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着说:“那怎么行,这事情是要你父母同意的。”
这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却让小曼的脸色迅速黯淡下去,天气由晴转阴,陈凡那是赶紧把她抱在怀中,倒把小风给凉在了一边,但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而大头他们几个是一直在听他们谈话,现在看到这表现,也明白了几份,自然更不敢说话。
静吧,静吧,环境一直很安静。
作为司机,无论是察言观色还是察颜观色都有一招,后面的气氛怎么逃过他的六感呢?心中也明白了几分,可是这种气氛是不适合再说话的。更不可能把刚才的事情给提出来,因此,司机就这样开着他的车了。
不过,所幸,很快就到了。
“你们去接下朋友,我在这里等你们。”司机摆开陈凡给钱的手,并对着他说,而实际上却是对着小曼说的。
见这情况,陈凡也不推脱,自己又跑不了,再说,到时还可以坐他的车回去呢?不过,看他这表情,是真的想认小曼为干女儿了,说不定今天的车费还可以省下呢?嘿嘿。
“陈凡,你看下吧,这么多人。”小风倒是提醒了下陈凡,下了车还没来得及看周围的情况。掉头一看,才知道,今天好多人都被放了出来,整个站成一堆等着人接。
“哇,好热闹呀。”这情景还真会让人惊讶,这哪是监狱呀,倒感觉像是什么闹市,出来的有一大堆人,没有人接的,就一个人穿着烂衣服走,有人来接的,那是亲人、朋友,一个接一个,拥抱啊,也火了这些三轮车呀,人力车的师傅们,一个个载着满车的人往这驶来。
“这情景就像我出去做事,站在那等着被人挑,只是迎接我们的不是亲人,朋友,而是一些老板。”这是罗汉说的,也只有他到外面打过工,大头还第一次来县,对陈凡来说,也是第一次吧。
“你们站在这等着,我去找人。”见这情况,陈凡也有些惊讶,这和自己大脑中的完全是两种表现。
一般人都会认为,监狱嘛,门前应该是阴森森的,二个警察抱着枪威风地站在那有几个人高的大门口,冷峻地打量着来往的每个人,而且这警察也是冷酷的样子,一脸的严肃就没有笑过,板起脸来好像别人欠他几万块钱不还一样……
但这情形,落差太大了。
这里也只有自己认识,半年不见,他会长成什么样呢?陈凡的心里也没有底,可这差使,自己不去,别人更不行。
“陈凡……陈凡……这……”走到人堆前,陈凡感觉一个久违的声音在耳中响起,可人也太多了,你喊我喊,也只能从声音的大致方向去找找,还真不是一般的难。
不过,究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半年不见,还是被陈凡给找到了,“兄弟……”这时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抱一下吧。千言万语岂是话语所能道尽的。
语言在太多的时侯,都是贫乏的。 第一卷 适者生存 第二十三章、狂妄一群
“你们也不要这么亲热啥,把我们当成什么了呀。”看样子,小风是相当的不爽了,在这时侯,也能当成电灯泡。其实也就是开开玩笑了,但不是任何人都会马上把他当成笑话。
“你们想把自己当成什么就当成什么。”陈强后面的那位立马就顶了过来,自己的兄弟在这里与朋友相聚,你怎么能在这个时侯打扰,看来他是看不惯了,一身的长发,痞子的神情,其实一切与小风都很相似。暂且就叫他为长发痞子吧。
这反应,还真让小风给怔了下,妈的,还第一次碰到这情况。“小子,你出来。”小风当即便用手一指,那种轻视的态度,只要有一点狂妄的人都不可能受得了。
这不,他也不服气了,妈的,老子在这里也混了有十几年了,还没有看到谁这样对他。“混蛋,你不敢动手的话,老子就是你孙子。”来火了我。
可这,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了,“你们是来打架的吗?”陈凡冷冷地扫视了下二人,“你们把我跟陈强当成什么了。”这不很明显吗?今天我哥俩相聚的日子,你们就来打架,一个个火气还冲的要命。
听到陈凡的话,小风忍了忍,说:“回去说。”今天我是给我兄弟面子。
陈强也对着他的那位朋友说:“达哥,今天是个误会。”陈强可是知道小风的,也知道小风对他兄弟陈凡的感情是怎样的深,在医院的日子就是靠了他们。
哎,这情况也是大家没有想到的,高高兴兴的来,却没有想到成了现在的局面,真是没有发现,面前这位长发痞子的脾气竟然这么冲,还这么牛。对小曼来说,今天就更不爽了,这上午才刚到,可已经有了二次不愉快,这个心情……叫人怎么能爽的起来。
“你们是不是闹别扭了。”关键时刻,还是要这个未来的干爹出面,这才打破了僵局。“今天就我做东道主,如何。”见情形可能比自己看到的还要严重,想想自己今天也有一喜,这个请客,自然是不可少的了。
可高兴的事情,破点费又算得了什么。
“你是谁。”长发痞子见一中年人走了过来,还一来就说要自己当东道主,难道和他们很熟悉。
