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豚的公主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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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的公主日记-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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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这个回答还是不算很满意,不过一时之间也没心思跟他计较这个了,毕竟现在最让我揪心的还是我多出来的那圈小肉肉啊!

他见我不语,便揽住我和颜悦色地讲起道理来:“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我想也不想:“当然要幸福啦,要苗条不也是为了要幸福吗?”

他笑着继续引导:“那既然你已经幸福了,就不用苗条了,对吧?”

我张了张嘴,差点脱口而出:如果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终极幸福,那当然不必要苗条了,可我不是还没找到呢吗?!

幸好话到嘴边,我及时反应过来,硬生生换了一句:“不管怎么说,肥还是要减的!”

他顿时语塞,不明白我到底是在执着个什么劲。

☆、15

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也是可以让我很喜欢很喜欢的。

不过,别看那天白天我为了长胖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可后来孙启晟拉着我又是看电影又是打游戏又是吃大餐的,经过这排得满满当当的快乐一日,我不知不觉就把这茬儿给忘得一干二净,和往常一样,晚上一上床就安安心心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孙启晟照例来伺候我起床,而这天他做出了一个和往常不一样的举动——

他不是把我抱起来的,而是双手往我腋下一抄就把我高高举了起来。

我吓了一大跳,还觉得痒,不禁皱着眉头不舒服地笑,扭动着挣扎起来:“怎么了你?干嘛呀这是?”

他笑眯眯的,拼命屏息不让自己喘出气儿来:“我也不知道,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我愣了一下,猛地想起头一天的闹腾,这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顿时感动得一塌糊涂。

其实这是孙启晟的老伎俩了。话说我准备考英语六级的时候,每天复习得超级痛苦。本来我英语也不差,但我有个硬伤,就是自从上大学后就记不住新单词了。要说记不住新单词也就记不住新单词吧,按照某著名英语培训机构的应试方法,不认识的词一般都是名词和形容词,遇到这些词统统用ABCD取代就可以了,只要语法过关,照样能考好。

这个说法还挺有道理的,我的语法就不错,所以一般做六级模考题也都能懵出不错的分数。可四六级考试总是跟学校的期末考试离得很近,那段时间或许有些大脑疲劳了,有一天下午我做模考题的时候,连续四篇阅读居然一篇也没看懂,而且不是一时没看懂,而是无论怎样逐字逐句地琢磨、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懂,整个儿一文盲状态!

其时恰逢孙启晟在一旁捧着他们系的杂志看照片看到兴之所至,拉我一同欣赏,我登时大怒,恨他打断我那本也不成型的思路,更恨自己怎么这么笨。这一怒怒到不知如何是好,干脆撒赖大哭,吓得他哄了我一晚上。

也不知是那一晚上把他整出了强迫症还是怎么的,好不容易睡了一觉我把这番郁闷抛到脑后了,第二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他居然又来了这么一出:“小海豚,我跟你说件事啊——事先说好了,你可不许嫌弃我啊!告诉你,我笨得要命,作业写不出来……哎,真的,你别又生气呀,我不是哄你……讽、什么呀,讽刺你更不可能了!我发誓!……”

这回他又来这招了。而更让我感动的是他接下来的这句话:“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任何女孩子听到这句话估计都会乐坏的,我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嘴上还忸怩:“越是这样就越是不能买新衣服啦,不然肯定更加放任自己长胖了,应该以旧衣服为目标把肥肉减掉才行啊!”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动作迅速地马上洗漱吃早餐,然后蹦蹦跳跳地挽着孙启晟的手出门逛街去了。

号称要减肥的女孩是最不靠谱的,譬如我出门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说今天要趁着逛街顺便减肥,除了两餐不得不吃之外,绝对不吃零食。可一转眼我就把誓言抛到了后脑勺,一会儿要吃糖葫芦,一会儿要吃驴打滚儿,一会儿又要吃烤羊肉串儿,总之大冬天里所有能捧在手上热乎乎地边走边吃的小吃,我几乎都吃了个遍。吃了半天干粮觉得渴了,孙启晟就带我去买热奶茶。

话说我以前只在夏天喝过那种经典的冰珍珠奶茶,还真没试过热奶茶。而这家卖的热奶茶口味也同我以前喝过的完全不同,他没有那些经典的椰子味芒果味香芋味,而是清一色的花香型。

这当然更招我这种小女生的喜欢了,于是我乐滋滋地要了个薰衣草味,不想里面居然真的放了薰衣草籽来调味,而这些草籽实在太小,每一口都会顺着吸管来到嘴里,带来满口苦味,吞也吞不下,吐也不好吐,喝得我愁眉苦脸的。

而孙启晟的选择就明智多了,他要的是玫瑰味,杯底积着一层玫瑰花瓣,既好看,却也不会跑到吸管里来。

于是,可想而知,没多会儿功夫,就变成他捧着杯满是吸不完的薰衣草苦籽的奶茶愁眉不展,而我捧着杯又香又甜的玫瑰花奶茶兴高采烈了。

虽说就算真吃多了也不会马上又长胖,可开始买衣服之后我还是乐极生悲了。

在一家鞋店里,我把一双及膝软皮靴套上,虽然觉得有些紧,但因为有弹性的缘故,毕竟没有太费劲。

于是我自我感觉良好地站起来给孙启晟看。

孙启晟打量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然后绽开一朵小心翼翼的笑:“那个……你要不还是换一双试试吧?”

