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郑智化的《青春启示录》:“找不到自己的脸,在青春的镜子中,依稀记得泛黄的照片,保持着年轻的容颜,你是否爱过,和我一样拥有着一颗单纯而脆弱的心。你是否哭过,和我一样,守侯着一片宁静而湛蓝的天……”
事隔几年,又碰到了小可,她依旧什么也没有改变,一身运动装,反戴着蓓蕾帽,背着单肩包,眼里闪着渴望的光芒。
往事是一座不上锁的阁楼,今天偶尔闯了进去,再一次迷失了自己。数不清的爱恨虽然被时间磨砺得黯淡无色,但沉淀下来的那份情感,却是怎么也模糊不了的。
小可很早就离开了聚会,我没有告诉溪月便尾随了小可。
小可走的很慢很慢,身体似乎要飘起来了,她没有发现暗暗跟随了的我。
我等在小可家对楼的茶座,看着小可披着头发拉上了窗帘。不久,小可又下楼了,雨水拍湿了小可的头发、衣服……最后小可走进了一家花店,买了一束百合。记忆的灰尘弥散,我似乎看到了四年前的那个雨天,小可捧着我送给她的百合傻傻地看着我的样子。
我当时有一种冲进去的冲动,对花店的服务员说:“包一打吧!”但溪月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满脸纵横的眼泪和委屈受伤的表情,溪月说:“天乐,今天是我生日,你要送我花吗?“我迟疑了好久,说:“是的!”
我和溪月走进花店,小可已经走了,我顺着花香,望见了一大簇百合,在它的周围是玫瑰,玫瑰一律含苞欲放鲜红欲滴,在纯白色的百合衬托下显得分外耀眼,就像无数浓得化不开的爱情故事。
“小姐,请扎一束百合!”
“不,我喜欢玫瑰,艳丽的玫瑰!请用明朗的蓝色包装纸来包扎玫瑰!”
溪月定定地看着玫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突然一阵钻心的痛,那个不愿存放但一直存放的事实终于被蜂拥的现实粗暴地翻出来蹂躏,我的百合再也没有人愿意接受了,我真的失去小可了。
溪月捧着玫瑰灿烂地笑,闻着玫瑰艳俗的芳香,溪月说:“第一个愿望祝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幸福,第二个愿望祝自己永远快乐,第三个愿望祝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甩开溪月的手说:“你自己回家,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不想回家,也不想面对小可和溪月。拖着僵硬的双腿,我夜里游览着紫藤花园那片寂静的小树林,就是在这个地方,小可曾经许下过三个愿望,清亮的声音似乎还在我的耳边回荡:
“第一个愿望祝世界上的所有的人都幸福。”
“第二个愿望祝自己永远快乐。”
“第三个愿望嘛……不告诉你!”
眼角的水气模糊了双眼,小可,小可,你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啊?
恐怕这辈子我也无缘知道了。
小天和小可,隔的不再是学业和老师。小天和小可,隔的是岁月的沉寂。等清醒过来的时候,小天和小可已在岁月的彼岸。
一切都不可能再重来了!
一路走来不后悔(1)
文/周可繁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喜欢他。
回头的时候,才会不后悔!
———题记
1
有有说快高三了啊,大家要分开了啊,我们去“极地PUB”开个Party吧。
说是Party,讲白了是一群在高考制度下压抑良久的青少年宣泄情绪而营造的一种混乱。
我不喜欢这个类似狂欢的环境,所以我走出了KTV,来到大厅。
眩目的粉色的光线交错的空间中弥漫出甜美的味道,光洁的原木地板上映照着一张年轻的面容,忧郁的、颓废的、有着破碎节奏的音乐轻柔而清晰地从我的指间和心脏流过。
我一看见他,仿佛被一颗子弹射中,胸口顿时一阵剧痛,喘不上气。我奋力呼吸,我知道我喜欢上他了。
“活着不是应该,需要你的选择,无聊但我不空虚,这是我个人的决定。
你不会知道,我是什么样的,我爱这现实的生活,我对已有的没什么兴趣,这就是我现在想的。
我需要极乐的压力,把我的肉体去电击,让我的心脏加速跳动,去迎接那未知的天地。
我快乐死了,因为我没有主义。
我快乐死了,因为我什么都放弃。”
他越唱越游离,声音里有一种穿透金属的纯净,很具毁灭性的纯净。烟丝像一条条小蛇在他的长发,指间缓缓游动。他的脸在一种神秘的氤氲中微笑。
这歌我知道,陈底里的《我快乐死了》。
我要去认识他,我在后门等他,因为听说他一直走后门。终于,他背着吉他出来了。
我发现我居然不到他肩膀高。
“喂,交个朋友好吗?”
他转过头,我看着他。他有很薄的唇和刚硬的唇弧,可是我却不喜欢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细长的深陷的,像“天使禁猎区”里面的魔王Lucifar。而我喜欢的是无道刹那,那个孩子的眼有纯洁的邪恶和令人心疼的天真,不会像Lucifar一样无法看穿。
他看着我,目光淡淡的,可是为什么我感到寒冷?!
