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1号案 作者:牛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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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1号案 作者:牛伯成-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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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不讳,但涉及谢宗芬却很犹豫。后来说:“这些事以她所说的为准吧,我记不清了,说乱了我怕害了她。” 
  9月2日,白宝山送走谢宗芬,然后出去钓了一天鱼。转天,到北辛安收拾了一天房子。房子已半年多没人居住,不收拾也不行了。白宝山去辛集时,曾把二姐的自行车丢在良乡镇,这次他买了辆新车,送到农场还给二姐。想到母亲这一辈子不容易,悄悄塞给母亲10000块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知儿莫如母,老人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装在一只粉色的袜子里,白宝山被捕,公安局的人来搜查的时候,老人又原封不动地把它交给了警察。母亲不相信白宝山的话,也没打算花他一分钱。白母这些年看着白宝山长大,看着他被判刑,看着他出狱,又看着他被警察再次带走——老人把这一切都想到了。 

  四、北京,抓捕白宝山 

  新疆方面的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白宝山被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此线索被新疆警方定为“9·5”一号专线。 
  龚兴言的汇报还在进行中,杨德禄、刘晓辉已经意识到,要尽快通报北京、河北和四川的公安机关,请他们查清白宝山、谢宗芬所有的落脚点,立即布置查控,一分钟也不能耽误。 
  杨德禄跟刘晓辉商量,决定先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一下情况。电报全文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二处: 

  经我局调查,发现北京调犯白宝山(已刑满释放),曾在1997年7—8月间在我市出现。经辨认,白宝山与摹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并将结果速告我局刑警大队。 
  白宝山,男,汉,38岁,河北徐水县人,1983年因盗窃被判刑,捕前系北京第二电碳厂工人,现住石景山北辛安新房子XX号。 

