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朝打了电话给我,说有事要找我帮忙,我没拒绝,让她到我入住的酒店来找我。
我原本在房间等的,等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见陆小朝来,原本以为她害羞不敢上楼,于是还纡尊降贵去了大厅找她,不料还是没见她人影,又苦等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看到这位姗姗来迟的贵客。
“打电话是三个小时以前,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等你三个小时?”一见面,我就劈头盖脸朝她发泄我按捺了几个小时的火气。
“不好…不好意思。”她气喘吁吁的,头上也都是汗。
“你怎么了?”我放低声音。
“我走路过来的。”她说着,瞅见边上的沙发,立刻走了过去,把自己放倒在沙发上,样子特别不堪入目。
“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注意点形象?”我跟了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顾形象我就不会来找你了,……”说完,她坐直身子直直地盯着我:“我来找你帮忙的……”
我心底不禁一阵失落,脸上却没表现出来,只是笑着问她:“说吧,想我怎么帮你?你毕业了吗?需要实习的机会还是工作的机会?”
陆小朝听了,愣了好一阵,然后她想起什么似的去翻口袋,从口袋里拿出了我的名片后仔细端详了一阵,才恍然大悟地开口:“你是林氏珠宝公司的,总经理?”
我不置可否地撇撇嘴,这丫头拿我开玩笑呢,这么上档次的名片,怎么可以忽略上面的名头?
“原来是你啊!”她的目光变得有点嫌恶,然后抿着嘴垂下眼睑,再次进入思考模式。在的我耐心再次用光以前,她开了口:“你把银行账号告诉我吧,我得问你借点钱,回头我一定还你,我可以把我最贵重的东西抵押给你,你看怎么样?”
借钱?不是要找我走后门吗?
我笑着凑近陆小朝:“最贵重?什么最贵重?身体?还是……”
“打住,”陆小朝没有一点要开玩笑的打算,她冷下脸,不似刚刚那样迫切,那种讽笑再次回到她嘴角,她说:“对你的臭名昭著早有耳闻却还打算跟你借钱,是我考虑不周,耽误你时间很抱歉,我走了……”
“陆小朝!”我叫住她。
她似乎没打算再回头,我不禁叹息,真是血气方刚啊,这以后在社会上还怎么立足啊?
我追了上去,拉住了她。
“我开玩笑的,你还真生气啦?”我真是,人家都说我臭名昭著了,还在这里扮什么长腿叔叔啊?
“我手机还有钱包和银行卡都被偷了,我借钱而已,没打算卖身!”她低垂着脑袋,像是一副屈服于现实的模样。
“你放一百个心,我只对美女有兴趣,你安全得很。”这话说得有点苍白,为什么偏偏在被嫌弃了一番之后才想起这段对白?
“好像是昨晚被偷的,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陆小朝瘪瘪嘴,我确定她是在扮可怜,博取我的同情,这丫头前后反差让人有点措手不及。
“所以,你走了三个小时的路过来找我?你可以在电话里跟我说,我可以去接你的。”我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拄着拐杖的女孩,心里莫名生出些心疼来,真是个倔强的孩子。
陆小朝抿着嘴忍住笑的样子打破了刚培养好的气氛,她最后干脆也不忍了,直接嗤笑出声:“我这叫报一箭之仇。”
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看着她恶作剧的笑,才想起在山上的时候我也曾经说过这句话,敢情她是为了报复我才故意让我等的啊?
哇,真是让我颠覆了对残疾人的看法啊!叹为观止!
“你不怕我拍屁股走人了啊?”我笑着追问。
“你要走我的笔,还留下名片,我就不信你会走人,再说了,假如你真走人了,我也有b计划。”陆小朝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什么计划?”我问。
“报警啊,”陆小朝再次笑出声:“拿着你的名片报警,就说名片是小偷留下来的。”
我哭笑不得:“哪个警察会相信一个总经理会去偷东西?”
“你有前科,我的笔就是你拿走的!”陆小朝一副想当然的模样,脸上的表情很生动,和当天在桐花下见到的女孩宛若两人。
她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有一颗酒窝,很好看。
“好吧,既然我们凑到一块了,我又有那么多前科,那么你接下来的行程,我负责了吧?”我大胆提议,见陆小朝脸又要拉下来,我急忙附加条件:“回去以后,把费用算算清楚,一毛不剩地还我!”
陆小朝笑着吐出舌尖,眼睛也弯成新月形:“好。”
相比我们家那个残疾的二姐,陆小朝可真是乐观积极得教人震惊,谁家的孩子教得这么好?
“我们先去吃饭吧?你住哪?我让人把你的行李搬过来吧?”撇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我问陆小朝,并且再次强调:“不是让你白吃白住,也不是让你卖身,回去要还的。”
陆小朝点点头,一副后怕的样子:“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发现东西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好人没事……”
“你说,你是睡得有多沉,小偷光顾你都不知道?”我啧啧了两声,接着调侃:“还有,小偷如果不是个女人的话,你真该好好反省!”
