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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既然男未婚,女未嫁,连个定亲都没有,你自然有追求王语嫣的权利。她喜欢她的表哥,你喜欢你的王姑娘,这有什么冲突吗?只要你用心追求她,就一定能花开结果的。”
“是了,姐姐说的是。段誉在此,谢姐姐的开导之恩!”段誉说完,端过酒盏,再次一饮而尽。
正在这时,楼下上来了一个年过而立的汉子。只见他身材高大,体格壮硕,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这人虽然身着已微有破烂的灰色旧布袍,可他那周身的气势,却叫人不觉暗赞:“好一个英气勃勃的汉子!”
而当这人出现的一瞬间,不需要系统的提示,不需要看他头上的名字,曲聆便知道,这是乔峰。曾经看央视版的《天龙八部》时,曲聆以为,胡军便是乔峰的模样了。可如今看来,真正的乔峰,却是比胡军饰演的,威势更甚。
虽然满是风霜之色,可是那种杀气与正气相交,正义凛然,浩然豁达的气势,却是胡军演不出来的。
张爱玲曾经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在这一刻,曲聆突然觉得,此生如果能认识这样一位英雄好汉,倒也不虚此行了。
好吧,以上那些文艺的东西完全是作者在脑补。实际上是,在见到乔峰的那一瞬间,蛋儿如同疯了一般,不停地在曲聆脑中刷屏。来来去去全是什么:目标出现,请好好把握,加紧攻略等等没营养的话。
而曲聆除了见到偶像的激动以外,唯一剩下的就是苦逼:像乔峰这样自主性超强的男人,真的会喜欢自己吗?还是说为了要讨他欢喜,自己要学习一下阿朱呢?温柔一点?活泼一点?娇媚一点?啊不,娇媚就不用了,毒姐的外貌身材已经够娇媚了。
说起娇媚,低下头看看自己身上的南皇装,曲聆内流满面。这么多的肌肤都露出来了,还有那能看见黑色蕾丝的抹胸,以前还自觉性感呢,现在乔峰看了,会不会觉得哥不正经?!要是把哥当成康敏那样的女人,肿么办啊?!!!qaq
不知道系统商城里有没有一种药,能够让目标吃了,就要死要活的爱上自己啊?!
曲聆你想多了,这种bug的药,系统商城里是绝对没有的!!!
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耳边段誉叫道:“这位英雄,如不介意,请来与我们一同坐吧!”
发现楼上已经没有空位,本想换一家酒楼的乔峰一听,飒然一笑,豪气顿生,“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这一章,我最喜欢的峰哥,终于出场了!
11义结金兰()
“我观兄台器宇轩昂,不知兄台尊姓大名?”待乔峰刚一落座,段誉便率先向乔峰见礼。乔峰此人,光明磊落,气势不凡,一行一言中,自有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正气和豪气。相较段誉这些日子里所见所闻的江湖人士,竟没有哪一个能与他一较长短。因而心中便起了结交的心思。
乔峰闻言,暗自打量了二人一番。一个是眉目俊秀的年轻公子,一个是妖娆妩媚的苗疆女子。他这次前来无锡,原是为为帮中副帮主马大元报仇。因为他是死在自己的成名功夫——唢喉擒拿手之下,所以帮里兄弟皆是猜测,行凶的人乃是在江湖上,有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姑苏慕容复。
其实若仅仅因为马大元死于自己的成名功夫,就怀疑到慕容复的身上,那未免就有些牵强。可是这些日子,江湖上死于自己成名绝技的人,实在太多!
如果仅仅只有一、二人,还可以说是凶手武功高强,看了被害人的功夫,便能模拟学去。可是这么多人的功夫中,也不乏那些独门绝技,想要学会,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除了号称收揽天下武学,惯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姑苏慕容世家以外,还有谁有这个能力呢?
是以虽然心中还有疑惑,可乔峰还是为了报马副帮主的大仇,来了江南。
而在看到段誉和曲聆的一瞬间,乔峰便对二人身份有了的猜测。身在江南,武功高超,年轻俊秀,仪表不凡,想来应该就是江湖上颇有盛名的慕容复了。至于他身边的那名苗疆女子,乔峰还真是没听说过。不过听闻慕容复游走江湖,向来喜欢结交奇人异事,恐怕这位女子,也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吧!
想通这一切,乔峰微微一笑,说道:“兄台既然请我喝酒,自然是知道我是谁了,何必要明知故问呢?咱们先痛痛快快的喝上他几大碗,等一会动起手来,可就没什么交情可讲了。”
“啊?”段誉闻言惊诧,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滚圆,竟透出几分可爱的傻气来。“仁兄一定是认错人,将我误认为敌人了吧?”
