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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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回来的日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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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写小说开始就招来了许多的人的质疑,甚至是责备。我知道这里面有些人是真正关心我的,怕我会因为小说而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劝我不要再白日做梦了,人还是要活的实际一些。而有些人只是想看我的笑话,想看看一个学药的人会写出什么东西来。无论怎么样我不想理会,也懒得去理会。只要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已经足够了,为了梦想去拼搏,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后悔。让我在意的是,这篇小说是不是会有读者,是不是也会有很多人像我一样热爱这样的生活,会用全部的的热情和整个生命来诠释这样的生活,我想会的,因为现实的生活有时实在是太枯燥了,可能只有小说中的世界才能让我们尽情的挥霍着,奔跑着。只要我们还年轻我们就有用不尽的热情。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即使这世上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在期待这样的生活,我想我仍然还是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一个人顺着铁轨头也不会的走下去,没有一丝的孤单。不过我还是要承认,我确实不会写小说,那是件太奢侈的事情了。但我还是写了下去,因为我说过,我不仅仅是在写着小说,更是在用全部的热情和整个生命来诠释着一种生活,一种我热爱的生活。
罗罗嗦嗦的说了一大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说过些什么,可我却还想说下去,喋喋不休的一直说下去,用我的热情说下去,用我的青春说下去,用我的生命说下去,一直到所有的人都懂得了生活,或是所有的人都疯掉了,我想我就会停下来了。
熟悉的街头,闪烁着古色的霓红,
黑血的巨龙,吞噬着褪色的青铜,
可怜有这么一个我,
永远活在自卑的牢笼,
即使冲开了生命的枷锁,
也无法活得从从容容,
于是我挥动了手中的长剑,
妄想着能和世人一决雌雄,
直到战死那天我才懂,
永远永远我都是那只最无助的可怜虫,
瞬间,恨不得丧失掉所有的记忆,只做一个长不大的孩童,
终于我还是哭了,
在那条人群交错的街头,
哭哑了喉咙,
哭断了思愁。
正文
    走不回来的日子后记
佛说,我和她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前,可惜我们只是有缘无份,最终还是错过了,而下一次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后,谁知缘分还是不够,我最后也只能含着眼泪跟她擦肩而过。也许我们都在期待,下一次的相遇会有一段感人的美丽。
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我和她下一次的相遇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我甚至还对着镜子练习过那又惊又喜,若有还无的表情。那会是在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阳光片片的洒了下来,零星的光被地面的水迹反射了起来,照在了脸上,暖洋洋的,会觉得是那样的安详。可是,没有人会停下脚步注意到身边发生的这样美好的画面,他们一个个都是急匆匆的。带着那也许连自己都不清楚的目的,或落默,或欣喜的向前赶着。只有我和她同时驻足在了一个地方,感受到了同一片阳光所带来的温暖,和一种很强烈的春的气息。我们会相互对视,然后很自然的微笑,点头,仿佛我们还都记得五百年前的那段遗憾,那段心酸的浪漫。但是我们谁都没说什么,又仿佛已经道尽了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似的。
最后,她会慢慢的离开我的视线。
当我蓦然回首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人海了。这时我还不忘在眼神中增添几分哀伤。顿了一下,又会马上笑了出来,然后像是奚落自己似的说,“我们是在为下一次的相遇积攒着美好呢。”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又是时间让我记起了你。昨天还在为我们的相识相知在庆祝欢呼着,今天却又在为了那茫然的未来苦苦的执着着,而明天呢!而且谁又会知道,会是何年何月,又或者是谁,会在哪里记得当初的一切呢?
