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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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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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阳县毕竟是小地方,旧思想重,女孩子一般十七八岁就订婚出嫁了,就算是读书,也顶多读到中学,增添点找好婆家的资本就算了,没几个想继续读大学的。胜兰班上的同学里有一半都订了婚,大部分都打算一毕业就出嫁,骆金凤就是其中一个。

“是是是,就是知道你要嫁的人也在第一学堂读书我才故意要这么讲,谁叫你方才胡说,害怕啦,怕被你的未来夫君知道?”胜兰故意促狭的笑着,直羞的骆金凤一张脸红成了大苹果,一个劲的伸出胳膊要拧她的嘴巴,弄的她不停的躲闪……

两人就这么吵吵闹闹的一路走到了醉八仙酒家前。

今日的醉八仙似乎有些不同,两人老远就瞧见醉八仙的大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不禁有些诧异,但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又很正常,便也大着胆子走进去了。

醉八仙是玉阳县历史最悠久最高档的酒楼,内部一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大厅,普通食客用饭的地方。二楼是雅座,分为几个稍小的厅,可供小型的聚会和看戏听曲。三楼是一个个独立的包厢,据说环境最优雅、装饰的最豪华,里面还有不少时新的洋玩意,不过胜兰从没上去过。

今天是班上同学刘芬的十七岁生日,因为快要毕业了,大家关系又非常好,全班的女生都会过来,再加上刘芬自己的家人,少说也有三四十口,刘家就在二楼定了一个小厅。胜兰放学后耽误了点时间,此时和骆金凤一一起匆匆走进醉八仙的时候,早有同学站在二楼扶着栏杆往下招手:“胜兰、金凤,你们怎么才来呀?快点,就等你们啦!”

“来啦,这不就到了吗?”胜兰一边仰着脸和楼上的同学打招呼,一边拉着骆金凤匆忙往楼上跑,没注意到楼梯上还有别的客人,一下子撞到了对方的身上,撞的那人与她同时歪了两下,差点双双滚下楼去,胜兰手中的书啪啦啦全掉在了楼梯上。

“对不起对不起”胜兰连忙道歉,也顾不得看对方的模样,赶紧弯腰去捡书,有一本正砸在对方的鞋子上,她刚要伸手,就看到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抢先拿起了那本书。

胜兰不由得抬起头来,看见自己面前站了个身材高大的军服男子。

男子二十多岁的模样,周身都是酒气的味道,一张喝的微醺的脸泛着淡淡的酡红,样貌英俊、身形笔挺,自眉宇间散发出一种从容凌然的气势,再加上那身明显很高级的军服,一看就知道大有来头。

“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哦,原来是借的”男子对胜兰的打量浑然不觉,翻了翻书轻笑一声道。

“玉阳县城里什么时候来了这号人物?”因对方气质不凡,胜兰悄悄在心底惊讶了一下,一时忽略了对方话中的意思,只是快速捡起了所有的书,仰头鼓起勇气道:“不好意思,长官,那是我的书。”

对方闻言爽快的合上书递了过来,接回书本时,胜兰忍不住瞧了他一眼,就见男子一双清澈深邃的双眸熠熠生辉,目光却如刀刃一般直直的落在自己脸上,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欣赏。

“哼,登徒子”这种目光这两年胜兰见的多了,她不禁有些恼怒,低头拉着骆金凤快步越过对方上了楼。

待匆忙进了二楼的包厅后,方才一直没有出声的骆金凤像是突然清醒了一般,偏头贴着胜兰的耳朵悄悄道:“胜兰,你有没有瞧见方才那个军官的模样,长的好俊啊!”

“花痴,小心我叫李承华把这话透露给你未婚夫去”胜兰毫不客气的掐了她一下,没有接骆金凤的话,只觉得心头隐隐有些疑惑:她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面熟,就好像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

正文 第三十章 情动

武兆铭大步走出了醉八仙酒楼,立在门前的台阶上,望着黄昏中朦胧昏黄的街景,想着方才那个莽撞的人儿,他不由得就翘起了嘴角,显得心情极好的样子。

七年未见,他本来早已将她忘的干干净净了,却谁知造化弄人,他第二次来到玉阳县,却又见到了她。

如今的她虽然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可爱幼稚的小丫头,可模样却没有变多少,面对面时,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随着她的突然闯入,记忆的闸门哗啦一下就打开了,往日相遇的情景像是放电影般清晰的在脑子里快速闪过,连他自己都很诧异;都过去了七年的事情居然还能记得清清楚楚的,仿佛就在昨天才刚刚发生过,清晰的让他看清了每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

她小时候就长的很好看,早年他曾经设想过她若长大会是什么模样,也算是心有准备,可当长大后清丽秀雅的她陡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还是吃了一惊。

她比小时候标致美丽多了,那修剪的极平常的齐耳短发衬的她的脸形五官异常的精致,肌肤更是白嫩如瓷。她弯腰低头时,那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的扇动着,几乎每一下都扇在他的心上。她抬头时,微微上挑的丹凤眼中一双黑宝石般的眸子清澈闪亮,直看的他心头微颤。她挺翘的鼻子下,粉红的唇瓣若花瓣般丰润娇美,惹的他心头饥渴,勉力再三才控制住自己不去采撷。