“快回家吧,小鬼!”他的嘴角似乎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
“我不叫小鬼,我叫小可。我17岁,不小了!你呢?”
“天乐。”说完便消失在夜色中。
“天乐———天乐———天乐”,我对夜色喊,“记住我叫小可小可小可!”
他没有回答。淡淡的烟草味还在空气中弥漫。
似乎传来一声轻轻的笑。
2
我旷课了,这是我高中以来第一次这么嚣张———无故旷课,但是我不愿意考虑后果。我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这已经完全让我沉醉了。
天乐带我去乡间,坐在那么大那么自然的草地上弹吉他唱歌,自始至终是陈底里的《我快乐死了》。
然后天乐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听着他嘴里的梦话:“我真的好喜欢你!”
我开心极了,我想这是天乐对我说的吧!我真的好开心,于是我开始寻找书写的工具以及被书写的工具。
我没有带,于是我去翻天乐的背包。
书写的工具以及被书写的工具找到了,另外还有意外的收获———一张卷了边的照片。
我没有给过天乐我的照片。我仔细的看照片中的女孩:有隐约的淡漠的笑容,毫无遮掩地直视着我,眼神朦胧而锐利,刺透我的身体。
这绝对不是我,我没有这样的眼神。
那么她是谁?
我真想摇醒天乐问她是谁?为什么会在你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
然而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有怎么样的神态和语气去质问他。
我觉得很委屈,我真的好想找个人大大地吵一架。
和天乐?不可以啊!我这么喜欢这个比我大三岁的音乐系的嗓音宛如天籁的男生。
和我自己?我没有做错什么,我为什么要伤害自己?
好吧,那么只有和这把吉他生气了。我狠狠一脚踢过去。吉他伴着沉闷的声音从树枝上掉下来。天乐醒了。
“你这是在干什么?!”天乐愤怒的表情让我感到陌生。
“我想试试吉他的坚韧性,帮你检查一下这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我对他笑,我知道我笑起来眼睛大而亮,像只不谙世事的松鼠。
“下次可别这么调皮了啊!小鬼!”天乐淡淡地笑,叹口气把吉他捡起,背在身上,“天色不早了。小可,我现在送你回学校好吗?”
“不要!我不要回去!我要去你的住处!”我看着天乐的眼睛,依旧感觉彻骨的冷。
“小可你别闹了,我现在送你回学校,听话!”天乐走过来拍拍我的头,然后拉起我的手。
路旁是高大的梧桐树,金黄的叶子发出微微的叹息,阳光缕缕从树梢上穿透过来撒在天乐身上。
心里温暖得潮湿着,真希望就这么拉着手走着,永远不要停,走向永恒!
3
高二期终考试结束后我没有回家。整个晚上我坐在一家咖啡店的靠窗口的座位上看外面,看外面美丽的雨点,思考着为什么会毫无理由地稀里糊涂地喜欢天乐,我甚至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但我喜欢天乐这的确是事实。
一路走来不后悔(2)
有有也没有回家,她说她想喝杯咖啡,其实我知道这个弯月眼睛的女孩是放心不下我。这让我感到很舒心,舒心得想流泪。
有有说:“小可,或许很多事情是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或许放弃就等于收获!”
我听着有有的话,沉默,然后说:“我知道,人生很多时候需要放弃,知道这个理却总是学不会。说得容易,做起来真的很难。心和思想是会分开的。”
有有看着我,眼泪突然流下来:“小可……”
“我要去找天乐!”我嘴角上扬,眼前模糊。
然后不顾一切地冲向雨幕,雨很大,拍在脸上很痛。
天乐看到我很吃惊,拉我进他的屋里。
屋里的墙壁上都是相框,大大小小。框里都是画,千姿百态的笑容,却是同一个人。
“天乐,你是什么时候画的啊?我有这么多形式的笑啊,我怎么不知道啊?哈哈,可是我没有这么浓厚色彩的眼睛……”
“小可!那不是你!”
我的全身都湿透了,水直往下淌,一不小心逆流而上打湿了眼睛。
明明知道的却不愿承认,现在亲耳听到了还是不愿相信:难道小可只是让相框里的影子面色红润?又或者小可其实什么也不是?
“她叫林云。小可,你应该叫她姐姐。”
“可是,天乐,我很喜欢你啊!”我看着他的眼睛,魔王Lucifar的眼睛,让我感到刺骨的寒冷。
天乐走过来,擦干我脸上的水滴:“小可,我送你回家好吗?”
“我不要回家!”我把痉挛的脸埋在天乐怀里,“我真的好喜欢你,我可以比林云做得更好!”
“小可乖!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天乐轻轻拍我的背,掌心的温暖传遍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但是天乐你要答应我,你喜欢我!”
“好!我答应小可,我喜欢小可!”
我笑,笑出了酸涩的眼泪,嘴角生痛。
4
这个寒假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专心致志的抱着一杯白开水全神贯注地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