋滋地笑开了。我的面部松弛一阵,一样是惬然的笑上了脸。银珠绕着我转圈儿,替我拍去了岁月的单调。

    我们手牵着手走进屋子,恍然是一个波浪不惊的家常日子。银珠容光焕发,一把脱下外套,轻飘飘地靠过来,她的梨形乳房蹭过来,找到我的下巴。她双手把我的头团团抱住,呢喃道:“你摸吧,我要你快乐!”

    可是,我已经在想吉吉的鬼剃头了。不幸的吉吉怎样了?

    两年的精妙时光和布满了那清风、那鸟仔的歌、那花园里银珠向我投怀送抱的想象生活变成了往事。

    嫁作人妇的戴假发吉吉是怎样了呢?

    我象征性地用下巴拱了拱银珠奶子下面跳跃着爱之波浪的美丽心脏,很不识趣地挣脱了她纤纤玉手。

    “已经够快乐了。”

    我笑不起来了。

    “我是不是人老珠黄了?”银珠噘起亮闪闪的嘴,说着就收腹挺胸,继而是圆臀一拱,双手举上肩,侧起鸭蛋脸让我看仔细。

    她鼓起期待的眼神望向我。

    “笑话!乱讲!你这牛头不对马嘴的…。”

    几乎是大吼!这突如其来的冲动使我羞愧。

    我一向给予她的温柔珠线算是断了!

    在我记忆里,头一次她担心起自己的容貌。女人岂非是十分地害怕老去的?

    我由然地瞟她一眼,心里意味深长:是的,有一天,银珠也将像一片叶子样老去。

    她的美依然如昨。

    刚才她当然在卖乖。

    她仍有以她须眉好友自居的追随者。看她卧室两个花瓶里插着争奇斗艳的花,就知道了。

    记得那一次(那次令我十分伤感!):在乐吧歌舞厅里,我跟银珠正面对面在雅座上喝菊花茶、嗑瓜子眉来眼去的当儿(在悠扬的乐声中)突然,就出现一个翩翩公子!

    他上来就学起电影里的镜头,递给她一束火玫瑰。银珠适时地在面部定格出一个微笑,接在手里,闻了闻叹道:”呀,真香!”

    她这一赞,又美美的一叹,使翩翩公子胆壮了。

    他确是生得帅气,打扮成白领先生,穿一套齐整而笔挺的行头,高档的尖头皮鞋在下面发亮。

    他比我高大、神气,他脸色更滋润,他身板四肢是更加匀称,差不多可以娶个公主了。

    突然,他腰间的手机响了。他,这位交好运的成功男士,掏出来,见银珠的星眸恰好瞥过来,便礼貌地说道:“对不起,我出去一下,你等着我。”

    一分钟之内,那位绅士轻车熟路地回来了,亲昵地请求道:‘珠,跟我跳支舞吧?”

    这时,珠刚刚记起我似的,为难了,用眼光示意我。我便说:“噢,你们聊,我去一下洗手间。”

    当,我满心敲鼓,回到雅座前的刹那,就见到,绅士已经嘬起嘴,迅速地在银珠左颊上亲了一下。

    银珠则巧笑着假意捶打他,见到我,珠挪了一挪屁股。

    绅士又一次亲昵地探问:“珠,跟我跳支舞吧?!”

    这时,珠又把眼光掠向我,我刚要说:“噢,你们聊,我出去抽支烟。”(我满腔怒火,我在燃烧!)

    珠已经长身而起。他俩滑入舞池,相拥相抱,令满室生辉地跳起贴面舞来,或是配合起快四音乐跳起复杂的快四舞步。瞧他俩跳的拉手舞,青春四溢,可是吸引了不少目光。

    我从暖烘烘的舞厅逃出来。

    大街正飘着雪花。路面湿漉漉,一不小心就滑一下,心灵随之颤一下。

    在扬扬洒洒的雪花中,几乎不见冒雪的徒步人。只有零星几个的哥还在夜幕下驾驶。已经要到冷冰冰的子夜。

    一辆的士在我身边缓停缓走,司机按响喇叭呼唤我。我摇起头来。

    要把一个由贵族物质包装到脚的女子娶到手里,去掉那像惹眼的光环一样罩在头顶上可恶可气人的光棍之荣誉称号,则是非抠它十年不可,很可能的。

    踏着吱嘎作响的落雪,我回到单身宿舍,开开电暖器电暖了手脚,洗毕,就躺进被窝郁闷去了。

    我的年轮早盘旋到二十八岁这个惊险的数字。只是银珠比我小四圈。

    三年前一个温暖的暮春之夜,我给她送礼物,她是正眼也不瞧,熟练一扔,不搭不理。

    她假装批改起学生的作业,害怕了?她握笔的右手葱指颤抖了。

    可是瞧她手眼相通的淑女作派,我立时明白很可能低估了她应酬狂热追求者的经验。她不让我断了念头,也不给尝尝甜。

    我却傻了,坐又不是,走又不甘,被她的高傲巧妙地罚站了一会儿。

    她办公桌上仕女花瓶里的红玫瑰正吃吃笑起来。最后,我悻悻然地离去。(未完)
第九章 春涩涩(下)
    请别让一只蜜蜂,闲置在不开花的空中。

    每当你欣赏起自己的容颜,可别抹去了我奉献的腼腆。

    你已经洞开来,青春常在这一扇秘门。还有你花翅的扑腾。

    别让我在镜花水月里聆听,就让我突破了有关距离的国际玩笑,再容我靠近,痴迷地靠近。

    哦,我的卿卿。

    整个情节是:我撕下面皮奋起直追。休闲杂志里恋爱大师公布的恋爱秘诀我都烂熟于心,并牢记了爱情专家的手把手教导。

    “真讨厌!讨厌!”

    她急得脚一跺,气鼓鼓起来。柳眉倒竖地,涨红了脸地,她乱发脾气的样子多么秀色可餐!

    奇怪的是:再怎么样瞎鼓捣,银珠并没与我断交。有一瞬,还冲我回眸一笑。把我乐坏了。

    我平生最不喜欢跳迪士高。她于是就手搭在朋友肩头,让那位胖墩墩圆头人叭地吻一下左脸颊,再跟右旁的一个金发女嘀咕一阵,然后,她斜起眼,简慢地吩咐我:“有本事,就跳个迪士高给本小姐看!你埋单!”

    我答应了。

    于是,一身素装的银珠一把抓过圆头人手里的二手手机,很快招来了几个男女。

    那年,我生平二度进迪厅,可出够洋相了。

    银珠顺手一指,指了那家流转着动感七彩灯的欢喜鸟舞厅。

    此时,夜已深深,舞厅里人影稀稀,三两对不眠的恋人还在弥漫起烛光的雅座上谈情。正埋头驱赶睡魔的吧台小姐顿时精神抖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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