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纸上人-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小说,这种小说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小说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肉,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小说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小说,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14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姐姐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小说周刊》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妹妹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小说取名为《燃秦》,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妻妾成群》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燃秦》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覆盖之意,颇有壮阔静谧的美感。

前世,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前,有一次带着妈妈和她一起上山玩,结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困在山间的宾馆里,不能出门。

可是那天,父亲一手抱着她,一手搂着妈妈,一同遥望窗外雪后美丽的山峦,雪兰当时虽小,却记得父亲的感叹。

他说,真美啊!

许多年后,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兰的脑海之中,他们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这个笔名,也有雪兰对前世那个世界深深的怀念之情。

雪兰和李氏正在吃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这么快就回来了。”李氏以为是三姐,急忙去开门,谁知门口站着一位邮递员。

《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