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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朱每次在述说爱情故事的时候,她的眼睛会特别迷茫,在一个三十岁的女人眼里飘出这样的迷茫是有些愚蠢和不合时宜的。阿朱最后一次见到老K是在机场,老K说老婆病了,他回国看看就回来。这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送别。然而这是最后一次。老K再也没有回来。
叶铃和阿朱坐在麦当劳,叶铃手上摆弄着一只空可乐杯,阿朱专心致志地向奶昔发动进攻。周围有一些人在四处张望,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妇女在拖她们身边的地。音乐俗熟,人声鼎沸。叶铃拍了拍阿朱的胳膊,“我觉得老K可能是个流氓。”阿朱抹了抹嘴角的白色,哼了一句,“操,这年头,谁好谁坏。”几个孩子跑来跑去,把冰水溅到了叶铃的脸上。“你的艳遇进行得如何?”阿朱狠狠地咬了一口巨无霸,“鬼啊,没戏,整天在公司耗着,看着那几张破脸,我都来气。你说这好男人都跑到哪里去了?”叶铃把可乐杯扭成了麻花,“你笨啊,笨啊。三步之内,必有芳草。最近有一个女人在报上登了一个启事,说有一次她在车上见到一个男人,当时心里是咯噔一下。后来几天是越想越后悔,那个人就是她找了一辈子的人啊,怎么就这么放跑了呢。这不现在登报找他呢。说不定真还能成就一段旷世情缘呢。”阿朱撇了撇嘴,“说不定是个变相征婚广告。再说,我都三十了,我跟谁一见钟情,谁跟我一见钟情?一见上床,还有可能;一见钟情,也就骗骗自己吧。”叶铃在澡堂穿衣服的时候,一抬头竟然吓了一大跳,她看见了一张美到了极端的脸。叶铃茫然地系上胸罩扣子,她忍不住看她。一张陌生的脸。洁白,细致,椭圆。她描绘不出,她觉得美。但有一点是不对的,叶铃偷偷地看,这张脸含着一种彻底的哀伤。这个女孩子脱衣服象是在表演慢动作,每一步都是那么犹豫,象是高空悬着一条鞭子。可是她的腰很细,她的乳房也很圆润。她脱掉了乳罩,很慢。她侧过身。叶铃的心被狠狠地抽了一下,四周的悉悉索索的穿衣脱衣声仿佛全都听不见了。她的背后长着一大块黑斑,延伸到右手臂,它狰狞地扑到叶铃的眼里。她替这个女孩子感到羞愧,一个身上有黑斑的人怎么可以有一张这样美的脸?怎么可以?女孩子缓缓地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这一眼把悲伤也传染到叶铃的心里去了,这种突然邂逅的人生的尴尬让她几乎不能自持。
她想起她第一次见到吴相的时候,她是穿着一条短裤的。但是不对呀,她明明是长着一对O型腿的,她的腿上还有很长的毛。她穿着短裤!她的悔恨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滚过,象一个发了酵的面团。她诅咒,她哀叹,你的脑子简直是长了屎,简直是生了蛆!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她穿着一条飘逸的长裙,如果她的腿再长一些!是的,有些错误看起来是微不足道,可那是会要人命的。她在心里把那条短裤剪成了千丝万缕,可以做一条上好的拖把。不过,她可舍不得,毕竟是一条苹果的嘛。对自己的痛恨就象酱缸的蛆虫随时随地会窜出来,咬她一口。她的脑子里嗡成一团,行了,行了,怎么样呢,最后还不是要脱裤子。她最后骂了一句,我操,有几个男人值得你为他脱裤子。
洗澡回来,叶铃发现门口站着个男人。她的脑子轰了一下,吴相?不可能,吴相根本就不知道她住在哪,但他可以打听呀,不可能,他怎么会来找她,他怎么会把她放在眼里?叶铃觉得自己的脑子是出了毛病,她现在能把一头公猪看成吴相。
男人听到脚步声,转过身,说:“是叶铃吗?”他手上拎着个包,有点胖,身上散发出浓郁的狐臭味。
叶铃本能地捂住了嘴,这个人的模样她早已忘了,但这股狐臭味把她猛地抛回到了多年前的一个舞会上。也是个夏天吧。天有些热,她散着步,不知不觉就散到舞会上去了。是命运吧。
“是你?你来干什么?”叶铃的脸因为厌恶而扭曲着。
“我考上了这里的博士。我来看看你。”他嗫诺着,两只脚在地上蹭来蹭去。
那是她参加的为数不多的几次舞会之一。舞厅里打着紫色的光,女孩子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边,很多人穿着浅色的裙子,这种奇怪的紫光扫到她们身上,便照出了里面的胸罩和内裤。叶铃穿着一身红裙子,她的心情就无端地好了起来,她咧开嘴笑了笑,正在这时,一个微胖的男人向她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
“你是这个学校的吗?”他的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腰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
“我原来也是,毕业好几年了。你几年级了?”他的手粘乎乎的沾在她的手上。无聊透了,叶铃心里想。她的嘴上挂着轻蔑的微笑,但在他的眼里,很可能这种笑容是甜美的。
