剜肉之苦,纵使他意志力强大,也有些承受不住。剧烈疼痛,非常人所能想象。
“哥,你等着,我去拿些纱布给你包扎。”
金富贵飞快返回自家。取来纱布还有热水。小心翼翼替凌枫清洗血垢,然后用纱布一层层包裹起来。
“做得不错!”
凌枫喘了口粗气。笑着望向金富贵,眸中又多了几分暖意。
在包扎结束后。凌枫浑身缠着纱布,看去像个木乃伊。体内源力流转,他能清晰感受到,自己伤口正在飞快愈合。
相信,一夜过后,就能结疤痊愈。
“哥,你饿了吧,我去给你弄些吃的!”金富贵仍然留在身边照顾。
“不用!”
凌枫想了想,吩咐道:“你去把神棍喊来,我有话问他。”
没几分钟。
张半仙来到,满脸不乐意,嘴里还嘟嘟囔囔:“不知道山人正在忙啊,有事不能晚点说……”
当他见到被纱布裹缠如木乃伊的凌枫,立刻停止埋怨,上下打量了几眼,猛地一拍巴掌,笑嘻嘻道:“旭东啊,早就跟你说过,这几天有血光之灾,要小心点……你偏不听,现在吃亏了吧!”
凌枫翻了翻白眼。他就知道这厮会这么说。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哼,看你以后还敢瞧不起本山人的占卜术!”
张半仙走过来,一直絮叨不休。凌枫知道他的糙行,也不搭理。金富贵忍不住了,开口吼道:“我哥有话问你,别啰里八嗦的,小心老子揍你丫的!”
张半仙一听,立刻炸了毛。
“你个死扑街仔,敢跟山人耍横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山人要画符诅咒你jj不举,断子绝孙!”
神棍恶毒啊!
瞅见这家伙蘸着吐沫假模假式在手心画符,朝着自己左晃右照。金富贵忍无可忍,撸起袖子就准备动手。
“都给我消停些!”
凌枫寒着脸发话。他知道这两个家伙一直有矛盾,神棍痛恨小胖子抢吃抢喝,小胖子看不惯神棍装神弄鬼。
但在目前为止,这两个家伙都可以算得上是他最亲近的人。
因此,凌枫不希望他们之间起冲突,有任何矛盾。
“算啦,旭东既然开口,山人不跟你这小辈一般计较!”
张半仙借坡下驴。轻抚长须,又恢复一派高人风范。实际他心里有底,如果真动起手来,自己绝不是小胖子的对手。
原因很简单,小胖子好歹还是个能力者,而他……虽觉醒元藏,却没有半点攻击力,跟普通人没多大分别。
如果不是凌枫在场,他连跟小胖子叫板的底气都没有。
凌枫发话。金富贵当然听从,恨恨盯了张半仙一眼,心里寻思着,找机会一定要教训这死神棍。
凌枫喊来张半仙,所为无它,就是关于夏恒那把古怪残剑。
人体藏剑,威力绝伦!
凌枫对此充满惊奇,如果不搞清楚,坐立难安。
他吩咐张半仙和金富贵坐下。随后,没有直接点出姓名,形容了一下,夏恒那把残剑。
金富贵也罢了。只是满脸好奇。至于张半仙……越听神色越古怪。
“他这把剑……到底适合来历?”凌枫望向张半仙。心里面,已经断定对方绝对知晓。
张半仙迟疑了一下,缓缓说:“这是一把神兵!”
凌枫和金富贵听后,都是满脸惊奇。
“或者说,此人觉醒了神兵藏!”
神兵藏!
关于识藏传承,凌枫知道不少,但这神兵藏还是第一次听说。
在张半仙随后娓娓道来,有关神兵藏的隐秘,他方才知道这类识藏传承者的特殊之处。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得不做
古有大能者,采集稀世材料,以身为鼎,神通淬炼,铸就成兵。
兵成,有撼天裂地之威,故名神兵。
神兵有灵,不具其相,不拘于形。
在主人身死陨落,神兵脱离,游遁天地,寻找合适宿主,化为兵种寄身,蛰伏隐藏。
代代如此,灵性不灭。
直至某一天,其主传承再现,兵种觉醒,化为神兵。
这就是神兵的来历。
“……能淬炼神兵者,皆是诸天诸神之中佼佼者。而兵种附身者,属于另类识藏,体藏神兵故名神兵藏。”
张半仙话到此处,目光望向凌枫,眯眼又道:“之所以说神兵藏是另类识藏,原因很简单,他们虽有神兵藏体,却极难动用其威能……如同一把宝剑和剑鞘,看似一体,实则剑鞘就是剑鞘,只能作为藏兵所用,无法控制神兵!”
凌枫一奇。如果真是这样,夏恒为何能动用他体内的神兵?
