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索欲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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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索欲的情人-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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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告诉我该不该说,没有人会提醒我,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无忌惮地向男孩表白。其实我这个人,是没有心,没有脑的,肺倒有,所以“废”话不少。做事没有心计,不考虑后果,没头没脑的。可是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表达吗?
第二十一章 欲走还留
    第二十一章欲走还留

    表白后的第二天早上,早会上领班公布了,铃当天下午就要上四楼报道的事情。那天,我和铃面对面,却默默无语,我扯开所有挡在我们之间的SOP,试图把他的容貌刻在脑海里。我不懂他怎么舍得?怎么舍得一个臭臭的野丫头?以后的寂寞的日子怎么办?要不是对面有铃,我才不会申请固定加班,每天晚上加班二小时。或许没有他的存在,我上班的积极性也不会如此膨胀,每天最盼望的是下班,因为有十分钟的相遇,最怕的也是下班,因为还要熬上11个小时才能再见他。四楼的美女肯定会像野兽一样,把他吃掉,而我连残羹剩饭都吃不着。

    公司的工作总是一样的,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这份爱的萌芽。我的手不停的焊接,和机器没什么不一样,机器吃的是油或电,我是被货币化了的机器,加不加班没有选择。吃食堂的饭倒有两种选择:吃,或者不吃。那些食之无味,弃之挨饿的“饲料”,在有铃的时候,“饲料”也是美味佳肴,吃得津津有味,这才知道什么是秀色可餐。可能他不属于性感的范畴,但比较感性,我也不在乎吃什么,却在乎和谁。

    接下来想的就是,就算铃走了,我怎么才能安排时间在一起。万一被哪个小妖精勾搭走了,我不是一无所有了。到时我就难看了,我在那么多同时面前说过,这个男人我会在两个星期内弄到手,这回的牛皮足以让女娲娘娘拿去补天的了。咳!斯文已扫地,要脸也没用,我的心总得问他要回吧。

    我越想就越觉得他走了,简直是世界末日,快透不过气了,人要走了,还要带走我的呼吸。这小子够毒的!

    似乎我变成了电脑,而他成了我的Windows98操作系统,对于其他的操作系统有这样一个比喻:人有七窍,我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也。所以我只要用这唯一我熟悉的一种。如果没有铃,想想我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我越来越迷茫。

    “你能不走吗?换许兴去好了!”言语间带着哀求,泪水也嫌弃我的小眯眼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它们,不争气的逃出我的眼睛。模糊了我眼前的一切,我看不清这神秘的男人,到底爱不爱我。我真应该在眼睛里安装Ctrl键,好让我控制得得体一点,可我好像被他在心里安装了Enter键,他不断的入侵,而我自己也放弃反抗,让他层层深入,进驻我心底,占据所有的内存空间。

    “我…我不能决定的,不是…我想去的!”铃一脸沮丧和恋恋不舍的答道。

    “你去和课长商量一下吗!肯定行的!”

    “他们已经决定了,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我一时间失去的控制,泪水似脱缰绳的野马,飞快的冲出重围。公司在台湾是一个上市公司,很讲究5S——整理、整顿,整洁、教养、等,而我的行为是绝对违背的,模糊的视野,不小心将锡渣洒了一地,我只觉得所谓的5S还不如一个S来得过瘾,那就是Shit。

    如果注定要分离,那何必有要有缘相聚?我相信命运,相信缘分,也相信天下事是没有难易之分的,只有做和不做的区别。只要努力过就好。就让这难见天日的泪水,就此放纵一回吧!去他母亲所谓女人的矜持,爱了就爱了,我有什么不敢说,不敢做的,一无所有的人势必无所畏惧,我就是爱他。

    说起来我可是倒足了霉,晚上我们下班了,而我的自行车坏了,在寝室歇息呢?上班是同寝室的女孩骑车带我去的,离公司骑车20分钟的路。我想找个人骑我回寝室,我们一起的有9个女孩住在一个房东家。可是……。

    “你骑我回家好吗?”我对张芬说。

    “我车胎没气!”我得到这样的回答,估计我肚子里的气足以打爆她的轮胎,明明公司门口有打气筒,不愿意帮我就算了,也不能草稿都不打就吹牛啊?

    “静你骑我?”我问叶静。

    “要么你骑我,我不会骑车带人的!”还没等我答应就没影了,真见鬼!

    再问同寝室的其他女孩,各个都有理由,没办法谁让我没做好人呢?最后我只有求助于另外一个关系不是很最好的同事。

    “古惠星,你带我吧,我们应该顺路的,她们骑不动我!”我又不是万吨轮,她们分量也不比我小,真气死人了,我平时对他们那么够义气,今天这一点小忙都不帮,太不够意思了。

    “好吧!反正顺路,我去打气!”她看了看我,狠狠得打了两下,再捏了捏车胎,我觉得胎快爆了,可她又看了我两眼,又猛打几下,结果车胎看见我也自惭形秽,“啪”一声的巨响就罢工了,胎爆了,靠它回家是没指望了。这回我只有一味的道歉,虽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错,但我也负有一半责任。理由是我告诉她我毛重57公斤,所以……。

    这次是没戏了!我只有坐11路回去——步行,将近要一个小时,反正心情不好,只当是散散心好了。难得有这等机会,不加班一路闲逛到寝室。路上,我故意走得很慢,因为我走得快,很有可能是冤枉路,到时一旦铃送我回家,那不是多走的吗?