她长的很美,也过的很好,一身蓝衣黑裙素净优雅,举手间有着浓厚的书卷气息。

他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成了个女学生,还是自己表嫂的得意弟子,看看那些杜微雨一向都很宝贝的书在她手中,他瞬间就明白了她们的关系,同时也觉得很欣慰。

她看起来家境不错,她是中学生,以后很有可能考大学留洋读书什么的,她与自己的差距并不算非常遥远。

“六少,遇见什么好事了?”侍卫长官万松年这会才出来,他还不知道方才楼梯上发生的一幕,见武兆铭独自对着大街笑,有些吃惊的问道。

身边一个年轻的侍卫急忙小声的告诉他。

“一个女学生?”万松年有些无奈的挑了挑眉毛,走上前提醒道:“六少,咱们这次只是来给老爷子祝寿的,住不了半个月就得回去,你该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都要搞段桃色新闻吧!”

“万叔,咳,我是那种人吗?”武兆铭突然被打断心事,闻言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

“是,金陵那边可是有好几位小姐为你要死要活的!”万松年眼带笑意:“六少可别跟我说那些小姐都是害的单相思跟你没关系。”

“那些都是场面上的事情”武兆铭露出一脸头痛的样子道:“万叔,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婚事是不能儿戏的!有些女人看着是好,可是不能娶回家,只能婚前玩玩。”

“六少,既然你知道这道理,那也该明白,有些女人是不能玩的”万松年正色劝道:“玉阳是小地方,这里的女子对名节看的重,不能跟金陵那些交际花比的,玩一玩女学生对你没什么损失,对她们可就是灭顶之灾。”

“万叔,你想哪去了,我不过是遇见了一个熟人,感叹下缘分奇妙而已”武兆铭一下子被说中了心事,心头顿时飞过一片阴霾,有些不悦的匆忙掩饰道。

“一个熟人、女学生?”万松年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武兆铭怎么会认识这里的女学生,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却也极有眼色的没有继续问下去。

两人各怀心事,被数名侍卫簇拥着离开酒楼上了车。

因为去的迟了,胜兰先被罚了好几杯酒,宴席开始后又免不了喝了几杯,她酒量很差,虽然喝的是低度数的甜酒,脸颊也很快火烧一样的烫起来,烧的整个脑袋都晕乎乎的,好容易撑到宴会结束,她连脚步都开始飘了。

这具身体真是不行啊!胜兰想起前世,自己虽然很宅和别人没什么交往,可一顿喝个二两高度白酒还是没什么感觉的,如今连几杯低度酒都喝不了,真是!她暗自扶额摇头。

因为住的近,宴会结束后,胜兰拒绝了同学们送她回家的好意,独自抱着书跌跌撞撞的扶着巷子的墙壁走回家。

桐花巷里住的大多是中产人家,这里只要天一黑,每户人家的大门外都会挂起灯笼,一户连着一户,就像路灯一样照的整条巷子都是明亮的。治安很好,胜兰一点都不担心会遇到危险。不过她才走了没几步,就远远看见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光亮下快速向她跑来,人还未到跟前,声音就已急切的传了过来:“大姑娘,你怎么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长的很粗壮的小伙子;眉毛浓黑,一双大眼睛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上身穿了件很普通的白色对襟短衫,扣子没有全扣上,露出了胸口一片结实鼓涨的胸肌。下身是条普通的黑布裤子,脚下踩着千层底的布鞋。一身装扮虽然平常,却也收拾的干干净净,头发剪的短短的,像是刚洗过,在灯光下根根闪着水渍竖立着,衬的小伙子看起来格外的精神。

“是汶天呀?”胜兰眯着眼睛看清了来人,随即笑了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车行里活不多么?”

来人是胜兰家的下人方汶天,说是下人,其实只是胜兰收留的一个孤儿。当年胜兰住进四合院没几天,尚在病中的方汶天就来盗窃,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胜兰见他衣着破烂骨瘦如柴,又发着高烧,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他在家里打杂。一晃就七年过去了,当年病怏怏的小偷方汶天如今长成了一米八几的壮小伙,院里的粗活重活基本都是他干的,因闲暇时间多,他还跑去车马行找了份事做,是个非常勤快能吃苦的小伙子。

“最近的活一直不多,我早就回来了。”

瞧见胜兰身形摇晃,又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方汶天应了一句,担忧的上前一把扶住了她的肩膀,有些焦急的道:”大姑娘怎么喝酒了,要不要紧,还能不能走,要不我背你回去吧!”

“不碍事”胜兰先是有些尴尬的推了推他,转头瞧见四下无人,便反手攀着他健壮结实的臂膀,抓紧了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今天同学过生日请客,不小心多喝了几杯,头有点晕,不过没事的,你借我扶一下就好。”

许是因为酒力的缘故,她的手掌柔软火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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