我浑身的刺立马竖了起来:“什么意思?这双不好吗?”

他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拗不过我的逼迫,迟疑地说了出来:“这双靴子……会显得你小腿有点粗……”

不用说,我当即就变了脸。

他赶紧补救:“我无所谓啊,真的,你就算真把这靴子买下来天天穿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我发誓!我怕的是你回去以后觉得效果不好就再也不肯穿了,然后又跟自己发脾气。”

我气鼓鼓的一句话也不肯再说,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再不甘心地踱了几步,然后悻悻地叹了口气。

唉,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见我余怒不消更还有新的怨气将要爆发的样子,他陪着笑凑过来:“别上火啊!这样好不好?你不是还没买到衣服吗?你要是今天真没找到喜欢的衣服,我一定给你把那靴子买下来!”

说起来也真神了。在试那双靴子之前,我一口气逛了十几家店都没发现让我眼前一亮觉得非买不可的衣服,倒是在鞋店受了打击又承了孙启晟那句话之后,在接下来几家店里,我都发现了很合心意的衣服。

买到了心爱衣服的我迅速脱离萎靡状态振作起来,又开始疯吵疯闹,迫得孙启晟一边捉住我一边长吁短叹地唠叨:“丢人现眼啊……”

嘿嘿,徒劳挣扎是没有意义的,我还是逼着他在大街上每隔五分钟就得可怜巴巴地念一句今日箴言:“我家小海豚还要买帽子!”

那天兴致勃勃地置办了一堆冬装回来的举动着实有先见之明,因为,第二天就下雪了。

那是那年入冬之后的第一场雪!

那天早晨,我和孙启晟是同时被从窗纱间漫进来的雪光照醒的。孙启晟比我有经验,率先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而一听到他说出那句“下雪了吧”,我就动作神速地蹿起来,往他胸口一撑,他刚刚支起一半的上身就被我摁了回去。

我就这么没品地抢到了头筹,在他嘟嘟囔囔的抗议声中咯咯笑着跑到窗前将窗帘一把掀开——

窗外漫天漫地地飘着鹅毛大雪!因为没有风的缘故,屋顶上、草坪上、树枝上,全都积了整整齐齐的厚厚一层。时间还早,小区里没什么人出来,大片大片的雪地都还保持着不曾被碰触的完整,漂亮得像一只巨大的鲜奶布丁!

我又笑又叫着勒令孙启晟赶紧起床拍照。他自己本来也着急,又被我催得凶,穿着条裤衩就去拿相机了,隔着客厅的窗户拍下了那绝美的一隅。

这当然还满足不了我,我拉着他,一定要马上下楼去。

无法渲泄的兴奋让我咚咚咚地手舞足蹈,每一步移动都是用跳的。孙启晟动作到底更快,先于我全身武装完毕,站在那里无奈地提醒我:“别蹦得跟个大猴子似的,楼下有人!”

我只好收心敛性,心急火燎中居然忘了穿上新衣服以便拍照时臭美,胡乱拿过一件羽绒服,又抓起我第一眼看到的绒帽就往头上套,然后边穿雪地靴边往外跑,经过的地方一片兵荒马乱,咣咣咣咣的落地声接二连三此起彼伏。孙启晟跟在我后面唉声叹气着一路收拾残局的时候,我已经像一只快乐的企鹅一样晃出了门外。

外面的世界白茫茫好不迷人!这个人口密集污染严重的城市难得有如此雪景,而这洁白的鲜奶布丁让我们每一步踏上去都充满了幸福的负罪感。

孙启晟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之后,照例让我去看效果,我这才发现自己穿的居然是一件深棕色羽绒服,配着淡棕色绒裤,头上戴的帽子还是浅咖色的,不由快乐地惨叫出来:“我怎么像块巧克力啊!”

孙启晟却微笑起来:“我又看见了大二时的你。”

我微微一愣。其实在穿戴的时候,我也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回到从前的感觉,不过当时哪里来得及细想?现在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来,这身衣裤的确都是在大二的冬天买的,那是我们在一起之后所共度的第一个冬天,也是我们俩一起去买的。

想到这里,忽然有一种浓浓的温馨情愫沉甸甸地涌上心头,那是一种我不曾体味过的——不曾为孙启晟、也不曾为任何别人而经历过的别样滋味。我抬头看着他低俯下来柔润注视我的表情,几绺长长了的头发垂在他的眼睛前面,上面挂着扑上来之后迅速融化而变得细碎的雪花。

他那副样子,真是说不出来的清俊秀雅,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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