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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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时空穿梭幻想-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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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颁布《燕历》,改月历为日历,以便更好地安排农事。至于这部《燕历》,我直接照抄了《格里高利历》,以燕侯默元年(就是去年)为燕历元年。这就是后来通行世界的《大燕历》。
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方面的法规之后,我又颁布了《爵位法》,建立了五民体系。所谓五民,是指从下到上的五个等级。最下是奴隶,其次罪民,其上平民,再上士族,再上贵族。其实应该是六民,因为我把君王单独设为一级,在后来颁布的《燕宪》里,第一句话就是“君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君权,这样才可以在春秋战国这样的乱世之中一直保持强大,最终一统华夏。当然,我还是制定了许多限制君权的法律,这样才可以避免君主的绝对独裁。这些扯远了,还是继续说五民体系。奴隶,来自那些叛乱者首脑的直系亲属。奴隶没有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任何政治权利,就是标准的“会说话的工具”。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建立的是奴隶制社会:第一,奴隶只是少数,不是社会生产的主力;第二,奴隶身份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惩罚,奴隶可以通过在军队服役、参加劳役等手段(只是服役时间会很长)脱离奴隶阶层,奴隶的后代不再是奴隶(一般是平民,不过要由国家抚养)。
奴隶之上是罪民,由触犯《刑法》、《叛乱惩戒条律》等惩戒法的人组成,有点像现代的罪犯,不过罪民一律没有财产权和政治权利,而且全部劳动改造。罪民的刑期由劳动量(如生产粮食的数量、修建的道路的长度)而不是时间决定。罪民服刑结束后,可以成为平民,也会获得授田,但是没有爵位。
罪民之上是平民。无爵位的平民没有政治权利,有爵位的平民会享有所得爵位相应的权利。平民一共有四级爵位,除参军外一般通过纳税和社会捐赠来获得爵位。如从无爵位获得最低一级的爵位需要交纳一百斛粮食或者十铜元(燕国货币,详情件下节)。
平民之上是士族,士族开始享有被选举权,可以担任各级官员和军官,还拥有一些特权,比如陪审权、旁听权(包括政府的听证会之类)、议政权等,还可以拥有一些经济上的税收优惠。士族一共有七级爵位,他们将成为国家政治和经济的支柱。
再往上就是贵族。贵族一共五级爵位,拥有领地权和一定的世袭权和豁免权。贵族将作为国家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核心力量。
最顶端的是君主。君主握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国家一切力量的最高长官。君主世袭。
《爵位法》还规定了从上到下的十六级爵位,依次是:上,镇,平,威,闻贵族五爵——之所以不是公,侯,伯,子,男这样的爵位,只是由于我就是侯爵,没有资格赐予这样的爵位,后来我一统华夏称王之后,才改为公爵等五爵。再往下是士族七爵:左更,中更,右更,左庶长,右庶长,大夫,公乘,之后是平民四爵:不更、簪□、上造、公士,其实还有一个,就是没有爵位。一般普通人刚出生的时候就是无爵。爵位可以继承,但是要降爵。士族以下,每继承一次就要降爵一级,贵族爵位则降两级。爵位只可以一人继承。这十六级爵位参考了商鞅变法时的爵位设置,并作了一些改动——当然燕国的人都以为是我的创造了,呵呵。每级爵位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平民每升一级可获地二十亩——不过如果不能连续耕种二十年是要被收回的。不过贵族爵位必须依靠军功获得。现在我的手下只有两人是贵族,一个是瞳,一个是疾,都是闻爵。
通过这一系列法规,我把整个燕国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燕历二年开春不久,整个燕国就开始扩大农业生产的规模。这不是指开荒,而是采用牛耕技术耕种原有土地。这些牛和农具由国家借贷给农民,五年内以粮食五十斛交还,牛和农具归农民所有。燕国现在不缺地,缺的是人,要想方设法提高生产力。
同时为了加强国力,我又于燕历二年四月颁布了《土地法》,规定燕国的一切土地、森林、湖泊、矿山均归燕侯所有,个人只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各种法律缴纳税金。矿山、森林严禁个人开发。
为了鼓励生育,我又颁布了《生育法》,规定女子凡满十八岁者一律出嫁,未找到夫家者由政府代为指定,所得授田由夫家所在地区再次授予。就是说女子出嫁,娘家可以得到出嫁女儿的授田,而夫家也可以再得一次授田。又规定生育一人的,授田五亩;生育两人的,授田十亩;生育三人的,授田二十亩;余者依此类推。又:生育一人以上者,政府出全部抚养费。《生育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卫生措施,以保护母子的健康。为了增加人口,我是想尽办法啊。
