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回家地都查问佣人:“少爷在家?”
慵人永远说:“在。”
“没出去过?”父亲会惊奇得下巴落。
“没出去过。”
“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
连接大半个月是这样,他不相信自己的好运,疑惑起来,推门进来找我。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爱伦娜何的出走与你没有关系一。”
“我早说过,我们只是好朋友,以后我们还会见面。”我说:“但是离开何氏,绝对与我无关,人家立定主意要改变生活方式,不是为了我——我有什么资格叫她出走?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讨媳妇,恐怕更要家里照顾。”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你也别太菲薄自己。”父亲说:“堂堂的会计师。”
“我肯不肯跑到哪家公司去当会计?”我自问:“那还不捱死我,做也只能替你做。爹,我替你不值,生了个这样的没脚蟹。”
父亲有点讪讪的,不知如何说下去好。
又捧起了武侠小说,表示逐客,父亲下楼去,我才叹口气,丢下了书。
我瞌看了,随即梦见了爱伦娜,她笑说:“你?振作起来!哈哈哈哈。”
我同她说:“一定会,我会振作起来,我一定会找一份工作,为了爱伦娜,为了不想再辜负多一个女人。”
醒来后我换了一个人。
我自告奋勇,到爹的公司去从底层做起,投入生产行列,数个月内便有声有色起来,老爹感动得老眼昏花。
我仍然在晚上同妹妹妹夫出去应酬。
现在见不到爱伦娜何了。
不过仍然不愁寂寞,各色各样的女郎充斥市面:独身的,离了婚的,身为人情妇,集中了各行各业:跳舞、唱歌、做戏、公开、做小生意,有文凭的、无文凭的,应有尽有,千奇百怪。
只是不知何年何月何日,可以遇到第三个爱伦娜。
顺风
作者:亦舒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
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
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
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
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
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
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
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
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
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
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
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
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
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
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
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
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
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
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
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
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
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
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
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
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
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
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
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
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
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
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
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
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
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
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
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