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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森见他如此一说,确也有些道理,也就不再强求。
此时天光大亮,这二人谈话斗在水中,所以无人见到,唐森见已收服了妖怪也就无需在此地久留,吩咐那妖怪将自己送出水面,悄悄回到村内牵了白龙马出来,又让他载着自己和白马过河,妖怪俱都任凭驱使。
那妖怪果然是个水中的精灵,八百里洞庭片刻功夫便到了对岸,临别之时唐森又谆谆告诫,妖怪一一点头应允,这才放心西去。
二十五 凤眼
上回说到唐森降服了通天教主,没有在众人面前揭穿它,也是无奈之举,信仰一旦被成功摧毁,那些教众所受的苦难将比现在严重得多,好比是稀释过大量毒品的人,猛然间戒掉毒瘾身体必定会受不了那份煎熬导致死亡,只能循序渐进慢慢摆脱。
通天教主见过了唐森的神勇,畏惧他的神通,不敢再做吃人肉的勾当,从此以后当真是做起好事来,行云布雨,有求必应,代行了一方土地的职责,积满功德,地解登西那是后话不提。
再说唐森,他因形势逼迫把通天河水搅了个翻天复地,后知后觉自己原来有如此能耐,得意非凡,更加令他欣喜不已的是身上这几件不起眼的东西,当真是使唤起来却有如此巨大的功力,不再拿鱼翅当粉丝,拿燕窝当凉茶,把那九个禅珠子是每天擦了又擦,金箍棒更是提在手中不愿松开。
凡是就怕认真二字,自打离了通天河,唐森是日夜研究身边这几颗宝物的用法,白天夜晚无事的时候常常试着运动那颗妖丹,居然渐渐也能有所感应,至少已经可以吞吐自如了,并且察觉到只要妖气凸显,那根金箍棒必然现出神异,一缕红光在它体内游走不定,此时若是抡起棒子打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像个接触不良的灯杆,时灵时不灵了。
这一发现真个是参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从此以后,与佛打佛遇仙打仙,哪个会是我的敌手?唐森有种高手寂寞的感觉。
并且,很快他真的寂寞了。
离了通天河再往西行渐入黄沙之地,劈头盖脸的风沙打的人睁不开眼睛,这一路上要说天气最恶劣的莫过于此,别说化斋了,就算是行步都异常困难,唐森没有在这种天气下赶路的经验,冒冒失失的闯了进来,一路被吹得东倒西歪,拿破布遮住脸,又给白龙马做了个眼罩,勉强一步一停的往前走。
风一直在吹,好不容易停了片刻,唐森来到了一处“森林”之中,这森林中长的不是树木,而是一颗颗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的石墩,被风打磨得一根一根,集中直立在那里,这地形地貌实是奇特。
唐森用棒子咋下一片岩石,发现石头里面那些闪光点密密麻麻,对着阳光一晃,十分刺眼,难不成这是所谓的金矿?
唐森没学过地质学,不知道如何分辨手中的矿物,只是觉得金灿灿的十分好看。
其实他猜测的是对的,这里就是一片金沙地,但是这片矿石中不单单是含有金字,还含有其他许多矿物元素,在太阳的照耀下,会产生奇特的现象,即所谓的幻城。
什么是幻城呢?
在当地人的传说中,幻城好比是个集市,里面人声鼎沸,做买卖的,耍杂的,玩魔术的,烫头洗脚的都有,人如果踏入其中,拾片石头就能当钱使唤,因为那里遍地黄金,所以只要进入幻城便可富能敌国,唯一要注意的是,那里面的人都十分的好客,生人来了一定想方设法把你留下,因此许多为了发财而去寻找幻城的人都是一去不反。
这个传说不晓得是不是真的,那是唐森走出了这片“丛林”后听别人讲的。
但是当下,他并没有看到所谓的幻城现象,而是遇到了更大的麻烦,他一不小心走到了凤眼之中。
这片石头森林并非偶然形成,大自然界中有些本就说不清闹不明,这个地方就像是百莫大,没事儿的时候风平浪静,如果有事儿,可就不是闹着玩儿的了,那是要人命的,凶手就是风,并且此地之风不同别处,别处的风是一大股气流刮着走,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这里的风却是不动的,这么说吧,这里就是整个大沙漠所刮的风的汇聚点,即所谓的凤眼,又叫风眼、疯眼。
凤眼是风眼的文言词,说起来好听而已,而疯眼思议就是,如果不是眼睛疯了,绝对不会把自己送到这地方来,可见此地的危险程度。
这时节也许是凤眼休息的时候,这地方除了火热的太阳就是石柱、黄沙。
唐森有些好奇,把马拴在最外面,只身走进这片石林之中。
踩着脚底松软的沙子,唐森觉得没那么热了,也难怪,阳光都被高高的石柱遮挡住了,下面一片阴凉。唐森觉得自己像一只小丑鱼钻进了海葵里,一想到大海,就想到了水,开始觉得口渴无比,唐森试探着往前走看看能不能寻到一处泉水。
但是越往里走,觉得脚底下越是有石头挌得痛,走几步就踩到一个硬邦邦的石头,柔软的沙子一下子便薄了。