以上的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极大地提高了燕国的生产力和国力。当然这期间也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看到还在滴血的剑矛,这些人还是很明智地闭上了嘴。经过两年的积累,燕国国家粮食储备已经可以支持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这就给我的一系列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样,到了燕历七年末,我已经将燕国周围的小国灭掉了七个,获得了五万人口,加上燕国原有人口,已经达到八万之多,可以有剩余劳动力从事工商业了。
第三节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2)
    “至燕历七年,我南灭七国,北逐山戎,诸侯闻风丧胆。上以为劳民,乃罢兵。”——《燕史&;#8226;威武烈帝本纪》
伐灭南部七国,北逐山戎之后,燕国积累的大量粮食基本耗尽。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我决定暂停对外战争,开始休养生息,同时开始发展工商业。一个国家要想强大,农业是根本,工商是基础。虽然在公元前一千多年的现在,农业才是决定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准,但是只有发达的农业是绝对无法对外扩张的。战争,不仅需要农业的支持,还需要工商业的武器装备以及财力支持,而人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则是战争的最根本动力。我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最终目的就是把整个国家、民族对于土地和财富的欲望彻底激发出来,让华夏民族去征服整个世界。
我原定于燕历九年开始大兴工商,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我的计划。燕历八年九月,东夷复叛,纣王命我率军南下配合飞廉平叛。这次军事行动耗时近半年,又远离燕地,将燕历八年积累的粮食再次消耗一空,迫使我将工商计划推迟到燕历十年。
燕历十年元月,我颁布了《工商法》,鼓励工商业的发展。《工商法》规定:
欲从事手工业的百姓,须已缴纳农税两百斛或降爵一级,批准后,赐爵一级(降爵者不予赐爵),与本金五十铜元,三年还清,免利息。头三年政府给予减税90%的优惠,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直至满额缴税。但制盐、冶金、酿酒严禁私营,其它产业均可私营。有意从事手工业而无技术者可以申请国家的技术支持,但每年须交纳技术费用且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私人间技术转让费用由政府规定,不得私下交易,不得向诸侯国转让。违者罚爵一级以上,情节严重者贬为罪民。
欲从事商业者,须已缴纳农税两百斛或降爵一级,批准后,赐爵一级(降爵者不予赐爵),与本金五十铜元,五年还清,免利息。经商者,头三年减税50%,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直至税金满额。原则上,任何商品均可经营,但战略物资无专营许可不得经营,重要物资不得向诸侯输出。违法者,罚爵一级以上,情节严重者贬为罪民。
同月,颁布《工商税收法》,详细规定了手工业、商业的各种税收和税率,最重要的是从此开始收缴增值税、营业税和利润税,并第一次建立了海关和关税。同时还颁布了《会计条律》,严格规范帐目记录,使之成为税收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一方面促进了燕的工商业发展,一方面又防止了农业人口大量流向利润较高的工商行业。而《工商税收法》则保证了国家税收。可能有人对后者不是很理解,解释一下:这个时候的粮食产量还没有后世那么多,亩产一年也就一斛左右。以一人五十亩,10%的税率计,最少需要四十年。想要转行,就需要将全家的税收转到一个人的身上或者降爵一级。这样打算从事工商业的农民就要仔细思量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了。而那些没有种地天赋的人,则只需要交上百斛粮食获得一级爵位即可转行。这里要补充一点:农业税是允许多交的,而且可以将许多人的缴税额转嫁到一个人身上。但是如果拖欠税款或是缴税太少,是要被罚爵的。无爵者最终被贬为罪民。
燕历十年,燕国共有三千余人申请从事工商,获批准者两千四百七十六,主要从事锻造、制陶、烧砖、建筑、贩盐、贩酒(主要是外卖,燕国严格控制酒的销售)、农具及日用品销售等。这些都是允许私营的领域,只要从业者缴税即可。
但是很多产业是不允许民间经营的,这些关系到国家命脉的产业必须牢牢掌握在我的手中。主要有:制盐,冶炼,酿酒,矿山开发,木材,皮革生产,武器制造以及一些后世才有的先进产品生产。这些产业都是官方管理。
早在燕历元年七月,我就重操旧业,开始卖酒。这个时候正是燕国经济启动的关键时刻,需要大量物资应对饥荒和支持军事行动。燕国自身没有这个力量,只有从诸侯那里获得。买东西要钱,燕国又没有太多钱。虽然我将自己的家产都拿了出来,以致三月食无肉,妲妲廋得让我都要落泪了,但是还是差额太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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