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家里请的律师,这次是非正式会见,不能谈案情。”欧阳警官严肃地说。
我与律师握了握手,看到从北京来的人,我内心有一种无比的激动之感,眼眶里一下子噙满泪水,我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
“我家里情况好吗?我爱人好吗?”我有些乞求地问。
“家里没事,你爱人他们也很好。”律师回答。“家里托我们给你带来衣服和五佰元钱,你知道你家里很困难,所以你要省吃俭用。”律师的一番话,像一只钢针猛然刺痛我的心。
“我们是你家里请的律师,以后我们将为你进行刑事诉讼辩护。”他例行公事地说,并将律师证拿出来让我看。
“谢谢。”我谢什么,不知道。
“好了,就这样。你们可以走了。”欧阳警官将律师与我的谈话中止。
律师走了,带走了我的希望,带给我的是痛苦。
“我们今天提审你,是向你正式宣布,站起来,晓升,你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请签字。”欧阳警官平静而威严地向我宣读了逮捕令。
“我没有罪。我不能签字。”我怒火冲天。
“你要注意你的态度,必须要端正。”他严厉地说。
“我不签。”我依然拒绝。
这时,律师又折回头来,与警官说几句话。我征询律师的意见。他劝慰道:“签字是没事的,并不能证明你有罪,只是证明你收到它。”
听了他的话,我最终决定签字。欧阳警官让律师签个字,给我家里带回去,律师坚持注明是“辩护人。”欧阳警官为之冷笑一下,对我说:“你看,你请的律师都不肯写上律师。”
我没有回答,也许在中国,律师的概念分得很清楚,“辩护人”是广义的,而“律师”则是狭义的。
“现在我们开始提审。”欧阳警官严肃说。“姓名?”
“晓升。”
“年龄?”
“三十八岁。”
“家庭住址?”
我还是背了一遍身份证上的地址。
“工作单位?”
“北京吉丝制衣有限公司。”
“婚姻状况?”
“离异。”
“因什么进来?”我觉得这是明知故问。
“所谓涉嫌诈骗。”
“请你讲一下事情的经过。”
“我以前都交代了,没有必要再重复。”我不软不硬地回了一句。
“以前交代是以前的事,我提审你,你就得重新讲一下。有没有必要是我们的事。”他有些不高兴地回了我。
我又将那个事情的过程简要地叙述一番。
我看到他根本没有记录这一叙述。
“继续说。”
“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你们认为还有没有交代的,你们就提示我好了。”
“你态度不端正。”
我没有与他争辩。
“你到工厂时,你对工厂的人讲了些什么?”
“你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
“你想一下回答就是。”
“大概就是谈到信用证的事,我讲万一信用证的客人检验证条款有问题,货权在手上,这样也不会有损失的。”
“国外是什么时候与工厂签的合同?”
“在四月份,价格条款是FOB离岸价。”
“信用证是什么时候开出的?”
“大概在六月份。由于信用证开来后,信用证上的价格条款和合同规定的不同,后来又征求买卖双方的同意后重新修改了合同。”
“但从合同上看日期是四月份的。”
“您可以看一下传真机显示的时间。”果然是六月份的日期。
“合同上你做了修改吗?”旁边的年轻人提问。
“由于信用证是从香港开除,开证人与合同的买方不同,所以为保险起见,我在征得工厂的同意后在合同上加入第一买方和第二买方,从而使合同完善起来。”
“你这是擅自更改合同。”年轻人又说。
“我所修改的合同全部由工厂同意的,并非我擅自更改合同。再说,我这样作对工厂是有好处的,否则出了问题,工厂都不知道向谁追索。”
“你这样做又有什么用呢?香港公司不同意付款。”
“它想回避法律地位是不行的。”
“香港公司回复讲,他们只是负责开证,其它法律责任不承担。而且他们讲他们并没有提供任何客人检验证书和没有在合同第二买方上签字。”
“还是那句话,他们无理由回避自己的所作所为。”
“签字是香港公司签的吗?”
“我认为是,至少是国外商人替香港公司签的。”
“你认为谁是最终的买方?”欧阳警官接过问题继续问。
“国外的商人。但相对而言,香港公司是工厂的最终客人。”
“你跟工厂是什么关系?”
