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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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女友-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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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们走吧,我真的没事,你们就信我一回快走吧?”刘子华看来已经下定了决心。

“你先说说强哥为什么会放过你,就算你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也未必就那么好说话”我确实仍不放心这小子,让别人因我们而受累有违我们李家世代秉承的侠义之风,我爷爷他们也是断然不会这样做的。

“大哥,其实是这样的,我虽然不是什么头目,但好多年前就认了个干姐,她是强哥的老婆,就因为这,强哥一直也没让我到处打打杀杀的,只是给干姐开车,送她上下班。这次因为我是村里的人,所以强哥才让我回来盯着。”没想到刘子华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更没想到他跟那个强哥竟然还有这层关系。

“你什么时候认得干姐,我怎么没听人提过?”我有些怀疑,担心是这小子为了让我们安心,随口一说而已,以他与李勇的关系,真有这事情李勇肯定会知道,那我多少也会了解些的。

“我谁都没告诉,因为说出来有些丢人,我就是因为这事才进的局子。”刘子华微微有些脸红,但为了打消我们的疑虑,还是决定继续往下说:

“您也知道,我上初中的时候偷了人家东西被关进去的,之后才再也回不了头了,但那次我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送人。”

“送人?”我忍不住一阵惊讶,当初他被抓的时候,大家就都觉得不可思议,挺好的孩子怎么会犯法呢,原来事情真另有玄机。

“是送人,就是送给强哥的老婆,后来认了干姐的。”

我其实已经多少猜到了几分,但话真从刘子华嘴里说出来时,仍然好奇不已。

紧接着刘子华将他的那段经历和盘托出,他的本意是想让我们相信他会安然无恙,也好安心的连夜赶紧离开。

我不妨把他的故事简略的说个大概

原来,刘子华出事的那年应该还不到十五岁,啥事都不懂,啥事也敢干。那年暑假,他有个同学搬进了城,于是刘子华就跟班上的几个同学去找城里同学玩,去了银座商城,一进门就听到有两个女的在那里争论,就去看热闹,两个人一个穿红一个穿白,年纪差不多,都20多岁,穿红衣服的长得也不丑,但跟白衣服的一对比就差远了,青春期萌动的他当时就感觉跟电视剧里的白娘子似的,特别喜欢。两人争论的焦点是一串项链,白衣服的先拿到项链,捧在手里正犹豫,红衣服的过来插话,说东西不错,顺势就把项链拎了起来,直接让售货员买单,结果互不相让。

这时一个男的走了过来,看样子是白衣服的丈夫,这时候搬进城的那个同学悄悄跟他们说那就是强哥,把他们几个可高兴坏了。那时候强哥还不是老大,但因为特别能打,长得也帅,大家都觉得他像电影《古惑仔》里的陈浩南,所以都很崇拜,没想到真会碰到。本以为强哥一出现,红衣服的就会把东西乖乖让出来,结果没想到红衣服的父亲一出现,强哥竟然拉着他女朋友走了,后来听售货员说,来人是政法委书记,也算是老鼠碰上猫了。

当时几个毛孩子都为强哥和那个白衣的大姐抱不平,接着就有人提议说如果能把项链弄来送给强哥,强哥肯定会认作兄弟,那谁就最能耐,结果他们还真就跟踪了那个红衣服的,知道她就住在农大的教工生活区里,而且一个人住。既然找到了地方,之后几个人就散开了,说好了要比一比。刘子华当时只觉得白衣服的大姐跟仙女似的,如果他办成了那不证明比强哥还厉害,真以为其他人也会去偷,还担心被他们抢了先,根本就没回家,一直躲在农大教工区附近等机会。

结果真被这小毛头等到了,不多久就见到红衣服的穿着拖鞋拎着一个暖瓶去打水,他就趁机溜了进去,发现门关着却没上锁,因为看到过她装首饰盒的袋子,进去后毫不费力就在上面装着几件新衣服的袋子底部摸到了首饰盒,把项链拿出来空盒子又放了回去。

东西拿到手,刘子华心里又是兴奋、又是紧张,迫不及待的想向人炫耀,就去了那个同学家,那个同学也好一阵的羡慕,自告奋勇带他去找强哥的家。

等两个小子七拐八拐一路打听终于找到地方的时候,太阳都快要落山了,而强哥家门锁着,没人在家,刘子华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回,而回家的最后一趟班车也快开了,怕赶不上车,就去买了一个信封,把项链装信封里,上面写上他的名字塞进了强哥家的门缝里,然后就急匆匆去买票乘车。

接下来两天刘子华虽然日夜惦记这事,但刚好赶上农忙,到了第三天才找了理由又进了城,先去那同学家落落脚,这才知道出事了,强哥被抓了。

原来穿红衣服的正读研究生,买完东西先回宿舍去办了点私事,之后就拎了买的东西回了家,但当天晚上她并没有发现丢东西,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跟她妈妈炫耀自己的衣服时才发现首饰盒是空的,之后就咬定她们家招了贼。

