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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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国-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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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要做一点校正,剔除其中不属于关系、根本不能办事的人,譬如孩童和老人,以及那些凑热闹的间接关系——譬如“关系的关系”、“亲戚的朋友”、“熟人的熟人”,这部分来宾与新人并不熟悉,将来不能直接互助,依赖别人介绍。依闽南习俗,喜筵以父母名义操办,是“某府喜筵”而非“某人喜筵”,这是一种家族主义文化,是家族里的大喜事,部分宾客属于父母朋友或其他亲戚熟人。剔除这部分人后,剩下来基本上是新郎官个人关系。对普通市民而言,这部分人平均大约在200人左右。
  换言之,个人关系网的平均规模大约是200人。这个半定量数值虽不精确,但勾勒了关系网的大致规模,决定了关系网作为一种组织体制在制度上的前景,最终制约了关系网不可能成为一种开放社会。通俗说,搞关系搞不出现代化,因为它才运作了200人,这是关系社会的天限,尽管改革开放初期关系网大有用武之地,但它必然会被现代制度代替。以200熟人为中心,经过人际传播的层层传递、引荐,重新配置资源与合作,最大也就能涵盖数十万人的规模。关系网繁荣兴盛之地,总是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或城镇。50万人口这个约数与200人平均关系网有内在联系。在中小城镇,关系经过介绍人三传两递,就可以通达本城任意角落。常听人说:“咱们这地方真小,说起来都是熟人。”相反在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不可能找着这种“遍地熟人”的感觉,茫茫人海偶然遇着一位旧识,直可比古人“他乡遇故知”,其欣喜丝毫不逊色。在大城市,尤其对于大城市的新移民,因为熟人太稀少,托关系的难度也增加了,这个格局抑制了作为城市主体的新移民们利用关系网的活动。譬如北京和上海,新移民最难搞关系谋取特权。
  通俗说,城市越小,关系越好搞;越大,越难搞。关系运作难度与社区规模呈反比。


关系传递:寻觅熟人的熟人


  过去几十年来,经常发生如此这般凡人小事。你办一件事情,遇到难度便要托人,如果自己的熟人当中无人胜任,就要委托熟人再寻找关系,然后前赴后继,一直请客送礼推动下去。譬如,早年出国办护照不容易,你跟出入境管理处不熟,便可能找公安局其他部门的朋友:“最近要出国办事,你跟出入境管理处熟不熟?”如果熟,这事交给他去办,事后你负责答谢。这就是关系网默认的社会规则。申领护照本来是你的权利,但是改革开放初期,诸多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完全,公共制度的交易费用高得惊人,于是个人保障权利不光靠法律,也靠关系。直接关系不行,就靠间接关系。老江湖道:“有关系要上,没有关系创造关系也要上”。这不是俏皮话,而是江湖的真谛。
  在中小城市生活,市民都需要托关系,极少例外。这些托关系情形,又可分成两类:一类在自己的熟人小关系圈内就可办成;另一类直接托熟人还办不了,须请求熟人转托他们的关系才可办成。将事情通过熟人转托他们熟人的过程,这里称作“关系传递”。前面说过,普通人的关系网规模一般在200人左右,且因职业、家居等原因集中在职业、居地的周围。譬如,教师的关系网多集中在教育界,艺人的关系网多集中在娱乐圈,警察的关系网的多半在公、检、法,东城区居民在东城认识人多……这是由生活圈子及其“面对面”交往性质决定的。与此相反,现代社会生活的特点恰恰是突破狭小群体,实现更大范围的生存合作,什么都讲究一个“大”字,大经济、大合作、大循环、全球村。在哲学上,读者可以将关系网的发明和诞生理解为全球现代化的一条岔路。现代制度、关系网制度都诉求突破传统家族,扩大社会合作。开放社会和现代宪政制度是一个世界通解,关系网是一个儒教特解,由儒教家族主义制度蜕变出的特解。这是关系网的特征,对家族视野而言,它是外向型的,是努力超越家族的。为什么拉关系?就因为家族帮不了忙。希冀通过关系网承办的事务首先是外向的,全方位的,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幼儿入托涉及幼教,子女读书涉及教育界,购房涉及地产和家装行业,看戏涉及文化界,看病要有医院熟人,买便宜货跟商家打交道,出国跟公安局联系,开店办厂要工商税务有人照应,开发房地产要跟规划局、土地局打交道。一个普通人不可能认识如此多的熟人,如果正统渠道走不通,就只有托人。
  两相对比,问题就来了。
  一个人认识的人有限,而要办的事情无限。所办事务,如果恰好能在熟人中解决,便属万幸;如果熟人解决不了,只好再托人,求助于“关系的关系”,请“熟人的熟人”帮忙解决。从社会学说,这个间接方法等于将一个人关系网带入另一人的关系网,为了一个临时目标,暂时并网运作。此时,假若还解决不了,那就再转托一次,委托“关系的关系的关系”,循环往复以至更多……将大量人员牵连进来产生链式的社会合作模式。在合作中,凸显一种链式人际关系:A→B→C→D……你传我,我传他,正是关系网突破了家族窠臼,扩大了人们交往的空间。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家族主义文化,从“薪火相传”价值观到“宗法”制度,再到经济生产组织,都离不开家族二字。至现代以后,生活格局改变了,国际环境开放了,传统家族生活解体了,唯有家族主义文化延迟落后。在此背景下,出于家族胜于家族的关系文化应运而生,适时地扩展了国人交往的范围,大幅度增进了社会交换。换言之,国人不依靠西方式的契约和法律,而依靠旧式人际关系的反复传递,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以达到个人扩展交往的目的。从这个角度看,关系网和关系社会在中国必然会发生,而且会长期延续下去。
  关系传递突破个人熟人的局限,使原本不容易办成的事变得可以办成。这种功能把传递链上所有人的小关系网串联起来,变成一张硕大的网——复合关系网,产生组织人数上的“规模效应”,使得小关系网望尘莫及。关系网有能力与当代法治相抗衡,譬如“递条子”、“打招呼”通达法院和检察院,死刑能跑成死缓,无期能跑成有期,就因为它在小城市组织的人群规模和累积的权力,与宪政和行政程序等量齐观,形成一个对峙的局面,形成一个“体制外”运行的惯例制度。关系网最大的江湖属性即在于此。


