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未置可否,于是他出了厨房。再回来时,他看她正举起一只手,把一缕散发拨到脑后。他知道她并非故意搔首弄姿,但这个动作使她丰满的胸部曲线和纤细柔和的腰身显得格外醒目。
她很美、很诱人——而且是属于他的。
“我没听见你进来。”她说着,用一只手整了整上衣,尽管穿着整齐,但他眼里的某种神色却使她感到自己突然变得赤裸而柔弱,“果然有花瓶。”她最后将目光停在他刚搁上桌的花瓶上头,插花的兴致却不见了。
“我没想吓着你,你刚才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
她答不出自己莫名的思绪,就这么杵着,直到他走近,她才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他并未触摸她,但她开始微微颤抖,好像他的双手刚从她脸上抚过。
“你又怎么了?最近你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他柔声道着的同时,轻抬起一只手,指尖掠过她颧骨的曲线。
她只觉这轻抚立时传遍自己全身,直达她的脚跟,使她膝盖发软。
也许她该让自己溶化在他怀里,这一定是件轻松的事,毕竟单靠两性相吸来维持一段婚姻并不是不可能的。他不是很能忍受她吗?她何苦一直躲着他。她必须承认,那对她自己也渐渐成了一种挑战。如果她想如容阔儿那般被人捧着疼爱,何不就地取材呢?
她抬起脸凝视他,在他深邃的黑眸里迷失了自己。
他低下头来。她猜他是要吻她了,心里一阵紧张,一阵期待。
没错,他不但吻了,也感觉出她的渴望,这令他狂喜,以致于轻吻渐渐激烈起来——花瓶落地,应声而碎。
她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推开他,红着脸跑开了。激情被阻断纵有遗憾,他仍满心欢喜。看着一地碎玻璃,若有所思地拾掇。
第七章
傅强用闲暇时间将一块花瓶碎片磨成一颗心,还在心上钻个洞,穿了条红绳。
他没有午睡的习惯,怎奈阿苗嗜睡成性,但今天他非将她吵醒不可。
叩门声响得她不得不下床开门。
“这房子着火了吗?”
他面光愠色地朝她高举握着玻璃心的那只手,“这个送你。”
那颗心害她的心差点跳出胸口。她也将拥有一个玻璃制成的玩意儿吗?难不成他和她心有灵犀?天天吃一锅饭的影响力有这么大吗?
看她瞠目结舌,他满意之至。阔儿看见玻璃心时正是这副惊喜不知所措的模样。
“我帮你戴上。”
不由分说地,他替她戴上自己亲手做的项练。在外人眼里,它或许分文不值,但那是他为她珍藏一世的信物。
低着头,她抚着胸前的玻璃心,颤巍巍的是她的呼吸,想的是--大野狼好可怕。一抬眸,她只见他柔情似水的眼波中有乞求,乞求一个感谢的吻。
她犹豫的眼神换得他在自己脸颊上一指。
“这里就好,但是你得用力一点亲。”
不亲好像不行,于是她踮起脚尖,重重在他指的地方亲了一下,呶的一声教她自己先红了脸,教他笑得好开心。
“不许笑!也不准你再用类似的破烂玩意儿来交换我的吻。”
“没有类似的东西了,就这一颗心,我的心已在你身上。”
“你真恶心!”
“随你怎么说。”他转身离开她时,脸上仍满是笑意。
阿苗又找灵媒来了。一手抚着胸前的玻璃心,另一只手就任老板模骨。
“快说,这回你又看见什么了?”
“别急别急,我没那么厉害,你总得给我点时间把线接上嘛。”老板满意于阿苗明显的急切。天晓得她比谁都急——
晌午时分,干完活的村人凑在一起吃午饭。男人们百无禁忌,大碗喝着酒!女人们则在灶旁料理粗食,男女孩童全凑在一块嬉戏,这是草原上安适的一刻。
然而,意趣酣浓之际,一阵纷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宛似晴空霹雳,院里院外顿时乱成一片。
腿快的全往自家跑,慢的就不得不留在霍家大院里。显然土匪是冲霍家来的。
“对不住了,弟兄们有困难,想从你们这儿借几匹马。”
土匪头子乃远近闻名的“红胡子”,他走到霍大娘面前,说得倒挺客气。
霍大娘强作镇定,把孩子们全护在身后。
“你是——红胡子?”
“你倒挺有见识,我打满清时代起就干这个。”
“你们干这个不也有规矩吗?我听说你们不对寡妇下手。”
“你没男人吗?”
“谁说的!”霍沈北钻到妈妈前头来,“我是霍家的男人!”
“我也是!”霍沈南也冲到红胡子面前来,“还说你们是做买卖的!原来是土匪!
”
胡子堆里有人要靠近霍老三,教红胡子一掌给拦了下来。
“小伙子,原来是你。”红胡子认出霍老三了,那个独自前往野狼坡的男孩。
“是我!我可不怕土匪!”
众匪徒纷纷走上前。
“退下!”头子阻止了他们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一种赏识的眼光看着震老三,“好小子,就冲着你这份胆识。我和你交个朋友!”
“谁要跟你做朋友?!”
头子不以为忤,继而看着霍大娘,道:“对不住了,既然你是寡妇,又有这么有出息的儿子,从今往后,我不打霍家的主意,告辞。”
大手一挥,土匪们掉头离去。
“沈南,你什么时候见过他了?怎么没告诉妈跟我?”霍沈北怒声质问三弟。
“不记得了!”
