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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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信条-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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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同伴。”哈姆雷特不甘示弱的回瞪。

    “你脑子有坑呀,就因为你的道德癖,咱们多死了五个人你知不知道?他们明明可以逃走的。”维埃里一把揪住哈雷的领口,把他扯到了身前,喷了一脸吐沫星子。

    哈雷沉默,空洞的双眼看着白云朵朵的天空,满脸都是自责和迷茫的表情,他不想放弃同伴,可是又因为这个决定,死了更多的人。

    “我是再也不会和你组队了,害我们一次,还不够吗?”芬妮也加入了申讨的行列。

    “够了,都闭嘴。”汉娜看了哈姆雷特一眼,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开口了,“冒险团濒临团灭,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咱们就此解散吧,再见。”

    汉娜不等哈雷应声,转身踏上了归程。

    维埃里两人赶紧跟上,走出三十多步后,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传进了耳朵。

    “喂喂,快看,那个家伙居然哭了。”芬妮就像发现了新大陆,扯着汉娜的衣襟让她回头。

    哈雷跪在地上,右手不断的捶着地面,发泄心中的无力感。

    “汉娜,你不能心软,你要时刻牢记这次的教训!”汉娜没有回头,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指甲几乎刺破了皮肤。

    比起没有依靠独自流浪的哈姆雷特,汉娜想起了父亲的教导,她知道这种时候,该怎么做。

    “要是让那个唐顿知道他的一次好心,暴露了秘密,不知道会郁闷成什么样?”维埃里叹了口气,“虽然对不起他,但是墓葬,必须拿到手。”

    “汉娜姐姐就是厉害,如果换成别人,绝对看不到这些细节!”芬妮抱着汉娜的胳膊,用脸颊蹭了蹭,至于唐顿那种平民,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知道被汉娜一行盯上的唐顿此时正在火速朝着晨雾镇前进,一门心思地想着赶紧补给,然后赶回地下城修炼。

    罗宾逊三人组可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然是黑皇。”莱曼领着唐顿走到了最大的一间马厩旁,单看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战马相同?”唐顿笑了,无论黑杰克还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骑,它们的主人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听上去帅气。”莱曼抓了一把牧草,放进了马槽中,“瞧瞧,体型高大,颈长形美,运步充满了弹性,骑着它,哪怕是最艰辛的旅途,也会变成享受。”

    这匹黑色的大马喷了一个响鼻,硕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顿。

    “我要了!”唐顿伸出了手,抚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匹黑皇。

    浑身布满了长条状隆起的肌肉,每一丝都充满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肿,反而线条流畅、匀称。

    黑皇简单的甩头,踏步,会让鬃毛晃动,流露出一股温顺的气质。

    “虽然是一匹杂交马,但是它的优秀勿容置疑……呃,什么?买了?”莱曼说的吐沫横飞,结果听到唐顿的话,一下子卡壳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说什么买了?”

    “我说这匹马,我买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头,舔了下唐顿的脸。

    “这匹马可是价值两万金德兰,你确定?”莱曼的本意只是想带唐顿来欣赏战马,找人分享下他养马的快乐,压根就不觉得这个少年买得起,叫他第一邮差,也不过是调侃罢了。

    唐顿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邮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

    “确定!”唐顿郑重地点了点头,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线,“莱曼大叔,别担心,现金支付!”

第三十章 穷鬼滚开

    干爽洁净的马厩中,气氛突然有些沉默,只有马匹偶尔喷出的响鼻声。

    退休军官莱曼脸上挂着惊讶的表情,上下打量着唐顿,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买得起优良战马的主。

    唐顿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块樱桃大小的红宝石,递向了莱曼。

    “我当年做军官的时候,可是在不少贵族老爷家里搜出过各种各样的宝石,大发了一笔,可惜,现在没机会了。”莱曼一把抓过了宝石,对着穿过顶棚窗户透下来的光线,仔细地分辨着。

    唐顿没有接话,他知道莱曼参加过二十年前东征十二公国的战争,也是那个时候,他攒下了不菲的身家。

    “这个不会是贼赃吧?”确定宝石没问题后,莱曼貌似不经意的问了一句,眼神却是犹若刀锋,盯向了唐顿的眼睛。

    那些豪门贵族嫌出门带着大量的金币麻烦,钱袋中装的全都是切割成一定形状的贵重宝石,消费起来,既有面子,又有地位,所以也是那些毛贼重点关照的对象。

    “你觉得我像小偷?”唐顿直视着莱曼,没有丝毫退让。

    “哈哈,怎么会?”看到唐顿眼睛中没有任何慌乱,坦然自若,莱曼估计这枚宝石或许是他捡来的,不由的嘀咕,“还真是走了狗屎运。”

    “它的价值应该够了吧?”唐顿询问,其实心底早有了判断,它价值两万金德兰。

    号称大百科全书的魔典不知道存在了多少个纪元,连见过的魔钻都犹如恒沙之数,更别提几块宝石了。

    “绰绰有余,当年为了卖掉那些搜刮来的宝,我可是专门研究过的,这枚的价值,大概在三万金德兰左右。”

    唐顿皱起了眉头,这个差价是从哪来的?

    “你等着,我去准备一万金币。”莱曼准备去找妻子,再确定一下宝石的价值,她喜欢珠宝首饰,经常购买,对行情比较了解。

    宽敞的马厩中,只剩下了唐顿,他取出魔典,询问原因。

    “我说的只是宝石本身的价值,你忘掉了附加值,再说那是五百年前的行情了。”荷玛显示魔焰文体,侃侃而谈,“就连专业人士对于珠宝评估,也永远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价格。”

    唐顿点头,如果把这块宝石加工,做成成品珠宝,价格还会提升,不过他哪有时间?

    “你也是坐拥一整座地下城财富的人,别在这小钱上计较了。”荷玛调侃唐顿,“战争空间中,可还有足足三百多颗宝石,算下来,你也是千万富翁了。”

    “那也要装进荷包才行呀!”唐顿心说清理光那些亡灵生物,不知道猴年马月去了。

    “有点志气好不好?那些真正的豪门家族,用的可都是魔钻,你还差的很远!”荷玛罗列出了清单,忍不住抱怨,“晨雾镇太小了,许多补给都买不到。”

    “你不会是想把价值一千万的宝石花光吧?”唐顿看着最后的总金额,有点吓到了。

    “魔石、各种药剂,这些都是必需品,多多益善。”荷玛教导,“你必须保证迷失在各种秘境中时,也有坚持最起码一百年的物资!”

    “秘境?谈这个太早了吧?”

    秘境,顾名思义,就是神秘的地域。

    上古遗迹,神址,时空裂痕,连通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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