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妆之绝代妖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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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妆之绝代妖仙-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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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意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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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我叫路鸣(一)

你    我叫路鸣。你

我本该姓凤,可是,在我的坚持下,那个将我抚养成|人的伟岸男子盯着我的眼睛沉默良久,终于点头。

我二十六岁,却喜欢像一个孩子一样仰望蓝天,一路高喊,追逐白云。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海边用自己的双手盖一所小竹屋。小屋面朝大海,前面种几颗椰树,屋子不要太大,能放的下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藤椅,再留下我能走上五步的空间就满足了。

我会梦想着在书桌上放一盆小仙人掌,个头不要太大,半个巴掌即可。我喜欢仙人掌,因为它们可以忍受着亘古以来无边的寂寞生活在沙漠中。我像它们,所以喜欢。

是的,我是寂寞的,这点从不否认,也无法否认。

我无父无母,生来便与寂寞为伴,可是上天体恤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天使来到我身边,她就是我的妹妹,路雨。

当你懂事,当你知道这世界上这就是你最后一个亲人时,你会如何做?我相信你的选择和我的选择一样——保护她,爱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这是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也是一个破碎家庭的唯一顶梁柱该做的。而事实上,我也做到了。

整个孤儿院,除了我和妹妹,二十二个孩子谁都可以揍我骂我捉弄我,我会当一棵树。但是,谁都不可以欺负我妹妹,哪怕一点都不行,我会变成一条狗,用锋利的牙齿和污秽的爪子撕烂他的衣服……每次我赶跑了一群小孩,纤细的双手撑在膝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时,臂膀之后的路雨就会小心翼翼的探出身来,看着我嘴角的鲜血带着哭腔的问道,哥哥,疼吗?

我可以发誓这个声音是我在这个世上听到的最温暖的声音,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认为。这声音很神奇,可以治疗疼痛,因为每次她这样问起我我就咧嘴一笑轻轻说道不,这不是哥哥的血,哥哥不疼。

于是路雨很开心的笑了,甚至被冷冽的空气冻出来的两条小鼻涕流了出来都未曾发觉。嘴角的两个浅浅酒窝随着笑容的展开而盛开,很漂亮。也许她像母亲吧,我想道。

这样的笑容维持了很多年,直到我十岁。

如果命运的池水没有波澜,我会一直像蹲在黑暗水底的青蛙,仰着脖子,看着头顶那一片如梦似幻的印着天空背景的蓝色水域,直到老死。

我也许会继续留下去,直到我可以离开孤儿院自力更生的生存下去。然后我也许会去读书,考上大学,毕业了参加一份稳稳当当的工作,娶个差不多的老婆,然后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也许会提前出去打工,赚钱养活妹妹,给妹妹找个好婆家,然后自己也置一份小家业,然后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

无论是哪种生活,最后的结果都是,在平淡中结束。

虽然平淡,但是有一种平凡人的小幸福。

生于平凡,归于平凡。这本没什么不对。

如果没有意外,似乎,我的人生便是如此,安静而淡然,像天际那一颗广漠星海中的星星,终年不温不火的时明时灭,一闪一闪,没有大光辉,偶尔小灿烂。其实这样也好。

可是,那可恨的上天偏偏尤其喜欢玩弄弱者的命运。

这一年,我十岁,妹妹九岁。有一天,孤儿院来了两辆车,车上下来四五个人,其中一个是中年人,个子不高,但是看上去很慈祥,他跟院长一番交谈后便走到我的面前,轻轻抱起我,笑着对我说,想不想读书?我对他说你是不是想收养我做儿子。他很惊讶,继而笑着点了点头,说孩子你很聪明,我很喜欢你,我会让你去学习知识,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摇摇头,后头看了眼那个躲在院长身后偷偷哭鼻子的的柔弱身影,我指着她说道带我妹妹一起离开吧,求求你。

生活有时就是这么无赖,不跟你讲一点理,不为你留一份情。

他终究没有答应带路雨一起走。我和妹妹,终究要分开了……

临走那天,我强忍着泪紧紧搂着路雨的肩膀在她耳畔说道,妹妹,有哥在的一天,你就不会被欺负,即使没了手我也会用牙齿去咬。等我,我会来找你,我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对天发誓。

路雨看着我,眨着泪眼迷蒙的大眼睛,咬着牙强忍着不哭,很用力很用力的点了点头。

于是,夕阳下,我在车里和路雨挥手依别,路雨一路追着,那个柔弱的身影却愈来愈远……

一晃十年过去了。

这十年,我不是去读书了,也不是去打工了。那个接我走的男人也许很早很早就决定了我要走的路。从一开始的懵懂到后来的逐渐长大,我终于知道了这个男人的故事和他要收养我的意图。

