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握你的手?」嘉汶问。
我摇摇头,「不。」我说:「我们开车兜上山顶,来。」
他耸耸肩,拍拍手上的沙,站起来。还是拉住我的手。
我们顺弯路上山。
他说:「我可以学,我明天便可以告诉你白流苏是什么人。」
我笑笑。有这种必要吗?
「你会后悔的,心肠这么硬,你会后悔的。」他笑着诅咒我。
我们到了山顶,沿着那条小路走,走不到一芈,斜阳西下了。我们没走经那条路。嘉汶米勒仿佛很高兴,走到花店买一大束花送我。
「会谢掉的。」我接过说。
他忽然扯过我的手,大力咬一口,我痛得怪叫起来。「疯子!」
「恨你老扫兴。」他说。
我们把车开回去的时候开了冷气,我已累得说不出话来。我需要一个冷水浴。
「不要离开我。」他把头枕在我肩上,像个孩子。
我斜斜看他,「我想洗把脸,换衣服。」
「到我酒店去。」他说:「放心,我不会非礼你,回了家你就不见了,再也不出来的。」
他倒是知道我心意。我摇头,「我不会到别人的酒店去。」
「要不我上你家等你。」他说。
我看看臂上的牙印。
「好吧。」我说:「明天你一定要走的。」我看住他。
他躺在我家地板上看国家地理杂志。他睡着了。他的胡须开始长出来。下巴是青色的。
我坐着正凉快,老板的女秘书打电话来骂。
我说:「嘘!我的情人在睡觉,别太大声。」
他醒了,转头看着我。
我问:「有没有做梦?」
「别离开我。」他说:「跟我回英国,你既然可以在伦敦念四年书,就可以嫁英国人。」
「为什么选我。」我问,「为什么?」
「太难解释了。」他说:「你坐在怡东大堂那里赌气的时候我就说:「这是我找了一生的女子。」
「夸张。」我笑:「要喝杯什么?」
「我们出去吃饭。」他拉住我:「夜未央。」
「你要不要洗脸?」我问。
他掏起水胡乱洗一把,用毛巾擦一擦。
我送给他冰淇淋苏打,他坐下来喝。
「我的家有三间房间,图画室很大,有天窗顶光,你会喜欢的。在伊令。我开一部开蓬的红色福士。」他停了一停,「你穿着的裙子很美——我能吻你吗?」
我说:「饭店要关门了。」
我们去嘉蒂斯吃了顿晚饭,很丰富。我不肯陪他吃中菜。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俩人都很有歉意。他不会为我留下,我不会为他去英国,不必欺骗对方,没有可能。以后我们一辈子也见不了面。所以他把好听的话在一夜间都说尽了。
时代进步,人们的要求不一样,谁也不肯花三两年来恋爱,缩成一日是可以的,插曲中的插曲。将黎明时我们在尖沙咀闲游,公共汽车已开始发动。
他离去的时候近了。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我几乎爱上了他。
我送他回怡东,与他喝咖啡。有点露滴牡丹开的惆怅。
我们沉默很久,他吻我的唇。
「你会写信给我?」他问。
我摇摇头。
「我明白。」他点头:「我还是感激你的。」
「再见,我要回去睡觉。」我拍拍他的手背。
「谢谢你。」他说:「我送你上车。」
「再见吾爱。」我笑说:「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从来没有吵过架,是不是?」
他点头。我们吻别。他会记得我,会,直到八十岁,他会记得有这么一次,在东方,他恋爱过一天。
亦舒《五月与十二月》
两个男人
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色女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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