“我是她的干爹,也是送他们过来的司机。”其实心里都认同了,对于司机叔叔来说,我吃的饭比你走的路还长,这点情况还是看的出来的。因此,也是直言不讳,自称为小曼的干爹。
不过,谁都没有反对,不点头,也不摇头,就那么看着,唯有小曼抬起了头,有点惊讶,还有点开心。现在自己也有爹了,倒不是自己没有爹,而是那个爹,早就不在自己的心里,大脑里都没有这种意识。
“哦,我也是这里的人,都在这里呆了几十年,不为过吧。”见这情况,司机叔叔那是看到希望呀,这个也就更确定了,看来只需要跟眼前的长发痞子说就行了。
人家都可以做你爸爸了,长发痞子看这情况,也没有反对,一时沉默,沉默就是默认了,一般的思维,“那就上车吧。”反正在哪都不好,我就当这是送给我干女儿的第一份礼物吧,开开心心地做个和事佬。
一行人,那是乖乖地上了车,这去哪都不是个法呀,因为大家都没有想到,会突然出现这鸟事。但还好,就是加了两个人,也不显得拥挤,一路的颠簸颠簸,各自说着各自的话,就这样到县里了。
“我们就去一家店,炒些菜,你们庆祝庆祝。”小风也算是一个头了,在大头这些人当中,威望是相当高的,长发痞子不用看,都能看得出点霸气,看来也非凡人,可也只有陈凡与陈强知道他的事,那也还是靠陈强在信里说了点关于他新认的大哥,就是长发痞子。
“好。”陈凡都说同意了,大家自然是更没有话说。一个个给我走吧。
生意上门,那是求之不得,“罗大哥,怎么有空来我这呀。”嗨,敢情还是个熟人,老板与司机叔叔认识。
“话不多说,给我摆个雅间,炒些个好菜上来就是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个司机叔叔一脸的豪爽,对着老板就是挥挥手,大声道:“对了,再提几瓶酒来,速度要快。”来慢了,人都冷了。
“好,你罗大哥的话都说了,我还会慢吗?你自己带人上去就是了。”是不是老板都这个样,明里一套,暗里另一套,他的嘴里可在咕噜着说:这人转性了,不是才刚买了几个轮子没几天吗?
“我们先上去坐坐。”这可是一脸的兴奋呀,应该是红光满面。这下可以弥补下自己多年来的心愿了。
这小曼也是乖巧,“干爹,怎么我看那老板的嘴里一直在咕噜着呀。”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前面的称呼。
这一声那是把司机叔叔,应该是罗叔叔给说的脸上开花了。“生意人嘛,不要一般计较。”你还不知道,你干爹买三轮子没几天,就来这大吃大喝,人家肯定会言语一下了,不过,没关系,我这不是认了个干女儿吗?
不用看,只看表面,穿着干净,脸蛋是白里透红,还一脸的纯真,眼睛那是纯洁无瑕,还闪动着灵气,听话,懂事,从来到现在,就可以看的出来。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女孩子可爱,聪明。(这是不是在找干女儿来着,呵,开玩笑。)
这老板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快,这人屁股还没有坐热,菜就呼啦呼啦的给端了上来,几瓶啤酒那是菜才刚见面,就不知道从哪给蹦了出来,然后便跑进了人的肚子里,大脑的细胞那是一个个跳的活跃,让人的话那是一句跟着一句给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你们都是自家兄弟,刚才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听完了来龙去脉,这罗叔叔那是一口便断言,这样鸡毛小事,用得着吗?以后还要相处怎么办,“这不是我这样说,你们这样闹下去,你们的朋友怎么办,那不是中间夹着嘛,左右为难,你们愿意。”
这一分析,让小风与长发痞子都感到自己错了,是兄弟,就不能做这种事。“这不是还没有介绍吗?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陈凡推波助澜,看来酒真他妈的是好东西,刚才还有些扫兴的气氛,现在一切都崩溃瓦解了。
“这位是大头,那位是罗汉大哥,我这边的是小曼,他……”陈凡的手这指那指的,迅速把人给介绍一遍,只是到了小风这,被小风给打断了。
“我自己来,我叫叶小风,可叫我小风。”
“她是我哥,这是我陈凡哥哥。”小曼在小风说完后,跟着就补充着说,任何时侯,都不忘自己两个哥哥。
但这并不影响大家的兴致,这气氛一来,挡都挡不住。“这是我在山上认识的大哥,达远大哥,同时也是神狼的大哥。”陈强边说边扫了下大家,跟着便向着陈凡说:“大哥,这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陈凡。”
“我叫陈强。”临时没忘记介绍下自己。
“从此大家都是兄弟,朋友。”陈凡还是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在他看来,时机还不成熟,因此,只说了这一句。
毕竟事情的发展,得有个过程嘛,不急。 第一卷 适者生存 第二十四章、热血男儿
“哦,我们还差点忘了这位罗叔叔呢?”这