打折扣,传递加速衰减


  我们看一个典型例子:
  甲受他人委托办一件事,请乙帮忙。乙通常要问:“他同你什么
  关系?”
  甲的回答通常有两种:(1)“他是我很好的朋友。请将这件事当做我的事来办”。(2)“他同我一般关系。能办就尽量办,办不了就
  算啦”。
  此处看到,不同关系享受不同待遇,关系传递在传递过程中可能被打折扣。
  作者跟踪大量实例,发现如下规律:
  经熟人介绍,委托间接的熟人办事,效率和成功概率都比直接熟人办事降低,不论具体路经和情景,只要不请客送礼,大势必呈衰减。
  如果再辗转二三道,关系被转托两次以上,几乎只剩下情面上的应付和敷衍,办事效率极低,实际上经常办不成事。关系在传递过程中,它的动力逐渐减弱,办事效率和成功概率呈加速衰减趋势,此处称之“传递加速衰减”。“加速”是指衰减趋势呈几何级数,越衰越快,而不止数学级数的均匀衰减。当然有一个条件,就是没有金钱礼物作推助剂。没有金钱的传递,称自然传递。
  假使一切用金钱作推助,凡事靠利益驱动,经关系转托达到的程度几乎无限,转托的次数也无限。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是,这涉及到一种制度下交易费用问题,假如交易费用大到超过事务价值本身,这样的行为是无价值的,不能凡事都靠金钱开路。金钱开路,仅限于吃小亏占大便宜,譬如行贿。以市井头脑的精明计算而言,除非特别重大事项,没有人请客送礼会不计成本,成本不能大于办事的价值。除了政客和商人,老百姓要办的事都是日常生活小事。既然要计较成本,托人办事打折扣便是大趋势。市井生活的期望值,总是以收益来确定成本,决不做亏本生意。收益固定,所以成本最好也固定,托N次最好跟托一次开支差不多,因为事情还是那件事情,它的价值不变。所以,在没有或者有限利益驱动下,关系的自然传递呈现一种渐次衰减规律。所谓“没有利益驱动”,即纯粹基于人情关怀,纯属情面作用的关系越传越弱,辗转多次后跟没委托一样,几乎办不成事。不可能转托一百人后还能办事。不论如何长袖善舞,都需承认关系是有限的,长袖之长,终有鞭长莫及之时。
  为什么衰减?
  属于直接关系的两人处在义务压力状态,当甲求乙办事,乙不能直截了当地拒绝。这是习俗,是一种惯例制度,即便不情愿也要勉力为之。习俗压力被表述为碍于情面。但是,当丙帮助乙的朋友甲——丙并不认识甲——办事时,这种义务状态立时松绑,由“义不容辞”变成一个问号:“那人跟你什么关系?”潜台词说:你的事情麻烦我尚可;别人的事也来麻烦我,那得看方便了。
  这个问题很重要。此时,乙已经基本松绑,原本由关系网惯例制度赋予的压力此时步入悬疑区。如果甲与乙关系密切,丙愿意承担的义务就多一些,办事卖力点;如果甲与乙不那么密切,丙就择顺水推舟态度,方便就做“顺手人情”,不方便就不了了之。
  这个问号显出一种微妙意味:关系被传递到第三人后,第三人的动力取决于第一、二人的亲疏。前二人关系亲密,第三人就积极;前二人关系一般或疏远,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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