“为什么?”
“如果小偷是个男的,自己眼前躺着一个睡死的女人,他都没有见色起心,那不是你有问题吗?”
陆小朝一下子黑了脸,我见状,过瘾地大笑:“报一箭之仇而已……”
第二十七章 林氏传奇()
我花了近二十分钟才敲开陆小朝的门。
开门后,眼前这个头发蓬松带着眼镜框的女人把我吓了一跳,我探着身子往房间里张望,却被眼前这个女人推了出来,她把挡在脸上的头发往后一抓又迅速放下,然后低垂着脑袋有气无力地说:“是我没错,陆小朝。”
见我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她幽幽地瞥了我一眼,然后把身体缩回门后面,语气不佳地问:“大清早有事吗?”
昨天让我惊艳的那个明朗青春的陆小朝不见了,眼前这个颓废的女人倒是尤其真实,和在桐花祭的时候见到的那个冷漠脱俗的陆小朝摆在一起,简直就是上演了现实版的变形记。
“哪个你才是真的啊?”我家二姐林珂的性格就够善变了,眼前这个女人呢?有多少面儿啊?
陆小朝按了按太阳穴,眉毛皱成一团:“我昨晚叫了客房服务,他们送了一瓶红酒给我,后来的……就断片儿了,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回来的。”
“什么?你昨晚还出去了?”这女人的人生倒真是惊心动魄啊!
“嗯。”陆小朝点点头,往上指了指说:“我去了顶楼吹风。”
“我的姑奶奶,喝醉酒了去顶楼,还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你万一出什么事怎么办?我一个大活人就在对面住着,你要喝酒怎么不叫上我呢?”跟这姑奶奶多处几天,估计心脏都能吓出毛病来。
“跟你喝酒?那我还不如去顶楼呢!”陆小朝白了我一眼,然后上下打量我一番后问我:“你找我干嘛?”
“别转移话题,昨晚我也叫了,怎么没给我送红酒?”
“这你也要计较!我拜托你,我要睡觉。”她一副严重睡眠不足的样子,细看才发现,她的眼睛肿的很厉害。
“你眼睛怎么肿成这样?”我伸手捋开她蓬乱的刘海,终于看清了她憔悴肿胀的双眼,她见状立刻挡开了我的手。
“喝了那么多酒,肿了也不奇怪。”她敷衍地说。
见她不想多说,我也没再问,只好放她回去补眠了。
我后来才发现,陆小朝其实是个典型的惰性动物,她是那种进了房间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的人,是那种见了漂亮风景就不会再去心猿意马贪恋更多风景的人,她和我不一样,我觉得这种人就是惰性动物。
她追求的,永远赶不上自己可能拥有的。相处的这几天里,陆小朝几乎都在被我拖着往前走,然后总是抱怨声不断。
我还发现,陆小朝其实有点生人恐惧症,每次我和陌生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都表现出异常的淡漠,她总是会在那种时候离我远远的,她对我们的话题总是显得毫无兴致。
短短三天,我带着她把自己走过的桐花景点几乎都走了一遍,我拉着她爬了好些于她而言是“山”的赏桐步道,她单手拄着拐杖,有时候是我牵她的手,当她的另一只拐杖,也有些时候,她会在山上捡上一根粗的树枝当她的登山手杖,她爬的很吃力,也摔了很多次,却从来没有主动提过放弃。
也是短短几天时间,她身上的伤,层出不穷。一个女孩家家的,身上那么多伤疤,实在不像话,虽然说,我算是罪魁祸首之一。
不过她的坚韧和毅力,和我二姐真的是迥然不同。她像是一朵迎风而立的凌霄花,开在悬崖边有些遗世而独立的凌霄花。
每当她登上一个山顶时,她都会眼含热泪地站在山顶上呐喊:“我上来了,我终于终于爬上来了!”那模样,特别让人心疼,我隐隐觉得,她呐喊的声音,是要传达给她心里某个人听见的。
回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请她到酒店的餐厅吃饭,还点了红酒。
不过她对红酒没多大兴趣,一门心思全在外焦里嫩的黑椒牛排上,她说她特别怕腥,所以不吃的东西一堆,最后只好点了牛排,我拿她实在没辙。
“明天就要回去了,这块牛排再受宠也会被消化掉,你眼前这位超级帅哥不一样,你对我没点期待吗?”我想起她那本素描,她的设计很不错,以她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资历,能有那样的水准,未来会是个有天赋的设计师。如果她开口,我愿意帮她。
“期待?”她眼睛半眯起睨着我,貌似脑子里有了不大健康的猜想。
“是啊。”我不说破,顺水推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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