“我司只是与工厂签订了佣金协议和佣金协议修改。这里面确定了我司在这个合同中的地位。”
“看来你对合同研究得很透。”年轻人带着讽刺的意味说。他突然又高声对我说:“既然如此,你应该了解这个合同是有风险的。”
“我是考虑过风险,但我认为还是可做的。”
他像欧阳警官呶呶嘴,意思是让他记下来我刚才的回答。
“今天先谈到这里,我们过两天再谈。”欧阳警官收起笔,将厚厚的一打纸交给我看一下签字按手印。
年轻人先出去了,我问欧阳警官:“他是你们的人吗?”
欧阳警官犹豫一下说:“他是我们内部的人。”
我不相信他的话,年轻人很有可能是工厂安排的,或是对方的律师等等。我应该不听他的提问,先问清楚他的身份。这在法律上是可以要求的。
第十三章
我回到号子,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想到律师的话,我的泪水再也无法控制。他们都劝我不要生气,进来了就没有办法了,生气也没有用。其实我之所以流泪,不是由于我被捕,而是我想起阿红他们将怎么生活的问题,他们又将和我受罪。在号子里一旦逮捕,心也就平静下来,也没有什么可以惦记的,只有耐心地等待。我有些恨我自己,为什么为了这么一点儿佣金断送了我自己,让家里人受苦。
第二天,我再次被提审。
依然是欧阳警官,只是没有其他人。
“咱们继续谈。”他平和地说。
“好吧。”我也是,逮捕了,对我来讲好似知道应该如何去做。
“你去了几次工厂?”
“两次。”
“具体说一下。”
“第一次是我和老邢去为客人验厂,第二次是我陪同国外来的人验货,这是中期验货。”
“终期验货你为什么没有去?”
“当时我的另一个客人来北京,我没有时间。所以委托我的同事和老邢验的货,验货合格率仅仅为百分之八十,工厂领导签字同意。”
“再问一遍,工厂和外商签的合同上你为什么要改动?”
“我的改动都得到工厂的认可的。”
“合同是先盖章后你改动的,还是改动后盖章?”
“我记不清楚了。从合同当时的情况,我是改完后又传给工厂确认。最后的合同,工厂也是照着这个合同抄下来的,证明工厂确认了合同。”
欧阳警官又仔细记录了我们的合同问题,日期,签字人的真伪等等。
“既然你在佣金协议中明确规定你的责任,那为什么还不承认你的罪呢?”他进一步。
“佣金协议中,我们双方同意的条件是我司对信用证上与合同上如果存在疑义,我司承担全部责任,而事实上现在不是合同上与信用证不符的问题,而是客人检验证书的签字与信用证上的不一致,才造成工厂没有能够结汇。”
“合同上为什么不做详细的规定呢?”
“我们包括工厂当时都没有考虑到。”
“你为避免风险做了哪些事情?”
“首先,我考虑到信用证从香港开出的因素,要求加上第二买方的合同。第二,我坚持客人检验证书上的签字一定要和合同的一致。第三,我要求工厂一定要掌握货权。当然还有许多细小的问题,我就无法一一列举。”
“那么没有结汇的原因是签字不符,这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认为客人检验证书上的签字是否与信用证上的一致无法考证,但只好要求客人合同的签字人与检验证书上的一致,尽可能避免问题的发生,因为签字人应该是有签字权力的人,这样与在银行留底的签字的不一致性就降到最低限度。”
“你仔细看过吗?检验证书上的签字与合同上的不一致。”他指给我看。
“是有点,但当时我们都没有注意,包括工厂的人。”我仔细看到确实有些差别。
“那么你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我认为这是笔误。”
“一句笔误就能够解释了这个问题吗?”
“那你们想让我怎么说。”我心情特别糟糕。
“你要承担工厂的损失。”
“不可能。”
“你不老实。”
我们俩的声音开始高起来。但最后,我还是压住自己心中的怒火,将语气缓和下来。
“如果你们认为,由于我没有发现检验证书上的签字和合同上的有些差异,才给工厂造成损失的,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就这么写吗?”
“是的。”
我的这段笔录记了下来。后来我反复琢磨,这句话的法律定位在什么地方。
“你看一下,这个是你受聘于国外这家公司的聘书吗?”他从文件夹中拿出一张纸。
我接过来看,大脑嗡的一下,这是我放到家里的资料,看来他们搜查了我住的地方。原先我以为我住的地方是我女友阿红租的,不应该去搜查的,但事与愿违。
“不错,是一九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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