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龙戏凤之混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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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龙戏凤之混在大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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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来到大宋
更新时间2011…3…26 14:53:02  字数:4605

 “嗖”的一声,凌霄感觉整个身体被弹了出来,像石头一样直直往下坠去,耳边风声瑟瑟,他望眼一看,吓的是七窍丢了六窍,只见自己离地面足有一百多米高,如果这样掉下去,小命肯定没了。
他下意识地挣扎着,挥动着双臂,一挥间,手中原来抓着的道袍,迎风一吹便飘了起来,凌霄忙用双手抓住道袍的四个角,道袍鼓了起来,像降落伞一样,凌霄下降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
“嘭”的一声,凌霄四面朝天地跌落在地面上,那方道袍结结实实地盖在了他身上,他拉开道袍一角,抬头看了看四周,眼前是一片连绵不断的山峰,植被非常茂密,看样子应该是四五月份,各色的野草野花遍布山岗,山上松柏参天,自己所落之地正在一个山谷的平坦之地,环顾四周,只有虫鸣鸟叫,未见一个人影。
“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个玄清老道,太不够意思了,把我扔在这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想害死我啊。”凌霄心里怨恨着,挣扎着站了起来,刚才这下摔的不轻,起来后浑身酸痛。
凌霄向远处看了看,四周都是山峰,只有一条一米多宽的小道弯弯曲曲地通往树林深处,穿过树林就是一片山岗,远处的山上隐约有楼阁掩映在树丛中。
这时,太阳已经偏西,如果不抓紧找个落脚的地方,晚上在这荒郊野岭的,不被饿死也会被野兽吃掉的,想到这里,凌霄心里涌起了一丝恐惧,赶紧找个落脚地方才是当前最迫切的事情,凌霄抓起道袍,踉踉跄跄地沿着小路向前走去。
这是一片槐树林,正是开花的时节,满林里都弥漫着醉人的槐花香气,飞来飞去的是忙着采花的蜜蜂,地上落了薄薄的一层花瓣,像雪片一样盖在地上,真是花香醉人、美景如画。
呼吸着芬芳的槐花香,看着眼前的美景,凌霄刚才的恐惧感减少了许多。
走了有几百米远,眼前的道路突然变的宽敞起来,刚才的小路已并入到一条大道上,这条大道应该是一条比较繁忙的官道,路上已被压出了两道深深的车辙,路面也比较平整宽阔。
既然有官道,前面一定会有住户和村庄的,想到这里,凌霄加紧了步伐向前走去。
沿路转过一道弯,前面是一个山谷,路面突然又窄了起来,两边是悬崖峭壁,路旁灌木丛生,风从山谷吹来,灌木哗啦啦地响起来,风声鹤唳般,凌霄的心不禁又揪了起来。
又往前走了没几步,突然间,从路边灌木丛中跳出一伙蒙面大汉,手里拿着短刀长矛,哗地一下将凌霄围了起来。
他们好奇地上下打量着凌霄,脸上像见到外星人一样浮现出惊讶的表情。
为首的是一名黑铁塔一样的大汉,满脸络腮胡子,暴眼圆睁,气势汹汹。他定了定神,对着凌霄,大声喝道:“嘿,过路的,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啊,坏了,这分明是遇到土匪了,真是祸不单行啊,凌霄大惊失色,这场面以前只是在电影里见过,如今真的遇到了,吓的他连说话都变的结结巴巴起来。
“各、各,各位英雄,小、小弟初到宝地,请各位高抬贵手。”凌霄一时心急,就学着电影里的样子作了回答。
“哈哈,过路的,你不必害怕,我们只劫财不害命,快把身上的钱财统统拿出来。”为首的大汉向前一步,来到凌霄面前。
“好、好,我给你们”,凌霄忙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了出来,什么钞票、银行卡的都递给了为首的大汉。
“嗯,这都是一些什么破烂玩意啊,想糊弄我,看你身上穿的奇装异服就知道你不是当地人,路途遥远的,身上不可能没有金银宝物的,识相点,快把身上的金银、铜钱都拿出来,否则,嘿嘿,就砍了你的脑袋”。为首的大汉挥了挥手中的鬼头刀,恶狠狠地说。
凌霄这时已稍稍稳了稳心,才想到自己还是穿了那身T恤,现在到了宋朝,他们肯定会看做是奇装异服了,至于手表和银行卡,他们更是不会认识的,但自己身上只有这些,哪来的金银铜钱啊,这怎么办好啊,急的凌霄满身大汗。
看到凌霄在那儿干着急,为首的大汉没了耐性,对左右两个喽兵示意,“你们两个,去,给我搜”。
两个喽兵来到凌霄身边,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搜了起来,但搜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什么,这时,一个喽兵说:“大哥,看来这小子是个穷鬼,出来装神弄鬼的,干脆砍了算了”。
听说要砍头,凌霄吓的一激灵,怎么这么倒霉啊,落地时差点丢了小命,刚刚落地又遇到土匪,眼看着小命又难保了。
正在这个当口,一个喽兵突然高兴地嚷了起来,“嘿,搜到了,搜到了”,只见他手里举着刚从凌霄身上搜到的几个亮晶晶圆圆的东西挥舞着递给为首的大汉。