看出凌枫不解。张半仙抚须一笑:“世事无绝对,总有特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藏兵者也能动用神兵些许威能,不过……”这厮话到这里,又开始装神弄鬼,卖关子。
“快说,不过什么?”凌枫眼一瞪。
“年轻人啊,就是心急。”
张半仙眯着眼摇头晃脑一番,说出重点:“即便在特定情况下,藏兵者可以动用神兵些许威能,却要因此付出极大代价!”
至于什么代价,张半仙给出三个字,生命力。
没错,就是生命力。藏兵者每动用神兵一次,都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力。
想起夏恒一剑诛杀梁暝,而后整个人虚脱,如大病一场的情形。凌枫面有恍然。
“神兵注定属于它的主人,而不是藏兵者……后者终其一生,侍奉供养,到头来神兵脱离,身死消亡,白替别人做嫁衣裳!”
似有感触。张半仙摇头一叹,转身走人。他已经告诉凌枫想要知道的一切,是该回去继续做生意。
在张半仙走后。房间只剩凌枫和金富贵。小胖子很贴心,张罗饭菜,忙前忙后,照顾自己的老大。
凌枫看在眼中,心里莫名感动。
“富贵。”
好酒好菜,凌枫一口没吃。他叫来金富贵,直接从储物戒里面,摸出一枚藏骨。
此骨洁白如玉,表面泛出四色光华。正是属于杜平的四色藏骨。
击杀强敌,虽自身受了重伤,但收获也是巨大。除去夏恒给的一枚五色藏骨,凌枫还得了念者宁中泽和双枪杜平的藏骨。
若非金家三兄弟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伪神藏,体内并无藏骨,他的收获还要大。
识藏者,除却自身觉醒,终其一生只能再融合三枚藏骨。
此为铁律,即便神藏也不例外。
这一点凌枫早就从张半仙那儿得知,很清楚。
他已经融合了一枚四色藏骨,获得幽冥幻身技能。也就是说,还剩下两枚藏骨的名额。
在自身神藏还没完全掌握的情况下,凌枫不打算再融合其它藏骨。
因此,现有身上三枚藏骨,可以说暂时多余。
金富贵,萍水之交,不远千里来汉阳投奔。这份信任,让凌枫很感动。
从对方身上,凌枫感受到久违的朋友之情。因此,他决定成全。
拿出一枚藏骨,成全金富贵,让他在这秩序崩乱的世道,拥有一份防身保命的本事。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望向凌枫手中泛着神秘光泽的骨片,金富贵亢奋的涨红了脸,结结巴巴问:“哥,这…这是不是……”
“藏骨!四色法藏的藏骨!”
凌枫微笑。直接将手中藏骨扔给金富贵。同时,源力灌注而去。
在金富贵伸手去接的时候,源力袭来,藏骨刚碰触他的手,立刻化成一道流光,钻入其体内消失不见。
‘呃呃~~’
金富贵如遭雷亟,整个人怔立当场。凌枫清楚,他正在获取藏骨传承。
约莫半个小时后。金富贵方才吁了口气,缓过神来。
“哥!”
望向凌枫,小胖子满脸感激,说不出话来。
凌枫笑了笑说:“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些,以后的路……还要靠你自己去走!”
“哥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
金富贵重重点头。随后,他向凌枫说起自己刚获得的识藏传承,枪击术技能概况。
枪击术,传承不知名文明,不仅有源力加持热武器增强攻击力的技能,还有各种枪械热武器制作使用知识。
灾变前,金富贵原本就是一名枪械发烧友。可以说,这枚藏骨最适合他不过。
心中惊喜,可想而知。
凌枫听后微笑。得自杜平的藏骨,虽属四色,如同他的幽灵幻身,某些方面拥有独到之处,运用的好,不比五色法藏技能弱半分。
从今晨一战,杜平枪击术运用,给凌枫造成极大麻烦,足可窥得一斑。
他相信,金富贵融合这枚藏骨,拥有枪击术技能之后,只需勤加练习,日后肯定能有一番作为。
能帮忙的,只有这么多!
如同凌枫先前所说,以后的路,还要靠金富贵自己去走。
而他,经过深思熟虑,开始有了离开洪山城的念头。
………………………………………………
机坪。
当武装直升机缓缓降落的时候,瞿祐心中终于松了口气。
此次任务,他的顶头上司夏恒,没带任何人。只有自己,还有就是直升机驾驶员。
旁人不清楚,瞿祐却知道此行凶险。因此,在夏恒离开那一刻,就不曾安心过。
直到现在,眼瞅师长从机舱跳落,他悬在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放下。
“师长!”
快步迎了过去。瞿祐迫切想要知道结果。
夏恒脸色依旧苍白。冲着老属下点点头,沉声道:“立刻联系战区司令部那边,发动我们的人打通关节,尽快调运一批军需物资过来。”
“是。”
瞿祐听后,满脸兴奋。他是个聪明人,从夏恒刚才下达的命令,已经知道结果。
绊脚石已经被铲除。否则,绝难从军区司令部那边,调运所需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