又踩到一个尖尖的东西,唐森忍不住俯下身去查看,他分开沙子,一个器皿露了出来,一头尖尖,另一头埋在黄沙之中,唐森大奇,三下五除二将那东西刨了出来,再看只是才发现这是一个巨大的金属杯子,就算是唐森再不识货,也能分辨的出,这杯子是用黄金打造的,模样很有异域风情,这么大一个黄金杯,得值多少钱啊!唐森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口也不渴了,抱着杯子乐呵呵的傻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哎哟”,他这里刚坐下,屁股又坐到了一个硬邦邦的物件上面,把他格得直咬牙。
小心翼翼的放下杯子,转身用手分了分屁股下那片沙子地,一个大大黄金盘显露在眼前,这盘子比刚才那杯子还要大出四五倍,唐森把它取出来端在面前看时,那盘面反射着太阳的光芒,晃得他睁不开眼,这盘子老重老重,有半人来高,盘底居然有两道锁链,唐森好奇的把手伸到锁链里单手将盘子提了起来,这古怪的盘子让他想到了一个物件:盾牌。翻过来看时,那盾牌之上镂刻着许多花纹,中间一个张着嘴的狮子头占据了大半个盘面。
“难不成真是个盾牌?”唐森嘀咕道,他将这沉手的东西放下,继续在地上刨起来。
唐森意识到,肯定还有别的物件被埋在沙子里面。
果然,随便划拉了一下地上薄薄的黄沙层,那下面显露的财富让只在金器店里见识过“大量”黄金的唐森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金山!
他现在就站在一座金山之上!
在他的脚底,满是黄金打造的各种物件,那踩上去硬邦邦的地方不是金柜就是金砖,踩上去松松垮垮的地方分开看时全是一大片的金币。
还有什么金瓶、金婉、金镯子、金叶子,只要是个东西全都是用黄金打造的,唐森看的欣喜若狂,差点没脑溢血,他甚至觉得脚底下层薄沙也是金字碎成的金沙。
曾经有人在网上问,如果中了五百万你第一件事会干嘛。
有人说买豪车,有的人说立刻周游世界、也有人说那一把钞票砸在她的经理的脸上。
唐森不用想了,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一个像马桶的黄金杯子脱了裤子,舒舒服服的撒了一泡尿。
别怪他俗,他是太激动了,人一激动就容易失禁,唐森没拉在裤裆里已经算是很淡定了。
不知道是不是乐极生悲,刚才还风平浪静的石林突然一下子暗了下来,伸手不见五指,唐森大惊,立刻提上裤子四处打量,还未等他回过神来,刹那间狂风大作。
那风就好似在拧麻花,又好比真空机,唐森瞬间就觉得自己胸口像被压了一块大石,呼吸困难,极度缺氧,脚底站立不稳,猛地一下,被风拉入半空,幸好自己反应迅速,连忙伸出手去抱住身边的一根石柱,死死扣住不放,妖丹紫光大显护住全身,又亏得鼍血的力道奇大,这才没有被风吹走。
那风好怪,轰隆轰隆巨响,好似一条火车在天空飞速旋转。
风来得快去的也快,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呼啦一下就没影了,四周又恢复了寂静,太阳重新出来照耀大地,唐森吊在半空,废了好大的劲儿才从石柱上爬了下来,那柱子实在太粗糙,划得他胸口的衣服一条一条的。
等他下来再看时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刚才他在地上拾到的那些黄金器皿和物件全不见了,脚底软软的全是黄沙,唐森大为惊讶,拼命的在沙地刨东刨西,哪里还有半点黄金的影子,唐森失魂落魄的一屁股坐在沙地上。
他现在的心情好比是明知道自己中了头彩,回家一看,那彩票已经在洗衣机里搅成了碎末。
失落之下,习惯性的伸手去抓身边的金箍棒,却抓了一个空,才想起刚才刮风之时,没来的得及拿棒子,金箍棒已经随着那些黄金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唐森大惊失色,他想起了胸口的小猴儿,一摸,猴毛都没了,又想到了拴在石林外的白龙马,急忙跑回去寻找,同样踪迹全无,唐森脑门子开始冒汗,有些站立不稳。
没了小猴子,没了白龙马,没有了通关文牒,没有了金箍棒,特别是连准备的一壶水也没了,唐森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走得出这片沙海。
二十六 黄金狮城(上)
唐森从昏迷中醒过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蓝白相间的条纹顶棚,这让他想起了刚入大学的时候学校里发的装被子用的编织袋。
他的意识有些模糊,反复自己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身边来来回回的都是对性生活,哦,不对,是新生活充满憧憬的懵懂大一新生,他闻到了熟悉的摊煎饼的味道,还有麻辣烫,羊肉串。。。。。。。。
这也难怪,一个人,没有坐骑、没有干粮、没有水,在沙漠中跋涉,居然坚持了整整一个星期,最后终于耗尽最后一丝意识,倒在了松软的沙丘上,即便是如此,又苦撑了三天三夜终于等到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