这是什么东西啊?为首的大汉打量着眼前这几个明晃晃的东西,是铜钱?没这么亮,是银子?没见过这个样式的。一时间,他也拿不准这是什么东西,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凌霄仔细一看这些东西,心里乐了,原来这是昨天晚上在游戏厅打游戏时剩的几个游戏币,随手放在口袋里了,没想到现在竟然派上了大用场。
看看眼前这个穿着奇装异服,又有这么多怪异东西的人,为首的大汉也被弄的晕头转向了。这时,一个喽兵说:“大哥,这个人怪怪的,我看还是把他带回去交给寨主处置吧”。
既然不知道该如何办,为首的大汉便让喽兵们把凌霄绑了起来,先带回山寨再说。
一伙人带着凌霄,沿着山坡往上走去,越过山顶,又绕了一个山岗,远远地看去,前面山上是一个山寨,寨前竖着一个长杆,上面是一面迎风飘展的寨旗,凌霄仔细一看,上书三个镶金大字“清风寨”。
这应该就是土匪老窝了,此一去真是凶多吉少啊,凌霄倒吸一口凉气,心想:“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一到宋朝就遇到土匪了,还没有见到宋朝是个什么样呢,可别就丢了性命。”
一行人走的很快,一看就是久在山上活动,都练就了一身好身板和腿脚,在这崎岖的山路上也如履平地,只是苦了凌霄,老是落在后面,被几个人连拉带拽地往山寨走去。穿林越岗,一伙人不消一炷香的功夫便已来到寨前。
来到寨前,为首的大汉冲山上呼啸了一声暗号,一会间三丈高的寨门便从里面打开了,穿过寨门,凌霄看到半山腰上是一处大堂,飞檐斗柱,气势雄伟,堂前悬挂一块大匾,上书“聚义厅”三个大字。
进入堂中,凌霄抬头一看,大堂正中摆着一把虎皮大椅,足有一人多高,上面是一张虎皮,两边分列八把中椅,两边分别是武器架,上面摆着刀枪剑戟等十八般武器。虎皮大椅之上坐着一位中年大汉,年纪在四十来岁,身披黑色貂领大氅,手握两个蛋大钢球,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浓眉大眼,面如重枣,络腮胡子,目光如注,器宇不凡。
凌霄心想,此人应该就是清风寨的大当家的了。
这时,刚才为首的大汉冲堂上之人拱手说到:“禀寨主,我们几个刚才在山下劫到此人,感觉此人非常怪异,便捆来交由寨主发落。”
“嗯,各位兄弟辛苦了,看他是个文弱之人,先把绳子解了吧”。虎皮椅上的人发了话,便有人过来把凌霄身上的绳子给解开了。
凌霄活动了一下手腕,定了定神,心里想: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一死。便也不再害怕,冲前一拱手,朗声说道:“谢寨主,小弟初到贵地,冒犯了各位兄弟,只是身上实无值钱之物,还请寨主谅解。”
“嗯,看你身穿异服,应该不是本地之人,然身上又无盘缠,实在有些怪异,老实交代,你究竟是干什么的,到此又有何意?”寨主开始盘问凌霄。
我,我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个问题倒是难倒了凌霄,总不能说是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吧,那样谁会相信呢,万一惹怒了他们,恐怕真的会砍了自己的脑袋。凌霄犹豫了片刻,看来只好编个瞎话糊弄一下了,先保命再说。
凌霄便随口说道:“我本是岭南之人,因慕中原文化才只身来到贵地,欲前往东京汴梁游学。至于盘缠,在前日坐船之时不慎掉落河中”。
岭南与中原相隔千里,因当时交通不便,信息交流很少,文化习俗差异很大,南人身穿奇装异服来到中原倒也可以理解,凌霄这么一说,寨主也半信半疑了。
“恩,姑且信你,这么说来你是为到京城游学而来?”寨主又问到。
“是的寨主,小弟是为到京城汴梁游学而来,如寨主抬爱,没有什么事小弟就先告辞了。”凌霄想抓紧脱身,在这荒蛮之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真有性命之虞。
“哈哈,想走?我这清风寨岂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之地,你既然已来到寨中就不能轻易离开本寨,这是本寨的规矩,现在有两条路你来选,一条是留在寨中,看你举止文雅,像是个饱学之士,为游学千里而来,其志亦可嘉,我虽然是个草莽之人,但尚来爱才,正好我寨缺一个行文算账的账房师爷,你就留下来辅佐我治理本寨,不知你意下如何啊?”寨主向前探了探身,捻须望着凌霄。
“那,那,另一条路是什么?”凌霄实在不想留在寨中,此次来到宋朝,他还有重任在身呢。
“恩,另一条路是砍掉你的脑袋,让你永远留在寨中,你自己选吧。”寨主沉声说到。
“啊,砍脑袋,这更不行啊,那还是留下来吧,没的选了,先保住命,日后再想办法脱身吧。再说了,这东京汴梁究竟在什么地方现在自己也不知道,就是放自己走也不知道上哪里去找”凌霄低头思量了一下,便拱手说:“我还是选择第一条路吧,承蒙寨主厚爱,小弟不才,愿留在寨中辅佐寨主。”
“恩,这位兄弟真是痛快,哈哈,天赐良材啊,是我寨之福,吩咐下去,摆宴为这位兄弟接风洗尘”,寨主一时笑逐颜开,迈步来到凌霄面前,拱手说:“既入我寨,那就是自家兄弟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柴达,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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