    “喂,怎么走回去啊?”我的身后传来了久候多时的铃,不同的是他和我那帮不够义气的室友一起出现的。

    “方铃,你今天送馨雨回家好啦!”

    “方铃,人家那么喜欢你,送送她也是应该的!”

    “送她吧!”室友们你一言我一句的帮我说情。我一点都不感激她们,她们要是不在现场,我早就上他的旧老爷车了,还用等那么久。铃被她们说得挺不好意思的,听她们这么说也就招呼我坐他的车了。

    “你今天怎么哭了?”见她们走远了,铃问我。咳!她们难得这么识相,早早地离开了,要不然我恨死这帮见死不救的家伙。我稳稳当当的坐在他车上,而铃的骑车速度可以和蚂蚁赛跑。

    “因为我不想你走,我不舍得你,以后看不见你了!”这句话是我由认识他以来最认真的了,原来说出心里的话那么舒服,我用手拉着自行车的座位,和他一点都沾不上边。

    “你怎么那么可爱?”铃显然对我的答案相当满意。

    我忘了具体我们还聊了什么,只是后来我故意紧紧的贴在他的背上,感觉到他的体温,至今还记忆犹新。热传递传导的速度我认为当时是最快的,一丝来自他身上的热量,可以瞬间弥漫至全身每一个角落,似乎能让我忘记什么是冬季。原来冬季并不寒冷,并不凄凉,只有在这冰清玉洁的冬日,才能感觉前所未有的温暖。

    我想我这样靠近他,他一定会猜到我的身材是相当标准的,不是胖,而是如假包换的结实。我的目的就是这个,平时的衣服都是比较宽大的,也看不出来。我就是怕人家太肤浅,看上的只是身材而已,所以在异性面前,我以展示个性为主,吹牛为辅。但遇到自己喜欢的人,那我肯定使尽全身解数去迷惑他,引诱他。

    我觉得我不是很重,可他骑我骑得汗流浃背,冬天出汗也够稀奇的,根据事后交代,其导致流汗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把我前面的两个“重磅炸弹”放在他背上,吓得他心跳急速加快,紧张引起的。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送我到寝室的弄堂口,坚决不送到门口,怕人说闲话。对于这样腼腆的男孩能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骑自行车带我,却不敢来寝室坐坐的行为,我只是一个劲的分析太阳的落下的方向是不是西方。

    送我回家之后的第二天一早,铃到了四楼报到了,虽然我在2楼,和他相隔两个层面,但是我们的关系更为亲密了。这主要归功于凤,她有事没事就往四楼跑,和他说些我认为无聊的话题,不过也起了点掩护作用。我在一旁盯着他的眼神是不是对她有丝毫的杂念,生怕我不小心将我的猎物拱手相让,自己还打着呼噜睡得香呢!

    我和凤还有两个女孩外加铃通常五个人吃饭,她们三个每次看见铃的饭盒是,就发起围剿荤菜的进攻,大打筷子帐,而我必须装出文雅而善解人意的女孩,将我的荤菜进贡给铃,看着他吃饭津津有味地样子,比自己吃还有味道。铃的回应就是淡淡的笑容,对她们只是满脸的无奈,谁让我们只有在吃饭这短短的20分钟里,把饭吃个够,把人看个透,单位的菜不可能让人一饱口福,但他可以让我一饱眼福,上班只惦记和他见面还有工资单,日子过得挺逍遥的。

    除了这三个特大的“太阳灯”让我和铃觉得势必要发动一场“反围剿”战争,不然那个老“空袭”铃饭后水果的凤气焰越发的嚣张,简直是张扬跋扈丝毫不给我面子,眼睛还不时的往我的饭盒里溜达,于是我决定给点颜色让她开间染坊。
第二十二章 意识第一性
    第二十二章意识第一性
第二十三章 痛的情欲(上)
    第二十三章痛的情欲(上)

    天开始降落黑色的夜幕,白天是属于事业的,夜晚是属于爱人的,一个风花雪月的夜晚在梦里,想过千万次,等过几万年,年少的憧憬,不一定是宝马王子,但一定是白马王子,可是现在的方铃不要说宝马,连那辆永久牌的老爷车也是饱经风霜的模样。这难道就是我一直以来幻想中的王子,一段往日的童话,被最深的痛绞回了现实。

    “今天你去我家吗?不是说喜欢我吗?”下班的路上,我被他劫住,因为前一天晚上说过的话,他可能怕到今天那些豪言壮语就过了保质期。

    “谁说我不敢的?但是我的自行车断气了,去不成了!”我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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