天明说过,大多数的夫妻是可以共患难而不能长富贵的,这和大多数的朋友正好相反。年少时的我曾经好一段时间觉得这话说得很有玄机。可是当我慢慢的长大以后却不再这样认为了。其实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好多朋友最终还是会从你生命中退出的,这是个定理。
他什么也没说。他走了。留下了一个空空的世界给我,瞬间觉得自己很是无助,像一座不会喷发的火山,上千年的安静着,上万年的孤立着。于是我便坐上了一班不知名的列车,向一个说不清的方向前进着,也许我会来到一个新的城市,那里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我知道,那里的天一定还是蓝色的,像是用水冲洗过的翡翠,那里的人们一定还是忙忙碌碌的,频繁的和陌生人擦肩而过,却不知道有一种妙不可言的缘分也被错过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或许我会在这座城市里结交一个或两个这样或那样的朋友,又或许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我怕,我怕我最终还是会失去这些朋友,想想这样的我还真是可笑,就好像刚生下来就在为死亡担心一样,还哭得一塌糊涂的。
有时我也想过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遇见了一个好久都不联络的朋友,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就像在一条人群拥挤的大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首老歌一样,我想我一定还会为那熟悉的旋律而感动,甚至落泪。只不过当年的激情还有那青葱的岁月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我宁可只和老朋友像陌生人那样擦肩而过,起码还可以在心中留下永恒的思念和苦涩的回忆。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有时时间让我记起了你。记得你说过,一定要长联络,可是再见你的那一面却还是远在世纪末的那一天。
这些年我的心里一直在惦记着一个人,那就是唐妮。那个永远都只会为自己打算的丫头。我每次这样说,唐妮都只是冲我微微一笑,什么话也没有说,开始我还以为她那是默认了呢,可现在我才明白,他是在反驳。谁都不会知道她的心里是一个怎样的,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情有义的世界。谁也不会知道,当考验真正来临的时候,她会做出怎么的选择。就像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如何的深深的爱着我一样。当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大学里的长椅上,看着眼前那一片无限美好的景色,脑海却有一个影像挥也挥不去。那是高中时的校园和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她也一定会记得那个每次吃饭时总抢她饭吃的我。想着想着她就会笑了。然而我去觉得她很孤独,是一种无法冲淡的孤独,这种孤独要比李倩倩来的还要猛烈。我无法想象在她的笑容背后,隐藏的是一颗怎样苍凉的心,当她离开长椅的一瞬间,留下了一串落默的眼泪。
唐妮是一个很爱和人攀谈的女孩,但是她却从来不把心底里的话同别人讲,所以没有一个人了解她,她也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我想假如她可以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或是在那把我为她撑开的雨伞下,又或是在她不小心跌倒我怀里的一瞬间,总之有成千上万个机会,只要她能把握住一次,或有意或无意,或害羞或大方的告诉我她爱我,那么也许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李倩倩,郑天明他们也许就不用坐牢了,王可心也不会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了。不过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都难以预料了,就像唐妮说的那样,跟了我也不见得就是个多么完美的结局,说不定只是从一个悲剧走向另一个悲剧罢了。
我能想的到,当年的唐妮是怎么样有意无意的和李倩倩搭讪的,又是怎么样一步一步接近赵鑫新的。这对唐妮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又是一件多么不公平的事的呀。也许在这个世上,对唐妮伤害最深的人就是我吧。我沉思了,之后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我想逃避但却有无处可逃。于是我只能静静的等待,等待黎明时的第一缕阳光,它温柔的照射在我的身上,然后就会毫不留情的穿透我的躯壳,洗礼我罪恶的灵魂。
我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唐妮昨天来电话说她在北京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还没有结婚,工作也不是很顺心,可是她觉得很幸福。我知道这已经足够了。其实人活着本来就无所谓什么荣华富贵,只要过的幸福,快乐就够了。但是却很少有人能看透这一点。
王松说,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的感觉要来的更猛烈更微妙些。可是他并不知道爱情是会消失的,而且还长上了翅膀,它要走的时候无论是谁都无法挽留。所以,我们在努力活着的同时还要努力的经营爱情。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要是没有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岂不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吗!正相反,其实婚姻才是维系爱情最有力的保障。没错也许婚后的爱情少了一些冲动,但却多了几分朴实,少了几束玫瑰,但却多了一丝味道。大概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吧,毕竟想要一辈子都有激情是不可能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吗!
打开收音机听到了这样一首歌:
一张张陌生的脸庞,
在相同的街灯下彷徨,
我们不曾相知,不曾相识,甚至不曾擦肩而过。
但我们都曾一样受伤,
曾一样站在月光下迷茫,
曾经对着那颗相同的流星,默默的许下了心愿。
愿我们的爱能有人能听得见,
愿我们的心能有人能看得见,
不要让我们白白爱了这么多年,
到最后还是泪流了满脸。
愿相爱的人都能听得见,
愿相爱的人生生世世不会变。
你带来了爱的信息,却有凋零,怎能不哭泣。
听完这首歌我想,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情是一个太容易破碎的东西了。
李倩倩说,我喜欢高高在上的生活,我要身边的人看我的时候,不但要抬头还要用力的点起脚尖。就因为有这样的信念,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很拼命。特别是在学校里,每次考试,她不是全校第一,也会是全班第一。那时她的脸上总会挂着一种笑容,那是满足的笑容,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她想要得到的最终都不会失去,可是赵鑫新除外。至少我这样认为。李倩倩总是喜欢懒洋洋的靠在我的怀里,然后特调皮的看着我,黄昏下的夕阳片片的洒在她的脸上,显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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