后来有消息透露出来才知道,当时如果是普通人家丢件首饰报个警也就罢了,但招贼的是政法委书记家,而且丢的还是个小东西,这个事件的性质就完全变了,这是向政府示威;这是对领导的威胁,留个空盒子,这不是暗示取领导的脑袋也如探囊取物吗?案子直接被交给了刑警队。

刑警队把情况一了解,直接锁定了曾因项链发生争执的强哥,立刻就展开了行动,不仅抓了强哥还在他们家的梳妆台上找到装在信封里的失窃项链。

强哥指着信封和上面的签名来证明清白,但刑警队压根不信,他们的档案里有几乎全市所有混混的名字,唯独没有一个叫刘子华的,户籍里查到几个,但不是七老八十的就是还在读书的农村毛孩子,眼瞅着案子就钉死在强哥头上。

刘子华也知道自己无意间闯了大祸,强哥的兄弟满世界找陷害他们大哥的人,而刑警队单等着强哥交人,因为他们已经取了盒子上的指纹,强哥本来找了个兄弟顶罪,结果罪没顶成,又白搭进去一个,刑警队把他当成团伙共案犯了。

当时如果换作别人,肯定是跟自己的同学商量好,让他保守秘密,然后就一溜烟的跑回家,几年之内决不踏进市里一步,这事神不知鬼不觉说不定也就过去了,至于那个强哥,反正本就是出来混的,早晚都是要抓,也不算冤枉。

但刘子华不,这小子从小就是个实在孩子,要不然怎么一句玩笑话,单单他说偷就真去偷了呢。

这小子挺有骨气,所谓一人做事一人当,14岁零9个月的他从同学家出来毅然决然地直接就去了市公安局,去投案自首了。

刘子华的突然出现把刑警队和强哥都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么大的案子竟然会是个孩子犯的,刘子华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一讲,把指纹一核对,刑警队虽然仍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把强哥给放了。

最后法院还是把刘子华给判了,不过进的是少管所。事情本该结束了,但因为一个人,刘子华的人生又改变了。

就是强哥地老婆,叫刘子琴。

刘子华与刘子琴虽然名字相近,但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纯属巧合。而这个巧合更让刘子琴感动不已。

刘子琴当时24岁,是一位民办学校的小学语文教师,强哥混黑社会不是她的错,爱上强哥并最终结了婚她也没有错。总的来说至少到目前为止她一直是个好人、也是个好老师。

刘子琴所以感动是因为有两个男人为她坐过牢,一个是高中时因为保护她而防卫过当的强哥,另一个就是为她偷项链的中学生刘子华。前者成了她的丈夫,后者成了她的兄弟。

强哥被释放后,刘子琴从强哥嘴里知道了刘子华的事,当天就去了拘留所,隔着探视房厚厚的玻璃板认了这个兄弟。我相信刘子琴在见到刘子华之前并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但当她面对刘子华那张朴实、诚挚、勇敢而又幼稚的脸时,她肯定被感动了。

按刘子华的说法,他在少管所也没受多少罪,一是强哥的关照,二是本身并不坏。

之后,刘子琴隔三差五去看看他,比刘子华父母的次数都多,一直到刘子华出来。

刘子华出来后一直想找份正当的工作,可惜天不遂人愿,到处受人白眼,连家都不好意思回。迫不得已跟了强哥,但刘子琴坚决不让他跟着强哥跑,只允许他做司机。甚至于他这次回村里也是刘子琴特意叮嘱他回家看父母的,不过中途接到强哥的电话这才呆到现在。

刘子华把事情讲完,就准备让我绑了他,然后我们找辆车连夜走。

一家人把目光都聚焦的爷爷身上,等着爷爷拿主意。

爷爷沉着脸,面前的烟头忽明忽灭,最后把烟头狠狠地摁死在烟灰缸里。挺直了腰杆说了一句话:

“按原来说的办,该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李爷爷,您老可别糊涂,今晚不走明天不知道会发生啥事情”,刘子华真着急了,额头的青筋都鼓了起来。

“孩子,爷爷一直没看错你,你还是咱村的好孩子。你的心意爷爷明白,你的情我们全家都会记着,但我们今晚不会走。”

爷爷几句话说的挺坚决,接着面向我们也面向李子华道:

“即便今天王正一和那两帮人不来,我们也已经商量好要搬家,估计后天才能走。没想到今天他们就来了,要不是你,可能我现在正被关在派出所里,一家人肯定也走不了;如果今天什么事都没发生,我们也不知道有强哥这会事,明天一帮人准会把我们堵在家里。但不管是那路人马,不论哪种情况我们一家都难逃一劫。多亏你这孩子仁义,才让我们知道了这么多事,本来搬家就是为了息事宁人,图个安稳,但如果真把你捆在屋里,我们一家人却跑了,那就丢尽了我们李家列祖列宗的脸,我活了一辈子也快到头了,就是死我也要站着死,人要有骨气。”

爷爷有些激动,说话间不自觉的内劲激荡,高亢的声音震的房间里嗡嗡直响。

“大伯、大哥,你们看这事儿”刘子华一看爷爷的表情语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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