跳,跳,跳;所有的人挤作一团,舞厅里人体的气味,汗臭,脚臭,唾沫星子臭,闷在衣服里的香水臭……
叶铃感觉到这个男人的手在她腰间的力度加大了,那只握着她的手的手也在有规律的痉挛。他身上的粘热烘得她有些头晕。她感到他的下身有一处比较坚硬的东西在抵着她。她踩了他一脚,他没有反应。
突然她的耳边痒丝丝的,他凑到她跟前说:“这里太闷了。我们出去吧。”
叶铃很想知道这个狗日的是怎么找到她的。她已经辗转换了好几个城市,不是特别亲近的人不可能知道她在哪。但她什么也没说。她不能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她要象黄继光堵枪眼一样堵住一切他接近她的可能。这么多年,这条狗还是闻着味道找来了。
太闷了。她跟着他走了出来。“我们去哪?”她的腿有点不听使唤。
走下台阶,他搂住她的腰,笑嘻嘻地说:“我们去体育场吧。”
就在这时,起了一阵凉风,她闻到了一股狐臭。她皱了皱眉头,差点想打退堂鼓了。
他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出了校门。她以为他指的是学校的体育场,她嘴巴动了动,没出声。穿越了N个红绿灯,他把她带到了红丰体育场。
她跳下车,说,“看来你对这挺熟。”
“我住这附近,经常来。”他的手又伸了过来,朝她腰的方向。
她灵巧地一跳,躲开了。
体育场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孩子在路灯下踢皮球,他们的喧闹使叶铃陡然升起的不安稍稍平息下去了。
他带着她东窜西窜,中间有几次他那不老实的手试探着想握住叶铃的,都被叶铃有效地挡了回去。一会儿是高坡,一会儿是草丛,一会儿又是几个破台阶,叶铃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不禁有些许的害怕和不耐烦。“我们到底是去哪里啊?”叶铃感到这个荒唐的游戏该结束了。
“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绝对是好地方。”
叶铃摇了摇头,眼睛向四周瞟,想发现几对恋人。
“你这人不太浪漫啊。你的气质倒挺象是学文学的吗。”
“你错了。我是学党史的。”她的脚踩在了一个硬东西上,身子晃了一下。他乘机握住了她的手。
“瞧,这地方不错吧。”
眼前是一片开阔的高地,月亮当空挂着,向下展着一张无辜的脸。将一片死寂染成了银白色。
他们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极目望去,一切都是渺渺茫茫,远远近近。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点上一支,然后问她,“你抽吗?”
叶铃点点头,说:“那就来一支吧。”她以前从未抽过烟。
“你真的是学党史的?”
“怎么了?学党史的怎么了?贺子珍还在伟大的长征路上怀了六次孕呢。”
他们离得很近,但他好象突然变得老实了,只是一个劲地说话。
“我们家是农村的。就我一个人出来了。我们家景色挺好的。什么时候我带你回去看看。你是城市的吧,你从来没去过农村吧。农村可是个好地方啊。但农村苦啊。我在当地也算个人物!什么时候我带你回去看看。”
“其实今天你一进来我就看见你了。你很显眼啊。没想到你真的会跟我走。你长得不错,肯定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要跟我来啊?”
“我原来有过一个女朋友,长得一般,还挺傲的。父母有点权吧。她家人看不上我,还说不是因为我是农村的。”
“我现在工作不错,也有住房。不过,我还是要走的。这里没有什么可呆的。”
叶铃被烟呛了好几口,他抢着替她拍了拍背。叶铃没有觉得怎么害怕了,也许他只是想倾诉一下。也许他感到孤单。叶铃看了看表,说:“不行,我要走了。”
他把脸猛地扭过来,说:“不行,我不让你走!”
叶铃烦躁地打掉他的手,说:“我真的有事。”
“你有什么事?”
“我有什么事都与你无关。”叶铃站起身,但有一股力量把她拽了回去。
“你想干什么?!”
他用手箍紧了叶铃,“我喜欢你,我亲亲你。”他喘着粗气,用牙咬住了叶铃的嘴唇。这个男人叫金明。他又一次出现了。叶铃把这段记忆用福尔马林水泡过一千遍一万遍,把它打进十八层地狱,把它在焚尸炉里烧过一亿次。他出现了。她又闻到了那股尘封已久的腐臭味。
不是因为那个夜晚。那个夜晚她逃脱了。
回到宿舍,她的腿软了。他放过了她,她没有遭到强暴。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时她突然想起余华的一篇小说名“十八岁出门远行”,是的,他的手指头已经塞进她的阴道了。她咬了他一口,他愣住了,然后她就跑掉了。就这么简单。这种草草的收场甚至让她的心里有些难过。
阿朱看她瘫软在床上,问,“你怎么了?”
“亲爱的,我差点失去了童贞。”
阿朱高声说:“哦,多么伟大的童贞!你可得对她百般呵护!”
“阿朱,我没开玩笑,是真的。”
……
“我说,铃铃呀,以后你少打点这种擦边球吧。这次是舞会上的男人,还有一次是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