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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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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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专供达官贵人使用的高级浴室,那个就十分豪华了,可惜我并没有资格使用,结果就是除了偷拍下了几张公共浴室中的裸女照片之外这一天竟然毫无所获。

好在明天可以去看著名的角斗比赛,希望不会让我再次失望吧。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七日:天气晴

今天是个大晴天,我一大早就和阿莱希雅来到了角斗场,这里绝对是罗马最热闹的地方了,看来当地人对这种血腥的游戏都十分热心啊。

大概九点半左右第一场角斗就开始了,第一场比赛仅仅是热场,因此规则也比较随性,大概十几个由死囚充当的角斗士拿着匕首互相戳来戳去,只要死掉一半人剩下的人就可以活着离开。

不过观众们对这种规则的游戏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或许都在期待着后面的压轴大戏吧,看着下面那几个最先被戳翻在惨叫的声嘶力竭的倒霉鬼真替他们感到不值。

本来据说这种热场比赛很快就应该结束的,但是因为一个死囚角斗士一时没死透结果害得我们又多等了半个小时。

因为时间的关系第二场比赛被挪到了下午,尽管还有两个小时要等但是观众们几乎都没有离席的打算,大家都拿出干面包将就一顿,有钱的人则让仆人随身带着葡萄酒和水果,尽情享用。

闲着无聊我便和旁边的几个罗马商人聊天,似乎我托阿皮乌斯代卖的那些宝物的名声已经在上流社会流传开来了,这倒是让我高兴的紧了。

下午一点钟左右真正的好戏终于上演了,这一次比赛的名头叫做‘忒修斯大战米诺牛’,其实就是一个拿着盾牌短剑的角斗士单挑一头头顶上绑着尖刀的公牛,那角斗士一出场大家就欢呼起来了,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那角斗士的身材十分健美,表现的也很有明星范,对着看台上的观众又叫又喊,比起后世的体育明星也丝毫不差,看来明星崇拜这种事情什么时代都有啊。

这场比赛就比较好看了,让我想起了西班牙斗牛士,角斗士的动作十分娴熟敏捷,每次公牛发起攻击他都能轻松躲过,几乎完全是在戏耍那头公牛,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他干脆利落的给了那公牛致命的一击,给今天的角斗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接下来的两场比赛都不怎么出彩,除了死人的惨叫和鲜血喷的老高多少能给人留下了一点印象之外就没什么值得留意的了。

回阿皮乌斯家的路上我对自己坐了检讨,自己竟然会对这种残忍血腥的游戏感兴趣,真是愧对了以前受到的那些思想教育啊,或许明天我应该带着批判性的眼光来看比赛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八日:天气晴

又是一个看角斗比赛的好天气,尽管昨天晚上做了关于角斗的噩梦,不过今天我还是决定去继续看比赛,因为听说会有团体战,这种比赛非常难得一见,因此我决定还是不要错过的好。

上午的比赛照例还是热场,死了几个死囚和被抓来的小偷,打的一点都不精彩,现在连我对这些可怜的家伙都不再关心了。

到了下午终于到了比赛的**,这场比赛的名头叫做‘特洛伊之战’,一共有五十多人出场,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职业角斗士,光是那出场时的那种压迫性的气势就和之前看到的那些比赛大不一样。

这些人被分成了两队,人多的一方大概三十多人扮演古希腊联军,武器大都是长矛和盾牌,也有拿着短剑或标枪的,几个看起来块头比较大的还被分配了角色,有奥德赛,有阿加门农,块头最大长相最凶的那个家伙扮演阿喀琉斯,这形象可跟布拉德彼特的那个版本差得多了,不过依然受到了观众的欢呼。

人少的哪一方只有二十多人,武器是盾牌长矛,还有几把弓箭,扮演赫克托耳的那个角斗士是一个看起来很老实木讷的家伙,穿着黑色的带有银饰的皮甲,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古代人都比较显老也可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个角斗士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我听到有人称他为沉默的阿历克斯,以前好像还当过百夫长,因为违抗军令被送到会馆当角斗士,我看着这个家伙和他的那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不禁暗自替他叹气,因为无论从人数上还是质量上来看似乎都比希腊联军差得远呢。

但是比赛一开场就出乎了我的意料,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组成了一个半圆形的防守阵势靠墙而守,几个弓箭手都被安排在了最里面,在希腊联军的围攻下这个阵型凛然不动,因为配合得当只死掉了一两个人,而希腊联军反而因为大意被弓箭手射中了五六个。