如果社会要分个三六九等,无疑,这个男人属于最顶层最顶层的那一类,他像一个神明,掌握着无数人的命运,包括我。

这十年中,前八年也就是我十八岁之前一直接受着各种知识的培训,包括各类医药毒剂的,包括各类枪械兵器的,包括各个人体结构构造的,包括各类通行工具驾驶的,包括各类地区语言沟通的,包括各地各方风土人情的,包括各种拳术体术修习的。跟我一起的还有许多像我一样大的孩子,我们这些兄弟在共同成长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其中,有些兄弟会无缘无故的离开,就像蒸发一样,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但是,没人敢问。就这样,从起初的热热闹闹几十人到最后的冷冷清清十几个人,我就是这几个人的其中之一,而凤须强,也是其中之一……

十八岁到二十岁的这两年里,我的生活环境忽然从课堂来到了野外——无差别环境的野外。

这两年中,我接受过人间最残酷的训练,一个又一个的极限挑战,一个又一个的生存奇迹。

十八岁的生日,我是在冰雪中过的。那是在唐古拉山的南部侧翼,当时刮了暴风雪,白色的魔鬼,无穷无尽,漫天飞舞,我眼睛睁不开,只能凭着双手一点一点的摸着前进…冰冷的雪灌进我的脖子,那寒彻心底的凉几乎将我最后一点体温带走,我一遍一遍拼命想着妹妹的模样,拼命的喊着离别时的誓言,拼命的告诉自己我不能死不能死我还没有履行我的誓言……也许是上天可怜我,也许是上天可怜我妹妹,我靠着一盒巧克力带给我的热量,徒手翻越了整个唐古拉山。最后当我被一头雪狼当成死尸给舔醒时,我惊喜万分,也不管危险不危险,抱着狼头就亲了一口。

十八岁那个夏天,我负重二十公斤只身一人穿行于亚马逊密林,迷失了方向,最后被毒蚁和瘴气毒倒,差点死在那片绿色墓地,不过很幸运,后来下了一场大雨,大雨将空气重新洗刷了一遍,而我也得以苏醒,最后跌跌撞撞还是横穿了那一片无边的热带雨林。

十九岁,四月,我接到他给我的任务去击杀一名东南亚的军火贩子,原因是此人与凤家发生了利益冲突。潜伏的地点就在南非博物馆前面那条街的下水道。可是目标的警戒心超乎了我的预想,他的四名保镖前后左右紧紧将他围在其中,寸步不离。没有办法,我只好放弃狙击,正面击杀。最后我用一枚指刺成功的刺进了他的脖子,完成了任务,但是付出的代价便是身中五弹。也许是上天的又一次仁慈,这五处枪伤都不在要害,最后我带着汩汩流血的伤口,跳入下水道,污水像烙铁一样灼烧着我的静脉和血管,疼痛让我脸上爬满了汗珠,可是我没有吭一声,反而我放声大笑,因为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当我能够完成所有的考验时,就意味着我获得了可以自由独立行动的资格,那样,我就可以满世界的寻找路雨了。

果真,在我二十岁的生日前一天晚上,那个当年把我从孤儿院领走的可以称作是父亲的男人拍了拍我的肩膀,送给了我象征在凤家身份和地位的一样东西,那是一枚黄金指刺,指套低端一圈圈血红色的火凤纹盘旋而上,在暗金色的底纹映衬下显得妖艳极了,底部以上逐级呈螺旋状的尖锐,螺旋的纹凸被磨成了锋利的刀片状。我知道这不是普通的指刺,这是象征身份和权力的东西,有了这枚东西我便正式有了自由行动的权力。当年和我一样一同进入凤家的几十个孤儿,到现在只剩下个位数了,这两年间又消失了四五个,而剩下的人中,我是第一个取得这种凤纹指刺的人。为此,我欣喜若狂,感谢苍天。

有了这种权力,第二天,我便兴奋的踏上了寻找妹妹的路途。

我悄然返回那座孤儿院,院长王阿姨告诉我十年前就在我走之后的没多久,路雨也被一对夫妇收养了。

我带着一颗激动的心问了她地址,然后立刻赶去。

上天仿佛有意捉弄我,待我赶到王阿姨说的那个小别墅时,那里早已废墟一片,青草离离,蛛网密布。我迈过一块块破碎的石料,小心避开那蔓草中的荆棘,抬头,一只瘦弱的黄蜂从窗台飞过,嗡嗡嗡的声音,是那么独孤。心中的那座塔,轰然倒塌……

其后的时间,我便满世界寻找关于妹妹的线索,任何一条,绝不放过。

随着时间的一天天过去,我的心变得越来越急躁与暴戾,我的耳朵也出现了问题,经常出现幻听。有时走在茫茫人海的大街,冷不丁的耳边会传来一声小女孩带着哭腔的声音,哥哥,救我。茫然四顾,却是一张张匆然而过的麻木而冰冷的脸。

我几乎要被这种声音折磨疯了。“等我,我会来找你,我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对天发誓。”十年过去了,这句话依旧犹如在昨日,可是,当我沿着原路回来时,妹妹,你在哪里……

这世间有很多悲惨,有些是人作恶,有些是天造孽。人可杀,天不可灭,所以我只能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聊以自蔚,心里总幻想着自己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妹妹过得很幸福妹妹过得很幸福……

这种混合了担心、希冀、焦急、幻想、自欺欺人的矛盾情感一直伴随着我的大脑,直到一次偶然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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