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偶像,又是自己的攻略对象的曲聆,自然不会沉默的在一旁装花瓶,总要想法设法的在乔峰心中留下个好印象才是。
当即一拍桌子,笑道:“是敌是友且先不说,不过就冲大哥你刚才那句‘痛痛快快’四个字,我就喜欢你!你们中原人就是爱扭扭捏捏,不像我们苗人那么直爽!不过你嘛,和他们不一样,够爽快!小妹先敬你一碗!”说完端起桌上的酒盏,冲乔峰一揖,仰头干掉。
随着曲聆的动作,她身上那些做工精致的银饰,互相碰撞,叮叮当当,清脆悦耳。而她的声音,就如同这碰撞的银饰一般,清脆婉转,好不动听!
乔峰很少看到这样的女子,不过素闻苗人热情豪爽,不论男女,都喜欢喝酒。看这位妹子将喝空了的酒盏往桌上重重一放,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示意该他喝了的时候,还真觉得传言不虚。想到这里,乔峰不禁微微一笑,对她高看了几分。
其实乔峰这人,自小就不爱和女孩儿玩,总觉得她们娇娇弱弱,遇事总爱哭哭啼啼,好没意思。等到年纪长大了一些以后,又要忙着练功,哪有时间去看女人?!他会觉得曲聆不错,一来是因为曲聆先前做了两个关于段誉的支线任务,与乔峰的起始好感度,便有100点。二来是因为她不像平常女子那样娇柔,虽然长相妖娆妩媚,可行事说话却大大方方,豪爽直气,颇有男儿气概。
不过,关于男子气概什么的,如果让曲聆知道了,她还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对于一个本来就是大男人,被迫穿成一个女人的人而言,行事全无半点女子该有的娇柔矜持,反而如男人一般,这究竟是夸奖呢?还是讽刺呢?
见曲聆这么豪爽,段誉心中也不禁生出几分豪气来。只见他眉梢一挑,露出一个笑容,端起酒盏说道:“曲姐姐说的是,行走江湖,哪里有那么多扭扭捏捏,在下也敬兄台一碗。”
乔峰见状,哈哈大笑,“你们倒是豪爽,不过这酒碗就小了点。”转身冲小二叫道:“酒保,取三只大海碗,再打十斤高粱酒来!”
酒保诧异:“爷,抬十斤高粱酒喝的完吗?”
曲聆眯眼笑道:“叫你去,你便去,反正不会少了你的酒钱的。十斤不够,再来二十斤!”
乔峰闻言,目光炯炯的盯着曲聆笑道,“妹子所言,正合我心意!酒保,你快去罢!”
小二诺诺称是,不到片刻,便抬上了十斤高粱酒。
“倒满三碗!”
“好嘞~”
看到这三大海碗的高粱酒,不同于乔峰的平静,段誉的忐忑,曲聆心中更多的竟是一种跃跃欲试的期待。拜喜爱喝酒的祖父调。教所赐,曲聆还在被妈妈抱在怀里,小小的一只的时候,他爷爷就总爱在吃饭的时候,拿筷子沾了酒,喂到他的嘴里,去逗他。等到大一点的时候,他祖父就总爱拉他喝两口。可以说,曲聆从小就是泡在酒缸里长大的。他的酒量在同辈人之中,可以说是最深的一个。每次跟兄弟们一起出去喝酒,向来都是喝到最后,别人都醉倒在桌子下面,全身瘫软的如同一堆烂泥以后,他还是清清醒醒的。
曲聆就完全没想过,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她以前的身体了。以前酒量好,不代表现在酒量也好啊!幸好她穿越的时候,是穿到了毒姐身上。毒姐本来就是苗疆人,酒量自是不错。要是穿成一个二少爷或者一个大师什么的,估摸着就是三杯倒了。
酒满上以后,乔峰一马当先,端起海碗,洒然道:“咱们先喝上十碗怎么样?”
段誉看着桌上那都快要有他一张脸那么大的酒碗,咕嘟一声,吞下口唾沫。再看完全没事人一样的乔峰和曲聆,心中暗道:怎么也不能让别人看不起。当下双手捧碗,豁出去了,“好,既然如此,那在下就舍命陪君子了!只是一会要是喝醉了,仁兄和曲姐姐可别见怪。”
说着,三人你一碗,我一碗的,便喝了起来。喝到后面,还嫌不够痛快,一边喝,还一边将喝空了碗扔在地上,砸个粉碎。不理边上忙着捡碎片的小二,再次干掉一碗以后,曲聆伸手抹去嘴边的酒渍,笑道:“就是这样,才痛快。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说着又满上一碗,一个字,“干!”
乔峰哪里听过这样朴质却有意思的劝酒词,看着面前因为喝酒太猛,两颊已微微泛红,宛若春花一样娇艳的女子,不禁爽朗笑道:“妹子说的是,今天我们,不醉不归。干!”
不同于酒量是真的好的乔峰和曲聆,本来就是一个公子哥的段誉,平日里有什么宴席需要喝酒,都是斯斯文文的小杯汲饮,哪里这样子大碗喝过!三碗下肚以后,他早就不堪酒力,全身像被火烧一样,热乎乎,软绵绵,好像就要融化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