                      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刑警大队 

                         1997年9月5日 

  电报发出后,杨厅长和刘晓辉商议,决定由刘晓辉直接给北京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傅政华打电话,把情况讲得更明确些,如果在北京发现白宝山,立即将其逮捕。 
  刘晓辉在电话里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暂缓其他线索的调查工作,全力查缉白宝山;第二,缉捕时千万注意安全;第三,缉获后严加看管,确保不死,不伤,不逃。审讯工作要有力度,要出口供。” 
  北京市局接到新疆方面提供的线索,立即行动起来。 
  傅政华通知石景山分局刑警队,以新疆提供的线索,马上出动,迅速缉捕白宝山。 
  石景山刑警队先与派出所联系,摸清外围情况,得知白宝山的户口刚刚批下来,还未最后办理。片警小吕做过访问,对白宝山家比较熟悉,提供了白宝山在北辛安和模式口两处居住地的地址。 
  应该说,现在北京对这条线索的重视程度,石景山分局对这条线索的重视程度,还远不如新疆。白宝山进一步的嫌疑依据还没传过来,新疆方面正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梳理。他们现在,是在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缉捕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 
  但是,北京方面的侦察员毕竟有着较高的素质和有专业经验,在制定抓捕方案时,他们决定,以白宝山的户口问题为契机,把他调到派出所,再适时予以逮捕。 
  晚上7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北辛安新房子。白宝山不在,他们又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敲开了房门。 
  开门的正是白宝山,显然他毫无防备。天热,白宝山光着上身,露着板脊梁,下边只穿着一条大裤衩。 
  片警小吕曾到他家走访过,他问白宝山:“你的户口还办不办?” 
  白宝山说;“办啊,怎么不办?”说着,眼睛望着其他民警。 
  小吕走进来,说:“找你几次你都不在,你出门啊?” 
  白宝山说;“我上四川了。” 
  小吕说:“你的户口,市局批下来了,是8月25日批的,你跟我们去趟派出所,把表格填一下。” 
  白宝山问;“现在就去啊?” 
  小吕说:“对,现在就去,这事不能再拖了。” 
  这些对话都很正常,小吕说的户口问题,也确有其事。但派出所来人,一下来了4位,这不正常。4人手里提着大哥大包,分开站成个弧形,这不正常。他们晚上7点来到他家,要他跟着去派出所填表,这也不正常。白宝山是个聪明人,开门一看来了4位警察,立刻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他有反抗的机会——他的枪并没埋到山上,就放在旁边柜子里。 
  白宝山遇事很镇静,他的控制情绪的能力是在多次杀人中磨练出来的。 
  他现在光着脊梁骨,他也有很好的借口。 
  白宝山说:“好吧,你们等我穿件衣服。”说着,他转身走过去,要拉柜门。 
  枪就在放在柜子的抽屉里,子弹顶着火,他可以先把枪拿出来射击,也可以穿上衣服之后再从容地拿枪射击。当然,我们也会做出动作,因我们是有备而来的。但无论如何这一场搏杀我们也会有伤亡。特别是白宝山这样一个亡命歹徒,枪法和体能都很好,动起枪来后果很难设想——恰在这个时候,白母推门走了进来。 
  白宝山在后来的交代材料里说:“我本来想拿枪打死他们,可是,我母亲进来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当着我母亲的面杀人,我做不到……” 
  白母走进来,白宝山迅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这时候他的表现仍很平静。他穿好衣服,对母亲说:“没什么事儿,我的户口批下来了,民警同志要我跟他们去办户口,完事就回来。” 
  然后,他跟警察出去,上了车。 
  没戴手铐,大家都弄个整脸。 
  白宝山在后来的交代中说;“一上车,我知道已经完了。” 
  在当晚的问讯中,白宝山态度十分顽固。他一口咬定,他去了四川,到四川成都去进货,带回来200个剃须刀。 
  剃须刀是有的,那还是他和谢宗芬前期在石景山钢铁公司门口摆摊时留下的存货。 
  再问,白宝山死不改嘴。 
  市公安局刑侦处傅政华副处长询问审讯情况,石景山分局回答说:“特征上像,但一句话不讲。” 
  傅政华晚上9点半赶到石景山分局,他打电话给远在新疆石河子的刘晓辉,汇报了审讯情况,希望新疆方面进一步提供线索。 
  这时,新疆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工作会议仍在紧张进行,刘晓辉走到另一个房间去听电话,得知白宝山已经被抓,他非常高兴。因随着这边工作会的进展,关于白宝山的证据材料越来越清晰,刘晓辉口头上把几条重要依据向傅政华讲述了一下,告诉他,新疆方面正在起草一份通报,马上就传递过去。白宝山就是犯罪嫌疑人,这已不成问题。他要求北京方面加强审讯力度,并立即对白家进行搜查。 
  当天夜里,新疆方面委托刘晓辉处长执笔,以最快的速度,起草了《关于协查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白宝山、谢宗芬的情况通报》,报公安部五局并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厅。 
  通报如下: 
  我区公安机关经查明,北京人白宝山、四川人谢宗芬系新疆石河子“7·5”“8·8”和乌鲁木齐“8·19”系列枪案的重大嫌疑人。主要嫌疑根据如下: 
  一、1997年2月16日,北京人白宝山(男,39岁,北京石景山人,原籍河北徐水县)携谢宗芬(女,四川省筠连县双腾乡鱼井村人)来新疆石河子,与其曾一同在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的本地人吴子明三人租住一处,直至8月24日。期间,三人无正常生活来源,形迹可疑,且曾找熟人要过子弹。 
  二、8月24日,三人称去天池游玩,下落不明。8月26日,一男性在天池风景区被枪杀,倾向死者是吴子明。 
  三、吴子明离家时曾对家人讲,白宝山在内地干过大事,有“长家伙”,心狠手毒,让我跟他干事,不干不行。我和他在新疆也干了一些事,现在不好说。如果我10月份不回来,肯定是被那两个人害了。并给家人留下了白宝山、谢宗芬的地址。 
  鉴于上述情况,请公安部立即协调有关地区予以协查: 
  一、请北京、四川从速查缉谢宗芬,缉获后即通知我厅刑侦处,并仔仔细细查找被抢的“八一”自动步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大宗赃款和相关物证。拘留手续传真补送。 
  二、请北京立即将白宝山18岁后的详细情况及近照传送我厅。 
  三、请北京结合系列枪案综合条件对白宝山仔细审查,对其住所、窝点公开搜查,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 
  四、请北京将白宝山三面捺印的十指纹、血型、足迹等情况传送我厅。 
  五、8月初,白宝山曾接到来自北京的100O0元汇款,收款人为:新疆石河子147团城信商店邓某某转白宝山,请北京核实,结果及时告新疆。 
  六、请北京会同河北,调查白宝山在原籍徐水的有关情况。 
  此通报于9月6日凌晨由杨德禄副厅长签发。 
  与此同时,北京方面已迅速采取行动,于9月6日凌晨对白宝山的两处住所,进行了公开搜查。在模式口白宝山住处的衣柜抽屉内,搜出“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6538589,正是石河子被害民警姜玉斌被抢劫的枪支,搜出现款人民币113万元。 
  ——至此,主要赃证到手,白宝山再百般抵赖也已毫无意义了。 

  五、喜庆之夜 

  沉滞了一年半的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终于告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直接关心并多次垂询的“京、冀、新系列涉枪案件”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袭军、袭警、抢劫杀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严重侵害他人生命财产的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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