隔天,霍老三就把弄起家中唯一的枪,阔儿知道他的心思,他想学打枪,保护一家人。怎奈年纪不大的他,却把枪把弄成一堆零件,她还得陪他去找铁匠修枪——*******
“老板,霍沈南的大哥好像对他很不爽是不是?”阿苗不知自己的心已向着老三,不由得又打起岔。
这回老板不想吊她胃口,接着就说出霍家老大也喜欢阔儿的事实,还稍事描述了没有主见的霍老二沈中。
阿苗跟着又听了霍沈南大病之事,这病倒是让有抱负有理想又有学问的大哥给救活的,他当机立断,把三弟送到镇里找日本医师才救回三弟一命。
然而,接下来的一件变故,却教阿苗听得流下眼泪——霍老三为救阔儿,误伤了恶邻王德宝,落得不得不逃跑避祸的下场,从此离开家乡,离开了阔儿——“他后来有没有回家?”阿苗替阔儿哭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那是十二年之后的事了。”老板也唏嘘不已——十二年后,霍沈北靠着坚苦卓绝的精神和身体力行的经验,终于使自己摆脱了马背,成为草原上乃至白云镇上说话算数的人——他成了镇长的机要秘书,而且是镇长的继任人选。
教人意外的是,他的老同学、老邻居,也是当年挨了霍沈南一刀的王德宝,如今也算个人物——警察局长。
所有人皆视阔儿和霍沈北是一对才子佳人、金童玉女。霍大娘在生前就交代这一双儿女快快把婚事办了。无奈霍沈北总忙于公务,对事业野心勃勃;阔儿更是心不在焉,没把结婚当协事。两人各持不同理由,婚事一拖再拖,而霍沈南却在此时令众人意外地重返家门……“那后来呢?阔儿还爱她三哥吗?”
“唉——形势比人强呀,爱又如何?他们有太多的包袱。”
老板立刻就看见了所谓的包袱——
“沈南,我知道你还是喜欢阔儿,可是阔儿却不能再喜欢你了。
你知道吗?这些年来,大家早把她跟你大哥看成一对,霍大娘早在生前就交代要他俩成婚,说是你大哥将来要当镇长。阔儿就是镇长夫人,她能帮你大哥,他们是天选地设的一对,谁都看好他们的未来。“这是小萝卜提醒霍沈南的话。
“小萝卜是不是还“哈”霍沈南?”
“后来就喜欢霍沈中了啦。”
“那霍沈南跟阔儿还有什么问题?霍沈北真那么不识相吗?
非抢自己弟弟的心上人不可吗?““唉!那是个动乱时代,很多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那霍老大是个有识青年,当了镇长之后又励精图治,他也喜欢阔儿。他也没有错。““那谁错了?”
“错的是时局。”
“时局?
“别吵我,我看见霍沈南逮马了。”
“马?”
“是的,他要逮一只胭脂马送给阔儿。”
铁匠告知霍家老二、老三,说是发现了一群没人要的野马。霍沈南不理镇长大哥劝阻,硬是要铁匠传话给村人,说他要制服那群野马。
几乎所有村人都出动了,有如过节一般,家家扶老携幼,叫朋引伴,骑马的,坐车的,一路说笑夹到高岗上,翘首等待霍沈南逮马。
季风在毫无屏障的大草原上呼呼响着。
“马过来了!”
震天撼地的一阵马蹄声中,地平线上扬起尘烟,如潮水决堤,马群在人们逆风的引颈仰望中驰来。逐渐地,大家看清领头的是一匹胭脂马,灿烂朝霞般飘了过来,骄傲而神勇。
众人注视下,霍沈南一个潇洒的蒙古式上马,稳稳骑上马背,英姿飒爽,看得不人倒抽一口气,掌声如雷。
马群流淌过来了,一阵风起云涌入。人心沸腾之中,他双腿一夹,白马从高岗上疾聘而下,直奔领头那匹胭脂马。
他看起来是那样漫不经心,这使得他的魅力再添三分,在场的大姑娘小媳妇喊得分外高亢,容阔儿更是怦然心动。
胭脂马似乎感受到白马的威胁了,它左躲右闪地把白马包围在马群之中:然而震沈南是何等高手。他巧妙地冲出马阵,没周旋多久,一个漂亮的弧形甩了出去,套马杆牢牢圈住了胭脂马。
欢呼声中,形势逆转,胭脂马不驯地挣扎,踢踏嘶鸣中又把霍沈南给拉下马。
容阔儿尖叫出声,惊恐的眼在瞬间涌满泪花。
她不断呐喊,众人也跟着叫停,可他不是个做事半途而疲之人,扯着套马杆,顽强地和胭脂马较劲。和他一样有个性的胭脂马拖着他在草地上跑了好一大段路。
每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边,眼下没人能出手救他,如果他都制不住那匹野马,那么其他人上前也只是去送死。
“三哥,开枪吧!打死它,我不要胭脂马,只要你活着!”
这是她能做的权限了,如果可以,她会冲上去,哪怕是让野马踩死踢死,她也要跟他死在一块儿。
硬汉到底是硬汉,在地上翻滚了好一阵,他终于制服了胭脂马,马群随之停下。
所有人的心在这一刻回到胸口,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