正当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阿历克斯忽然发起了反击,我对战术什么的没什么研究,唯一的经验就是即时战略游戏,不过即便如此我也可以看出双方在战术的运用和配合上的差距了,尽管有着人数上的劣势,但是那个沉默的阿历克斯能够很好的运用兵力,组织进攻和防守,节奏把握的堪称完美,而希腊联军那一边虽然人数众多,而且一个个都身强力壮,但完全是各自为战,很快就被打得大败,那个扮演阿喀琉斯的家伙还没怎么发挥就被乱矛刺死,白瞎了他那副卖相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PS:看来这本书写的还算不错啊,我一说评论少一下子冒出一大堆评论出来,好吧,这样我就有信心写下去了,晚上还有一章。

第三十二章 邀请

在罗马的第十二日:天气阴

好多钱啊!好多钱啊!我发达了发达了,这一个星期卖出去一半以上的‘宝物’钱多的把阿皮乌斯家的仓库都堆满了,真是他吗的爽啊,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把钱带回现代去,我想我应该都钱换成黄金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十三日:天气晴

今天竟然收到了罗马皇帝的邀请,他说想见见我这个异邦人,真是见鬼了,我来古罗马只是想着赚些钱然后就立刻回去的,想不到竟然连皇帝都惊动了,好吧,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有些思虑不周,这段时间太过出风头了,不过我对和一个皇帝吃饭聊天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

不过貌似不想去也不行了,那毕竟是一个皇帝的邀请啊,而且老实说我也确实想去罗马皇宫见识一下,没办法,还是去吧,希望今天晚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就好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林天语放下了手中的圆珠笔,将日记本合上用皮绳捆好,塞进了提包里面。

因为是用汉字写的,他并不怕被人看到。

走到床前,看着窗外的月色,林天语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冷的空气,这已经是他来到罗马的第二个星期了,在这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带来的那些贸易品成功的在罗马的上流社会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在短短的一周内就卖出了一半,阿皮乌斯见到如此势头立刻提高的价格,但即便如此依然挡不住罗马城的达官贵人们对身份象征的追求。

这些多少带有一些这个时代的人所无法理解的神奇功能的小东西一下子成了罗马城内人们议论纷纷的话题,不仅是那些买到了实货的人在议论,就连那些仅仅只是见过甚至听过的人都跟着对此事议论起来了,而他这个异邦人也不时的出现在了话题之中,毕竟阿皮乌斯在此之前仅仅是个普通的商人,突然手里出现了这么多神奇的宝物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的,而林天语这个穿着怪异的人自然就被和那些‘宝物’联系了起来。

短短的两个星期里,靠着这些小东西林天语最少赚了几万万阿斯,这还不算分给阿皮乌斯的那一份佣金,这些钱如果换算成金子足有上百公斤,不过林天语并没有全部换成黄金,除了一部分换成了黄金之外,剩下的他都用来采购了一些珍贵的珍珠宝石之类的东西了,这些东西拿起来毕竟要方便多了。

他现在对赚钱实在是有些麻木了,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要怎么把这些黄金运回去了,虽然只有五十公斤,但毕竟也是不清的份量,如果他一个人运的话还是很难让人感到放心的。

在这段时间里,因为无事可做除了游览罗马城他也参与了一些阿皮乌斯的生意买卖,在罗马城的上流圈子里倒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名声,认识了一些达官贵人,不过这种名声在给他带来了某些便利之外也带来了一些麻烦。

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回来他都会把白天的在罗马城的经历写进那本日记里,准备等到老了之后用来回忆过去的经历时看,当然也有可是会留给他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了解一下林天语的那些奇妙经历。

因为那次占卜的关系,林天语心中总是有一种危机感存在,生怕自己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挂掉,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了的话,至少这本日记可以证明他的存在。

不过这些暂时还不需要担心,他现在唯一需要担心的还是今天晚上的晚宴。

尽管当他来到这个世界出售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宝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听说罗马皇帝要邀请他参加一场晚宴的时候还是让林天语吓了一跳。

那可是皇帝啊,代表了古代社会中权力的最高核心,这可比后世的总统主席首相什么的牛逼多了,尽管古罗马的皇帝比中国的皇帝权利似乎稍微小了那么一点,但依然是生杀予夺的存在,一旦应付不好说不定就会惹上杀身之祸呢。

不过幸好他临走前查了一下关于这个时代的罗马皇帝的资料,这个叫做韦帕芗的罗马皇帝在罗马历史上评价颇高,是个很贤明的皇帝,因此林天语倒也没有太过害怕,但是紧张却依然是免不了的。

他在服饰上的选择并不多,因为带来的衣物有限,因此只能穿身上的那件长袍。

武器是必然要带的,尽管作用可能不会很大,但至少能让他心理上有所依靠。

两把柯尔特手枪藏在怀里,除此之外他还决定带一把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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